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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查处生态环境追责问责案件134件
问责市管干部14人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6-12 08:25:58

    宁晋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企业长期违规排放污染地下水问题查处不力。宁晋县副县长李风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邢台市环保局宁晋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志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这是邢台市纪委监委近日公开通报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案件中的一起。

    邢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2018年以来,全市共查处生态环境追责问责案件134件,处理173人,其中问责科级及科级以上干部73人(含市管干部14人)。

    该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紧盯关键问题,坚持目标导向,有效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督促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把具体治理任务与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捆绑在一起,确保政令畅通。督促查纠突出问题,通过信访举报、统筹巡察、监督执纪、执纪审查等方式,坚决纠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切实增强“回头看”工作实效性。

    加强日常监督,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查勘等方式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实施分包联系,相关纪检监察室深入各自联系地区和单位,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利用现有的县(市、区)扎捆滚动监督执纪工作组对整改“回头看”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整改落实工作纳入统筹巡察工作内容,确保监督全覆盖;督促相关地区和单位及时整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要问题线索按程序及时向市、县(市、区)纪委监委移交,快查快办,严肃处理。

    用好问责利器,对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阳奉阴违、弄虚作假,作风不实、为官不为,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主动问责,终身追责,做到问题不查清的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人员处理不得当的不放过,以严厉的问责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对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典型案件公开曝光,确保形成有力震慑。(邢台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