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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卢龙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8-27 09:14:1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2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卢龙县进行了常规巡视。2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卢龙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县委把整改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迅速统一思想、强化组织推动、狠抓整改落实。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合力。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2月13日,召开县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中央有关巡视工作文件精神和省委书记王东峰关于巡视工作指示精神,对照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出问题清单,明确牵头县领导负责制定整改举措。3月2日,召开全县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凝聚整改合力。3月5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县委常委杜绝“新官不理旧账”,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为整改工作“加了油”“充了电”,又提升了政治觉悟、提振了干事激情。二是健全组织,强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专门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长任副组长、全体县委常委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调度、带头抓好整改,每周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分析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各县级领导率先垂范,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和分包乡镇的整改工作。三是加强调度,狠抓落实。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细化为37项具体问题,每一项任务都由县委常委牵头,做到了责任县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四明确”,建立了一个整改台账和“三个清单”。围绕问题整改,先后召开4次县委常委会、5次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及时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利用书记专题会、党政班子月碰头会等形式,对整改工作进行系统安排部署、调度、督导,有效推动了整改措施的落实。同时,坚持立行立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两手抓”,已研究出台制度性文件17件,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目前,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31个、基本完成5个、未完成1个。

    已完成整改的31个问题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树得不够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时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得不够扎实”问题,一是在全县党员中深入开展“大学习”活动。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开展大学习的决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县委班子带头开展学习研讨。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党政班子月碰头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县级层面组织学习6次,3月23日召开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交流学习会,各县级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深入交流发言,进一步强化了理论武装,提高了思想认识。三是创办孤竹夜校。分期分批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政治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培训,实行学员制管理,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八大本领”。4月2日,第一期“孤竹夜校”培训班开班,首批学员100人,已邀请省委党校、市委党校教授授课14讲。四是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和手抄、诵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原文活动。目前已组织测试5次,并对村级党员学习情况进行了抽查问询,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政治素质明显提高。首批筛选出80余个诵读作品在县广播电台陆续播出,进一步促进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五是丰富宣传形式,及时更新宣传内容。采取张贴宣传画、发放传单、摆放展板、打电子屏幕滚动字幕,排演快板、相声、评书、歌舞等微节目等多种形式,不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同时,结合党务公开工作,对全县党务公开栏和学习园地进行了督导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目前,全县各单位对党务公开栏和学习园地内容实行定期更新,凸显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效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有时不够重视”问题,一是对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先后4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学习中央1号文件、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把“三农”工作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研究出台了《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实施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系列实施方案,召开了2018年全县农村工作会议,对全县“三农”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并强化借脑借智,邀请专家学者来县举办了农业产业化、林业发展、水资源利用等专题讲座,进一步开阔视野、明晰“三农”发展路径。二是大力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把打造绿色生态优势作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深入实施“绿满卢龙”工程,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以“三沿”和第二届旅发大会沿线绿化为重点积极推进造林绿化,今年完成春季造林8万亩以上。三是加快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积极压减传统低效的籽粒玉米和淀粉型甘薯种植面积,扩大设施农业、葡萄、杂粮等种植面积,推广稻田养蟹、中草药种植、林下经济等新型业态。以双望镇红花峪、石羊虎片区为核心,开展了乡村振兴田园综合体示范区建设,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了高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努力为全县浅山丘陵绿色开发打造示范样本。四是强力推进水系治理。全面落实“水十条”,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负责制,设立了县河长制办公室,强化河流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和河流断面监测,饮马河成功退出劣V类水体。制定出台了河湖清理行动方案。目前,县级河长累计踏查河道13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优化。五是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就保障性住房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严格按照《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完成了40套公租房的分配任务,并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同时,加强动态检查和年度核查,对因条件变化不符合要求的123户及时予以退出。六是加强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完成了中心城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4个乡镇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72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在全市各县区率先开展“多规合一”工作。

