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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邑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8-31 09:18:5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3日至2018年1月20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高邑县进行了常规巡视,2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高邑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县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2月13日,县委组织召开常委会,认真学习研究《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高邑县委的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各位常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力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按照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县委成立了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和8个专项小组及办公室,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各条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层层夯实责任。3月2日,县委召开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各常委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并主动认领责任,对号入座。会后,研究制定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解》,把整改落实任务分解到相关县领导和各相关单位,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10大类别34个突出问题,严格实行台账推进、整改销号制度,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责任落实机制,逐条列出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进度清单,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形成了整改的“路线图”和落实的“时间表”。

    (三)严格督导推进。为确保整改实效,县委书记先后召开7次县委常委会或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逐项对照、逐项甄别,重点突破,重点攻坚,确保各项整改落实任务按期推进,落实到位。县委书记彭敬捷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工作带头部署,协调督办,整改办实行一周一汇总、一周一例会制度,逐项逐单位汇总工作完成情况、整改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差距、下步整改措施等,确保整改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共梳理出的3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30个、基本完成4个(需长期坚持推进),完善制定了93项具体措施、30个制度文件。

    (一)加强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抓得不实、督导检查不够”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县级领导没有落实省委强调的‘六进’要求”的问题。

    县委于2月26日制定并印发了《县领导党的十九大精神基层宣讲安排》,全体县处级领导干部于3月2日前按照“六进”要求分别深入分包乡镇、农村、企业等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第二轮集中宣讲活动,并根据不同对象、不同群体的需求,做到“两亲自三贴近”,即宣讲提纲亲自起草、宣讲方案亲自把关,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思想,确保让党的十九大精神家喻户晓、入脑入心,确保县级领导“六进”实现全覆盖,确保全县各级干部群众党的十九大精神知晓率达到95%以上。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常委会虽然组织了集中传达学习,单位结合县情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不够”的问题。

    一是健全制度。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制定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基层宣讲团宣讲活动安排》《关于以文艺形式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工作方案》《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督导工作方案》《关于在全县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浓厚氛围的通知》《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标语》等,明确了“学懂弄通做实”的总体要求,对组织专题学习、开展集中宣讲、强化舆论引导、加强社会宣传等四方面工作做了详细安排。二是组织轮训。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了对全县科级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方案,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及地点、培训班次及时间做出了明确要求,确保把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先后举办了8期培训班,县委书记彭敬捷出席开班仪式并为全县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作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讲。全县共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及一般干部一千余人。三是狠抓落实。紧密结合县域发展实际,创新制定《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县集中开展重点工作攻坚落实行动的实施方案》,对全县8个方面28项重大工程进行了细化分解,并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秀美高邑”。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氛围不够浓厚”的问题。

    2月23日上午,组织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主管副职,召开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工作安排部署会,对全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一是“扩面”。统一量化安排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公益广告投放设置工作,实现各主要干道、重要节点、基层单位公益广告投放全覆盖,营造了浓厚氛围。二是“提标”。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2018年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进行再安排,确保各乡镇各部门达到“四有”标准,即有年度学习计划、有学习记录、有宣讲交流、有创新载体,推动学习活动扎实深入开展。三是“自查”。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坚决制止学而不思、不入脑,坚决禁止随意简化、搞变通。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的问题。

    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了“读原文、写心得、谈体会、考促学”活动,实现了“四个一”目标。即党员干部通学一遍报告原文;人手一篇高质量的心得体会文章;各级各部门组织一次座谈交流会,开展一次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推动全县党员干部对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任务、新举措,查缺补漏,迎头赶上,确保了学习成效。

