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8-27 09:14:1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对赤城县进行了常规巡视,2018年2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赤城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系列问题,很明确、很具体、很直接、很深刻,既敲响了警钟,又拉响了警报,是对赤城的一次“政治体检”。赤城县委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积极研究部署、加强协调推进、加大督办力度,全力推进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动员部署。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县委办、政府办、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等部门骨干力量,组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对整改工作加强跟踪督办,全县形成了上下联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精心制定方案,细化各项整改任务。对照反馈意见,县委先后召开了常委会、常委扩大会和整改专题会、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和作风专项治理工作调度会,研究制定《关于认真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按照县级领导职责分工,制定《整改任务分解表》,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3个方面13类问题,逐条逐项分解为37个问题,明确11名牵头县领导,确定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各牵头领导主动认领、带头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和乡镇迅速整改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县委先后两次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和自己的分管领域,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及措施,并及时进行跟踪问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一天一调度”,县委书记对整改工作每天听汇报、三天一调度,多次深入巡视整改办现场指导工作。县纪委监委强化执纪监督,县委督查室实行专项督查,紧盯重点问题整改,实行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
(四)做到举一反三,切实提高整改质量。在抓好巡视组指出的具体问题整改基础上,坚持把立行立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结合起来,与彻底整顿全县党员干部工作纪律和作风结合起来,与抓发展、促党建、保稳定、惠民生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实现“抓整改、促发展、开新局”。
(五)加快建章立制,注重源头堵塞漏洞。认真落实省委书记王东峰 “巡视整改既要立足治标推行当下改的举措,也要着眼治本完善建章立制机制”要求,把全面整改与全面堵塞制度漏洞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做到边整改、边提升、边出台一系列制度和文件,先后研究制定和完善各类制度78项,涵盖党的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和改善民生等多个领域,坚持从源头上确保权力运用、制度运行规范化、科学化。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巡视整改以来,县委全面履行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按照“迅速改、全面改、彻底改”要求,扎实推动整改落实。截至目前,针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37个具体问题,完成整改34个,基本完成3个。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78项,挽回经济损失1250.77万元。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树得不牢”问题。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县委理论中心组未制定学习计划,学习不系统,碎片化”问题。牢牢抓住学习制度、学习内容、学习计划、学习载体等关键因素,迅速在全县上下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一是制定了《中共赤城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2018年赤城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化和规范化。向基层党委(党组)推送通报学习专题及要点,并要求参照学习。二是深入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做到农村、企业、机关、校园、社区全覆盖。县委宣讲团深入县属学校与生产企业开展了宣讲活动。三是在基层党支部中深入开展了“读原文、悟原理”活动,自3月份开始组织全县干部开展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并于当月组织全县在职党员干部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论知识测试。四是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张家口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有力,没有抓落实的现实举措”问题,印发了《赤城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意见》《赤城县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赤城县去产能工作实施意见》《赤城县2018年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进行专题安排部署。五是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政府网未开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问题,县政府网于3月9日开设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专栏,要求各单位结合学习实际每周至少报送1条信息,并设计“赤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卡”,确保信息报送规范、及时、准确,并通过政府网站工作QQ群和微信群实时督导各单位学习情况。同时,为保障专栏内容,将各单位报送情况按季度与政府网站工作一起排名通报。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不到位”问题。县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攻克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落到实处。一是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加快发展五大特色主导产业。