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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涿鹿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8-27 09:14:1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6日至2018年1月19日,省委第三巡视组于对涿鹿县进行了常规巡视,2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涿鹿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县委把抓好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严肃政治任务,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深入领会、提高认识。省委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中要害、符合实际,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且建设性、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很强,全县上下必须珍视巡视成果,把省委巡视作为对县委领导班子及全县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把巡视整改的过程作为巡视过程的延伸,作为改进作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重要契机。在集中整改之初,召开县委常委会、全县巡视整改工作会等会议,开展思想发动,统一思想,提高对巡视整改的思想认识,增强全县党员干部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省委巡视组整改要求上来,统一到珍视并运用巡视成果促进涿鹿发展建设上来。

    (二)加强领导、严明责任。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副书记担任,负责整改日常工作,构建了涿鹿县委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执行责任框架。

    (三)强化措施、明确分工。在接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2月13日召开了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方案。3月8日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带头、主动认领、立行立改、统筹兼顾。按县委常委会议精神及要求,制定了《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对所有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实施挂图作战,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不留死角。

    (四)加强调度、注重实效。两个月来,先后6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等会议专题研究调度巡视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委书记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县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牵头领导和各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方案及台账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5次下发通知推进整改工作,并多次下基层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完成整改任务情况。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对反馈意见指出的每一个问题,我们都坚持摸清情况、深入调查,逐项落实责任、逐项制定措施,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43个问题,有针对性制定了104个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41个、基本完成2个。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树的不牢”问题。

    (1)针对“大局意识不强,不少重点工作推进慢、标准低,距离总书记提出的‘完成三大历史任务、交出两份优异答卷’指示要求有较大差距”问题。一是开展学习,提升认识。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张家口的重要指示批示”等内容列入《中共涿鹿县委理论中心组2018年学习安排》,列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内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集中编印《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画册(上下)》《中国共产党章程(修订对照版)》《涿鹿县党员干部学习手册》等学习资料,发放到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截至目前,县委理论中心组已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必学书目6次,各单位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学习培训计划,并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和大局意识。二是部署工作,明确责任。3月20日,对县委全会、“两会”确定的安排部署分解细化为12类107项具体任务,以《涿鹿县2018年党政领导班子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县处级领导全部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推动各项工作落小落细落实。三是明确重点,科学推进。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完善全县的交通、水系、绿化、城镇建设等规划。目前,《城乡总体规划》《城市控规》《城市设计》等规划已全部完成招标,进入具体设计阶段;全县公路路网已在《涿鹿县“十三五”综合交通规划》中进行了调整规划;在3月14日前已完成全县43万亩造林绿化整体规划设计,制定了造林绿化推进方案,4月初全面开工,年底全县林木绿化率可达到60%;环城水系规划设计工作于4月24日已全部完成。

    (2)针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一是印发了《中共涿鹿县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关于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拉练活动的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农村第二批宣讲工作的通知》,开启“层层宣讲”模式。组建县委专家讲师团、县领导宣讲团、乡镇党委书记宣讲团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农村宣讲团,进机关、进乡镇、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推动十九大宣讲向基层延伸,使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已开展宣讲活动300余场次。二是对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明确标准,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主要领导学习笔记定期调阅制度,对笔记简单、潦草应付的,责令重新补学,第一季度已调阅30名县直单位“一把手”相关笔记。同时,安排县大督查办公室到各单位检查落实周例会学习制度情况,保证各单位集中学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印发了《关于开展“讴歌新时代 开启新征程”基层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组织专业文艺工作者和广大文化志愿者、文艺志愿者到农村开展教、学、帮、带等活动,用曲艺、朗诵、书法、美术、摄影等形式开展“百场公益性文艺演出”“送戏下乡”“农村电影放映”“全民健身”等活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巧妙嵌入群众性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思想水平,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坚决”问题。