    2.关于“在落实新发展理念上下功夫不够,经济社会发展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推动‘调结构、转方式’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在落实新发展理念上,我们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再造一个新高邑”的奋斗目标,高扬解放思想主旋律,坚持高质量发展主基调,牢固树立超前发展、落地落实、产出高效、品质第一的发展理念,坚持“工业强县、项目立县、改革活县、人才兴县”四大战略,持续擦亮“最美县城、最洁乡村、最优环境”三张名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产业新、实力新、形象新的“经济强县、秀美高邑”新局面。在“调结构、转方式”上,围绕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全面升级,提出了“一产提效、二产提质、三产提速”的思路,即第一产业突出增效,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做强“蔬菜、苗木、花卉”三大特色产业,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步伐,确保“十三五”末建成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第二产业突出提质,特别是围绕建陶产业,聚焦质量、效益、品牌“三大提升”,着力实施思想推动、龙头带动、对标行动、品牌拉动“四大行动”,年内实现2—3家企业与广东知名陶瓷企业联姻,“陶瓷小镇”初具形象;第三产业突出提质,致力全面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提升建材城,改造完成果蔬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物业家政、休闲娱乐等新兴业态,着力建设地标性商贸综合体,建设石邢之间颇具影响的物流中心。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域经济依然‘一陶独大’,2016年建陶业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32.9%”的问题。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4+4”产业格局,我县重新明确了“2+2”的产业定位,即着力做强现代商贸物流、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着力培育文化旅游创意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围绕“2+2”产业发展,今年重点实施总投资550亿元的28个重点项目,目前已初见成效,年底将实现产值115亿元。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将重点推进“一港一都一新城”18个项目建设:“一港”,即冀中南公铁联运智能港,项目总投资52亿元,占地1200亩,着力打造集公铁联运枢纽、智能仓储、供应链金融等六大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智能物流港,目前两条铁路专线已正式批复、2个标准化仓库和2500平米保税库已建设完成,借助国家“一带一路”,9月份将开通石家庄首列中欧班列。“一都”,即高邑北方鞋都,该项目是高邑服务雄安新区建设的重要成果,项目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总投资500亿元,设计年产运动休闲鞋8亿双,年产销值超1000亿元,可安排10万人就业,目前项目一期工程已开工,按照“区域经济”的发展定位、“产值千亿”的规模定位、“超前一流”的规划定位、“物流龙头”的产业定位,深化与中建材、华润集团、京东物流等行业领军企业的合作,将鞋业小镇项目打造成具有强烈视觉冲击力、强大产业吸附力的全产业链北方鞋都。“一新城”,即高铁商贸新城,启动总投资58亿元的16个项目,力争3—5年内吸纳人口5万人以上,三产服务业产值达到20亿元,打造石邢之间特色休闲度假区、商贸物流景观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重点抓好总投资6.9亿元的新大地机电制造、总投资5亿元的集创不锈钢、总投资5亿元的中国天然气深冷设备等三个项目,实现产值20亿元。节能环保产业,将以工大化工设备制造公司为龙头,加快工大化工节能环保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推进中广核集团小型堆项目,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文化旅游产业,将深入挖掘县域旅游资源,重点打造“一核一廊六点”旅游产业格局,打造平原特色旅游县。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招商引资能力偏弱”的问题。

    县委、县政府不断创新招商方式,成立三个招商分局,公开招聘了三名招商局长,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机遇,大力开展领导带头招商、重点部门招商、产业链招商、专题招商、团队招商、全民招商,突出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攻坚动员。组织召开了全县项目建设攻坚落实年动员大会,全面部署项目建设工作,2月27日,举行了全县项目集中开工仪式,陕煤透水砖、新大地、启宏橡塑等13个项目开工,年度总投资64.1亿元。二是强化环境优化。深化“六包一”推进机制和“两个代办、两不见面”制度,大力推进“无停留”办公、“无关系”办事、“无障碍”办理、“无距离”服务、“无条件”执行、“无负担”创业的“六无”工作机制,确保项目快建设、快投产、快见效。三是强化考核指引。修订完善了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合理调整各单位招商引资任务,加强招商工作日常考核,每月汇总,每月通报、年底排名兑现奖惩。四是强化目标导向。按照“三突出”“四转变”的思路,突出“精准、绿色、效益”的理念,突出“招商选资”,实现由注重项目投资额度,向注重亩纳税率、亩就业率、亩能耗率、亩投资率转变。目前,新洽谈成熟项目6个,总投资29亿元,其中,具备签约条件项目4个,总投资17亿元。五是强化平台建设。不断夯实招商平台建设,围绕“活力+像样”的目标,调整完善开发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突出抓好总投资17亿元的路水电气等24项“四网并建”工程。继续深化开发区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工资实行绩效制,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打破身份界限,面向社会公开聘任科级干部、二级主办,打造一支能征善战的开发区干部队伍。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虚增财政收入问题,资金使用不够合理,可用财力偏弱”的问题。

