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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巨鹿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8-29 09:52:22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2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巨鹿县进行了常规巡视。2018年2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巨鹿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县委认为,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切中要害,切合巨鹿实际,有利长远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县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把抓好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全面彻底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对于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问题,县委经过讨论和研究,一致认为问题产生的根源还是在思想认识上,归根结底是“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县委始终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管党治党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巡视工作的要求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深刻反思、对号入座、主动认领,以坚决有力的态度、决心和措施,全力抓好整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整个巡视整改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进行,2月12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迅速行动,当晚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了县委巡视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巡视整改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月22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及分工;2月24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深入查摆剖析原因,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认领责任,一致表示坚决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制定了《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整改事项分解细化成3大方面、10个问题、42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

    三是强化督导调度,全力跟踪要账。县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汇总整理整改工作进度,各责任领导每周至少调度一次整改问题的进展情况,县委常委会、县整改落实领导小组每半月调度一次,听取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整改工作落实。3月8日、27日,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具体明确要求。4月10日,县委再次召开常委会,调度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对《中共巨鹿县委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研究讨论、修改完善,明确指出,已完成整改的工作要长期坚持,没有彻底完成整改的,要继续坚持高标准、高质量认真抓好整改,确保巡视工作成效。5月2日,县委召开常委会,研究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巡视整改任务分解工作,要求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对已整改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必须按照整改方案,真正长期坚持,对需要进一步制度化、机制化的工作,要进一步抓好完善和提升。

    二、系统全面推进,深入扎实开展巡视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根据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大方面、10个问题、42个方面具体问题,已完成12个,基本完成30个。建立完善制度57项,挽回损失169.25733万元,问责追责54人。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有差距”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实际结合不紧密。重部署、轻检查落实,营造社会氛围不浓厚,对乡镇党委书记、农村党支部书记等重点群体专题培训没有实现全覆盖”问题,一是印发了专门通知、制定了实施方案,将各单位学习宣讲情况及影像资料建档留存备查,并在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截至目前,刊播稿件400余篇。同时,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分工,设置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宣传栏。二是县委理论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组织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政治理论考试,并将股级以上干部试卷收回存档。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的通知》,制定了2018年度小马扎宣讲计划,已开展宣讲300余场。四是建立党员干部教育“扎口”管理机制,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进行科学部署、统筹安排、集中管理。在培训计划上,出台了《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安排了10个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班次。在培训方式上,突出专题研讨、实践教学、案例分析,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实际紧密结合。在培训对象上,由县委统筹调配,确保乡镇党委书记、农村党支部书记等重点群体重点培训,其他党员干部全员参训。五是建立党员干部“菜单式”选学、“定制化”培训机制。开通巨鹿县“网上党校”,用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组织全县党员干部选学、点学,每人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六是从县委党校、县直各单位筛选13名讲师,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网络轮训,对基层党建薄弱村、经济发展滞后村进行“定制化”培训。特别是建立了县级领导领学制度,每周六县级干部带队到村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扶贫政策,乡科级干部同步讲学。七是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督导机制。