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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了解监察法】
第十一集:当心!这些行为已经阻碍、干扰了监察工作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7-04 08:14:50

    在监察活动中,出现阻碍、干扰监察工作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处理。那么,哪些是阻碍、干扰监察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

    监察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

    (一)不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拒绝、阻碍调查措施实施等拒不配合监察机关调查的;

    (二)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真相的;

    (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的;

    (五)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