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4-17 08:00:22
秦皇岛:留置第一案14天办结
用时14天,涉嫌贪污、职务侵占犯罪的青龙满族自治县干沟乡某村党支部书记刘某,由青龙满族自治县监委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是秦皇岛市县两级监委成立后,首例采取留置措施办结的案件。
秦皇岛市监委对此案高度关注重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新宏多次到留置点现场了解、安排、部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科学统筹调配办案力量,严格规范使用监察措施,迅速全面锁定关键证据,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协调衔接,为市县两级监委开展留置工作积累可借鉴的经验。”
“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留置期间充分保障了被留置人员的合法权利。”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丁以群介绍,“调查组在此案实践中摸索使用了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扣押、搜查、勘验检查、留置10种调查手段,严格依法调取证据。”
“此案涉及人员较多,询问对象达30多人,先后协调了公检法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从采取留置措施到移送司法机关,仅用时14天,充分体现了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效能逐步彰显。”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秦皇岛市纪委监委)
石家庄:深度融合形成“1+1>2”改革效应
石家庄纪委监委从抓机构设置、规范流程、学习培训、调度督导入手,推进职能、人员全面融合,真正形成“1+1>2”改革效应,不断促进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的协调衔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了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提升。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同比增长217.06%;立案同比增长165.76 %;其中新立县处级干部案件增长1050%;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数同比增长108.54%。
坚持把工作力量向执纪监督一线倾斜,设立了十四个纪检监察室。明确一至七室联系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专司监督,协调督导联系地区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八至十四室专司审查调查,实施“一案一指定”“一次一授权”,分工更加明确,职能更加聚焦。在干部配备上,根据转隶干部的专业特长,按照人尽其才、人岗相适原则,实行干部交叉配备、人员混合编成,最大限度地实现优势互补。
研究制定了《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流程图及常用文书样式》《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及常用法律文书样式》《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留置措施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及常用法律文书样式》等制度规定,从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规范,确保各项工作依纪依法有序开展。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要求,强化留置措施审批,目前,市监委已对2人使用留置措施。
将学习培训贯穿到日常工作全过程,春节后专门安排3天时间,组织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共300余人进行全员集中培训,邀请省纪委有关同志和业务骨干围绕党内法规和刑法、刑诉法中反贪反渎职务犯罪内容进行培训,并对监督执纪相关政策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解读。坚持通过常委会、室务会、支部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宪法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工作本领。同时,将各项制度规定和文书样式辑印成册,做到人手一册,随时学,随时用。
主要领导带头调度,分管领导直接调度,主管领导一线指挥,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各县(市、区)、相关派驻机构、机关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调度汇报会10余次。实行纪律审查调查工作开展情况月通报制度,对工作被动,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进行岗位调整,以此来激励纪律审查工作的同志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石家庄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