印发了《关于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督查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内组织生活、驻村干部智慧化管理等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能力不足”问题,一是明确重大会议特别是常委会召开前,把相关议题及时报送给参会领导充分酝酿,充分征求意见,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讨论议题每位领导都进行发言,确保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完善了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增加了“加强领导干部日常沟通交流”和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相关内容。二是出台《关于成立和调整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在原有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增加和调整了新的领导小组,每项重点工作都明确牵头县领导和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建立了每月给县委提一条建议制度。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根据分管工作,立足全县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每月向县委提一条建议。县委据此制定措施,分别抓好落实。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有些党员干部无视纪律和规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一是制定了《2018年度廉政警示教育培训计划》,印发了《警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典型案例汇编》《违反“八项规定”80条清单》,与2017年辑印的《身边的警钟》《漫说72条纪律红线》《共产党员100条禁令》《负面言行提醒手册》等形成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系列学习读本,进一步强化了纪律和规矩意识。二是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监督举报渠道,扎实开展县市区委统筹巡察监督。三是持续开展“倒查两本账”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顶格处理。四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典型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件在巨鹿电视台、《巨鹿晚报》、巨鹿发布通报曝光。自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共印发通报9期,通报106人,约谈单位“一把手”20人,责令召开民主生活会5次。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子女办理假入党手续,巡视组了解期间,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掩盖真相”线索,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其他2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有的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长期为县直部门、乡镇开具虚假发票”线索,给予当事人党纪政务处分。

    2.关于“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扶贫资金管理有漏洞,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违规发放惠民补贴”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核查的通知》,组织各乡镇(区)、县直有关单位对照职责分工,对系统内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全面核查。二是对脱贫攻坚工作中重视不够、抓得不紧的7个乡镇党政正职和主管扶贫工作副职进行了组织约谈,责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和全面整改,并全县通报批评。三是针对危房改造问题,印发了《关于处理违规申报危房改造问题整改过程中主动上缴违纪所得人员的量纪意见》,县、乡镇相关责任已受到相应处分(处理),并指导各乡镇(区)运用处置。四是制定了《巨鹿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细则》,从项目的组织实施、补贴标准、监督问责及考核验收等方面进行了严程序、划红线、定标准,并将扶贫项目从组织到落地,都明确了主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五是建立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对扶贫领域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环节中涉及的党员干部,进行连续不间断的廉洁纪律教育。六是加大扶贫领域责任倒查追究问责力度。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某合作社虚报项目骗取扶贫资金”问题,给予合作社负责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给予项目审批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某县直部门将扶贫资金违规挪用”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提醒谈话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多名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违规享受低保待遇”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组织约谈或党纪处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全县扶贫领域共处置线索85件,其中初核85件,已立案调查76件,已结案7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人。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产业扶贫项目科学化程度低”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规划编制流程,2018年已将专项扶贫资金根据各乡镇贫困人口规模、产业发展状况和贫困村、贫困人口实际,切块分配给各乡镇,由乡镇、村“两委”以及驻村工作队依托我县建立的光伏扶贫、林下经济、农业孵化园、家庭手工业和到企业打工、贷款入股分红、农村保洁员以及群众个性化需求的“5+1+N”产业扶贫体系,自上而下、由下而上、上下结合,有针对性的制定乡村扶贫产业项目规划,保证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能享受到2项以上产业扶持措施,脱贫享受政策户都能享受到至少1项产业扶持措施。截至目前,2017年建成的65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已实现未脱贫户全覆盖,2018年计划再建设20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预计可覆盖贫困群众1200户左右,该项目可带动贫困户户均增收3000元,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可增加2.1万元;同时,拟扶持300余户贫困群众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板,项目收益资金全部归贫困户所有。通过对贫困群众产业发展需求摸底,2018年计划安排267万元扶持900多户贫困群众发展特色种养业;安排41.35万元扶持182户贫困群众发展手织汉锦、服装加工等家庭手工业;安排2726.3万元带动4424户贫困群众通过入股分红创收致富。二是利用每周六的入村精准扶贫和每月17日的精准扶贫主题活动日,所有党员干部全部入户宣讲政策,与群众面对面逐产业、逐项目研究讨论,让群众真正弄懂吃透扶贫政策和项目流程,自主选择产业项目。三是制定了《巨鹿县关于支持发展农村股份合作扶贫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从根本上解决项目不准确、不科学问题。