    (1)针对“落实总书记‘三个扎扎实实’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县委一度片面认为冬奥会是崇礼的事情,缺乏‘主动参与、全面对标、切实融入’的紧迫感,在发展冬奥经济、拉动地方发展方面研究不深、推进不快”问题。已聘请国经咨询有限公司于4月24日完成编制《张家口涿鹿县冬奥经济及协同发展规划总体思路》。同时,积极推广冰雪体育项目,编制“冰雪小镇”项目已在各类经贸洽谈会和政府网站招商版块上发布,积极跟进督导已签约的项目。

    (2)针对“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效果不佳。对毗邻北京的区位优势利用不足,引进战略性、创新性大项目较少”问题,我县瞄准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围绕打造首都卫星城、北京后花园,大力培育大文化、大旅游、大生态、大健康,新型工业、新型农业“四大两新”主导产业,大力引进高端装备、健康养老、文化旅游、体育运动、特色农副产品等项目。2017年实施重点项目112项,亿元以上项目69项,完成投资57.8亿元。列入市重点项目10项,完成投资20亿元,占计划投资的211%。25个项目成功签约落地,30个项目开工建设,24个项目在谈。2018年,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一是抢抓冬奥会筹办、协同发展历史机遇,继续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全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133项,总投资612亿元;列入市重点项目12项。盛达青峻航空设备、惠康鑫诺骨关节锻造等10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富力音乐特色小镇、中源医药等20个项目在谈。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服务制度,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搭建金融服务平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出台了《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涿鹿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流程优化图》,为重大项目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三是着力强化制度保障,制定了涿鹿县《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精准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县级领导包联工作清单》,印发了2018年重大项目清单。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全力推动开工项目早日建成、早日投产、早日达效。四是加大土地征收、收储力度,为项目入驻提供保障。目前,已完成经开区640亩工业用地的征储工作,对125.77亩土地组织了挂牌出让。

    3.关于“县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问题。

    (1)针对“领导经济发展的能力不强。涿鹿县经济发展现状与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机遇优势不相匹配,县委在领导经济工作上用力不够、招数不多,县政府决策慢、行动缓”问题。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全县干部服务“五大攻坚战”和领导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了培训方案,与清华大学合作,启动实施涿鹿县县域经济发展高级研修班培训工作。二是着力强化项目建设,县委、县政府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核心之举,明确定位、创新举措,全面加快实体经济发展。建强平台抓项目,做强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黄帝城文化园区、桑干生态新区四大园区,围绕培育“1+3+2”产业体系大力引进项目,富力音乐科技小镇、奥博星生物制剂等11个项目已签约,盛达青峻航空设备、惠康鑫诺骨关节锻造等10个项目实现集中开工;围绕协同抓项目,顺峰集团灵山山地运动谷项目正在加快推进,清北科创小镇等12个对接北京项目在谈,太行山高速涿鹿段项目完成工程量的90%;培育新动能抓项目。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亚珑葡萄、果仁食品等4家企业新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华能风力发电项目二期、京仪赛拉弗二期等6个技改项目顺利推进,以筹办旅发大会为契机,做足“旅游+”文章,涿鹿城市品牌标志和视觉识别系统已设计完成启用,游客服务中心、轩辕湖、导视系统等项目全面开工建设,黄帝城低碳文旅小镇、中盐冰雪小镇等一大批生态文旅项目正在加快推进。

    (2)针对“涿鹿县是农业大县,农业资源丰富,葡萄种植面积21万亩,杏扁种植面积60万亩,但加工企业一直处于龙头弱、规模小、无品牌的状况”问题,县委、县政府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加大对农业产业发展的研究,通过政策引领及参加贸易展览会等形式加大对龙王帽、益利、龙珠等主导传统企业扶持力度,全面帮扶传统企业振兴。一是认真落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办法》(涿字〔2017〕3号),并结合工作实际对该《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加大对规模化、产业化农业扶持力度。二是继续举办好“桑洋河谷”葡萄与葡萄酒博览会,为企业及产业发展搭建平台,目前,已经确定了博览会主办、承办单位,明确了会展时间、地点及邀请人员和企业。三是推动2018年10个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同时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促进已发展的600余家现有合作社提质增效。

