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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推行“1+3”组合模式治理扶贫领域腐败
从“四面开花”到“精准打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8-09-01 07:55:09

    作为河北省乐亭县芍榆坨村“两委”当家人的刘某,本应是带领村民脱贫致富的领路人,但却在利益面前丧失了初心和责任。从2015年到2017年,他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该村国家扶贫资金肉驴养殖项目过程中,通过伪造购驴合同、卖驴证明手续,私自将村集体用上级扶贫资金购买的肉驴以个人名义出售,并将卖驴得款抵顶偿还个人债务20万元。今年4月,刘某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之前刘某几次骗过了上级检查组,都没有发现他的问题。但是这次栽在了唐山市纪委监委‘1+3’组合检查模式之下。”唐山市乐亭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宋海波介绍说。

    今年以来,唐山市纪委监委根据现实情况,改变了原来每次检查都大水漫灌、全覆盖无死角、四面出击的普查方式,探索采取了“1+3”组合检查机制,即1个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与3个县区纪委监委构成一个组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深入检查、重点突破、精准打击。

    据了解,唐山市纪委监委根据实际情况,把扶贫领域多发易发的问题分为几大类,每一类由一个组合来负责,坚持检查、处理、督办、调研于一体的工作模式。如,涉及农村危房改造问题的,就由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牵头,可充分利用其职能优势,严查工程验收手续弄虚作假等问题;涉及低保政策落实的,由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牵头;涉及教育扶贫的,由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牵头。

    文章开头的典型案件,就是该市“1+3”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组发现的。刘某看似能以假乱真的假手续、假合同,在财务、审计专业人员眼里破绽百出。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基层纪委监委与群众打交道的经验以及市直职能部门的专业技术力量,在“1+3”组合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实现了优势互补。每个“1+3”组合只承担与派驻的职能部门业务职责相关的一类扶贫领域问题治理,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精力集中和指向的精准性。

    “‘1+3’组合模式充分发挥了术业有专攻的优势,实现监督检查由‘四面开花’到‘精准打击’。”唐山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高树敏介绍说,“这种模式也有力解决了之前‘检查大而全,扶贫政策吃不透;项目全覆盖,扶贫问题查不深’的窘况。”

    实践证明,“1+3”组合在调查处置问题和案件时效率和效果显著提高。今年以来,唐山市纪委监委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64件,目前已查处132件,处理党员干部31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59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人。(孙海波 万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