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电商扶贫项目扶持对象选择不合理,无法进行网店开设、微信营销”问题,一是在晨之晖电商孵化基地对全县111户电商扶贫项目扶持对象再次进行培训,力求全部熟练掌握电商营销技能。二是对全县111户电商扶贫项目扶持对象逐一进行了摸底核实,其中48户电脑正常使用,对再次培训后由于年龄、文化程度等因素限制仍不具备继续使用条件的63户电脑全部收回,重新调整用于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三是精准选择扶持对象。进一步严格对电商产业扶贫项目扶持对象的选择标准,重点关注年龄较小、有一定文化程度、有发展电商意愿的贫困群众。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缝纫机扶贫项目由于政策宣传和工作措施跟进不到位”问题,一是对未正常使用缝纫机的户全部进行了整改;对未能正常使用的户引导联系加工企业;对没有加工能力的户所补资金已退回国库;对无法证明下落的户逐户核对,确保正常合理使用。二是对全县缝纫机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账,2015年以来全县共发展家庭手工业缝纫机项目2670台,通过摸排,对不符合条件户全部进行了收回调整再分配。三是列支专项培训经费,继续加大对缝纫机、老粗布等扶持对象的培训力度,搞好协调服务,帮助贫困群众依托龙头企业或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实行订单式生产。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贫困户入股分红协议不规范,某合作社使用虚假审计报告申请扶贫项目,主管部门项目验收流于形式,导致骗取扶贫资金;某公司违规挪用贫困户贷款,上百名贫困户未获得分红”问题,一是给予违规公司负责人开除党籍,降低一个岗位等级,给予违规合作社负责人撤销党内职务,并对违规公司、合作社进行整改,确保已建成项目所有权归村集体,合同收益权归贫困群众。二是分别对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主要负责人及会计进行了专题培训。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巨鹿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巨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扶贫项目资金从审批、使用、建设到考核验收等程序。全面推进扶贫工作过程管理责任倒查工作机制,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金融扶贫项目政策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了《扶贫小额信贷流程图》《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手册》,通过集中宣讲、村村张贴上墙、进村入户一对一讲解等形式,确保群众学懂会用。二是与县联社、邮储银行、邢台农商行等3家合作银行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实行基准利率放贷,全额贴息,并及时办理贷款贴息手续。三是为2015和2016年度符合贴息政策的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贴息9107.8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贴息政策工作进行“回头看”,做到应贴尽贴。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2017年度符合贴息条件的贫困群众在贷款周期结束后及时受益。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小额贷款工作的通知》,在对贫困群众开展订单式实用技术培训的基础上,鼓励引导贫困群众通过申请扶贫小额贷款为其发展产业就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确保贫困群众真正受益。五是建立金融扶贫绿色通道。持续扩大“政银企户保”业务,严格执行“5万元以下免担保、免抵押、享受基准利率”的优惠政策,切实把贷款投放到项目合规、有经营资金需求的贫困户手中。创新推进小额贷款、善融商务、农贷宝、致富宝等多种信贷产品,积极推动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按需求获得贷款。各金融机构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重点向能安排贫困户就业的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积极开发面向贫困人口的各类保险产品,推广“一元民生”保险、蔬菜大棚设施保险、农房保险、财健融合等保险产品和经营模式。

    3.关于“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的动力不强劲”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县政府对优势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引领帮扶不够,未形成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问题,一是推动制造业产品、工艺、设备创新,加快装备制造业向创造、智造升级。目前,已对黑一橡胶、辰鹿电动车等9家企业申报省重点技改项目。二是推动传统企业与知名企业开展合作,实现老企业“嫁接”新生。目前,福建神州巨电项目,厂房改建已近完成,设备已经到位正陆续安装,预计6月上旬即可试产;方正与中钢邢机合作项目正在建设厂房,设备已订购;浙江台州新能源电动车产业园,按时间节点推进;台湾穆拉德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园,恩欧胶囊车间已投产,化妆品车间已开始试生产,王老吉车间6月份投产;北京博林高科RRTT润滑油产业园一期已投产;积极培育以禄高水刺布为基础的长江以北地区最大无纺水刺布生产及深加工基地,与鼎基公司合作,计划总投资6亿元、新上8条生产线,目前水刺布2条生产线正在生产,1条新建生产线设备已订购。同时,今年2月26日,集中开工了20个重点项目,其中京津项目7个,5月4日,对全县30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集中观摩,有效促进了传统产业提档升级、新兴产业壮大聚集。三是加强对传统企业资金、政策、生产要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政银企对接,通过助保贷等分别为德谦公司、禄高水刺布办理续贷手续、展期手续。推进科技创新券使用,为京鼎穆拉德、中车科技等企业落实科技创新券兑付60万元。开展IPO优惠政策和金融业务培训,3月15日,石家庄股权交易所巨鹿橡塑板企业挂牌仪式暨行业分析专题培训会举行,36家橡塑机件行业企业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孵化板挂牌(全省首例)。同时,正在对全县橡胶行业进行调研,研究切实可行的举措,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提层次、强实力。四是进一步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起草了《县级领导精准帮扶重点项目责任机制》,成立了河北铭鹿电动车产业园项目等8个帮扶企业工作专班,全程跟踪服务;建立了重点企业退出及新纳入机制,对新纳入的14家重点企业进行走访。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解决民生问题标准不高,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等问题治理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大力度推进民心工程。2018年安排实施的10项民心工程,都成立了由1名县级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逐项制定了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坚持每周集中调度、每月督察通报进展,确保快速有序推进。二是强化就业创业帮扶。举办了2018年春季大型人才劳动力交流洽谈会,3673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579人签订就业协议。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完成并启动,入驻创业实体21家。三是持续提升医疗养老服务水平。印发了《巨鹿县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意见》,制定了《巨鹿县医养中心分级标准(试行)》(全国首例),完成星级卫生室30%的创建任务;家庭医生服务签约一般人群达到55%、重点人群达到76%,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22家养老机构挂牌医养中心。