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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抓早抓小 上半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276人次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8-08 08:10:38

    今年以来,承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灵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管在日常、严在经常、重在早期、重在小节,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上半年,全市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53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276人次,占比64.4%。

    该市出台《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政治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综合研判、警示教育、约谈提醒等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实现对领导班子成员定期约谈,对新提拔任用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全覆盖,对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为进一步压实责任,把实践第一种形态情况列入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考核目标之一,通过签订责任书、定期汇报、通报等方式,对实践第一种形态进行考核,进一步把纪律挺在前面,执行到位,从严惩极少数转向管住大多数。

    在监督执纪过程中,紧盯“关键少数”,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函询约谈、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问题发展成大错误。同时,强化精准执纪,科学研判“树木”与“森林”状况,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五看”要求和“四精”标准,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处置、宽严相济。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函询444件次,诫勉谈话499人,组织处理1331人。此外,深化谈话函询,督促受到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和处分的146名县处级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强化责任传导压力,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该市注重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宣传正面典型,弘扬新风正气,厚植廉洁根基。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召开全市领导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点名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上半年以来,全市公开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方面典型案例125期476起,涉及802人,持续强化震慑,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承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