    2.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抓工作落实和推动重大问题解决力度不大”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开会比较多,抓落实精力不够”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下大力减少会议活动。二是强化会议统筹,严格规范会议活动报批程序,坚持多会合一,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尽可能减少基层单位特别是乡镇“一把手”参会,确保各部门拿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严格落实会前沟通协商机制,确保会议准备充分,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三是严格控制常规性、规模性会议,提倡专题调度会、现场办公会、河边会、路边会,促进了大量问题在一线解决。四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活动形式,对定期召开的信访研判会等会议,采取了视频会议形式,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时制定经济工作目标科学论证、科学决策不充分,提出的发展目标与县情实际不相符”问题,一是建立重要决策调研课题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涉及面宽、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前进行谋划安排,组织专题调研,形成符合卢龙实际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今年共确定了30项调研课题,分别明确了牵头县领导和责任单位。二是强化决策过程公开民主。认真落实重要决策调研论证和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就2018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举措,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举办了卢龙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讲座,对全县经济发展方向、目标进行把脉问诊。召开县委全委会和县“两会”,统一思想、集中民智、凝聚民心,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精准性和专业性。深入开展项目提质年活动,对所有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平台化管理,积极推进县开发区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各园区产业定位,邀请专家就招商引资进行专题培训,积极推进精准招商、小团组招商、点对点招商,成功举办了第二届旅发大会项目推介会和春季项目集中签约、开工、复工活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质量有效增强。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应对处置重大问题措施不力”问题,一是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环境作为卢龙高质量发展的第一环境、第一资源,制定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年作战计划和《卢龙县“生态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及饮马河整治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等,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二是举办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专题讲座,借力借智解决大气和水污染等环境问题。同时,加大打击力度,查处企业4家,遏制了企业偷排等违法行为。三是对粉制品企业粉尘爆炸和氨氮泄露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巡视组提到的43家企业中,有5家企业具备质监部门检验合格报告,另外38家不合格企业中,有11家完成设备改造,其余企业已全部抽出液氨,消除了泄露隐患。同时,通过组织召开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基础知识专题培训会,聘请专家为企业进行了隐患排查,并到相关企业进行了粉尘防爆现场指导。37家粉制品企业有14家长期停产,21家粉制品生产企业全部完成整改并出具《涉爆粉尘作业场所隐患排查治理评估报告》,2家已责令停产。四是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属地乡镇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县安监局不定期抽查,确保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上热下冷’,压力传导力度不够”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上热下冷’,压力传导力度不够”问题,我们从四个方面进行了细化整改。一是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的实施方案,强化压力传导。二是对意识形态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确保各基层单位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管控到位。三是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交办、及时整改。四是通过开展“善行卢龙”等活动,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建设弱化,县委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和基层党委抓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各级党委抓党建责任制落实机制。研究制定了《2018年全县党的建设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以“年初定责任、每月定清单、每季讲评、半年互评、年底考评”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委党建责任常态化制度,将加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统战工作等七方面32项任务逐项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党建工作“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良好格局。加强党建研究和专题调度,今年县委常委会已4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谋划开展了基层党建“抓一联十帮百富千”工程,通过一名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一名乡镇党委书记、一名乡镇党委书记联系十名村党组织书记、一名村党组织书记联系十名农村党员、一名农村党员联系十名群众,切实将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延伸至“神经末梢”。召开2017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针对基层党建存在的问题,组织立行立改,夯实了基层党建基础。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召开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内容,全面凝聚班子合力。组织推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乡科级单位全部召开了年度民主生活会。全县县级领导干部参加了所在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列席了分包乡镇和县直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三是彻底解决一些党政部门和乡镇缺少“三会一课”记录等问题。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围绕“三会一课”要求、《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等内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以基层党建年度考核为契机,对各党(工)委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督导。下发了基层党支部2018年“三会一课”总体安排和全面推行“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的通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工作日志》等记录,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党内组织生活得到全面规范。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严”问题,一是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入脑入心。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等内容列入县、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在乡科级领导班子2017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将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情况作为规定动作进行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通过深入剖析查摆,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全面提高了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坚决纠正党政会议不分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党、政会议内容进行明确,从制度层面严防混淆党政会议问题发生。同时,组建督查组,逐乡镇、逐单位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不规范问题严肃指出、立行立改。另外,将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和组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常态化巡察、执纪、监督范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三是科学设置党的组织机构。设立卢龙镇机关党委。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组织设置自查自纠活动,按照方便管理、方便参加组织生活原则,科学设置党组织。