四是大力提升县城环境面貌。全面开展了“七城同创”(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全国绿化模范县、省级文明县城、省级洁净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河北省全域旅游示范县)活动,县城“六个5”(50平方公里县城发展框架、50华里平原一级路四环路网、50公里自行车健身路径、5平方公里中央生态公园、50公里县域水系建设、县城周边5000亩水面)建设扎实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五是持续抓好城乡一体化提升工程。城乡教育一体化上,新增校舍项目工程建设快速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上,城区内环卫工作已由桑德公司开始运营,城区外环卫设施已完成招标;城乡交通一体化上,交通枢纽工程项目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上,组织开展了春节造林绿化活动,新增造林1.46万亩。六是大力整治交通拥堵。实行高峰班、“爱心护校岗”等制度,对上下班、学校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增加民警执勤疏导交通;建立完善快速疏堵机制,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开展酒后驾驶、机动车乱停乱靠、非机动车闯红灯等集中整治行动,今年以来累计查处违法停车3012辆次、酒驾92起、醉驾6起、不礼让斑马线82起、非机动车行人违法2160起。同时,全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步伐加快,成功举办2018中国巨鹿文明旅游暨第二届五彩杏花节,集中签约项目16个、计划总投资25.67亿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扎实推进,食品检测中心主体工程已竣工,全县150家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完成“量化分级”“明厨亮灶”工作,量化分级率已达到100%;城区公厕改址已完成;加快推进供电保障工程,已完成4个村的电网改造。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3月27日,县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干部群众在脱贫攻坚、信访维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方面的思想状况。二是各单位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每月25日前将干部群众舆情动态报宣传部,汇总整理后向常委会提交。已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每半年对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1次检查。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前主办单位要将活动议程、参加人员、主讲内容等报宣传部审查,未经审核不许开展相关活动。二是已组织培训会对全县新闻工作者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并确定了第二季度宣传主题。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舆论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晚报赠阅扩面,赠阅达3000余份,手机阅读版已推出,巨鹿发布影响力始终位居全省前列。二是开展榜样典型评选活动,今年2月27日全县三干会上对“我为巨鹿添光彩”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并在晚报、电视台、巨鹿发布集中宣传。三是积极发挥特色意识形态阵地作用,“百姓文化港”每周四天举办文化活动;县图书馆每周免费开放六天,实行借阅一体全开放式服务,开通了图书自助借还系统,方便群众借阅;“大麓国学馆”定期举办国学讲座;鱼营等七个村孝老敬老、乡风文明活动有声有色;已安排全县20个单位,以“古郡周末大讲堂”为载体,制定完成2018年培训计划。全面摸排全县文化阵地,4月1日,将齐石鹿革命纪念馆命名挂牌为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在党建工作上投入精力少,深入研究分析情况、结合实际抓落实少”问题,一是建立了县委常委会抓党建工作清单制度,制定了《巨鹿县委常委会2018年抓党建工作清单》,确定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4个专题研究议题,按时提交常委会研究。二是建立党建工作智慧化、常态化管理机制。制定《关于提升智慧党建覆盖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内组织生活、驻村干部智慧化管理等工作的实施方案》《巨鹿县重点工作督查调度管理办法》,加强了县委对党建工作的日常化管理、网络化调度、精准化督导。三是建立乡镇党委书记党建责任状制度,乡镇党委书记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并向县委书记签订责任状,全程接受监管。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相关职能部门和一些乡镇、县直部门党委、党组把党建工作边缘化”问题,一是建立基层党组织“夺旗争星”制度。每年县委提出党建工作争创目标,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围绕“脱贫攻坚、制度落实、党员示范、组织建设、智慧党建、农村增收”进行“夺旗争星”。二是建立“1+3”党员干部教育机制,即以县委党校为中心,以网上党校、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校、老干部党校为支撑,对全县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培训。目前,4个党校已全部制定培训计划,启动常态化培训工作。三是建立基层党建“拉网式”“推磨式”督导机制,下发了《关于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督查制度的通知》,每季度对县直机关单位、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农村等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坚持挂账督办、限期整改、销号管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县直部门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大会、党课教育无记录”问题,一是配强党务工作力量。3月9日研究通过了县直各单位专职副书记、副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人员名单。目前,全县已经做到党务干部、智慧党建信息员、档案管理联络员全覆盖。二是建立党务干部常态化培训机制。把党建工作规范化纳入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干部的培训课程,全年举办3-4期。3月19日,已举办首期党务干部培训班。三是将党组织活动记录作为基层党建督导的重要内容,没有记录即视为没有开展活动,确保工作规范运行。四是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会议的通知》,并下发党组会议专用记录本,规范会议记录。