    主要采取了七项措施。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二是制定切合实际的财政收入年度计划,不仅求数量更要求质量。三是狠抓项目建设,把项目建设作为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以大项目建设提高县域经济发展质量,扩大经济总量,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四是加大征收力度,制定税收收入考核奖惩办法,调动各乡镇及财税部门积极性,应收尽收。五是发挥综合治税作用,联合治税,堵漏增收。六是优化收入结构,减少非税收入占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增加县级可用财力。七是加强三产服务业税收征缴,特别是房地产业的征缴力度,预计全年可新增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扶贫领域资金监管不严,建档立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2017年12月省巡视组反馈后,县扶贫办立行立改,已于2017年12月追回涉及资金。并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日常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大数据核查力度,对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收入、财产情况由每季度核查改为每月核查,加大动态管理,及时停发、减发或增发低保金。二是进一步加大低保户的公示力度,对确定的低保户进行长期张榜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在扶贫资金管理上严把资金投向、项目验收、资金公示、项目档案管理“四关”,确保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同时,县委、县政府进一步调整了县扶贫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委书记、县长“双组长”制,制定了《高邑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县四大班子领导平均每人分包贫困户50户,科级干部每人平均分包3户,选派了107个驻村扶贫工作队,确保2018年底全县1499户2977人全部脱贫。

    3.关于“少数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差”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违规进人”的问题。

    一是严肃处理问责。对县人社局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二是强化业务学习。3月13日、3月22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主管副职及有关人员先后两次系统学习了有关文件和档案业务知识,对干部调动、档案审核易出问题的环节进行了重点培训。三是建立审核问责机制。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三龄二历一身份”严格审核,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对拟调入人员,一律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动档案审核责任表》,并由审档人等签字后存入本人档案,在制度层面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关”。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少数领导干部违反相关政策和组织程序,为子女办理入职、调动、提拔”的问题。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和处理,并对领导干部子女入职、调动、提拔严格规范、严格把关。一是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组织县四大班子成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调配办法》等政策,增强遵守规定的自觉性;对组织、人社干部进行系统培训,严把政策、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二是规范干部推荐工作。县级领导个人推荐干部时,必须写出书面推荐材料并署名,详细说明和被推荐人的关系及推荐理由。三是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参加省、市组织的招录考试,通过后方予办理入职手续;严格干部选拔程序,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提拔、不调动,并建立干部提拔全程纪实制度,将干部提拔情况如实记录在案。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好”的问题。

    一是县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的监督检查范围。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思想政治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等共3次,组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同时,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资料汇编》至各乡镇、各部门,抓好基层单位思想政治学习。三是深化意识形态工作领域改革。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通过了《关于深化传媒事业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县财政加大支持力度,将县电视台、《今鄗新闻》合并组建高邑县传媒中心,进一步强化党的“喉舌”作用。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督导。县委制定了全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方案,开展集中督导4次,每次督查后,督查结果在党内进行通报,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党员干部存在轻意识形态”的问题。

    一方面,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全县各级各部门年终综合考核目标,并于1月份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2017年度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统一考核打分。另一方面,制定了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导考评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专项督查和考评。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2014年3月,未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县委组织部任命了一批乡镇党委委员”的问题。