    2.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名科级干部无干部身份”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召开县委常委会,免去了2名无干部身份的科级干部职务。二是切实强化《干部任用条例》的执行刚性,每季度对干部选任工作进行述职,年底听取县委组织部干部选任情况的专题汇报,并对干部选任工作进行民主评议,掌握干部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满意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调任,个别事业编制人员调任时超过规定年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调任,个别事业编制人员调任时超过规定年龄”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对《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向上级组织部门请示沟通意识。二是对调任工作“回头看”,查明原因,就调任年龄进一步协调市委组织部向省委组织部进行了专题请示,并作了明确答复。三是对干部调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在“季度讲评会”上进行通报,每年底听取县委组织部干部调任情况的专题汇报,发挥县委把关定向作用。

    3.关于“机构设置和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擅自提高职级待遇,低职高配”问题,一是县编委会对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职数进行了规范,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免去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职务。二是举一反三,对全县机构设置情况进行了排查,确保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明确机构规格和领导职务层次,实现领导职务层次与机构规格相一致。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直机关工委违规设置职务名称,配备武装部长1人”问题,一是县编委会已经对县直机关工委领导职数进行了重新核定,召开县委常委会,免去了县直机关工委现任武装部长职务。二是开展“回头看”,对全县科级干部配备情况进行了核对,确保严格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务名称进行配备,确保实配人员与核定的领导职务设置一致。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7年参加全市统考的另册管理人员与向省委组织部报告的人员不符。102名干部在公务员岗位未进行公务员登记”问题,一是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同时积极向市人社局请示沟通。经核实,在2016年6月“一问责八清理”工作中,经过排查我县向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上报另册管理人员173人;2016年9月按照市人社局的要求,对另册管理人员重新进行调查摸底,发现比6月上报的漏报了1人,并按要求进行了补报。由市人社局协调市委组织部将漏报人员名册上报省委组织部后,参加了另册管理人员考核考试,成绩合格,已经纳入了正常人事管理。二是对“102名干部在公务员岗位未进行公务员登记”问题,已经呈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公务员登记76人,其余25人正在按程序报批,1人未予审批登记。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超职数配备科级领导干部”问题,一是充分借鉴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做法,通过查工作日志、畅通能下渠道、交流调整等方式,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予以消化。二是召开县委常委会,消化4个单位超配的领导干部6人,10个单位超配的非领导干部23人。除1个单位局长为党外干部,按照《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并经请示省委和市委组织部同意,暂时超配党组书记外,其余超职数配备干部全部整改完成。三是严格落实干部职数规定,坚持在职数规定范围内配备干部,对干部选任工作进行“回头看”,年底听取干部选任情况的专题汇报,县纪委监委对干部选任情况加强监督,严防违规问题发生。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县直单位党组成员(党委委员)配备不规范”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学习活动,强化法治意识、规矩意识、规范意识。二是召开县委常委会,对党组成员超过7人的5个单位进行规范,对没有配备党组成员的4个单位全部予以配齐。同时,对设置专职党组成员(党委委员)的8个单位全部按规定进行整改到位。三是严格按照《党组工作条例》的规定,每季度对党组(党委)成员配备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应配尽配、按要求配备。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问题,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一岗双责”履职到位。建立了党组织书记履责事项日志制度、月报制度、季评制度、半年抽查制度、年底通报制度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机制,切实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开展了每季度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述职活动。二是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春节后的第一次县委常委会就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后召开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今年4月8日,召开全县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8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曝光。三是积极培树各类先进典型。结合全县“七一”建党纪念活动,对先进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等各类典型进行宣传通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落实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责任意识层层递减,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带头亲自抓、严格抓、经常抓,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处理、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今年已批办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案件12件;开展谈心谈话、约谈提醒35人次。二是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制度。制定了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方案,完成了对全县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县直单位共73个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年度考核,传导了压力,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三是出台了《县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4项重点任务,实行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季述职和年终述职制度,召开了第一季度述职讲评大会。四是强化日常监管,县委主体办坚持每季度检查或抽查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或抽查结果纳入年底主体责任考核。县纪委严格依据领导干部担负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1个单位多名干部违纪问题实行了“一案双查”,对该单位时任局党委书记和主管局长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推进县级巡察工作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在每轮巡察工作开展前和巡察工作结束后,书记专题办公会听取巡察工作汇报,针对第二轮巡察工作组织进行了“回头看”,围绕提高巡察质量、把准巡察重点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二是加强巡察干部培训。邀请市委巡察组领导传授巡察工作经验,熟悉掌握上级有关巡视巡察工作文件要求、学懂弄通重点领域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巡察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业务水平,提升发现高质量问题线索能力。三是制定下发了《中共卢龙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确保压茬有序完成本届任期内对巡察对象的全覆盖。四是启动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围绕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治理问题,对5个县直单位开展巡察。