    2.关于“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好”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时结合实际不紧,触及思想不够,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问题,一是建立了民主生活会“书记签字背书”制度,严格会前把关和跟踪落实。在县四大班子、各乡镇、县直各单位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党组织书记全程把关,突出从严要求,提升了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性、战斗性。二是跟踪督导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会后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实效。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理论中心组2017年制定的学习计划,套用2016年学习内容,仅增加党的十九大精神内容。没有学习笔记、发言提纲,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不够”问题,一是结合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巨鹿实际,制定了我县2018年度学习计划。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若干意见》。三是已为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配备了统一的学习专用笔记本。四是已收集县委中心组成员2017年度学习笔记,并整理存档。五是已制定好理论中心组成员发言情况记录表,会上各成员在表上记录发言提纲和要点,会后整理存档。六是已建立“中共巨鹿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交流”微信群。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对加强农村组织建设用力不够,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问题,一是抓好农村“两委”换届,下大力度选好能人、配强班子、优化结构,确保换届后农村基层党组织从年龄结构、文化结构、致富能力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探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组织村干部、老干部、老乡贤、群众代表监督工作运行。二是推行农村党建责任清单、党组织活动清单制度落实,突出县委把关定标、全程监督,项目化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同时,逐乡、村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坚持个性化、重实效、跟踪督导。三是大力实施党建阵地标准化工程,建设了30个党建精品示范点,到2018年底建设示范型“两室”100个。四是建立基层党建智慧化管理机制。建成智慧党建暨重点工作大督查调度中心,实现县乡村三级视频互联、基层党组织可视化管理,配套实行党员创新指数和先锋指数管理模式。五是建立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预警转化机制。深入开展后进村“百日攻坚”行动,转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28个。六是坚持农村党建指导员常任制,坚持因村定岗、因村选人、科学选派,并定期督导,追责问效,发挥好党建指导员“七到五监管”责任。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干部年龄老化,带富致富能力不强”问题,一是夯实村“两委”换届基础,明确人选标准、工作程序、时间节点,确保5月底前,试点村全部完成;6月份,全面启动,60岁以上一律不再提名参选,换届后全县55周岁以下的农村党支部书记占比达到70%以上,农村致富带头人占比70%以上。目前,各乡镇正在建立人选台账。二是实行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培养机制,已对636名培养对象进行了入库管理;实行农村后备干部主动培养机制,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成熟的吸收入党、表现优秀的纳入后备干部管理,进一步充实换届人选储备。目前,农村党支部书记后备干部已有638名,换届人选1197名。三是建立基层党建双向激励机制。建成南哈口-何寨党建带富示范区、堤村乡“双万亩”合作促富示范区、小吕寨-西郭城-王虎寨乡村旅游带富区,重点打造了10个党支部带富领富示范村、3个党建示范片区。定期通报“拉网式”“推磨式”督查结果,反面典型纳入季度“低效工作曝光台”“低标准工作曝光台”;年终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总评,奖优罚劣。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全县291个行政村中,村集体经济空白村占10%,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村占33.7%”问题,一是启动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工程,建立农村“三资”台账,开展农村“三资”核查、农村审计等工作。引导村“两委”建立孵化园、成立劳务服务组织、兴办集体参股企业。目前,正在开展三资核查和农村审计,同时,出台《2018年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针对农村“两委”干部开设了“农村治理”“解放思想”等5期培训班。二是建立集体增收精准化考核机制,将农村集体增收纳入乡镇脱贫攻坚考核和夺旗争星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红旗村、优秀党支部书记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农村集体增收联帮联创机制。成立农村集体增收帮扶工作联席会,定期研究、常态指导。组织贫困村成立扶贫自立服务公司,用好扶贫资金、扶贫项目,抓好对群众的服务,增加集体收入,再用于贫困群众,增加集体增收内生动力。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缺失”问题,一是建立新时代乡村振兴讲习所。建设县级视频中心、讲习中心各1个,乡镇讲习中心11个以及部分农村讲习点,打造苏二、南哈口等农村培训中心,组建讲习团,每月开展讲习活动。现已开展培训17期,培训基层党员干部2万多人次。二是建立党员分类管理制度。按照机关、农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流动党员、无职党员等类别,实行分类管理,通过量化管理,建立党员约束激励机制,激发党员干事创业活力。三是建立流动党员微信党小组制度,通过“五个一”活动,持续加强流动党员的规范化管理。四是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评定优秀党员,树立规范、激先励后。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全县有39个行政村近3年未发展党员”问题,一是开展“三年不发展党员”专项治理活动,逐村制定工作方案,挂账限时整改;深化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培养机制,目前,39个村中12个村已发展预备党员,其余村已按照主动培养计划全部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预计今年7、8月份全部解决。二是已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乡镇党建工作责任状、农村党建责任清单,作为日常督导和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三是建立发展党员预审机制,各乡镇每年7月份前向县委申报发展党员计划,由县委统筹分配指标,确保不再出现3年不发展党员的情况。同时,建立了3年未发展党员村预警台账,对重点村进行重点管理,提升工作针对性。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5年‘两委’换届选举中,全县有多个村委会、村党支部没有完成换届选举”问题,目前,有55个村提前完成了党支部换届。一是建立了农村“两委”换届精准推进机制。提前着手,逐村建立选情台账、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分析研判,针对性地做好换届准备工作。二是建立跟踪指导机制。强化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由县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县民政局抓好村委会换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同时,从2月份开始,每月调度村“两委”换届试点工作,分析存在问题,研究人选情况、推进措施、动员举措。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栏等广泛宣传换届政策。四是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净化换届环境。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员远程教育管理系统80%以上闲置”问题,一是对全县291个村远教设施进行了深入摸底,协调联通公司开展了专项维修维护工作,解决了49个村网络不通、72个村设备损坏问题。二是建立农村党员远程教育跟踪指导机制。编印了《农村远程教育操作手册》,制定了年度党员远程教育学习培训大纲,对各乡镇组织委员、农村干部进行了专项培训。三是把远程教育管理系统使用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责任清单、考核指标,作为基层党组织活动“四统一七结合”的重要环节,强化工作推进落实。

