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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留置第一案14天办结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4-17 08:09:33

    用时14天,涉嫌贪污、职务侵占犯罪的青龙满族自治县干沟乡某村党支部书记刘某,由青龙满族自治县监委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是秦皇岛市县两级监委成立后,首例采取留置措施办结的案件。

    秦皇岛市监委对此案高度关注重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新宏多次到留置点现场了解、安排、部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科学统筹调配办案力量,严格规范使用监察措施,迅速全面锁定关键证据,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协调衔接,为市县两级监委开展留置工作积累可借鉴的经验。”

    “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留置期间充分保障了被留置人员的合法权利。”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丁以群介绍,“调查组在此案实践中摸索使用了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扣押、搜查、勘验检查、留置10种调查手段,严格依法调取证据。”

    “此案涉及人员较多,询问对象达30多人,先后协调了公检法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从采取留置措施到移送司法机关,仅用时14天,充分体现了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效能逐步彰显。”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秦皇岛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