    经核实,2014年3月,根据市公安局通知要求,经县公安局申请,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任命了5个乡镇派出所所长兼任乡镇党委委员。2014年11月,石家庄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不准研究干部后,2017年1月结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免去了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任命的5名乡镇党委委员。今后,我县将进一步增强执行政策规定的刚性意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部门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未列入党组议事内容”的问题。

    此问题是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发现,“县财政局在涉及个别大额资金拨付使用时,局党组会通报和研究时未留存相关记录”。针对此,县委要求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对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明确提出“财政局要对20万元以上资金的拨付,必须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进行通报和研究”。同时,举一反三,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全县“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范围和决策程序。在县级层面,一是将全县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列入年度预算,根据项目进展及时拨付资金,二是对年度内确需增加的支出,经过政府常务会研究后报县人大审议调整预算,占用预备费指标。在乡镇和部门层面,遇有重大项目或大额资金使用方面,都要在班子会或党组会上进行研究,研究通过后才能支出,对存在违规决策的行为,将严肃问责。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高质量召开了2017年度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班子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3月2日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班子共对照梳理出3个方面34项主要问题,各常委对照梳理出126条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措施93项。其他县级班子及乡镇、部门的民主生活会也都参照县委班子严格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召开情况汇报,约谈了16个单位党组书记,责令5个单位重开。二是认真组织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和《补充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县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支部组织生活会,县督查组全程列席,确保会议活动实效。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5个乡镇和一些县直单位没有专门的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本或记录不全;个别县直单位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和部分党员,大多不清楚所在党支部的书记和委员是谁,个别乡镇有些党员干部不知道本人属哪个党小组,谁是党小组长”的问题。

    针对5个乡镇和个别县直单位存在的问题,共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统一印制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本,明确专人做好党委(党组)会议记录。二是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部开展了讲党课;所有乡镇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党务知识,特别是针对大营镇党务工作弱化的问题,县委组织部专门派驻人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集中学习;所有农村开展了党务述职;县直机关党组织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三是出台《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实施办法》,利用大督查、党建述职和年终考核等方式,发现问题通报问责;四是建立全县党务工作者台账,加大党务知识培训,目前已培训8期,并于3月16日召开了全县党建工作现场会,对全县党建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管理。五是实行清单管理、挂账督导,县委组织部将全年“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列出清单,印发至各单位,提前提醒、逐项督导,确保规定动作一项不落。

    2.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质量不高”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基层党建工作检查指导不够。2015年县委常委会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内容。全县乡镇党委2017年都没有对基层党建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个别乡镇还存在非党人员从事党务工作现象”的问题。

    一是强化县委主体责任。县委成立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不断强化党建领导。县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基层党建工作,每半年专题听取一次基层党建工作汇报,每年举行一次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2月26日,全县召开了各乡镇书记、县直各部门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大会。同时,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包乡镇、部门、农村(社区)的党建“三包”责任制,县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一次,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有关工作的通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各自分包一个乡镇,定期到乡镇、村指导农村“两委”换届、村级集体财富积累、党建示范点创建、“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党建水平。三是完善机制追责问效。出台《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通过考核、检查、述职等方式,全面了解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重视的严肃问责。针对个别乡镇存在非党人员从事党务工作的现象,县委组织部约谈了有关乡镇的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立即进行了整改,并要求建立健全党务工作台账,加大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发展党员不规范。对个别预备期不满的预备党员,就转为正式党员。有的乡镇新发展党员档案填写不规范。应由村党支部书记、入党介绍人亲自签名的内容多为代签,存在日期缺项”的问题。