突出项目建设在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明确培育新业态、激发新动能,培强壮大战略性新兴、文化生态旅游、健康服务、特色种养、新兴能源“五大特色主导产业”;继续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联重大项目责任制,重点抓好百龙新雪国、海陀小镇等重大战略支撑项目,持续开展项目攻坚行动。二是坚定不移去产能。制定了《赤城县推进矿山有序退出实现行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全县矿山有序退出实现行业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每座退出矿山均明确了包矿县级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签订矿山退出责任状,将矿山有序退出工作作为有关部门、乡镇年终考核重要内容,通过取缔关闭、引导退出、生态修复、转型发展等手段,目前已退出矿山28座,2018年退出21座、2019年退出20座,2020年退出9座,到2020年78座矿山全部退出,建成绿色矿山发展示范区5个以上。三是认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以北京市海淀区对口帮扶为契机,以赤城经济开发区为平台,大力承接高新技术产业转移和非首都功能疏解。四是加快生态环境建设。高标准实施国家储备林、京冀水源保护林等一批生态造林工程,强化水源涵养保护,持续整治大气污染,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按照省委“三年任务一年完成”的要求, 2018年底提前完成50万亩造林绿化任务,2018-2020年对造林地进行后期管护,到2022年底全县有林面积突破515万亩,林木绿化率达到65%左右,空气质量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冬奥会机遇动作慢”问题。出台《赤城县抢抓“三大机遇”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赤城县2018年京津冀协同发展对接北京合作推进方案》,加快推进落实。一是深化交流对接。积极推进干部挂职交流,选派县委常委、统战部长赴北京市海淀区挂职,同时成立由县处级领导带队的驻海淀联络招商工作组,积极推进与京对接工作。4月12日,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带队,赴北京市与海淀区主要领导就园区共建共享进行对接交流。4月22日,县党政主要领导调整后,新任县委书记、县长积极沟通联系,持续与海淀区开展洽谈和招商工作。二是深化项目合作。目前光翌量子科技产业基地等两个项目全面开工;争取北京帮扶资金9292万元,实施了样田乡中心小学、高效节水灌溉等6个项目;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医院分别与北京航天中心医院、海淀中西医结合医院、海淀妇幼保健医院建立合作关系。三是深化劳务对接。3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社局与我县人社局共同举办了《搭建供需平台、架起就业桥梁》大型劳务用工招聘会,与会的23家北京用人企业为我县提供工作岗位2000多个。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上级政策政治意识不强,缺乏紧迫感、责任感”问题。一是坚决全面整治机关办企业。印发了《开展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办企业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赤城县关于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办企业的实施方案》,共摸排清查机关事业单位办企业92家,其中清理注销35家,保留发展前景良好或有特殊职能的企业2家,剩余企业整合重组为集团公司,全部与政府剥离脱钩。目前新组建的霞丰城乡发展有限(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已配备,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同时制定印发了《赤城县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赤城县国有企业员工管理办法》。二是加大“双违”拆除力度。巡视发现的3处违建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重新摸排“双违”4.4万平米,开展集中清理行动,2018年以来共拆除违建1.6万平方米。同步制定了《赤城县市容市貌管理公安机关、城管执法机关联动机制》《赤城县拆双违联动机制》《赤城县城市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县委抓班子建设“时紧时松”“多次检查均发现领导班子成员违反工作纪律,表率作用失范”问题。县委扛起主体责任,强化履职担当,按照市委“转作风、提素质、建体系、严奖惩”要求,逐领导、逐单位制定年度目标责任制,完善奖惩体系,并制定《关于讲学习转作风抓落实的实施意见》《赤城县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决定》,狠抓纪律作风,突出关键少数,加强教育监管,注重以上示下。通过强化纪律约束,县级领导以身作则,严守纪律,树起了典范。同时,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行动,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时间节点为重点,不断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共对56人进行了执纪问责。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确保纪律制度的严格执行。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落实力度不足,2014年至2017年谋划和签约项目近70个落地仅12个”问题。一是全力解决项目建设遗留问题。制定出台了《赤城县2014年至2017年未实施重点项目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对4年来谋划和签约的65个项目进行集中梳理,确定已实施项目12个、清退35个、继续推进18个。目前,拟清退的35个项目正在依法废除相关协议,已完成清退24个;继续实施的18个项目,全部明确了牵头县领导和责任单位,加大协调力度,力促尽早开工。二是狠抓重大项目建设。筛选确定了总投资373.3亿元的40个重大项目进行集中攻坚,4月8日,举行了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黑龙山森林公园文化生态旅游项目已开工,龙关滑雪综合体项目完成部分征地工作,新雪国滑雪场、海陀小镇等续建项目持续推进。三是建立健全项目推进落实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工作的通知》《赤城县2018年度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工作考核办法》等系列制度,对项目工作定目标、定任务,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效率,以考核倒逼管理;以“双创双服”活动开展为契机,调整优化县级领导包联责任和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对项目推进实行台账式管理,严格落实项目绩效奖励考核办法,建立“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要账”的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和年终登台述职工作机制,修订编制了《赤城县项目工作指南(第二版)》,为企业提供服务指导。
