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9-21 08:02:17
唐山市纪委监委在执纪审理过程中严把三道关口,不让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严把告知关。建立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制度,规范宣布送达归档的程序要求,明确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在任职、考核评优和晋升工资档次级别等方面的限制,并要求处分执行单位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严把检查关。每半年组织一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查受处分人员的案卷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时间、范围、程序宣布执行;查受处分人的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及时入档,年度考核等次、工资调降是否按规定执行;查处理建议落实情况,看受处分人员单位是否将建议执行到位。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拉条督办,及时整改落实。
严把问责关。对于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涉及处分决定执行的问题线索,在限时整改的同时,对处分决定执行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唐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