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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昌黎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8-27 09:14:1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2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昌黎县进行了巡视。2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昌黎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此次省委巡视是对昌黎县委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政治体检”。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准确到位。昌黎县委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完全认领,坚决抓好整改,以此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扛起巡视整改政治担当。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昌黎县委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部署、迅速行动,当天下午即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赵乐际同志、王东峰同志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巡视整改落实工作。3月5日召开县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方向。常委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开展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了思想。县委第一时间将《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昌黎县反馈意见会召开情况的通报》印发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把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确保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省市委以及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县委主动承担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部署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设置由县长、县委副书记和县委常委分工负责的“三组一办”,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专项整改小组和办公室,三个专项小组分别设督导组,各负其责、齐头并进、狠抓整改,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研究制定详细具体的《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照“一事一整改”要求,实行项目化管理、台账式推进,把42个问题依据工作分工直接明确到13名县级领导和36个责任单位。各牵头县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充分履行责任,抓好分管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是强化调度督导,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从县委书记做起,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抓在手上,先后主持召开3次县委常委会会议,2次书记专题会,3次专题调度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制定整改落实跟进措施。县长多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其他县级领导带头认领问题、对号入座,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对重要环节、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安排,逐条逐项对账销号,多次召开调度会督促整改落实。同时,由三个督导组负责,实行一日一报告制度,逐个问题进行督导,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目前,省委巡视反馈的三方面42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37个,未完成整改5个。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够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的方面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在结合实际、指导和推进昌黎县改革发展及具体工作上有差距。”问题。

    一是严肃处理发现问题。对巡视组抽查发现问题的5个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并责令整改。对1名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二是从思想认识上强化。县级领导干部通过县委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自学,带头学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利用全县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等各类会议,进一步强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各级各部门首要政治任务的意识。三是从学习方式方法上强化。为深化全县学习贯彻效果,组织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五个一”活动,其中,所有单位和部门均组织了答题竞赛活动;80余名“草根宣讲员”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近400次;全县机关党员干部全部手抄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原文;200余人参与党的十九大报告原文朗读音频视频展示活动,人数仍在持续增加;同时,结合重要节日,举办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的春节联欢会、元宵节灯展、大型书画展等活动。创作《初心》《筑梦新时代》等文艺精品,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惠民巡演、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等活动,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助推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四是从督导检查上强化。县重点工作大督查组对基层单位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并组织包括县级领导在内的近千名机关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论测试,反响良好。特别是对抽查的5个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再次组织了党的十九大知识闭卷考试,成绩优秀。五是从促进县域发展上强化。县委制定出台《关于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强力打造“微中心” 建设美丽新昌黎的决定》,全县各级各部门围绕“四县”发展战略,找准在全县发展大局中的定位,校准发展方向。特别是立足于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率先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建设京唐秦轴线上的“微中心”,并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走向深入并长期坚持。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三农’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提高“三农”工作重视程度。2月3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央1号、省委1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谋划全县“三农”工作,积极推动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的转变。二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理念,制定县委1号文件《昌黎县2018年乡村振兴发展实施方案》,出台全县《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的全县乡村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4月2日,高规格召开全县农村工作会议,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三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一方面,推进合作组织的全覆盖;另一方面,鼓励专业、单一合作社向联合社发展,加快公司化运作,实现农业经营主体由自然人向企业法人转变。截至目前,我县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合作社分别达到4家、22家、79家,合作社数量占全市总数的1/3,辐射带动农户13.8万人。四是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三农”工作,县党政主要领导定期研究调度农业农村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全县农村工作会议,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今年以来,共召开涉及“三农”类会议7次。县委农工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农工委委员单位会议,2月8日已召开农口部门会议1次。围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任务,责成县委农工委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督导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目前,已制定印发《昌黎县2018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责任清单》,针对36项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明确了责任单位。同时,切实发挥县委农工委牵头抓总作用,及时整理汇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涉农重要文件、利好政策,及时提交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系统研究并形成具体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2.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谋划推动改革发展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站位不高”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未将‘三重一大’列入常委会研究事项,且极少研究重大资金议题”问题。