(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调整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宣传部部长任副组长。出台《中共赤城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党组)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班子民主生活会发言及述职述廉报告的内容,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年度不少于4次。二是制定了《赤城县2018-2020年创建文明城市规划及2018年工作重点》,力争2020年跻身省级文明县城行列。三是扩大主流媒体覆盖面,县电视台开办了集网站、电视、广播于一体的赤城广电传媒网,把电视宣传延伸到网络,实现了多频道、多角度图文、视频并茂宣传赤城;升级了赤城广播电视台微信平台,实现关注即可收看赤城电视台节目。四是借鉴周边县区工作经验,启用了全网舆情监测系统。重新调整了百人县乡两级网评员队伍,制定完善了《赤城县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管理预案》《关于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五是完善了“三馆”建设规划,免费开放县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
3.关于“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县政府政治站位不高”问题。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将四大班子成员全部纳入扶贫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指挥部协调调度、工作专班具体推进、乡镇部门合力落实,确保全县上下各司其职、步调一致、政令畅通。2018年2月以来,先后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4次、书记办公会5次、政府常务会议11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8次、扶贫脱贫攻坚专题会议44次、全县领导干部大型会议8次,高标准、高效率、高强度推进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县、乡、村三级培训会2次,印发《关于坚决打赢打好扶贫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王留根同志在全县扶贫工作三级培训会上的讲话》《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应知必会手册》,确保全县每一名扶贫干部都成为脱贫攻坚主战场上的行家里手。二是坚决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首要工作,成立5个扶贫项目自查自纠专项治理核查小组,对2013-2017年所有扶贫项目进行抽查,结合乡镇自查自纠行动,共发现产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94个。其中违法违纪问题83个,涉及资金394.76万元,已整改79件,追回违规资金176.91万元。正在整改4个,涉及3个乡镇,主要由于涉案资金金额大,筹资困难,同时,各级纪委正在调查,尚未结案。作风问题311件,已全部整改。394个问题主要表现在7个方面:1.非贫困人口参与扶贫资金收益分配。涉及16个乡镇的122个项目。2.擅自变更调整项目。涉及2个乡镇的5个项目。3.弄虚作假。涉及7个乡镇15个项目。4.项目实施不规范。涉及14个乡镇的73个项目。5.监督不力。涉及1个乡镇的肉牛养殖项目未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分配资金。6.档案资料不规范。涉及16个乡镇的156个问题,乡镇已对档案资料逐项进行整改。7.产业扶贫项目收益未达到要求。涉及6个乡镇22个项目。处理总人数293人,科级以上干部3人,科级以下干部288人,驻村工作队2人。三是县处级领导带头全部深入所包乡镇、村督导检查,一线指导专项治理工作。累计走访40个贫困村的10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县委书记郭新耀分别赴大海陀乡窑子沟村、饮马沟村,三道川乡三道川村,马营乡侯村沟村、南窑子村、墩上村,云州乡仓上堡村,雕鹗镇屯军堡村,龙关镇椴木沟村,累计12次走村入户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四是印发《赤城县脱贫攻坚责任分解方案》《赤城县2018年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意见》等指导性文件78个,切实堵塞制度漏洞。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社保兜底未实现低保线、贫困线“两线合一”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形成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同步提高、“两线合一”工作机制。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脱贫,在精准认定贫困对象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实行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同时加大对特困人员的扶持力度,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贫困地区的落实力度,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解决好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确保到2019年全县所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二是2016年退出贫困户“三保障”部分未到位问题。安全住房保障方面,由于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录入不精准,造成我县2016年底退出贫困户中危房占比为13.9%。2018年3月,通过及时安排乡镇自查和县主管部门核查,重新对2016年4939户退出贫困户住房情况进行了彻底检查核实,共发现42户退出贫困户房屋还属危房。其中,有14户现已无人居住并在外有安全住房;1户已清退;其余还有18户列入2017年度危房改造任务,现已消除安全隐患;县自筹资金解决2户;农户自行解决隐患3户;另有4户经组织专家进一步鉴定后,已列入2018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医疗保障方面:2016年全县退出贫困人口10720人,经与新农合参保系统比对,退出贫困人口中已参保8954人,剩余1766人中,841人已参保但身份信息录入错误, 637人在外地参保,6人参军,9人死亡,实际未参加新农合273人,未参保率2.5%。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个人已缴费的已全额退还给本人,未缴费的按参保缴费处理再向财政申请补助资金)。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直接由财政资助进行参保,参保率100%。安全饮水方面:根据省扶贫办反馈2016年退出贫困户中“未解决饮水问题占比3.17%”问题,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加快解决退出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通知》,我县于2017年7月对2016年建档立卡系统显示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6个乡镇33个村371户贫困户进行了全面核查,饮水安全“四项指标”全部达标(“未解决饮水问题占比3.17%”原因为未将建档立卡系统中贫困户的饮水安全信息及时更新,经与省水利厅沟通,现已全部更正)。通过对全县440个行政村、所有自然村的饮水安全进行逐村核查,有69个贫困村(88个自然村)和56个非贫困村(67个自然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达标水平不高,为此制定了《2018-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推进方案》,对全县需巩固提升的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进行工程设计,于2018年7月招标,8月开工建设,10月底完工。