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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时】
香河:发出首份“政务处分”决定书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3-17 08:14:11

    日前,廊坊市香河县财政局工作人员李某因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自己名下的私人车辆加油,受到记过处分,并被责令退赔违规加油款。这是香河县监委成立后,该县纪委监委发出的第一份“政务处分”决定书。

    挂牌即开局,开局即开工。2月1日,香河县监委挂牌成立后,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按照新的工作运行机制,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各项工作紧锣密鼓展开。第一份“政务处分”决定书的发出,标志着该县纪委监委进入了履职新阶段,同时也向全县党员干部传递出反腐力度不断加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只要行使公权力就必须受到监督。”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不仅仅是人员、机构的整合,更是职能、职责的整合和优化,进一步扩大了监察范围,丰富了监察手段,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用“政务处分”代替“政纪处分”,体现了权责对等、失责必究的基本精神,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廊坊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