    2.关于“县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纪审查不严”问题,一是严格执纪审查标准。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执纪审查,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同时,推行了案件质量主办人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是严格办案程序。严格执行市纪委下发的《纪律审查样本卷》《执纪审理样本卷》《监察体制改革资料汇编》,在问题线索受理与管理、处置、立案审查、移送审理等四个方面对执纪审查进行规范。三是严格案件把关。切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科级以上案件,县委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汇报,进行研究。四是强化执纪监督。出台了强化执纪监督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全县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无盲区。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一是严肃问责。县纪委严肃问责两个乡镇党委、纪委,分别对两个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开展专项整改。制定下发了进一步落实乡镇纪委“三转”工作的通知,明确乡镇纪委不准承担业务以外的其他工作,否则严肃追究乡镇党委书记责任。目前,所有乡镇纪委已聚焦主责主业。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避重就轻,查找问题不深入不具体,对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发现不多,清理出的问题线索质量不高”问题,一是深挖问题线索,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行为。通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42件,问责党委1个,开除党籍1人,政务降级1人(公职人员)。二是下发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重申有关纪律的通知,结合检查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特别要求乡镇公务接待严控标准、严守规矩。三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巡视巡察暨 “一问责八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22件,违规使用办公用房2件,给予38人党纪政务处分,其中科级领导干部7人;对1人进行诫勉谈话。

    3.关于“县委抓巡视整改不够彻底,存在边改边犯问题”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组织整改还不够坚决彻底”问题,一是认真调查核实,对相关单位的3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对八届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巡视反馈各类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追责问责不到位、举一反三自查不到位、长效机制建设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加强制度规范。严格控制年初预算,印发2018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的通知,根据各单位车辆编制数及定额标准安排公车运行费和车辆购置费,将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项目上,防止超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列支问题;建立“三公经费”月报制度,对“三公经费”支出进度过快的单位及时预警,保证全县“三公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将“三公经费”预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一是认真调查核实,对相关单位的1名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相关人员将违规领取的岗位津贴退回,存入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账户。二是在坚决整改的同时,在全县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照要求逐项查找问题,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镇财县管”力度,强化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避免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办企业,其收入逃避财政监管”问题,一是对责任单位违规办企业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单位的5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党内警告4人、政务记过1人。二是加强源头管控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严格登记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和“双随机”抽查,依据社会组织未依法履行义务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信用信息,将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三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出台了《卢龙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卢龙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批程序,严防违规办企业行为发生。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公务招待不合规”问题,一是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对相关单位的3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二是严格举措,坚决整改。县委提出明确要求,自2018年3月份,所有县直机关干部一律不准在乡镇用餐。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规定,严格执行招待清单制度,严格掌握工作餐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报销手续,确保公务接待合法合规。三是结合开展“四风”问题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防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四是出台“镇财县管”等长效制度机制,同时,加大对“镇财县管”制度、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一是对责任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单位的3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党内警告2人、批评教育1人。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追责问责,严格相关制度规定,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严肃问责县政府办党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加大专项资金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河北省县级财政预算管理业务操作规程(试行)》文件要求,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5.关于“一些领域廉政风险突出,财经纪律松弛”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私设小金库”问题,一是对责任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单位的2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政务记过1人。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坚决贯彻省市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了卢龙县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方案、卢龙县扶贫领域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方案,持续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严格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监管,形成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各单位财务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廉政教育培训,增强法治理念和制度意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四是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严防类似问题发生。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财务支出违规,虚假发票报帐”问题,一是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单位的4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批评教育3人。二是开展全县财务大检查。加大对虚报、滥报费用的执法执纪力度,完善和规范原始发票的开具、审批和复核工作,保证发票的真实、完整和合法。