三是2016年扶贫小额贷款获贷率仅为3.71%问题。目前已完成“户用光伏电站”小额扶贫信贷90户,发放贷款327万元;已将2016、2017年度贫困户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列入2018年度财政预算,并完成对2016年度扶贫小额贷款的贴息工作。四是扶贫项目谋划不准,有的乡镇不愿担责,有多个项目未实施问题。2017年未实施的多个项目资金已全部交回县财政,重新整合安排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并报账。同时,18个乡镇全部完成自查整改,批评教育56人。五是产业扶贫方式单一问题。制定了《赤城县2018年农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重点实施好四大产业。光伏扶贫:新建30兆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和147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带动7320户贫困人口年均增收3000元。旅游扶贫:加快推进海陀小镇、燕阳集团体育度假小镇、百龙新雪国、黑龙山文化生态旅游等项目,带动40个村、3000余名贫困人口从中受益。特色种养加扶贫:今年全县安排特色种植项目216个,覆盖17个乡镇174个村,贫困户8057户,贫困人口17952人;特色养殖43个,覆盖4个乡镇37个村,贫困户588户,贫困人口1175人。生态扶贫: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聘用有劳动能力的70岁以下贫困户为护林员,户年均增收3600元,同时通过生态补偿、造林工程用工、发展林业产业等途径,增加贫困户收入。六是教育扶贫明免暗收问题。制定了《建档立卡贫困生教辅资料管理制度》,实现中小学学生信息系统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互联互通,及时变更转退学的学生学籍信息,建档立卡贫困生不统一订用教辅资料、不收取教辅资料费。七是易地扶贫搬迁中2个安置村82户新房超标,加重贫困户负担问题。聘请第三方对安置区进行工程审计,超标面积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入2018年预算,资金现已拨付,未增加贫困户负担,目前,3处安置区全部搬迁入住。并采取特色种植、光伏产业、生态扶贫、社保兜底等措施保障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八是危房改造政策落实有偏差问题。制定印发了《赤城县危房改造突出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赤城县农村危房改造相关问题的认定及处理意见》等5个文件。目前,省审计组发现的249户危改户问题资金373.299万元已全部追回,整改率100%。各乡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对十八大以来全县16236户危房改造户进行了覆盖式自查自纠,共发现重复申报、违规申报、工程量不足等6类问题1910户;县级层面成立了3个资金追缴工作组,分别由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全力追缴违规资金,目前,共追回资金1110.77万元,问责272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4人。
(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资金项目监管不严”问题。一是55个项目未招标问题。对55个项目逐项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共计党内警告处分1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留党察看1人,停职半年处分3人,批评教育42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2人,科级以下干部64人。2个镇的2个村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鉴于项目已经完成实施,资金已经拨付,无法补充相关手续,给予两个村党支部书记纪律处分。同时,对县、乡、村扶贫干部就招投标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培训,杜绝以上问题再次发生。二是2014年底下达的1587万元中央资金2016年6月才批复问题。经核查2014年12月上级下达了2015年第一批中央扶贫资金1587万元,县政府于2015年6月进行了批复。2015年6月下达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342万元,10月下达中央第二批财政扶贫发展资金285万元,12月底下达省级第二批财政扶贫发展资金311万元,县政府于2016年5月对以上三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进行了批复。主要由于我县种植期和施工期短(5月1日-9月31日),而扶贫项目大多为农业种植类和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批资金下达时,错过了当年实施季节,因此批复时间推迟到第二年5月中上旬。三是2017年底资金报账率仅为18.4%问题。2017年全县上级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813万元(其中:中央3626万元,省级1617万元,市级570万元),县级财政扶贫资金750万元。中央、省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于2017年4月14日县政府批复,2017年8月至10月完成县级项目验收,2017年12月初报账进度为18.4%。为加快报账进度,县政府多次进行调度,截至2017年12月26日,报帐率为98.43%,达到省、市报账目标要求。四是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扶贫项目,制定《赤城县扶贫项目管理细则》《赤城县扶贫资金项目全面公开公示办法》《赤城县2018年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意见》,从县到乡镇到村逐级细化、完善扶贫项目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扶贫项目申报、审核、公示、实施、验收等环节程序,加大扶贫项目公开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有差距”问题。制定了《赤城县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意见》,对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集中学习制度等10个方面进行规范。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完善了《进一步规范推荐干部的通知》《关于坚决杜绝跑官要官等行为的通知》,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回避等制度,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让“小圈子”没有市场,大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重新修订了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按照民主决策的程序、机制、范围和方式,加强县委常委会议题的调研与拟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挥县人大、县政协监督作用,4月2日召开了“京北湖城”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7名县人大代表和7名县政协委员对“京北湖城”规划进行讨论,充分征求意见,通过了“京北湖城”规划。