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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以严明纪律构筑绿水青山“生态屏障”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6-11 08:00:17

    近日,因2017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中相关工作落实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承德市两个县主管环保工作副县长受到了纪律处分。今年以来,全市因治污不力约谈县(市、区)政府13次,追责问责135人,其中环保系统干部职工22人。

    该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全面检查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拧紧螺丝,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环保责任体系,出台《承德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承德市重大环境问题约谈规定》等文件,明确细化了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并提出系统严格的追责办法,对实行“河长制”后不充分履行责任、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实,造成环境损害和恶劣影响的县区或部门严肃追责问责,通过问责促落实,推进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

    同时,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紧盯不放、一盯到底,对照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建章立制清单,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对各县(市、区)以及市环保、水务、农牧、公安等部门环境保护“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持续监督检查,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分类处置、及时交办、跟踪问效、限时办结。

    此外,该市正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网格化大数据监管系统建设,通过整合各类生态环境监管数据,构建一体式监管平台,实现市、县、乡、村网格监管资源共享。市纪委监委将依托这个监管平台,及时发现查处各类环境问题,提高监督效率。(承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