    4.关于“干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队伍工作懈怠,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等‘四风’问题新表现突出”问题,一是对照“三榜两台”(高效工作榜、亮点工作榜、创新工作榜,低标准工作曝光台、低效工作曝光台)评比,对落后单位进行“解剖麻雀式”分析。二是继续强化“一线工作法”、重点工作小组化推进、县级干部建立基层联系点、周末集中调度、精准扶贫主题活动日、项目建设公示制度等,研究制定了《关于改进县级领导到基层调研工作的办法》,细化作风要求。三是出台了《关于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问责暂行规定》,对全县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及带班值班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分别对有问题的12个单位进行了通报,对7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组织约谈。四是印发了《中共巨鹿县委巨鹿县人民政府2018年工作要点》,对全县重点工作全部实行清单式、台账式管理,对照领导批件、会议纪要等200余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设置的宣传标牌,主管部门尽责不到位,导致标语错写”问题,给予标语错写案件直接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相关责任领导党内警告处分。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期间有群众反映某单位办理相关业务不一次性告知,一周跑办5次仍无结果” 线索,给予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干部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了解发现有的党员干部在更换新身份证后,未及时向组织部门报备身份证号,未经组织审批,私自办理出入境证件、违规出境”线索,一是给予当事人诫勉谈话或政务警告。二是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办理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出国(境)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完成了因私出国(境)自查工作,对全县应登记备案人员信息逐条逐项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审核系统”信息库,县委组织部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进行信息比对,做到信息同步、应备必备。三是建立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制度。完成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自查自纠工作,对个人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专人集中保管,杜绝违规问题。四是完善分类分级审批制度。科级干部报县委组织部审批,科级以下人员报单位负责人审批,规范审批流程、严格审核关口;建立出国(境)人员信息双比对机制,严格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五是建立出国(境)管理工作追责制度。细化出国(境)管理责任,分类明确问责情形、问责办法,对报备不及时、管理不严格、审批不严谨导致问题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六是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制发了《巨鹿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巨纪字〔2018〕3号),严格执行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备案的规定,对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经抽查科级以上干部,仍有部分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一是进一步拓宽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信息收集渠道,发布《关于受理全县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的公告》,公开举报邮箱、电话,集中受理举报信息,对公告期限之后经调查核实再发现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一律从严查处。二是县纪委监委与组织部门建立协同联查机制,线索相互移交,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三是已办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39件,涉及人员39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21人。四是印发了《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的通知》,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报告表》,并进行了公示和审核。五是建立拟提拔对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况纳入干部任前审核,每次动议干部前,拟提名对象均需报告个人及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凡不如实报告的一律排除在外,凡使用后查出问题的一律从重处理。六是建立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大数据比对机制,整合组织、人事、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资源,每年进行大数据比对,对查出问题的从严处理。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选任及档案管理不够严格。有的干部档案材料存在学历造假、档案材料存疑等问题”线索,已复审干部档案3000册,完成数字化469卷。一是建立干部档案集中化、标准化、数字化工作机制。成立巨鹿县干部信息管理中心,变组织、人事、教育三家存档管理为档案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建立了档案联络员制度,每个乡镇(区)和县直单位配备2名档案联络员,专门负责本地本单位人事档案工作。配套完善了档案转接等管理制度。二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利用三个月时间,对全县5200余卷在职干部档案进行复核,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错误或不准确的重新进行认定。目前,已完成3000本档案的自查工作,同步做好了材料补充、认定。三是建立完善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和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备案制度,凡“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存在问题的,未核准前一律不提交、不呈报。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县委及下一级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履行不到位,对一些重点领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得不紧、预防措施不到位,导致个别单位在较短时间内发生系统性违纪问题。如,对扶贫部门掌握大量扶贫项目、资金,易发违纪问题的廉政风险认识不足,没有做到早提醒、早告诫,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一是重新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以县委文件印发。