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全部修订了党委(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和监督集体领导的决策行为,实现集体领导的制度化。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印发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对会前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整改落实提出明确要求。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征求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乡镇、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委委员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共征求到对班子意见建议25条,县委常委个人意见建议96条,按照“四必谈”要求开展谈心谈话89人次,2月13日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派人监督指导。将存在问题全部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具体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进度和完成时限,目前县委班子13项整改内容已全部整改到位。3月底前乡镇和县直部门全部按要求召开了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建立整改清单,已全部完成整改。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双重组织生活不严格”问题。制定《赤城县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意见》,对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提出明确要求,县处级领导带头示范,严格“双重”组织生活,每季度检查落实情况。3月底已进行检查,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全部以普通党员身份按要求参加了组织生活会。
2.关于“县委履行党建主责不够,对基层党建督导不力”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自身抓得少”的问题。严格落实县委主体责任,按照上级规定,县委常委会每季研究党建工作1次,今年已研究党建工作2次。县政府党组制定了《中共赤城县人民政府党组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方案》,并配套完善了《中共赤城县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已研究党建工作3次,集中学习5次。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下级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一是建立乡镇党委党建月例会制度,乡镇每月研究1次党建工作,并邀请驻村第一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各乡镇现已研究3次。二是印发《关于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明确和规范“三会一课”的内容和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每年实现对所有党支部督导检查全覆盖。两次检查县委办、政府办、纪委、人大、政协等20个县直单位和18个乡镇《党支部工作手册》,会议记录完整,到会人数符合规定,领导干部全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4月份抽查18个乡镇党建月例会会议记录,通过检查,各乡镇都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党建月例会,记录规范、内容符合实际。三是制定下发《赤城县2018-2020年发展党员规划》,重点解决村党组织三年不发展党员问题,目前全县三年未发展党员的86个村,14个村已发展党员,51个村已有发展对象,2020年彻底消除三年不发展党员“空白村”。四是强力开展后进村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47名不胜任工作的农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
(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个别村存在村痞村霸和宗族派系”问题。魏某某等以中铁四局及中铁隧道集团运输物资的车辆路过该村致该村环境污染为由,将该村村南的交通便道堵塞,导致中铁四局及中铁隧道集团的车辆不能及时到达施工场地,影响正常施工,长达五日之久,给上述施工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赤城县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个别村宗族派系严重,矛盾激化,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线索,由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这些村以往选举村干部相互竞争造成矛盾,通过乡党委和派出所积极化解,情况明显好转。县扫黑办将对这些村进一步关注,如有利用宗族势力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立即打击。
3.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执行政策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调整不严肃”问题。今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落实张家口市委组织部《科级干部调整预审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科级干部调整严格按规定报市委组织部预审、备案,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规定不严格”问题。严格执行《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对全县人事、工资关系与现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干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彻底清理规范。目前,29名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调出手续的干部已全部将人事、工资关系办理到所任职单位。同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调配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干部调动后人事、工资、编制、党员组织关系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对违反干部调配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干部调出手续的,严肃追究责任。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机构规格”问题。3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已降为股级事业单位,5名科级干部已通过交流任职、免职方式予以整改,对擅自提高机构规格的单位进行撤并。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清理不彻底”问题。