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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5-02 08:02:01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4月上旬开始,唐山市委组成22个考核组,对全市18个县(市、区)和107个市直单位及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考核,该市采取听取报告、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按照《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考核评分表》,对被考核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组重点考评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学习贯彻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情况;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强化纪律教育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情况;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巡视巡察、述责述廉、谈话函询等监督制度情况;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问题实施问责情况;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当好清廉表率情况七个方面问题。

    在此基础上,唐山市将结果运用作为各县(市、区)及其成员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同时,对本年度考评实行“末位约谈”, 对主体责任考核结果排在末位和较差等次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党政班子,由市委书记约谈其党委(党工委)书记;排在末两位和较差等次的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由分管市领导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

    此外,该市还要求考评组在检查结束后5日内提交考评意见,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反馈问题,在一个月内报送即知即改情况和整改计划。(唐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