二是用足用好《关于开展“两谈一会”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细则》,下级出问题对上级主管领导进行约谈。三是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向县委、县纪委报告2017年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同时,对各单位2017年度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充分运用到年度考核中。四是对扶贫相关县直单位负责人、乡镇书记、乡镇长以及291个村党支部书记逐一进行提醒谈话,对存在问题的,当场填写《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自纠报告》,共收到主动交待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33个,已整改处理到位。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不落实”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春节前开展提醒谈话确保廉洁过节的紧急通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与每个谈话对象都签订了《廉洁过节承诺书》。二是制发《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就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层层签订承诺书。三是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违纪违法问题涉及面大或比较突出的问题,由县委书记、县长、纪委书记对主管县委常委或副县长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一是修改和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的办法>的通知》《巨鹿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切实纠正“四风”的通知》,广泛宣传“十条禁令”,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二是召开全县作风纪律整顿推进会,制定出台了《巨鹿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行为规范“22个”严禁》,印发各级党组织,强化制度约束。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纪律作风问题开展“推磨式”监督检查。与平乡县、广宗县等县扎捆执纪监督,累计检查单位90余个/次,检查酒店60余个/次,检查小区50个/次、商场及娱乐场所30余个/次。四是扎实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四风”问题开展“回头看、照镜子”自查活动,县四大班子带头对照查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个别县直部门存在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约谈或党纪政务处分。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单位办公地存放烟酒”问题,合并其他线索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个别单位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合并其他线索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全县88个单位办公用房情况进行地毯式清查,对照各单位上报的房间号和人员名单,逐一核对人员、核对面积,对整改不规范的,责令立即再次整改。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有欠缺”问题,一是组织举办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纪法规知识等主题培训班8批次,共教育培训1000余名党员干部;在巨鹿电视台、《巨鹿晚报》、巨鹿发布以及主要街道电子屏等平台加大党纪党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把谈话函询作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有力抓手。针对问题线索具体情况,逐人逐件分析研判,确定谈话函询对象,明确谈话函询目的和内容,规范处置方式和流程,坚持早发现、早处置,早打招呼早处理,快查快办。三是充分发挥“两谈一会”作用,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以来,共提醒谈话357人次,组织约谈26人次,责令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7次。四是对今年以来执纪问责执行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成立7个督查组深入被通报的12个乡镇和县直部门,逐一查看当事人书面检查落实情况、全体会检讨落实情况。对通报处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立即责成相关单位召开全体会和工作纪律作风专题组织生活会整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纪委落实‘三转’要求不到位”问题,立即进行摸底清理,对7个乡镇(区)不同程度存在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委员配备不到位、兼任或分管其他工作等问题,下发了《关于对落实乡镇纪委“三转”要求不到位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迅速彻底严肃整改到位。巨鹿镇由镇党委副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西郭城镇纪委书记兼任武装部长已经调整分工,不再分管乡镇武装工作,待人事调整“解冻”后迅速调整到位。其余5个乡镇(区)纪委“三转”要求全部落实到位,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委员一律不再分管其他工作,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乡镇党委书记分别做出了书面承诺。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反腐败协调机制运行不顺畅”问题,一是调整充实健全反腐败协调机构,完善工作运行配合机制、会商机制、双向移送机制、督察督办机制、及时反馈机制和责任倒查追究机制。二是反腐败协调成员单位均成立协调小组,明确了1名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业务科室主任为联络员负责反腐败日常协调。三是对2015年以来受到采取强制措施的公职人员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了台账,正按规定核减并扣除工资。四是召开2018年第一次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反腐败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印发了《关于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关于全力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运行机制》。