2018年3月15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已免去19名公职人员所兼任的企业职务。今后,严格县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规范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4名领导干部未经审批备案兼任社团法人”问题。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规定,对领导干部未经审批备案兼任社会团体法人的进行了清理。历史文化研究会、红十字协会已注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商会法定代表人已变更。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问题。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全面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同时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更好的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干部学历、入党、经历涉嫌造假,干部身份存疑”问题。全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对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进行重新审核,对3名干部学历、入党、经历涉嫌造假,干部身份存疑的,由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并依据有关政策进行了重新认定。
(三)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不到位,监督执纪不严”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不紧不实”问题。一是强化县委主体责任。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列入县委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进行了系统学习;制定了《赤城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关于进一步强化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县处级领导干部全部向县委书记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状。二是加强县委巡察工作。按照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督机构分置要求,县委巡察机构17个编制全部专职专用,并将巡察人才库充实到24名,同时,制定了《中共赤城县委2018—2022巡察工作规划》《2018年县委巡察工作计划》,2018年至少开展3轮巡察,按照市委交叉巡察要求,我县派出巡察组赴涿鹿县进行巡察,怀安县两个巡察组对我县4个乡镇、2个县直部门进行巡察。交叉巡察结束后,立即启动2018年度第二轮巡察,年底前完成全覆盖任务48%。下一步,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赤城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要求,提醒、督促县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谈话、督查、教育、指导、调研等责任。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下级主体责任落实疏于监管”问题。印发《关于在全县机关内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通知》,明确要求逐级签订责任状,县委书记与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责任状》,县纪委书记与各乡镇纪委书记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责任责任状》;制定了《赤城县乡镇、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评分办法》,做到任务明确,目标量化,考核严格。下一步,严格对照责任状要求,实行定期督导检查和不定期突击暗访相结合,切实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处理存在宽松软,造成巡视组进驻后收到大量举报和发现大量问题;执行报告制度不严,2014年7月收到的个别问题举报一直未按规定上报”问题。一是订购了《纪检监察法律及党内党规学习手册》《国家监察法释意》《国家监察法学习问答》,翻印了《监督执纪工作文书格式》,确保人手一册;制定《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计划》,启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培训工作。二是制定《赤城县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对谈话提醒的情形、程序、归档、运用等提出明确要求,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82个;制定《关于印发违纪典型案件通报制度的通知》,对扶贫领域5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三是以核查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为抓手,推行人力整合、案源拓展、量化考核、分析研判、调度通报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一案三查”要求。四是复核2014年7月收到的举报件,确保市管干部线索及时上报,严格执行重要案源线索“双报告”制度。下一步,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开展系统业务培训,完善逐级审签、集体会商量纪工作程序,健全纪检监察系统不称职干部的退出机制。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纪委‘三转’要求政治站位不高”问题。一是对县纪委原领导班子成员兼任问题进行整改,调整了职务,退出纪检监察系统;二是开展深化“三转”整改“回头看”,自查发现县纪委参与议事协调机构有10个不符合“三转”要求,且2名乡镇纪委书记,9名纪委专职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存在兼职、包村、分管主业以外其它工作问题,下发《中共赤城县纪委关于深化乡镇纪委“三转”的通知》,目前专职不专、分管主业以外工作问题已彻底整改。下一步,尽快配齐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在抓好纪委“三转”的同时,加强对乡镇纪委“三转”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
