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6-24 07:40:09
“县中医院院长在春节前夕分别收受本院二名职工赠予的超市购物卡,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收受的购物卡。”这是丰宁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在县中医院会议室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两个责任”督导调研座谈会时的场景。
该县坚持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将处分决定宣布环节升级为警示教育现场,到受处分人所属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将处分决定书“一张纸”变为生动地警示教育“一堂课”,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在此基础上,将宣布范围扩大到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或全体人员。由案件审理室的主审人宣读处分决定,受处分人现场进行自我剖析和检查,以案示警,重申纪律规矩。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共在近百个单位开展了处分宣布和警示教育活动。
此外,深入挖掘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典型案例,在县纪委监委网站、县广播电视台“廉政之窗”专栏、微信公众平台,定期通报曝光。截至目前,共公开曝光违纪案件21起。(承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