    一是深刻反思。县委常委会经过认真反思,认识到在议事决策过程中确实存在规则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尤其是缺乏对重大资金使用方面的研究,不利于县委常委会集体领导作用的发挥,未能较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必须坚决予以改正。二是完善制度。坚持从完善制度规定入手,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昌黎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共昌黎县委关于进一步提高县委常委会重大事项决策水平的意见》两个文件,特别是对县委常委会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决策规则及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5项,其中重大资金议题2个。三是严格执行。我县将严格按照两个文件精神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特别是依据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范围组织好议题的搜集与确定,并严谨做好征求意见、会前酝酿等各环节的工作,全面提高县委常委会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差距”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县委、县政府深刻认识到要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必须坚定不移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提高发展质量,推动发展转型,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努力走出一条质量更佳、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二是聚焦产业崛起。在优化传统产业方面,在加快推进钢铁产业转型升级的基础上,做优做强皮毛产业,借势皮毛产业园申报省级园区的利好契机,重点突破标准化养殖和深加工两个关键环节,使皮毛产业后发优势转化成领先优势。振兴红酒产业。坚持集群聚集发展,今年重点推进东亚新华红酒创新交易中心和保税仓项目建设,打造红酒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和国际红酒中国总部基地。在培育新兴产业方面,落实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上海原能细胞、碧水源净水设备、国能生物质发电等项目为重点,推动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在发展现代服务业方面,精准对标秦皇岛建设一流国际旅游城市定位,加速旅游与一二三产融合联动,倾力推进全域旅游。今年重点做好“后旅发时代”文章,概算投资30亿元,加速碣石国家公园建设,启动诗词花卉小镇建设,深度打造葡萄小镇、干红小镇,打造一批服务业集聚区和龙头企业。三是主攻园区突破。依托“一区六园”发展定位和功能布局,在深入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基础上,坚持基础设施先行,用好用活PPP融资模式,破解资金筹措难题。以落实省政府“2+8”政策文件精神为契机,破解土地瓶颈制约。今年“一区六园”共实施5个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14.3亿元。重点推进污水处理厂、路网、桥梁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各园区的承载力和核心竞争力。四是决战项目攻坚。我县今年计划实施省市重点项目36个,其中省重点2个,市重点34个,计划完成投资93亿元。在今年4月全市重点产业项目观摩活动中,我县综合排位全市第一,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肯定。同时,搭建开放合作平台,持续优化全员提供信息、专业队伍主攻、领导分包推进、部门全程代办、园区落地服务“五位一体”招商体系。围绕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红利,瞄准“央字”“国字”和大型民企,持续开展招商引资攻坚行动,力争引进2—3个亿元以上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产业项目。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一是正视存在问题,积极研究解决方法。将推进城乡均衡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分别写入《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报告》和《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昌黎县2018年乡村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统筹谋划制定具体措施。同时,召集县委农工委、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确立了结合实施昌黎县乡村振兴战略,坚持规划先行,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力促县域均衡发展的具体思路。二是从最根本的抓起,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坚持从规划编制入手,将城郊区、两山乡、十里铺乡、葛条港乡纳入县城规划控制区,实施同城化管理;大蒲河镇、茹荷镇、团林乡依托沿海优势,打造驿站式滨海休闲旅游特色小镇;刘台庄镇、新集镇、马坨店乡做足做好特色农业文章,打造现代农业品牌,发展生态观光农业旅游;泥井镇发挥沿高速、临空港的区位优势,发展配套服务。今年重点推进空港产业园+龙家店、循环经济产业园+靖安+朱各庄+安山、皮毛产业园+荒佃庄三个组团,以“镇园一体”为抓手,统筹乡镇、园区、企业内在关联,培育产城融合示范乡镇。三是从最基础的抓起,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坚持交通先行,全面启动第二批500公里乡村公路及危桥改造,构建“四好农村路”体系,打造县域半小时交通圈,目前工程正在建设中。强化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主攻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饮用水保护,积极推进“厕所革命”,优化人居环境。启动国土绿化行动,5月底前完成造林绿化6万亩,让绿色成为昌黎发展最鲜明的底色。四是从最关键的抓起,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加快实现农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农房变客房、农产品变商品。2018年重点引导嘉诚集团争创国家级农业示范园。培育皮毛、红酒、果蔬、花卉等一批形态上“小而美”、产业上“专而强”、机制上“新而活”的特色小镇。同时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擦亮老品牌、创优新品牌。2018年重点抓好十里铺玫瑰香葡萄、郝宋庄草莓、吴家坨油桃、马芳营旱黄瓜等品牌创建,做实叫响昌黎“农”字号品牌。总之,我们将进一步咬定目标,突出关键、持续用力,切实推动“三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推进各乡镇全面均衡发展。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扶贫政策宣传和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压实政治责任。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分别听取扶贫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扶贫攻坚工作。1月7日,专门召开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4月20日,专门召开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制定下发《昌黎县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昌黎县脱贫攻坚工作帮扶责任人考核办法》等文件,增派455名科级干部,实行“一对一”精准帮扶,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特别是认真落实省委书记王东峰4月9日提出“市县党委、政府每半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的要求,4次研究扶贫工作。二是从严从实整改。关于扶贫宣传落实不到位问题,进一步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在全县所有村庄均发放了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单,并组织在各村宣传栏、公示栏进行张贴宣传。特别是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4次深入贫困户家中走访,宣传扶贫政策,精准扶贫,浓厚脱贫攻坚氛围。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问题,县长、副县长、县建设局多次召开危房改造专题会议进行深入研究,对问题的核实、整改作出具体部署,研究问题解决方案。目前已经对存在问题的群众房屋进行了再次修缮加固,完成了整改任务。同时,责成县建设局成立17个核查小组,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核查。今年1-4月份,累计完成入户核查1607户,取消了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农户,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危房,进行了重新加固修缮;对于改造效果不明显的危房,加大投入,全部达到验收标准。今年以来,我县对涉及危房改造领域3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究处理,累计追回违纪资金15.9万元。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在危房改造方面,严格落实《昌黎县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昌黎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验收管理办法》《昌黎县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从体制机制上堵塞违法违规的漏洞,以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在脱贫攻坚方面,从讲政治的高度进行组织实施,除定期研究调度外,通过组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强扶贫政策宣传,切实落实帮扶责任,做好精准扶贫、产业扶贫文章,强化扶贫资金、危房改造等重点环节的监管,确保全县扶贫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对该工作重视不够、部署少。”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党委会认真落实季度研判、半年研究、年终考核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8年县委工作要点,调整《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考核评价办法》,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分6个组对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专题督导检查,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三办法两清单”》,强化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4月3日,召开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调度会,形成分析研判报告。二是加强网络阵地建设。针对政府门户网站存在的问题,已经对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及主管领导进行约谈,并责令县政府办作出检查,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昌黎网站已按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标准完成整改,便民服务类信息明确专人负责更新,及时回应群众需求。2018年4月,我县门户网站获得全市政府系统网络评比第一名。三是抓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今后,县委进一步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加强理论武装,狠抓互联网建设,并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为抓手,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文明和谐的浓厚氛围。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抓党建工作不扎实,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班子政治学习抓得不实”问题。

