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5-14 08:19:36
为积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着力提升纪委监委干部的履职能力,沧州市纪委监委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对监察法的学习。
运用“集中+自学”模式,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头参加“监察法学习月”活动。机关全体干部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准时参加每周二、四晚上的“机关夜校”和监察法系列考试。机关各内设机构,以部门为单位,以问题为导向,紧密结合岗位工作需求,采取专题研讨、负责人领学、干部自学、相互提问等方式,加深理解,巩固记忆。
创新“线上+线下”载体,为充分发挥线上学习方便快捷的优势,市纪委监委在“沧州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推出了“监察法朗读版”栏目,邀请播音员录制监察法原文,使大家随时随地收听,每天推送权威专家解读的监察法释义。此外,市纪委监委法规室在“狮城纪检青年学习小组”微信群中开设“党纪法规微课堂”,每天刊发监察法疑难解答和专家讲座,还为每位同志订阅了监察法系列辅导用书、报刊。
落实“理论+实践”要求,保证案件质量。3月24日,新华区张家坟村村委会委员苏某某因涉嫌贪污罪被区监察委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是区监察委成立以来调查并完成移送起诉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实现了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衔接转换。新华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监察法的规定,综合运用了谈话、讯问、询问等多种监察措施,审查调查期间严谨规范、纪法有效衔接,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