2.关于“上轮巡视整改不彻底,有些问题出现反弹”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宏达村群众房源诉求”问题。因宏达村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村民意见不统一,征地难度较大,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调度,确定了详细的解决方案。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集体土地非法流转和干部参与土地流转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县城周边农村集体土地非法流转和干部违规参与土地流转问题,目前暂未发现干部非法参与土地流转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超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有所反弹,抽查发现仍有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一是对9名超标使用办公用房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印发《赤城县办公用房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超标占用办公用房问题整治行动,下一步,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拓展,不仅对办公用房问题,而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回头看”,完善基层自查、纪委明查暗访、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的常态督查机制,绝不让“四风”问题死灰复燃。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四风’问题积习深”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列支招待费、超标准接待;乱摊派和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突出;公车费用支出混乱”问题。一是对部分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处置。二是分级组织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河北省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增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抵制“四风”的思想自觉。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从制度执行、预算编制、财务管理、预决算公开、监管问责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4.关于“干部作风不实不严,干部担当精神差,纪律意识淡薄,执纪执法阻力大,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中层领导干部担当精神差,遇事先讲困难摆难题,推动一项工作有时需要调动协调四、五次;纪律意识淡薄;执纪执法阻力大”问题。一是对个别单位违规调整作息时间,值班期间睡觉,上班时间看电视剧等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处置,11人受到纪律处分,22名干部被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二是印发《关于开展纪律和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下一步,把纪律作风整顿引向深入,严格执行《赤城县“为官不为、行政不作为”暂行办法》《赤城县执纪执法不规范行为的处理暂行办法》《赤城县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决定》制度规定,打造担当尽责、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5.关于“制度存在漏洞,机关办企业、企业‘吃项目’”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经县政府批准县直有关部门设立20家企业,一些部门和乡镇还自行设立公司,多数公司主要承揽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有些单位的职工均在下属公司中报销费用,领取补助”问题。在全面整治机关办企业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赤城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财政资金的安排申报、拨付使用、核算管理程序,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机制。针对个别单位干部职工在下属公司报销费用、领取补助的问题,对涉及的32人进行了核查处置。目前,做出纪律处分6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5人,收缴违规资金20.72万元。
6.关于“重点领域违纪问题多发,监管责任缺位”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招投标监管严重缺失”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整治。研究制定专项方案,针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14年以来所有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2014年以来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梳理审查。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制定出台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一步规范,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行为,强化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三是强化法律培训。4月中旬,邀请市招投标法律专家对全县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从业人员进行了招投标普法和业务培训。四是强化问题整改。对全县招投标情况全面梳理检查。巡视反馈的“2014年以来19个单位的50个政府采购项目存在明显串标情形,7个单位的10个政府采购项目由下属企业中标”问题,目前,已对26个单位,39名干部进行了问责,涉及科级干部15名,其中:纪律处分30人(2人并案“双开”移送司法),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8人,1人正在立案审查。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截留挪用、公款私存等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针对“有的部门挪用大额项目经费存入拉储的银行”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全县预算单位245个账户开户情况进行了核查,3家违规设置帐户单位进行了整改,已按规定撤销2家,1家帐户补办了审批手续,并推行在新选择资金存放银行时银行应出具廉政承诺书的工作机制。二是针对“有的乡镇挪用公益林管护费;有的单位公款私存、违规存现;有的乡镇村财务管理中心大额提现、白条下账;有的村坐收坐支,有的村公款私存万元等”问题,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将2个乡镇的林业管护费进行了收缴,责令2个乡镇补齐了正式票据。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赤城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赤城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对财会人员进行了再培训。四是对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核查,纪律处分10人(乡科级干部5人)。下一步,继续加大移交问题线索核查力度,以当前正在开展的整改“回头看”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所有问题查找到位、错误纠正到位、纪律执行到位。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国有资产违规处置造成流失”问题。