    (3)针对“涿鹿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三祖文化是河北三大文化品牌之一,县委、县政府在挖掘文化资源、壮大旅游产业、推进绿色发展上调研不深、摆布不当”问题,聘请北京巅峰智业公司编制的全域旅游规划已经完成,确定了“三山一带一路”的发展格局。同时,以承办全市第二届旅发大会为契机,带动旅游产业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千古文明开涿鹿”、“千里桑干富涿鹿”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不断提高旅游综合效益。今年以来,全县共接待游客15.4万人次,旅游收入1848万。目前已完成城市品牌定位、城市Logo、IP形象、城市宣传语、城市品牌推广工具等相关设计工作,有关项目8月中旬可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4)针对“县委在破解发展难题上担当不够。对有的遗留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留有隐患”问题,县委班子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直面问题,敢于担当,制定了重大历史遗留问题集中议事制度。今年以来,县委共召开了15次常委会,县政府召开了10次县政府常务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推进重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4.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县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按照要求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建立规范的检查考核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县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一是制定了《涿鹿县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县委常委会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严格执行“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二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问责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县委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列入了《中共涿鹿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巡察结果向县委报告,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中存在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

    (2)针对“基层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力量不足,乡镇宣传干部兼职问题突出,宣传委员均由组织委员或党政办主任兼任,没有做到专人专职”问题,县委常委会于3月15日专题研究免去了17个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兼任的党政办主任职务,做到了乡镇党委宣传委员专职专用,确保乡镇党委宣传委员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意识形态工作上,现已整改到位。

    (3)针对“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基层文化阵地利用率低,阵地功能丧失”问题,成立了督导组,深入各乡镇、村进行督察,实地查看,对有条件的镇、村,完善设施,责令整改,对当前存在困难的村,协调乡镇拿出具体整改意见,落实整改任务,切实使文化阵地做到物尽其用,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制定了《关于加强乡镇文化站、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以及《涿鹿县2018年度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实施方案》,健全完善文化阵地常态化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乡镇综合文化站及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

    5.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问题多发”问题

    (1)针对“县委、县政府没有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扶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县上下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艰巨性认识不足。县委、县政府没有制定近期、中期、远期扶贫规划,没有形成合力攻坚的强大氛围”问题,一是县委理论中心组将扶贫工作相关精神列入《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和《2018年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省委、市委关于扶贫工作的会议精神,扎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张家口重要指示精神。目前,县委理论中心组已专门开展关于扶贫工作的专项内容学习1次,并将长期坚持。2018年3月9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到张北等县区进行了考察学习,汲取先进的经验做法。二是切实发挥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双组长的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脱贫攻坚指挥部作用,县委、县政府及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加大扶贫工作研究力度,自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已召开4次常委会专题研究扶贫工作,县政府召开4次常务会研究扶贫工作,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已召开20余次会议调度扶贫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扶贫组织机构建设,各乡镇成立了脱贫攻坚工作站,村级成立了脱贫攻坚工作室。认真做好驻村干部选派工作,目前全县152个贫困村456名驻村干部全部选派到村开展工作,183个非贫困村也选派了工作队到村开展工作,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工作,为66个非贫困村选派64家企业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四是结合《涿鹿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制定印发了《涿鹿县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涿鹿县2018年脱贫攻坚责任清单》,确保到2020年共同进入小康社会;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已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章党规党纪知识学习、测试。强化警示教育,已发通报2期,通报案例8件,涉及15人。引导各级干部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和理论水平,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杜绝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针对“产业扶贫支撑较弱。农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抗风险能力差、持续增收保障难,有的合作社亏损或停业不能按期分红”问题,我县成立调查小组,针对涉及到的52家扶贫资金入股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摸底调查。目前,37家企业或合作社正常经营,能为贫困户按时分红;5家合作社没有盈利或盈利少,股东垫资分红;6家合作社停止经营,资金已退回重新安排项目或将畜禽返还贫困户分户饲养;4家合作社因项目周期长,尚未分红。针对以上问题,进一步加大产业扶持和合作社管理力度。一是重点加强对吸收贫困户资金入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核查、监控,并责成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对今年新申报的重点扶贫项目严格审核、加强管理。同时,对全县600多家合作社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无经营行为的58家“僵尸社”予以清理注销。二是严格执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办法》,按照政策要求,大力扶持特色产业合作社的发展。先后有11个乡镇申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林果、农业类建设项目,并完成29个项目的审核,发放奖补资金640万元。三是做好对企业、合作社经营者、致富带头人等群体的管理、技术培训工作,全年计划培训各类人员2600人次;加强农业技术团队建设,依托国家、部、省级专家参加的渔业、粮食、蔬菜、林果、畜牧5个涿鹿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专家组,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培训。目前已制定了2018年指导计划,确定了年度培训内容,5月份将召开由农业部水产总站领导参加的开班仪式。四是把产业扶贫作为稳定脱贫的治本之策,巩固园区带动和股份合作模式,贫困户通过流转土地挣租金、入股分红挣股金、参与务工挣薪金,实现稳定增收。扶贫产业项目全部由县扶农公司进行实施,通过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车间、净菜加工等项目,为贫困村安排资产收益扶贫资金,使扶贫产业覆盖到所有贫困村、贫困户,每个贫困户能够实现2-3个扶贫产业,切实提高产业扶贫的精准度。