    对预备期不满转正的党员,经过调查,发现县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入党程序符合要求,但党支部工作手册转正日期记录错误,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因此承认其党员身份,对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县委宣传部党支部书记写出深刻检查。对新发展党员档案填写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核实,并约谈了乡镇党委责任人,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党员档案;同时,责令县直工委对党员档案进行严格规范,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为做好下步工作,一是开展培训,于2月26日对全县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党务知识专题培训,28日对各乡镇党务工作者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建立机制,实行半年督导检查和档案审核机制,严把发展程序关和档案审查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规范。三是严肃追责,出台《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问责办法》,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突击发展党员等问题将严肃问责。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费缴纳不及时、不全员,对党费收缴工作检查不到位,催缴不及时,管理存漏洞。个别乡镇机关党支部未及时交纳党费”的问题。

    在批评教育、约谈基础上,针对个别乡镇机关党支部未及时交纳党费现象,已督促全部补交,立即进行了整改。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党费收缴基数、收缴标准、收缴时限;实行党费交纳审核制,由县委组织部加强党费交纳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特别是对六个月拒不交纳党费的,将视情况纳入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理,确保党费及时足额交纳到位。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两委’干部整体年龄普遍老化、知识水平偏低”的问题。

    一是全面摸底分析。摸清村“两委”干部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梳理掌握全县农村干部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二是选拔优秀青年。2018年3月份,选拔了6名农村优秀青年到河北农大进行集中培训,年内计划分两批选拔15名农村优秀青年参加培训,不断充实农村后备干部队伍。三是鼓励在职教育。大力倡导农村“两委”干部参加各类学历进修,不断提高农村干部学历水平。四是加大调配力度。以农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加大干部提前调整力度,严把村“两委”干部候选人提名关,改变农村干部年龄老化、学历偏低的状况。目前已调整农村“两委”正职29人。下一步,结合换届全面推进,全县50周岁以下的村党支部书记要达到一半以上,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70%以上;年满65周岁以上的,不再推荐提名为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进一步优化村“两委”干部年龄、知识、学历、能力结构,适应乡村振兴战略需要。

    3.关于“机构编制、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机构改革不到位、不彻底。截至目前,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林畜牧局、文化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个单位只是名义上进行了合并,工作仍独立运转”的问题。

    经核实,以上5个单位系2015年遗留的机构合并问题,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两步推进:一是职务先任命到位,对以上所有合并单位的领导干部职务已规范任命;二是拟与当前机构改革统筹考虑,对一把手能够妥善安置的,人、财、物抓紧彻底合并;一把手未能消化的,规范职务以副局长身份并入合并单位,实现人、财、物彻底合并。今后将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意识,认真执行机构编制政策,确保不再发生机构合并不到位的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超职数配备干部、混编混岗、超编问题突出”的问题。

    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我县在最近一次机构改革(2015年机构改革)中,6个合并单位共超配科级干部34名,通过提拔、交流、转任非领导等途径,已消化16名,目前还超配18名副职,拟按照当前机构改革消化超职数有关要求,通过转任非领导、交流任职等方式逐步消化。针对混编混岗情况,目前我县还有85名行政混岗人员未消化。一是对11名常委会已研究、尚未办理公务员登记的科级干部和10名参加2007年全省统一考试考核未登记的人员,已实行另册管理,整改到位。二是对64名1997年1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未经考录、调任、政策性安置进入机关的人员,制定消化方案,全部调整到事业单位。针对超编问题,经核实,此问题系2005年、2010年、2015年历次机构改革中,单位合并较多,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并入行政单位,编制并未增加,造成超编问题严重。针对此问题,我县将继续严格管控,凡超编单位一律不新增人员,对超编的人员,一是通过调整到空编单位进行消化,二是通过自然减员进行消化,三是向上级编制部门争取增加行政编制,逐步对超编人员予以消化。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使用另册管理人员”的问题。

    经研究,对4名“另册管理人员”拿出消化整改方案,适当安排相应工作,并对县委组织部主管副部长政策把关不严提出了严肃批评。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进行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拟与机构改革统筹考虑,通过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式逐步消化。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回避、交流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回避制度问题,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选任干部,在党委及组织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针对交流制度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副职进行交流,其他有计划地交流,同时,加强乡镇与乡镇、部门与部门、乡镇与部门之间的交流,让干部在不同岗位锻炼。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扎实”的问题。