    一是狠抓政治学习。从县级领导做起,今年以来召开3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1·5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交流发言,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将学习固化为县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第一季度组织学习8次。二是规范乡科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月3日和23日,从组织方式、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等方面,分别对乡科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进行培训。目前,乡科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经规范组织学习会议240余次。三是考核督促落实。坚持从严治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乡科级和基层单位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督导指导的通知》,采取网格化督导检查方式,通过调阅笔记、现场答卷、随机提问、集中测试等形式进行督导,督促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四是完善学习制度。为充分发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阵地作用,增强学习的针对性、计划性和实效性,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中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我省〈实施办法〉的通知》,拟定了全年学习研讨内容并动态调整,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坚持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开展研讨,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得不紧不实。”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县委进行认真反思,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列为县委常委会重要议题,对县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进行排查检查。3月30日,研究通过了《2018年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意见》,对农村、学校、社区、机关、非公和社会组织等各领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统筹安排,切实把“两学一做”学习提上日程,确保抓紧抓好。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党员个人自学、定期组织集体学习、领导带头讲党课、集中培训、网络在线交流、测试制度”六项学习机制,实行定期提示制度,县委组织部每月下发一期工作提示,明确基层党组织的学习和活动内容,以制度化保障常态化。三是抓实学做载体。搭建“落实党日活动、开展主题教育、开展‘立足岗位当先锋’活动、开展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开展党内关爱活动”五种活动载体,完成“从严规范‘三会一课’、扎实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三个规定动作。深化推进“港城先锋·红色义工”“接力沈汝波、为民做好事”等活动,明确每月第一周的周五为党员学习日、周六为党员固定服务日,开展集中学习、志愿服务活动。四是扎实开展民主生活会。借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契机,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坚决杜绝“老好人”思想,端正思想作风,站位全县发展大局,敢于和善于提出有价值、有分量的意见建议,确保会议高质量召开。专门下发了《关于2017年度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征求意见和建议的通知》,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各乡镇、县直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委员全部按照通知要求共提出意见和建议207条,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了良好基础。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内政治生活标准不高”问题。

    一是领导带头。县委精心准备2017年度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各位常委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和规定,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县委常委全面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累计谈心55次,达到了坦诚交流、凝聚共识的效果。今年2月4日,召开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各位常委严肃认真进行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坦诚相见、揭短亮丑,触及灵魂,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二是强化督导。下发《关于开好2017年度局乡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对开好民主生活会提出明确要求。实行县委常委指导乡镇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各位常委分别到分包乡镇进行指导。县委组成15个督导组,全程督导局乡班子民主生活会,全县民主生活会质量明显提升。三是严格要求。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还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县委组织部通过调阅支部手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级党组织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本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全县所有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全部参加了双重组织生活。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对基层党支部建设督导检查不力”问题。