    (3)针对“从部门到乡镇监管把关不严,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违规收费、违反程序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并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把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纳入到全县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监察力度,目前已纪律处分科级干部24人。截至2018年3月底,对问题清单中涉及违纪违法的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已全部处分到位,自查发现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已全部清零。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制定出台《扶贫领域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涿鹿县涉农补贴类资金管理办法》《涿鹿县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监控暂行办法》《涿鹿县审计局关于加强扶贫资金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涿鹿县审计局扶贫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涿鹿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扶贫资金监管制度机制。

    (4)针对“2017年低保核查中发现,有达到退出条件后仍享受低保待遇和死亡人员享受低保现象”问题,开展了细致的核查工作,并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一是建立完善了低保定期核查机制,按照30%的入户抽查率对一类对象一年复核一次,二类对象半年复核一次。目前核查工作已全部完成。通过定期核查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予以清退,已清退417人;对因生活困难的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及时予以纳入,共新纳入601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完善了低保对象死亡人员月报告制度,下发了《涿鹿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加强低保对象死亡人员月报告制度的通知》(涿民〔2018〕48号),建立了人员变化台账,杜绝了低保对象死亡后延报、瞒报、不报的问题,避免了“死人吃低保”现象。三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违规人员问责处罚力度,切实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对申请对象隐瞒收入及财产、干扰办事人员工作等行为,对清理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违背政策规定享受低保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作假、虚报瞒报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的,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自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发现低保违规问题线索9条,全部办结,给予党内警告处分9人。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县委履行党建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1)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研究不多、督导不力,工作责任清单分解不细化,重点任务清单安排不系统,动真碰硬抓实基层党建工作差距较大”问题,县委把强化党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18年第一季度县委常委会就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召开县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建立《县委常委会抓党建责任清单》,细化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每名县委常委要定期到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强化党建督导考核工作,建立了《基层党建工作督导考核办法》,明确了督导任务和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加大投入保障力度,今年列支217.9万元,进一步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狭小、房屋陈旧、内部配置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切实强化基层基础。

    (2)针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普遍存在党建、业务‘两张皮’现象。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一述了之’,县直单位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县委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委抓党建工作。一是完善了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工作机制,于4月23日召开了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会议。二是制定了《县委工作部门部(室)务会和县直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责任制实施意见》,进一步压实抓基层党建责任,已启动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指导工作,力争年内实现所有乡镇和县直单位全覆盖;三是由县直机关工委牵头,已对县直单位机关党组织书记、乡镇党务工作者进行集中培训,并进行知识测试。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