    县委一班人进一步统一思想,根据县委领导班子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中共高邑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等文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实行)》,使“两个责任”从抽象概念转化为具体任务。2018年初,县委召开了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通报了我县4起违纪典型案例,县委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为全县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清理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下发了《关于报告公职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通知》,对全县所有正式在编在册的公职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报告和核查,对瞒报情况的,将按照《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对科级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办法》等规定,从严作出处理。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前三项公示制度,凡是拟提拔重用的干部,对其本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严格公示,存在问题的一律不提拔不重用。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问责力度不够,震慑作用不强”的问题。

    一是县委旗帜鲜明支持纪委执纪问责,对发现和举报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充分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二是建立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纪委提请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议题,定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县纪委定期主动向县委报告工作,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研究通过了《高邑县巡察机构设置方案》和《高邑县巡察机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每季度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完善信息互通、线索共享的联动机制,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印制了《巡察工作手册》,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截至目前,处置问题线索102件,立案3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方面”的问题。

    县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县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制度的意见》,要求所有县级领导干部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从高邑实际出发,通过开展基层联系点、定期接访下访、征集群众意见,鼓励县级领导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现场办公、解决问题,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年要撰写1-2篇与实际工作有密切联系、有实情、有见解、有措施的调研报告,所有县级领导任期内要跑遍全县所有的村。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方面”的问题。

    针对此问题,县委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责成县纪委、县发展改革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对县级领导班子和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核查,并下发《高邑县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对发现的4起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分别给予4名当事人相应的党内处分,并责令限期整改,现已整改到位。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工作纪律松弛方面”的问题。

    县委以刀刃向内的气魄整顿机关作风,坚持以上率下,县直各部门一把手在抓作风建设、严明纪律上,发挥带头、表率、导向作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工作纪律。县委又成立5个大督查组,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开展不间断的督导。特别在春节期间重要节点,印发了《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通知》、《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切实纠正“四风”的通知》,明确要求县纪委每月对各部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开展3次以上的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线索快查快结,严肃追究责任。同时,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具体措施,确保问题限期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县纪委对全县日常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12次,发现问题8个,给予批评教育18人次。

    3.关于“对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巡察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私设县街道办等机构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2018年2月13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街道办事处并入高邑镇,实现人财物彻底合并。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公务员入口和档案审核把关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对档案专项审核进行一次回头看,对没有另册管理的在职干部档案进行再次审核;三是严把档案审核关,切实做到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调必审,明确专人负责对干部档案的审核,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察工作存在方案制定不完整、不具体,报告内容缺失等问题,震慑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重新梳理问题线索。对第一轮巡察中发现的24个问题线索进行重新梳理,对其中的6个问题线索进行了移交处理,2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给予诫勉谈话。其他的18个问题线索被巡察单位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对前两轮巡察工作开展了一次“回头看”。对巡察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进行重新定性,对巡察报告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了补充。三是督促21个被巡察单位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见人、见事、见处理结果,达到了巡察工作效果最大化。

    (四)案件线索查办方面

    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移交我县纪委问题线索44件,涉及89人。到目前,共初核21件、立案11件、谈话函询1件、了结9件、其他处理方式2件;移交司法机关1人;组织处理5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其中科级1人、科级及以下17人;采取第一种形态57人,第二种形态16人,第三种形态1人,第四种形态1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高标推进、高压落实、高效整改,以巡视问题的彻底解决,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秀美高邑”贡献力量。

    一是坚持党要管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传导压力,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县域事业的各项工作之中,确保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抓好落实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实际,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农业农村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对全县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8月31日至10月31日)。联系电话:0311-84037599(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中共高邑县委巡察办;邮政编码:051330;电子邮箱:gyxjwb@163.com。

    中共高邑县委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