    一是抓重点整改。3月初,未划分党小组的2个单位立行立改,按照科室进行了合理划分。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全的7个单位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抓建章立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党小组建设的通知》,组织各党(工)委对组织设置及党小组划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符合条件的全县基层党支部全部划分党小组。三是抓规范指导。向全县1026个基层党组织下发了《党支部工作手册(范本)》《“三会一课”操作手册》《怎样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等相关资料,向300余个县直机关党组织发放《县直机关党务工作参考资料》,科学指导各党组织规范开展党务工作。四是抓巡察督导。持续调阅基层党支部手册。2017年调阅429本,下发3期情况通报,19份严格政治生活督办卡。2018年3月,对全县63个后进村党组织进行党建巡察,下发了《昌黎县后进村检查情况通报》。2018年4月按照10%的比例调阅《党支部工作手册》98本,并根据调阅情况下发《情况通报》。坚持基层党建常态化巡查和半年考评制度,重点检查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党支部工作手册》、基础档案,及时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督促改正,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约谈、提醒、问责等组织手段。

    2.关于“抓基层党建不够有力,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对基层党建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提高重视程度。县委常委会会议常态设立党建议题,加强研究党建频次,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县党建工作。今年以来,共召开13次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涉及基层党建议题16个。特别是3月30日,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加大统筹力度。研究制定《昌黎县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农村、社区、机关、学校、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的指导力度。实行县委常委分包乡镇党委、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包党建联系点责任制,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形成人人谋党建、人人抓党建的良好局面。三是注重建章立制。特别是县政府党组即知即改,修改完善了《中共昌黎县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制定了《中共昌黎县人民政府党组2018年度“一岗双责”等党建工作及重点工作台账》,专题安排部署了2018年政府系统各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研究党建工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轨道。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抓后备力量。严格按照县委《关于加强农村“三支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梯次建强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和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切实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全县建立了861名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实现每个村都有年轻后备干部。二是抓选拔使用。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按照省、市委要求,严把年龄关口,大力推动农村干部年轻化。进一步拓宽优秀农村干部来源渠道,打破城乡、地域、行业、身份界限,注重从民营企业家、致富带头人、复转军人、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选拔优秀人才,切实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通过换届,村书记中农村致富带头人力争达到80%以上;50岁以下的力争达到50%以上;高中以上学历的力争达到80%以上。三是抓示范培训。换届完成后,分层次全面开展农村干部大培训,努力抓好“万人示范培训工程”,确保全县新任职的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四是加大对农村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以交通、水利等方面为重点,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招商引资创建良好平台,确保基础较好的村集体经济有新发展,基础较差的村有新进步。五是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培育行动,围绕管理和服务职能,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复制推广龙家店镇前土桥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试点经验,建设一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村。逐步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切实提升村级组织自我“造血”功能和“有钱办事”能力。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发展党员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责任化落实。将破解个别村长期不发展党员问题,纳入基层党建工作重点,每月进行调度,工作没有进展的,约谈问责乡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县委组织部分别就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农村“两委”换届召开调度会12次,党建工作例会3次,座谈会1次,对存在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的乡镇党委下发重点工作督办卡。目前县委就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和换届隐患村逐个约谈了10名乡镇党委书记。二是个案化攻坚。针对长期不发展党员村的不同表现,坚持标本兼治,分类推进,因村破解症结。结合农村“两委”换届,对11名长期不发展党员村的原支部书记取消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资格。三是台账化管理。对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逐一建立台账,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坚持发展一个,销号一个,目前均已发展党员或明确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整改到位。四是动态化监控。建立发展党员动态监控机制,根据党统信息每年制作《发展党员情况示意图》,一年村标紫旗、两年村标黄旗示警、三年村标红旗重点攻坚。规定对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农村党组织书记由乡镇党委给予黄牌警告并约谈,对连续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农村党组织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党组织书记予以停职、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对乡镇党委和乡镇党委书记进行通报批评,直至组织处理。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干部教育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提高认识。县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门研究县委党校建设问题。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坚持从严治校、改革教学体制、加强教学基地建设、强化对外交流合作、提升师资水平、健全党校经费保障机制等具体措施,统筹推进党校建设。二是建强师资队伍。大力支持县委党校教师的外派学习和进修,已经选派6名骨干教师到省委、市委党校进修学习。三是从严教育管理。开展“万名党员大培训”,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政策方针和理论知识。在农村实施“大喇叭工程”,抢占思想阵地。深化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接力沈汝波、为民做好事”“亮身份、展作为、树形象”等活动,完善党员发挥作用机制。4月份,采取与其他县区联合办学的形式,组织了11个部门的23名科级干部到浙江大学开展城市建设和旅游发展专题学习培训,组织学员撰写心得体会并辑印成册。四是充分发挥党校作用。制定了2018年科级干部培训方案和具体培训计划。从3月份开始,在县委党校举办6期共665人的科级干部培训班,在日常培训基础上增加了分组讨论、闭卷考试、出勤量化评分等环节,严肃培训纪律、提升培训质量。

