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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廉吏】
为官清廉的明代吏部尚书崔恭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9-01 07:50:54

    崔恭(1409~1480)字克让,河北广宗(今广宗崔南苏村)人。世代务农。崔恭自幼聪明好学,过目不忘,9岁中秀才,人称神童。1435年(明宣德十年)考中举人,1436年(明正统元年)考中进士。

    赈济灾民

    崔恭初授户部主事,因才干超人,不久升为山东莱州知府。1448年(明正统十三年),莱州大旱,又闹严重蝗灾,颗粒未收,莱州府吏议奏请朝廷降旨开仓放粮赈济,崔恭说:“等上奏朝廷,再降旨焉,不知等多长时间,到时不少百姓就饿死了。”下令立即开仓放粮,赈济灾民,发放粮食60万石。莱州百姓得以活命。他在莱州任职6年,政绩卓著。史书称其“威惠大行,吏畏民怀”。莱州吏民把他比作清廉刚直拒收贿赂的东汉名臣杨震(杨震曾任莱州刺史)。后来,莱州百姓制“去恩碑”,立于杨震祠内。

    制定“均徭法”

    1453年(明景泰四年),崔恭升迁为湖广右布政使,革除弊政,不准官府压价购买百姓货物,尽量缩减开支,减轻百姓负担。这时苗民攻打武冈州,崔恭采取安抚政策,平息事态,百姓避免了一场灾难。同年,崔恭调任江西左布政使。上任车上只有律令图书,衣服数套,别无长物,吏属皆惊叹他的清廉。他到江西任上,果断惩处了一批贪官污吏,百姓拍手称快。崔恭到江西,发现一些大户人家不服徭役,官府把大户应服的徭役加摊在平民身上,平民百姓愤懑,敢怒而不敢言。崔恭制定了“均徭法”,按大户和民户丁粮多寡摊派杂役,规定农民10年内服一次劳役,其余9年可以安心从事生产,这一制度对于农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兴修水利

    1458年(明天顺二年),崔恭升为左都御史,奉旨巡抚苏州、松江诸府,崔恭到江苏,礼贤下士,邀请有阅历的老者,了解民情,审理积案,洗雪冤屈,平定粮价,以利民生。他到江苏,发现关系民生最大的问题是水利问题,水利是农业的命脉,自古而然,他调查发现吴淞江失修多年,百姓深受其害。他组织民工开挖疏浚河道60里,又组织6万民工,疏浚治理了仪真漕河、曹家港、薄汇塘、乌泥泾诸水,共开挖疏浚河道300余里,避免了水灾,灌溉了良田,百姓感恩戴德,把崔恭治理的曹家港改名为“都堂铺”(崔恭为御史,明代称御史为都堂),永久纪念他!

    荐举贤才

    1460年(明天顺四年),崔恭调入京城,任吏部右侍郎。他到吏部后,设置了“功惩簿”,专记官吏们的表现,谁该提升,谁该罢黜,皆有依据。他在吏部极力荐举贤才,他举荐的官吏,多是德才兼备,为官清廉。吏部尚书王翱非常倚重他。后升吏部左侍郎。1469年(明成化五年),吏部尚书王翱离任后,朝廷又任崔恭为吏部尚书。不久母丧,回家服丧。1473年(明成化九年),崔恭被任为南京礼部尚书。

    崔公坊

    1477年(明成化十三年),崔恭请告老还乡,获批准。崔恭回归故里崔南苏村后,手不释书,读书自怡。1480年(明成化十六年),崔恭病逝于家乡,终年72岁。明宪宗朱见深遣使谕祭,追赠太子少保,赐谥号“庄敏”。

    崔恭辞世后,广宗县吏民在城中孔庙之右建崔恭祠(庙),并于1492年(明孝宗朱佑樘弘治五年),在城内北街修建崔公坊,上书“两京冢宰,官保尚书”8个大字。因为崔恭当过吏部尚书和南京吏部尚书。这座碑坊,多次维修,巍然屹立500余年,供人缅怀这位为国为民做了不少好事的崔尚书。(邢台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