    (1)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够。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2017年有3个月没有组织集中学习。县直部门、乡镇存在应付、走过场;巡视发现,个别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主要领导‘两学一做’学习笔记由他人代写;一些单位活动资料不全、学习流于形式”问题,县委把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强化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一是制定了《涿鹿县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2018年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县委和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县处级领导带头开展学习,确保每月至少集体学习1次,全年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同时,加强对各乡镇、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监督指导。三是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建立县乡村三级主要领导学习笔记定期调阅制度,对存在他人代写等问题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重新补学,第一季度已调阅30名县直单位一把手相关笔记,主要存在记录内容不多,记录较为简单,大部分为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内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学习内容较少。

    (2)针对“民主生活会成效不明显。从县四大班子到各县直单位、乡镇党委,大都存在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刻、谈工作多谈思想少、辣味不足的问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强”问题,按照《党章》和《准则》要求,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把《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纳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组织认真学习。同时,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及上级党组织要求,2月14日召开2017年度县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李兵同志亲自到会指导。按照巡视工作要求,3月8日县委班子又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存在的问题根源进行深入剖析;县直单位、乡镇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及县纪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分别到会指导,实现了指导督导全覆盖。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1)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组织生活不规范,‘三会一课’表面化、形式化;个别单位未经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等问题,县委坚持以党建统领各项工作,提高党建工作的标准。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中共涿鹿县委2018年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解决相关单位“重业务、轻党建”等问题。二是建立了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备案制度和《党支部工作手册》定期调阅抽查制度,对“三会一课”不规范的限期整改,对县卫计局、大堡镇等单位长期不召开支委会情况,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列为重点督导对象,整改工作已完成。三是完善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开展了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全面总结2017年度各级党委发展党员工作,对谢家堡乡违规发展党员问题,成立工作组进行了核查,相关责任人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深化“交党费、强党性”活动,按照市委关于推行“一徽一证一手册”要求(一徽,为共产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一证,市委组织部制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主要用于党员交纳党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记录等,一手册,为省委组织部制发的《党支部工作手册》),集中对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国共产党党员证》进行调研检查,各党(工)委对下属党组织《党员证》特别是党费交纳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完成了整改。五是召开乡镇党务干部培训班一期,对基层组织生活和发展党员进行专题培训。

    (2)针对“农村两委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突出的问题,继续加大“微腐败”查处力度。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建立公开曝光制度,形成有力震慑,巩固治理成果,截至3月底,已通报2单位8人。二是及时召开各乡镇“两委”换届工作调度会议,传达省“两委”换届推进会及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建立各乡镇村村情选情工作台账,同时对“两委”换届准备工作,安排县大督查办公室到乡镇集中督导2次。三是把警示教育和业务能力提升列入本年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在农村“两委”换届后集中开展一次新任农村干部培训,选择农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编辑印发《农村基层干部警示教育读本》,并就村务公开制度等业务知识开展规范化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工作能力,加强基层警示教育。

    4.关于“机构设置、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1)针对“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和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的问题,县委科学推进机构改革,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一是迅速开展了全面排查工作,对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和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情况摸清了底数,建起了工作台账,通过采取免职保留待遇的方式,完成了整改任务。二是对超审批权限设立老年大学、计生协会等科级单位,农牧局先后任命5名局长助理等擅自设置职务名称问题,通过自查、摸底、免职等程序,全部整改到位。

    (2)针对“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县编办核定县直部门一把手为副科级,实际配备了正科级局长;有的明确为股级事业单位,但一直按正科级配备干部”的问题,对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底数,迅速建起问题清单和人员台账,完成了整改任务。

    (3)针对“领导干部兼职管理不规范,有的领导干部兼任协会会长未审批备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涿鹿县监察学会、涿鹿县消费者协会、涿鹿县民用品维修行业协会、涿鹿县个体私营协会四个社会团体,已办理注销手续。涿鹿县工商联会员信用担保商会、涿鹿县杏扁协会两个社会团体,已变更为非公职人员任会长;涿鹿县红十字会按照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理顺县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已成立副科级事业单位性质的红十字会,社会团体性质的红十字会已注销。涿鹿县见义勇为协会会长已变更为退休干部担任,履行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4)针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不到位,有的超职数配备党组成员,有的党组成员不足3人,有的未配备党组书记”的问题,对县内党组织人员及党组成员配备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党组成员超过7人的县政府党组、公安局党委、检察院党组已通过免职的方式完成整改;对党组成员不足3人的住建局党组、统计局党组、残联党组已通过配备到位的方式完成整改;未配备党组书记的三祖办党组、三祖文化管理处党组,已制定了整改方案,但由于机构改革,县直单位人事调整不能启动,不能配备主要领导职务,因此,党组书记的配备待机构改革时同时配备。