    3.关于“干部管理问题较多,违反条例情况仍有发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超编和超缺配干部”问题。

    一是关于超编问题,按照编制总量控制的原则和调剂编制余缺的方式,对全县事业单位在同类编制之间调剂余缺,积极消化超编人员。目前,已经完成了全部事业单位和部分机关单位的超编整改任务。剩余机关单位的超编人员,将通过人员调出、自然减员等方式加快消化,力争在2019年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二是关于超缺配干部问题,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职数设置配备领导干部,县委进行专题研究,已对超配的领导干部进行消化整改。对长期缺配的领导干部,已经补充3名,剩余1名将结合机构改革进行调整。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严格控制各单位编制职数,超编超配单位严禁新进人员,确保全县不再出现新的超编超配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结构性断层趋势明显”问题。

    一是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由编制和组织人事部门制定具体招录计划,积极向上申报,力争每年新招录公务员不少于20名,80%新招录公务员安排到基层一线工作,逐年补充年轻干部。有计划地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适当补充事业单位年轻干部。我县已经上报了2018年公务员招录计划,新招录选调生、四级联考公务员57名。二是县委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培养目标,细化培养措施,形成长效机制,逐步改善全县干部队伍结构。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单位党组成员(党委委员)配备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按照巡视整改要求,撤销专职党(工)委副书记职数,并于5月1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将相关单位的专职党(工)委副书记调整为副局长兼党(工)委副书记职务。同时,将同类性质的另2家单位一并整改。二是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党组工作条例》和中组部规定,配备领导干部,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科级领导干部在企业违规任职”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准确掌握文件精神。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文件重新进行学习。二是积极整改,坚决进行清理。5月1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进行调整完成了整改。三是以此为戒,避免此类问题再发生。加强对文件的理解,准确执行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中组部相关规定,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在企业兼职问题整改“回头看”,防止出现此类现象。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混编混岗问题”问题。

    一是对8名在公务员岗位未登记的科级干部,逐人分析,分类整改,已为6名干部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另外2名干部划转调整至其他单位,完成整改。涉及混岗的中层干部,已于3月份进行调整。二是下一步严格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做好调任干部任前审核,严把进人关口。三是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委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混编混岗问题专项清理行动的通知》,全县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四是制发《昌黎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县各单位干部管理,严格股级干部任免程序,全面整治干部混编混岗问题。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内设机构设置不规范”问题。

    一是要求存在问题的2个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及时撤销了自设机构,免去自设机构负责人职务,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在全县各单位开展自设机构问题自查自纠,对存在自设机构的予以撤销,免去了相关人员职务。目前自查自纠正在全面深入开展。三是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县编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管理的通知》,再次严明机构编制纪律和机构设置管理规定,规定对仍自设机构单位,一经发现,严肃问责。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严治党意识不够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分别于3月10日、4月19日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和财务管理培训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洁纪律、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四类25件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县委主要领导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四个亲自”,推进主体责任落实。2月24日,县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讨论了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工作报告,研究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对重要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亲自批示和督办落实,今年以来,批示信访举报和违纪案件17件。二是全面清查。建立县委主体办和县纪委联合督导机制,组建联合督导组,主动深入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通过督导检查推动“两个责任”见真见效。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科级干部予以严肃追责问责,3人进行批评教育,4人进行诫勉谈话;1人党内警告处分。健全完善局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方案,调整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局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明确考核分值。三是抓常抓长。完善县委常委会会议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常规议题范围,内容随有随议,并坚持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制定下发《昌黎县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强化县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完善《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工作实施办法》,每年选取部分单位,开展一次“三述”工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得不实”问题。

    一是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重点就此问题进行深入反思和剖析,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表态,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强化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具体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制度性文件。目前,县政府已研究通过了《中共昌黎县人民政府党组2018年度“一岗双责”等党建工作及重点工作计划台账》,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政府各项工作。三是全面督导检查,责成县委主体办、县纪委,对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主要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目前已对15家单位进行了检查指导,责令存在问题单位限期整改。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级巡察工作亟待加强”问题。

