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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通报5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6-13 08:19:01

    1.丰南区王兰庄镇高先甸村党支部委员吕佐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工程施工问题。2017年8月,吕佐利组织本村部分村民,堵截唐曹铁路工程一标段项目部运送砂石料的大车通行,致使该项目部施工工程无法正常进行,吕佐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丰南区公安局依法对其采取行政拘留处罚措施。

    2.丰南区岔河镇杨义口头一村党员赵洪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工程施工问题。2017年6月,唐廊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因赔偿纠纷,赵洪良多次故意将自己所开车辆堵在唐廊高速便道铺钢渣的路上,不让车辆通行,致使该项目施工无法正常进行,赵洪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丰南区公安局依法对其采取行政拘留处罚措施。

    3.丰润区科技局科员李福生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李福生自2009年4月至2015年12月期间,为其父经营的某公司办理注册登记及变更手续、代表该公司签订相关协议、联系施工单位等事项。李福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办公室原主任张雪纯违反廉洁纪律,合伙经商办企业问题。张雪纯自2011年至2016年期间,出资100万元,与他人合伙经营某企业,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张雪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5.丰润区杨官林镇菜园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润德对违法占地监管不力、工作失职问题。2013年7月,刘润德将本人地块中的1.35亩非建房规划区域土地流转给本村村民刘玉山,刘玉山在其中1.05亩土地上违规建房。刘润德未予制止、也未及时向镇土地部门报告,且在新房建成后立即租住该违法建筑,存在监管不力、工作失职问题。刘润德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刘润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唐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