    (5)针对“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严格,个别干部推荐票数偏低被列为考察对象,部分干部学历不符合提拔条件”的问题,通过核查,对推荐票偏低的干部进行了跟踪考察,结合2017年度实绩考核进行了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优称率均在90%以上,其中:100%的27人,并通过谈话进行了考察了解,考察中均无不好反映。以后继续做好跟踪考察。针对科级干部学历不符合任职条件,起草下发了《领导干部提升学历的通知》,要求未达到学历要求的领导干部在规定时限内达到《条例》规定,县委组织部做到每季度督导一次。同时,在以后工作中,加强任职资格把关,严把程序,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 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县委主体责任没有压紧压实”问题,县委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已纳入年终考核和县委巡察内容。一是县委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已纳入年终考核和县委巡察内容,结合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持续深入开展大督查、巡察、“纠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大力倡导“高、快、准、细、实、严”六字作风,一以贯之抓纪律转作风,一以贯之抓八项规定落实。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反腐倡廉工作2次。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健全完善了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报告制度以及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各项制度。修订完善了《涿鹿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县委班子成员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与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责任状;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严格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差旅费管理、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等系列配套制度。三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制定了《涿鹿县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按照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责任追究,从苗头性问题抓起,实行了“一案双查”制度,已追究52名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

    (2)针对“2014年以来没有召开过全县警示教育大会,没有形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和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高压态势”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制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强化教育效果和震慑作用,保持反腐高压态势。4月23日,召开了一次全县科级以上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全县17个乡镇也都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二是把开展常态化的警示教育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纪委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在《中共涿鹿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中,把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纪委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县委巡察范畴。

    (3)针对“按照省委要求,县委巡察机构设置‘一办四组’,已落实行政编制17个,但存在对巡察工作领导不力问题以及县委没有专题听取过巡察工作汇报;巡察机构人员配备年龄老化问题突出;巡察工作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健全完善了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制度,每年至少研究2次;严格落实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制度,研究处置巡察发现的问题及问题线索;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有关重要事项。目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分别听取和研究了《中共涿鹿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中共涿鹿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涿鹿县委巡察工作规则和工作流程》《涿鹿县委巡察人才库暂行管理办法》和县委巡察工作汇报。二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组建好县委巡察组。充分发挥专职巡察干部骨干作用,规范临时人员抽调程序,抽调组织、信访、财税、审计等部门的专业干部,完善了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进一步充实了巡察队伍。三是加强巡察干部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巡察干部工作水平和综合能力。在市委组织的第三轮常规交叉巡察开展前,县委巡察办对赴阳原巡察的10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巡察工作中如何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在谈的环节下功夫,培强巡察工作实效性》《如何在巡察中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巡察工作中关于发现组织人事方面问题需要把握的几点内容》《如何发现资金账目中存在的问题》等内容的培训。四是按照张家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涿鹿县委巡察机构的批复》(张机编字[2018]4号),已制定《关于调整县委巡察机构的通知》,县委巡察组与县纪委监督室不再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县委巡察办已明确为党委工作部门,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进行了重新核定,仍然设立4个巡察组,核定正科级职数4个,每个巡察组核定编制3个。免去年龄较大、身体多病的4名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职务,下一步再结合机构改革,配备年富力强、有专业特长的干部任巡察组长。同时,在巡察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牢固树立有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发现问题跑风漏气、不如实向领导小组报告是渎职的观念,用严明的纪律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4)针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没有把‘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第一种形态运用占比较低”问题,4月20日举办了一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和实践运用专题培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掌握和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推动第一种形态常态化。严格落实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函询工作制度,确保谈话函询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县纪委相关科室联系乡镇纪委,强化对基层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确保全年第一种形态占比达到合适比例。