    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学习落实梁惠玲同志在九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巡察工作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3次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对全县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十二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要求,将对8个县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二是单独设置巡察组,专司巡察工作。重新组建巡察人才库。提高人才库中纪检监察、党建、财务、审计等专业人才的比例,专业人才占比达到80%。同时,加强巡察队伍动态管理,对违反巡察工作纪律、损坏巡察队伍形象的人员,及时清除,并严肃追责问责。三是邀请县直机关工委业务骨干辅导党建工作专业知识。结合本次省市县巡视巡察三级联动,对2017年县级巡察工作进行总结,结合实际查找自身不足,加以纠正和改进。参加市巡察经验交流会,并邀请市委巡察组领导到我县讲授巡察工作经验,提升巡察工作能力。四是从2月27日起,我县先后3次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发现8个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结合省委巡视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工作,以省市巡视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为重点,全面盘点问题整改情况,在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上集中发力,推动反馈问题全面整改。五是快查快办移交的问题线索,对照“四种形态”加强分类处置,给予70人党纪政务处分,对36人进行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六是剖析案例强震慑。在全县财务培训工作会议上,对巡视巡察发现的11个典型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挖掘问题产生的根源,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委监督不严,对一些长期违规违纪问题该发现未发现”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深刻反思。将抵顶承包费的轿车全部收缴并上交县财政,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处理,进行诫勉谈话2人、党内警告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同时对两起问题进行了全县通报。二是突出重点,全面覆盖。今年以来,我们把公车使用、公款吃喝、扶贫资金等作为重点,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受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417件。三是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今后我们进一步拓宽监督思路,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提升监督效果。第一强化日常监督。借助机构改革,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的职能作用,对全县各单位划区划片,提升监督频次和密度,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第二突出巡察监督。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积极作用,对所巡单位进行菜单式、点穴式检查,及时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第三创新村级监督。借助监察体制改革,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农村基层,尝试在农村设立特约监察员,配合乡镇纪委对村“两委”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村务工作在纪法约束下有序运行。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快查快结,严肃处理。同时注重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震慑常在、警钟长鸣。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责任追究不彻底”问题。

    一是对指出的违规外出问题,进行诫勉谈话3人,党内警告1人。二是审查要求更加严格。认真执行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对每一起案件充分讨论、集体作出决定,防止畸轻畸重。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审查工作流程,确保程序严谨、规范。严格办案纪律,压实责任。充分发挥案件审理作用,严格依纪依法定性量纪,确保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强化办案安全,县纪委监委起草《关于“走读式”谈话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明确谈话要求。今年以来,全县共审查科级干部19人,占全部审查人数的23%,其中:“双开”1人,开除党籍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行政记大过2人,党内警告、政务警告10人,诫勉谈话3人,审查科级干部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375%。三是自查自纠更加严肃。参照标准案卷,对全县2017年以来查结案件进行“回头看”,对重点案件进行重新梳理核查,对存在问题的案卷发回进行补充完善,确保每一起案件依纪依规处理到位。今年以来,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对存在问题的案卷全部退回承办单位进行了整改。同时,加强案件调度,强化全程跟踪督办,及时发现审查安全、办案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月份以来共召开案件调度会4次,跟踪督办案件11件,发现整改问题6个。四是建章立制更加严谨。建立领导干部廉政作风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纠正“四风”台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经常摆表现、找差距,带头转作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认真落实“问责+清理”长效机制,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特别是中央、省委巡视和大督查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对整改不落实的严肃问责。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办案效率不高”问题。

    一是开展案件起底清仓专项行动。对近年来交办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发现各办案部门长期未提出处置建议的问题线索103件并全部收回,根据案件轻重缓急,统筹办案力量,重新予以交办,明确时限要求,加强督办和定期调度,对办案进度迟缓的5名责任人进行了集体约谈,进一步压实审查责任。二是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加强线索处置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集体研判和分类处置制度,将线索起底和集中清理常态化,做到了动态清理、分类规范、处置得当,线索处置环节得到优化;进一步改进执纪审查工作,以保证质量为前提,坚持快查快结,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查清后及时移送司法,对一些能够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案件及时办理结案。今年以来,结案84件,较去年同期增长79%。三是加强执纪审查考核监督。研究制定了《执纪审查管理办法》《执纪审查考核办法》和《关于线索集体排查制度的规定》等制度,以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落实。近期,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的方式对17个乡镇纪委、8个办案科室纪律审查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所有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有力促进了执纪审查工作开展。四是抓好办案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以“定期培训+跟班学习+业务考试”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已先后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6期、业务知识考试3次,参训人员累计800余人次,促进了纪检干部素质能力明显提升。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反腐败协调机制发挥作用不够”问题。

    一是发挥机构职能作用。对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了重新调整,从各成员单位挑选21名中层业务骨干,组建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络员队伍,加强工作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今年以来,共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3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和严厉打击村“两委”换届涉黑涉恶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并对12件涉黑涉恶重点案件进行了集中研究。二是强化问题线索移交。县审计局专门研究制定《审计发现问题和案件线索移送管理办法》,对审计移送的原则、类别、条件、责任、程序等进行明确,确保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快速处理。同时,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对在监督检查、执法执纪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做好移送工作。今年以来,司法部门、各执法单位共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5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35%,成案率达92%;县纪委监委向其他部门交办、移送问题线索案件21件。三是健全工作机制。重新制定了《昌黎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试行)》,重申了领导小组推动落实、分析研判、组织协调等五项工作职责,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完善工作制度等6项工作职责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了协调小组会议议事规则,对议事内容、议事方式、议事程序、议事执行、案件及线索协调报告移送等进行具体规定,确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小组会议,临时性、突发性重要事项由办公室随时召集。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问责八清理’问责追责不严”问题。

