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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通报1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7-27 09:55:09

保定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唐县北罗镇东下素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庆辉、委员刘江河克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刘庆辉、刘江河利用职务便利,将5名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7万元据为己有,其中刘庆辉分得1.2万元,刘江河分得1.5万元。刘庆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刘江河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涉案资金2.7万元已追缴。

    2.阜平县城南庄镇马兰村党支部原委员白宝祥、村委会原副主任王宝明骗取扶贫资金问题。白宝祥、王宝明假借16户贫困户信息,骗取养羊扶贫项目资金10万元,其中1600元作为身份证、粮补卡的使用费发放给贫困户,剩余9.84万元用于偿还白宝祥、王宝明等以个人名义成立的养羊合作社债务。白宝祥、王宝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分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案资金10万元已追缴。阜平县扶贫办主任科员张建科、综合股原股长刘玉刚、城南庄镇财政所原所长吕向勇、城南庄镇财政所原财政员吴宁审核把关不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曲阳县晓林镇钟家村党支部原书记钟玉克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钟家村在实施危房改造项目期间,钟玉克扣该村4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2万元据为己有。钟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处理。涉案资金4.2万元已追缴。

    4.涞水县永阳镇铺头村党支部原书记张玉栋、原委员黄继贵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列为危房改造户问题。在该村实施危房改造项目期间,张玉栋、黄继贵为不符合条件的12户村民申请危房改造资金,涉及资金19.2万元。张玉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黄继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涞源县留家庄乡烧车村党支部书记曹拴拴违规分配扶贫牛问题。2016年,烧车村实施养牛扶贫项目,曹拴拴违规将部分扶贫牛分配给了非贫困户,涉及资金43.58万元。曹拴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保定市纪委监委)

唐山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唐山市开平区教育局财务中心主任孟令金执行教育扶贫政策不到位问题。孟令金在负责贫困生建档立卡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未按上级要求及时将相关政策传达辖区范围内学校,致使学校在贫困生费用免除方式上不符合规定,孟令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街道冯大里社区党支部书记冯佩军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问题。冯佩军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和其他不符合条件的12人违规办理低保,涉及金额29.35万元。冯佩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追缴。

    3.唐山市路南区稻地镇财政所所长于志金监管失责问题。于志金在任路南区稻地镇财政所代理所长、所长期间,监管失责,致使西大夫坨村部分村民多领取种粮直补4.88万元,村委会套取粮直补9375.9元,共计5.82万元,于志金负有直接责任。于志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迁西县太平寨镇三村党支部委员王小林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迁西县太平寨镇三村党支部委员王小林在分管该村民政工作中,以其兄王小芳名义上报危房改造事项,且填报的危房改造材料存在明显造假痕迹。王小林将获取的危房改造补助款1.71万元用于其子王钰凤建房。王小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唐山市纪委监委)

石家庄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栾城区西营乡郭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郭兰书贪污村民临时救助金问题。村民白某、郭某、韩某按规定申请临时救助金共计2200元,郭兰书代为支取后,分别给予以上三人各500元,将剩余700元据为己有。郭兰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上述三人。

    2.深泽县西河村村委会主任孟红涛在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优亲厚友问题。孟红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明知其亲属孙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为其申报了危房改造项目,致使孙某违规享受危房新建补助资金1.6万元。孟红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孙某违规所得予以收缴。

    3.平山县岗南镇马峪村党支部书记刘海法等人违规申报低保户,并将部分低保款用于村集体开支问题。马峪村党支部书记刘海法、党支部委员刘院生、村会计刘建明违反国家低保政策有关规定,未经村低保评议小组评议程序,仅通过村支委会议(村支部由上述三人组成)决定,违规将走失人员刘某继续上报低保户并将套取的低保款2976元用于村集体开支,并将刘建明岳父母(不符合低保申报条件)上报为低保户。刘海法、刘建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院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家庄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