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新闻播报>廉洁河北>
国家工作人员吴杰、刘淑媛被缉捕归案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9-11 17:54:28

    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在唐山市纪委监委具体指挥下,滦县、滦南县监委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先后于9月3日、9月6日将潜逃3年的吴杰和潜逃18年的刘淑媛缉捕归案。

    吴杰,男,1975年1月18日出生,唐山市滦县油榨镇政府社保站原站长,涉嫌贪污罪,2014年12月5日潜逃,2014年12月23日唐山市滦县人民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2018年9月3日唐山市滦县监委将其缉捕归案。

    刘淑媛,女,1972年9月3日出生,建设银行滦南支行胡各庄储蓄所原会计,涉嫌贪污罪,2000年10月3日潜逃,2004年5月27日唐山市滦南县人民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2018年9月6日唐山市滦南县监委将其缉捕归案。

    今年以来,我省已追回外逃人员36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