    一是按照省委“一问责八清理”《实施方案》提出的“自查自纠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的要求,我们对涉及到的8个单位相关责任人予以了从轻处理,并经过了省、市对口部门的逐级审核确认。二是强力推进“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工作。5月初,专门召开推进会进行安排部署,印发工作实施方案,特别对2016年以来“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涉及的17个方面问题,向社会公开了各牵头单位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受理公众监督举报。同时,把这次省委巡视发现移交的“一问责八清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为整改“回头看”的重中之重,逐问题查纠,逐问题整改,把没有做好的工作,继续做深做细做实,全部整改到位,追责到位。三是健全制度,巩固整改效果。研究制定《明查暗访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快查严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特别是围绕“双创双服”活动,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治,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委‘三转’不到位,县乡纪委书记大多还承担监督执纪以外的工作”问题。

    一是主动自查自纠。在县级层面,全面筛查县纪委班子成员参与的各项议事机构,对不符合“三转”要求完成了整改。在乡镇层面,经过走访摸底,发现个别乡镇纪委书记存在参与其他工作的问题,责成各乡镇立即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重新调整,上报县纪委备案。目前,县乡层面已全部回归“主责主业”。二是强化巩固提升。进一步夯实思想基础,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观念和主责意识,摒弃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传统理念。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开展“素质提升工程”“两明示一承诺”、“纠四风转作风”等专项活动。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的党性主题教育、以党纪法律知识为主线的业务水平教育、以纠风治乱为主线的廉洁从政教育“三线并进”,确保巩固“三转”效果。今年来,县乡两级纪委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5次,结合扶贫领域问题整治开展监督检查6次,挖掘了一大批案件线索。今年以来,全县共立案109件,结案84件,处分79人,含科级干部19人。三是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农村基层开展强化监督工作调研。由县纪委成立专题调研小组,联合县委组织部走访全部乡镇,每个乡镇不少于3个村进行调研,形成了《关于加强村级监督工作的思考的调研报告》,得到省市纪委有关领导的肯定性批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昌黎县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每个村党支部通过选举产生1名纪检委员,并聘任为特约监察员,肩负纪检委员和特约监察员的双重职责,接受村党支部和乡镇纪委的双重领导,切实配合乡镇纪委进一步聚焦主业,做好基层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四是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对乡镇纪委书记“三转”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共查阅103份有关资料,召开17次座谈会,有效巩固“三转”成果。县纪委还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昌黎县乡镇纪委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明确把“三转”落实情况作为乡镇纪委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思想上不重视、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领导干部进行追究问责。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发放补贴补助”问题。

    一是立即组织对涉及到的3个单位进行调查核实。违规所发放补贴均已上缴县纪委廉政账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进行立案审查1人。二是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补助专项整治工作。在组织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组成联合组进行专项检查,待检查结束后,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干部进行追责。三是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按照财政监督检查年度安排,我县将陆续组织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重点行业、民生类专项资金、财政绩效评价、预决算公开等一系列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严肃追究责任。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公务接待超预算较严重”问题。

    一是对责任单位立即进行调查,对4个超预算单位及监管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二是责令4个单位深刻自省自查,认真进行整改,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实现逐年递减。三是以点带面扩大整改范围,按照全省《关于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开展“回头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落实的通知》、全市《关于对“三公”经费超支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全县77个预算单位正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今后,我县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不断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坚持“三公”经费月报、季报、年报机制,实行动态化、长效化、常态化管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律涣散,‘慵懒散’问题严重”问题。

    一是严肃整改。3个单位工作纪律涣散问题,严肃追究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任,给予党内警告3人。3个单位均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党组和全体会议,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明确整改责任,制发相关规章制度。目前工作作风明显改善。二是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作风建设,县纠风办梳理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县有关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的相关文件,汇编成《十八大以来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相关文件汇编(一)》,给广大党员干部划“红线”、标“禁区”。同时,对照“四风”和作风纪律问题,梳理出18类表现形式,58种具体表现形式的《“四风”问题表现负面清单(一)(二)》,印发全县各级各部门参考学习,把问题扼杀在摇篮中。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21件,处理4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诫勉谈话1人。三是持续开展百名科股长晒权评议等活动,调动工作积极性,提振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四是分期分批组织党纪条规培训班,筑牢思想防线,真正把改进作风的好势头保持下去,切实把从严治党贯彻到党的建设全过程。目前,已开展科级干部轮训班、党务工作者培训班7期,培训人员1100人次。