三是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重点针对税票使用、财经法规、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培训,推进财务工作规范化管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截留村级征地款及奖补资金”问题,一是县纪委已调查核实,对相关单位的2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二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申报、审批、使用各项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平台监督作用,坚决遏制滞留、截留、挪用现象发生,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三是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加大财经纪律和财政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四是成立联合检查组,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申请专项资金和超计划投资”问题,一是县纪委已调查核实,对相关单位的3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分别给予党内警告。二是实行了政府投资项目月报制度,项目建设单位每月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形象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不能完成既定目标的原因和举措等。项目总投资、建设内容和规模发生重大变更的,及时履行项目变更审批手续。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由县发改、财政、审批、建设、国土、环保、审计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项目审批、管理和监督,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达标达效,杜绝超计划投资。

    基本完成整改的5个问题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树得不够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时不到位”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建立脱贫攻坚“三级书记”责任体系,以贫困县的标准和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建立了“月通报、季讲评、半年分析、全年总结”工作推进机制和扶贫脱贫满意度第三方调查机制。制定出台年度扶贫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扶贫“十大工程”,全力实施“四季攻势”,确保2020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二是强化真情实意、真抓实干、真心投入“三真”帮扶体系,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因户施策“三因”推进体系,和定点包干、定期脱贫、定责问效“三定”保障体系,强力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旧房改造扶贫、基础设施扶贫、扶志扶贫、党建扶贫攻坚、社会保障扶贫、社会帮扶扶贫等扶贫工程,县财政强化资金保障,安排近千万元资金用于专项扶贫。通过各分包乡镇县级领导带头深入镇、村一线调研,各乡镇召开辖区企业、帮扶单位等各个层面的扶贫项目座谈会,研究确定了适合各乡镇和各贫困户自身发展的产业项目;通过开展“百企帮千户”活动和提供保洁员、护林员等公益岗位,为部分贫困户提供就业岗;通过以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畜牧托养等合作社分红方式,为贫困户提供产业帮扶;通过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以及分户式特色种植、养殖、来料加工等扶贫项目,为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奠定基础。三是持续开展“攀穷亲、送温暖、强党建、助脱贫”志愿服务活动,通过送项目、送技术、送服务等多种形式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元宵节当天,300余名“穷亲戚”被接到县城,观看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汇演和非遗展演。四是制定了《卢龙县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法》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对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扩大县级审核覆盖面,做到对所有改造户从申请审批到竣工验收全部入户核查到位,严防违规问题发生。五是针对存在的村干部不规范使用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县纪委进行深入调查核实,退还违纪资金。同时,制定了卢龙县2018年-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目前,已立案47件,给予44人党纪政务处分;对48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收缴违纪资金。持续开展扶贫领域常态化监督,公布举报电话,招募扶贫领域监督举报志愿者353人。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推动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力度不大”问题,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力,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能够在第一时间学习宣传和贯彻。二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增强党的领导力。三是夯实主流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四是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乡风文明工作,努力用扎实的举措引领全县文明新风尚。五是大力实施公民道德模范建设工程,打造“凡人善举、感动卢龙”品牌。加大先进典型培树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最美工人”“清廉使者”等典型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不断打造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的社会氛围。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阵地管理和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强化县委常委会职责,及时了解掌握全县意识形态工作动态,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的规范和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三是年内计划举办培训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对负面舆情和突发舆情应对能力。四是努力探索县级融媒体平台建设,提升舆情管控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关于“党的建设弱化,县委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抓基层组织建设不力”问题,一是确定2018年为全县基层党建深化年,出台《关于开展“基层党建深化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强党建助脱贫攻坚工作、“星耀龙城•党旗飘扬”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等一系列实施方案,狠抓落实推进,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力,夯实基层党建基础。二是大力解决农村党员干部“微腐败”、基层党组织管理疏松散乱问题。严格落实“村财镇管”“镇财县管”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对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护根行动”,对全县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大起底、大摸排,建立问题台帐,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谋划“三清三化三收”活动,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三是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有效解决村两委内斗内耗问题。开展影响村“两委”换届百日攻坚行动,为村“两委”换届扫清障碍;全面开展村“两委”干部优秀人选摸排工作,对各乡镇上报人选严格把关。坚持“五选十五不选”标准,针对村“两委”结构老化、结构不优、发挥作用不强等问题,突出党对换届工作领导,确定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结构、比例,切实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因村制宜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委派制”,积极探索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的有效途径;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村“两委”干部和党员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认真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考核,有效强化了干事创业导向。四是巩固提升后进村党组织整顿转化成果。后进村党组织已在2017年底全部完成转化。按照“一年集中整顿、二年巩固提升、三年对标发展”的要求,今年,着力巩固转化成果,立足于抓长效、保常态,提高软硬件建设水平,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全面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抓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够”问题,一是强化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谋划,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一年集中整治、三年巩固提升、五年全面发展思路,不断夯实党的基层基础。