一是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2起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问题线索予以核查处置,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除现任职务,其本人主动补偿损失141.12万元。二是制定《赤城县开展整治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对全县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存量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着力整治有法不依、违规运作、国有资产流失的突出问题,现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全县154个单位开展集中清查,目前已完成整改。三是制定了《赤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下一步对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予以结案,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同时,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对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深挖细纠,延伸拓展,杜绝流失。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多发”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关于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问责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原则,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提出意见,坚决做到公正量纪、依规执纪。二是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43个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单独建账,专案专班,快查快处,目前,扶贫领域纪律处分23人,运用第一种形态10人。三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整治,着力在监督检查、执纪问责、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四个方面下功夫。目前共发现十八大以来违纪违法问题786件,其中:已结案773件,正在核实13件。共处理565人,其中:乡科级56人,乡科级以下39人,村干部461人,一般干部9人。发现作风问题1029件,完成整改1024件,共处理526人次,其中:县处级1人,乡科级30人,乡科级以下38人,村干部427人,一般干部30人。发现违规违纪资金1631.53万元,已追缴1421.64万元。下一步,针对我县扶贫领域问题突出的情况,县委将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认领问题,组织精干力量集中核查,确保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全部整改到位。同时,深入开展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回头看”,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决不让向扶贫资金“伸黑手”“动奶赂”的腐败人员逍遥法外,绝不让不担当不作为的作风问题和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的失职渎职现象蔓延滋生。
本次巡视中,省委第三巡视组向赤城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90件,涉及150人,截至目前,共办结75件、立案10件、初核4件、正在办理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人;组织处理53人。采取第一种形态55人次、第二种形态66人次、第三种形态2人。追缴违纪资金118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40余万元。下一步,将加强沟通,加大力度,确保所有问题线索8月20日前办结。县委将认真汲取教训,坚持举一反三,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决心,挺纪在前,从严执纪,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惩处的震慑作用,坚定不移地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经过三个月集中攻坚,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距省委和省委巡视组要求标准还有较大差距,仍需深化整改。县委、县政府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巡视整改转化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践,落实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全面巩固提升整改成果,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四个意识”,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张家口讲话精神,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强化“四个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知耻后勇的政治态度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结合“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质量;对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认真核查、依纪依规处置,确保整改落实率、线索处置率均达到100%。
(三)狠抓监督执纪,全面从严治党。深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抓好“关键少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各级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监督之责,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四)努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围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紧盯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深刻剖析问题的根源和现有制度的缺陷,由点到面、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强化制度执行,真正扎紧制度的“笼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10月27日)。联系电话:0313—6312164(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张家口市赤城县赤城镇府安东街2号(县纪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75599;电子邮箱:ccxxcb03@126.com。
中共赤城县委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