    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一些重要领域问题多发”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和整改。财务混乱主要涉及2个单位。其中一个单位十年未建账务问题,已委托会计公司对收入支出情况进行梳理。另一个单位将收取租金违规用于职工工资、各种保险和办公支出。给予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进一步规范租赁业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产租赁收入上缴县财政国库。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制定下发全县《关于开展全县国有资产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县国有资产清理检查工作。当前各单位正在进行自查自纠,主动查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4月19日,召开全县加强财务管理培训会议,对全县各部门一把手、主管财务副职以及财务科长进行培训。同时,从执纪监督角度加强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形成有力震慑。县审计局编印了《审计常用法规与定性处理处罚依据汇编》,收集了200余种审计常见问题行为,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在进一步规范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统一审计执法标准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效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纳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违规将银行账户和施工资质出借给个人使用”问题。

    一是认真调查核实。对于违规将银行账户和施工资质出借给个人使用问题,已于2015年1月19日,经终止了资质合作协议,之后该施工资质没有出借过。并进行了严肃追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批评教育1人。二是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资质管理、银行账户管理、印章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公司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三是责成相关部门对下属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一个单位下属建筑总公司也存在违规出借资质的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四是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出借资质和银行账户等违反相关规定、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拓宽监督举报渠道,推进企业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广泛监督。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涉及的4个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给予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3人。另外1人因严重违纪已于4月21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不再追责。二是就此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虽然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有一定客观原因,但归根结底还是依法执政意识不强,违反了照章办事、依法办事原则,必须深刻警醒,吸取教训。三是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制定下发了《关于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对2013年以来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3个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增加,存在超概算问题,现已结合工作和项目实际,全部整改到位。四是继续加强依法执政的意识和本领,将“依法”作为“决策”的前提,规范政府招投标行为,做到应招尽招。现已制发《昌黎县县级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昌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县级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切实提高预算内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

    三、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本次巡视,省委巡视组向昌黎县纪委共移交问题线索81件,涉及91人。截至目前,共初核9件、立案53件、谈话函询1件、正在办理18件;组织处理1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人,其中科级7人、科级以下52人;采取第一种形态22人、第二种形态53人(其中免职1人)、第三种形态3人、第四种形态4人。

    四、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成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适时组织整改“回头看”,对照台账、逐一销号,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不断加大督查力度,紧盯关键人关键事,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实效;坚持举一反三,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构建长效机制,固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与此同时,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担责,切实抓牢党的领导、抓实党的建设、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全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突出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落实省委提出的自觉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增强站位全局谋划推动改革发展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切实推动各项重大方针政策在昌黎落地落实。二是坚定理想信念。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坚持和完善党内学习制度机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逐级组织专题研讨,深化县级领导专题调研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抓牢意识形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坚持强化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主导权,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二)聚焦问题短板,持续深化党的建设。一是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把落实党建政策制度作为一项硬任务。自觉做到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条例》,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高标准落实“三会一课”以及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打造堪当重任的干部队伍。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在发展实践中甄选干部、在工作一线中考察干部、在群众口碑中检验干部,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注重班子“老中青”梯次配备,重点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着力从思想关心、政治激励、待遇倾斜、人文关怀等方面精准施策,健全完善干部考核机制,探索建立“能上能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机制,全面激发扎实工作、干事创业、建功立业的热情。三是筑牢固本强基的战斗堡垒。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量化责任清单,建立督导问责机制,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考核、可问责。全面推行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抓包村干部队伍、抓驻村工作制度、抓整顿转化实效“一带三抓”工作法。稳步有序推进村“两委”换届,特别是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查处拉票贿选,杜绝“村霸”势力进入村干部队伍,遏制“村霸”势力干扰换届选举等行为。积极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注重在优秀青年、大中专毕业生、致富能人中发展党员,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紧盯“四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健全明查暗访工作机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深化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突出监管管钱、管事、管权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部门,重点监控机关中间层、执法层、办事层等群众意见较大的环节,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问题。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同时,充分发挥县监察委职能作用,全力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要从严从实锤炼作风。继续发扬“旅发精神”,严格落实“五到四从四多”工作要求,使夙夜在公、勤勉工作成为常态,让少说多干、务实重行成为主流。探索推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工作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加强督查督办结果运用,推动“马上就办”“马上办好”成为作风建设的新常态和效能提升的新标尺。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为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撑腰壮胆,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8月27日至10月27日)。联系电话:0335—2981189(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昌黎县市民中心906室;邮政编码:066600;电子邮箱:clxwzhk@163.com

    中共昌黎县委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