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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保定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8-04 08:10:36

秦皇岛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青龙满族自治县草碾乡财政所所长郝存履职不力问题。2013年,郝存同意草碾乡西蚂蚁滩村将农田路硬化工程变更为村庄主街道的分支路硬化工程,但对履行项目变更、审批手续未作要求,且在验收过程中把关不严,致使该村变更项目实施地点的工程通过验收,并获得财政奖补资金5.29万元。因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10日,青龙满族自治县监委给予郝存记过处分。

    2.青龙满族自治县大石岭乡岭东村党支部书记白书廷、村委会主任刘海新、村文书王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4年,经白书廷、刘海新、王良共同商量决定,挪用乡政府拨付给该村的扶贫修路资金1.32万元用于村集体其他开支。2018年3月30日,白书廷、刘海新、王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大陈庄村村委会主任陈维庆危房改造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3年,陈维庆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致使该村陈某未按协议要求进行危房改造并违规获取补助款1.64万元。2018年7月13日,陈维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秦皇岛市纪委监委)

保定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清苑县臧村镇应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化臣、村委会主任贾晓雷弄虚作假,臧村镇党委原副书记赵迎春失职失责问题。2012年至2013年,李化臣、贾晓雷在应庄村危房改造工作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赵迎春审核把关不严,致使5户不符合条件的危改户通过验收,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65万元。赵迎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化臣、贾晓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博野县博野镇南街村党支部书记孙金发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列为危房改造户,博野县博野镇政府危改办主任张永卿等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孙金发在明知村民张某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为其申报危房改造资金。张永卿、县住建局危改办工作人员张斌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村民张某骗取危房改造资金1.6万元。张永卿、孙金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阜平县夏庄乡菜池村党支部原书记赵玉山、村委会原主任杨进利克扣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08年至2012年,时任菜池村党支部书记赵玉山、村委会主任杨进利克扣移民搬迁补助资金10.39万元,其中1.32万元用于给搬迁户交纳契税、办理房产证等,其余9.07万元用于村务日常开支。2010年至2012年,赵玉山、杨进利共同商议克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8万余元,用于村务日常开支。赵玉山、杨进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赵玉山、杨进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两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保定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