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9-22 07:26:03
今年以来,承德市纪委监委在严格监督执纪的同时,着力做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后半篇文章”,并于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对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实施细则(试行),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重新焕发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斗志。
《意见》注重标本兼治,体现严管厚爱结合、约束激励并重,共分为四部分,首先明确受处分(处理)人员所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并认真落实教育关爱工作责任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侧重协调推动、监督指导。要建立健全教育关爱机制,成立教育关怀领导小组,处分(处理)影响期内适时开展谈心谈话,配合开展回访。做好受处分(处理)人员考察评价工作,处分(处理)影响期满,积极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出具《思想工作鉴定》,装入个人档案和廉政档案。《意见》同时对严肃教育管理纪律提出要求。
为扎实稳妥推进此项工作,该市采取试点先行,专门召开试点动员会,确定2个县区、5个市直部门作为试点,精心选取19名受处分党员干部为教育关爱试点对象。为促进《意见》落地见效,配套出台了实施细则(试行),共包括10条内容,即成立“三人教育关怀小组”,建立教育关爱工作台账,实行执纪监督部门包联单位制度等内容,旨在把关心关爱干部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要在谈心谈话及回访过程中,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激励他们重拾信心、干事创业更有动力、更有作为。对综合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敢于担当负责的表现优秀干部,经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推荐重用建议。”该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路洪昌说。(承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