狠抓基层党员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运用孤竹夜校、乡镇党校、送教下乡、双育工程等载体,实现对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的全覆盖,着力提升农村党员能力水平。二是大力解决农村党员干部队伍老化、素质不高、凝聚力战斗力不强,一些村党组织后继无人问题,出台发展党员三年规划,严格落实“1+6”发展党员质量认证管理体系。2018年实现发展3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党员数量同比增长40%目标。三是大力解决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问题,制定农村党组织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问题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强力开展“发展党员集中攻坚专项行动”,责成县委组织部逐一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提醒,坚持“一村一策”,全部制定了整治方案。目前,全县已储备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为全面打赢三年村整治百日攻坚战奠定基础,确保2019年底前将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比例控制在5%以内。同时,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在乡镇、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年度党建工作和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考核工作中的权重比例,对存在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问题的村党组织书记在星级评定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树立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四是加大纪律处分力度,2018年4月,分别给予3名村党组织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全县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

    未完成整改的1个问题

    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领导干部亲属选拔任用违反规定”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河北省领导干部亲属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对违反规定提拔的领导干部亲属进行了调整或免职。同时,对县内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科级干部情况进行排查,通过调整或免职的方式予以规范。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亲属选拔任用和干部任职回避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省委巡视组移交我县99件问题线索,其中,了解关注类2件、参考类97件,涉及110人,到目前,共初核问题线索26件,立案53件、谈话函询5件、暂存2件、了结8件、其他处理方式1件、正在办理问题线索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其中科级7人、科级以下43人;组织处理1人。采取第一种形态37人、第二种形态44人、第三种形态6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加强督促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实效;认真总结整改经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同时,以这次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管党治党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沿海强县、美丽卢龙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坚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坚决落实省委提出的自觉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要求。加强忠诚教育,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确保党的领导干部在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老实、与党中央同心同德,听党指挥、为党尽责。二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自觉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三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坚定“四个自信”,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坚持领导带头,强化宗旨意识,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强化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抓好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和完善党内学习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党委(党组)抓思想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定期研究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提高运用市场理念、市场规律推动发展的能力,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注重提拔重用在基层、在一线和急难险重任务中磨砺出来的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思想解放,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全面增强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八个本领”。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强化对敢于担当担责、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二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建好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真正发挥“领头雁”作用。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导向,全面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建设。以农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强化农村“两委”班子建设,解决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让企业家村官、优秀大学毕业生、农村致富带头人成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的主体。树立“党建+”理念,全面开展基层党建“护根行动”“十面红旗、夺旗争先”“抓一联十帮百富千”“三清三化两收”等活动,选派党建工作队入村帮建,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大局、推动发展的能力,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能力,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带领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主心骨、领路人。三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久久为功祛除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组织好“十查十改”,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简化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改进新闻报道,推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常态化,加强督促检查,弘扬“五到四从四多”“369”“三日工作法”,切实做到“十个走遍”,推进各项工作往“深实严细久”里做。全力打造激励、奖惩和倒逼机制,每项工作都要项目化、责任化,都要有流程、有档案,确保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三)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导向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建立健全“清理+问责”长效机制,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压力,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以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做到届内对所辖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认真搞好重点工作大督查活动,抓住问题不撒手、不解决问题不罢休。着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坚持标本兼治,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8月27日至10月27日)。联系电话:0335-720656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秦皇岛市卢龙县“710”信箱;邮政编码:066400;电子邮箱:llxw710@126.com。

    中共卢龙县委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