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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0-25 08:04:51

    近日,张家口市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聚焦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打造横向联动、纵向一体的责任链条,形成全面覆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为党委(党组)25项,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18项,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13项,共三大项56小项具体责任清单。全面从严治党专责监督责任,分为纪委全面从严治党专责监督责任28项,纪委(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责任15项,纪委(纪检监察组)班子其他成员责任7项,共三大项50小项具体责任清单。

    为推动“两个清单”有关内容落到实处,该市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将责任清单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从市委常委会做起,层层传导压力,抓部署、抓协调、抓落实,自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结合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细化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方式,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持续深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效。(张家口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