    3、关于“重点领域和重点人违纪问题多发”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应招标未招标问题依然存在,未批先建现象突出,个别单位项目工程应招标未招标”问题,制定了《关于开展项目招投标审批手续和重点岗位人员岗位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项目工程招投标自查自纠活动,督促各单位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完善监督制度,建立了《招标投标工作纪律“三要十不准”暂行规定》,坚决防止相关问题再度发生。对问题多、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启动问责程序。截至目前,发现4个单位存在违反招投标法规的问题,初核12起,立案8起,结案12起。其中,提醒谈话2人,诫勉谈话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管钱管物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建立健全项目工程台账、单位重点岗位人员监督管理台账,签订《重点岗位廉政承诺书》,各单位已将项目工程台账、单位重点岗位人员监督管理台账、《重点岗位廉政承诺书》报县纪委监委统筹动态管理、监督。二是制定出台了《县纪委监委加强执纪监督的实施意见》,从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三是出台了《关于对违反日常工作作风纪律问题问责的暂行规定》,坚决从源头上杜绝边查边犯、边整边犯的问题。四是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闭环”运行,把各类问责处分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微腐败’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一是对省委第六巡视组移交的检举类信访件建立台账,分类梳理,集中交办。二是在巨鹿发布、古郡清风等媒体发布《敦促违法违纪行为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限期交代问题的通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微腐败领域共立案14起,结案1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三是加强基层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制定了廉政警示教育培训计划,将基层微腐败警示教育纳入培训计划进行统筹安排。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某村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便利,收取承包费未上交村财务,涉嫌贪污”线索,给予当事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违纪款。

    4.关于“巡视整改长期坚持不够,巡察工作质量不高”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上轮巡视认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不深入、不到位”问题,一是建立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暨配合中央巡视自查自纠工作周报告制度,制定了县委《关于配合中央巡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将“围绕巩固拓展八届省委巡视整改成果抓好自查自纠”作为一项重点内容纳入实施方案。二是对照3个方面12项问题,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完成了对八届省委巡视反馈的3方面12个问题的全面摸底复查。截至目前,11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1个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将在2018年底彻底整改完成。三是制定了《关于对照2017年巡视巡察共性问题开展“双查双改”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开展“双查双改”专项行动。四是结合省委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活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力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长效化常态化全覆盖的通知》,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巡察工作质量不够高,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强”问题,一是修订了《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将巡察工作纳入全县党建总体布局,建立完善了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议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县委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巡察机构具体承担、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等支持配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制定了《十一届县委2018年巡察工作计划》,年内采取县市区委统筹巡察方式开展巡察。三是深化巡察组单设改革。目前,4个县委巡察组组长已经配备到位,巡察组组长全部参与了统筹巡察工作。四是建立了巡察机构周一集中学习制度,将《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和省市委领导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巡察工作流程》作为学习重点,邀请县市区委统筹巡察经验丰富的干部授课培训。五是对2017年县委自主巡察,县市区委3批次统筹巡察整改情况、移交线索办理情况开展全面“回头看”,健全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省委第六巡视组共移交问题线索24件涉及46人,截至目前初核5件,立案15件,正在办理1件,其它方式处理1件,了结2件,已结案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其中科级干部11人,科级以下13人;组织处理18人;采取第一种形态18人,第二种形态19人,第三种形态4人,第四种形态1人。

    三、全力以赴攻坚,确保每个问题按时高标准整改到位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松,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有效,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向省委和全县干部群众交一份满意答卷。

    (一)坚决担起管党治党责任。巡视整改工作为我们传递了党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下一步,将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问题,举一反三,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一如既往推进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变、机构不散,对巡视整改工作一如既往紧抓不放。对于已经完成的,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于尚未彻底完成31个具体问题,继续严格按照整改方案高标准、严要求的尽快整改到位。对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立行立改,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妥善解决。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体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抓机制、抓根本、抓长远。对整改期间建立健全的57项制度,已经建立的,继续抓好落实,正在建立的抓紧推动。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决杜绝敷衍走过场、责任不落实、整改后又反弹,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四)更加注重整改成果运用。把搞好巡视整改作为作风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整改破解难题,以整改转变作风,以整改促进改革,以整改推动落实,以整改加快发展,把巡视整改成果更好的运用到经济社会发展上来,努力实现“经济强县、美丽古郡、幸福巨鹿”的奋斗目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8月29日至10月29日)。联系电话:0319—4326151;邮政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55250;电子信箱:a4326115@126.com。

    中共巨鹿县委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