    (5)针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落实‘三转’不到位”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确保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专用,把“不准从事包村扶贫、信访维稳、护林防火等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以外的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二是认真落实全县加强乡镇纪委建设的文件精神,按照“三统一”(即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经费保障由县纪委统一管理)的模式,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增强乡镇纪委工作的独立性。严格落实县纪委印发的《关于乡镇纪委经费补贴由县纪委统一管理的通知》《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关于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到县纪委学习锻炼的通知》《乡镇纪委书记实绩考核办法》等文件。三是下发《关于开展乡镇纪委“三转”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各乡镇纪委接到通知后,立即进行整改,并全部整改到位。对“三转”落实不到位,仍然安排和承担主业以外工作的,追究乡镇党委书记的责任。3月26日,县纪委对 “三转”不到位的两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频发”问题。

    (1)针对“县委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落实打折扣”问题,强化县级专项资金监管,已出台《涿鹿县县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科学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限额管理办法》《涿鹿县人民政府对“三公经费”超支实行公用经费压减政策的通知》等文件,坚决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印发了《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对全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已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全部办结,共追究了41名干部责任,收缴了涉案资金566820元,全部上交国库。同时,县纪委又查办了12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给予12人党纪处分。

    3.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以集体决策代替法定程序,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问题,对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和提醒谈话处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监管的各项规定,严格履行项目建设审批核准程序,坚决杜绝以集体决策代替法定程序,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4.关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1)针对“履责不力。多数干部懒散,习以为常。守纪不严。部分党员干部规矩意识不强,纪律松弛,作风漂浮”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集中学习相关通知及学习资料,提升干部思想意识水平。二是制定下发了《涿鹿县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的通知》《涿鹿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县大督查办公室对集中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县纠正“四风”办公室进一步加大县直单位、乡镇、村干部违反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检查。三是严格责任追究,通过抓典型、严问责,对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不担当的,严肃处理,态度明确、旗帜鲜明地拿慵政、懒政、怠政开刀,对调查发现县直机关工委三年公文处理处于停摆状态,对相关责任人均给予严肃处理;对县卫计局、食市局等单位迟到现象,县法院、检察院、国土局等单位元旦期间领导不在岗问题,相关单位已作出书面检查。截至3月底,共出动检查达80余次,查处违反作风纪律典型案例20余起,下发通报3期,对10个单位部门50人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5.关于“2013年10月,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涿鹿县进行了巡视,指出需整改的问题9条,已完成整改7条,尚有2条整改不彻底或出现反弹”问题。

    (1)针对“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整改不彻底,仍有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存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对办公用房由县委、政府两办牵头,县纪委监委配合开展了一次办公用房清理“回头看”,在各单位上报办公用房情况基础上,实地核查,建立了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台账,经常性开展检查工作,定期汇总、动态管理。目前已整改到位。

    (2)针对“个别机构改革合并单位还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对因机构改革合并单位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了摸底,迅速建起了工作台账,按照《河北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张家口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精神,通过采取免职的方式,对超职数配备的干部进行了消化,完成了整改任务。

    (四)省委移交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省委第三巡视组共移交我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75件,涉及79人。共初核17件、立案58件,全部办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组织处理48人。采取第一种形态47人、第二种形态77人、第三种形态1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第三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省委巡视成果,加力、加劲、加措施,以这次巡视整改落实为契机,推进涿鹿县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县委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视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并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保证制度运行并能发挥作用的制度体系,推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县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要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加强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工作思路,多做惠民工作,多集中力量解决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努力交出冬奥会筹办和涿鹿发展两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8月27日至10月27日)。联系电话:0313-652106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涿鹿县涿鹿镇轩辕西路古郡写字楼8楼;邮政编码:075600;电子邮箱:zlxjjw@163.com。

    中共涿鹿县委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