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2-09 17:26:3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6日至6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滦南县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滦南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一针见血,提出的意见中肯实在,针对性、指导性非常强。对这些问题和意见,滦南县委全面认领、诚恳接受,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重大的政治任务,坚决抓好落实。
(一)统一思想行动,迅速安排部署。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滦南县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精神,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以县委文件形式将反馈意见转发全县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求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抓好落实;8月26日,县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要求,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查摆常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措施。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和相关副县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反馈意见3个方面10类问题,按照“四个干”抓落实机制分解为30个具体问题、126项整改措施,并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完成时限。同时,将整改工作列为县委督查室督办重点,实行“台账式”管理,一抓到底。
(三)坚持领导带头,层层压实责任。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进,每周听取一次汇报,每两周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各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严格履职尽责,传导压力、扎实整改,确保工作持续推进。
(四)注重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整改全过程,找准根源、举一反三,通过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防止反弹回潮和问题发生。截至目前,已制定文件49个,构建起相互衔接、配套完善的制度体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梳理出的30个问题,有23个已完成、7个基本完成。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滦南县委贯彻党的信访工作方针政策站位不够高,一些信访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目前信访形势严峻”问题,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进一步筑牢“稳定是第一责任”理念。县委常委会坚持每月定期不定期研究信访稳定工作,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分包信访重点镇(村)、重点人,带头接访约访下访,亲自协调解决钉子案、骨头案、上访老户;各级干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信访维稳责任,构建起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责任体系。二是进一步提升做好群众工作能力。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创新信访工作加强联合接访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等文件,搭建县镇村三级群众工作平台,实行科级后备干部挂职锻炼、信访维稳与村干部工资挂钩等措施,激发各级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的积极性,1-11月份赴市以上访同比下降61%。三是进一步深化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大力开展“百案百日攻坚”“积案归零、新案随清”专项行动,推动积案化解,减少案件存量。截至目前,纳入专项行动的132件积案,已息诉罢访101件,息诉率76.5%;新生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四是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分包分管责任,层层递交责任状,明确属地、“一助一”帮扶等稳控责任,夯实源头稳控,严控敏感节点,构建起责任清晰、任务明确、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大稳控格局。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信访维稳工作的长效机制尚不健全,虽开展了大走访、大帮扶、大化解等活动,但在加强源头预防、完善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信息畅通机制等方面用力还不够”问题,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源头防范机制。制定出台《滦南县重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各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生成。二是建立健全信息畅通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情信息员管理的实施细则》,整合以村(居)干部、退休干部、老党员为主体的民情信息员队伍,及时掌握不稳定隐患,牢牢把握主动权。下发《关于做好周二涉军接访日工作的通知》,完善接待、交办、督办、反馈等工作流程,搭建起军队退役人员沟通联系平台。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针对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有关要求,县委思想上不够重视,政府部门工作不够扎实,日常监管存在明显漏洞”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准发力,综合施治,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制定下发“四个干”工作运行图,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推进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二是统筹安排部署。组织召开县四大班子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印发《滦南县1+16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包括钢铁类农具加工行业、散料堆场、“散乱污”等多个环保整治方案,明确了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任务。三是科学督导调度。建立实行“县领导半月调度、大气办周通报、重点工作日通报、政务微信群随时调度”机制,每天通报环保部和省委巡视组发现的整改问题、“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整治等重点工作,确保问题解决。四是严格追责问责。制定出台了《滦南县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作问责办法》,对重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约谈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企业负责人15人次,1-11月份PM2.5浓度同比下降14.67%,全市排名第2位。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唐山东方炼焦制气有限公司自2014年起,多次因超标排放、环保设施未正常运行等问题受到处罚;荣程钢铁有限公司也多次因超标排放受处罚。巡视组现场检查发现,上述问题依然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一方面督促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加强治理,另一方面加大夜查力度和频次,确保企业整改到位、排放达标。关于唐山东方焦化制气有限公司问题,一是督导企业实施脱硫脱硝深度治理项目,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已投入试运行。二是督导企业完善VOC治理设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已完工并通过验收。三是督导企业进行原料棚化、仓化,加大粉尘治理,目前已完工。四是督导企业加快干熄焦建设进度,主体已完工,正准备调试。关于荣程钢铁有限公司问题,深入企业查找问题症结,发现企业存在布袋除尘器装置落后、产尘点除尘设施不全、原料露天堆放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督导企业进行整改提升,目前,布袋除尘升级改造、布袋除尘器增设、竖炉原料棚化等工作已完成,经第三方检测,企业排放已达标。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谈话中干部反映,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领导视察唐山时的指示精神、推进滦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新一届县委班子的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工作推进上缺乏有效的具体举措,与唐山先进县区相比,发展的速度和质量还有一定差距”问题,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领导视察唐山讲话精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2次,印发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摘编、7.26重要讲话精神等通知3次。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发展强大合力。围绕“抓机遇、促转型、转作风、干成事、出亮点”和“四破四立”要求,从3月15日到8月17日,在全县上下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通过大讨论活动,广大党员干部思想有了新提升、作风有了新转变、工作有了新进展,全县上下想发展、谋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对环保部督查交办133个问题整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一区三边”违法建设集中整治、“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等中央、省市部署的重点工作,逐项制定“四个干”运行图,形成责任清单,严格督导落实,确保取得实效。目前,环保部督查问题整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已完成,其他工作按时间节点全力推进。四是大力开放招商,注入发展新活力。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聚焦京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业,开展招商引资攻坚。全县共实施项目215个、计划总投资561.9亿元;新增招商引资项目191个、计划总投资794亿元,其中签约项目58个、落地项目23个;实际利用外资6312万美元,同比增长39.2%。投资150亿元的滦南(北京)大健康产业园两次集中签约,已签约企业47家,总投资186亿,共享平台、航洋科技等9家企业落地开工。投资10.2亿元的广汇金属装配式建筑产业园、投资7.5亿元的唐山茂辰再生资源利用及固废处理已落地开工;投资5亿元的保利科技国际物流园签订投资协议,并完成选址;投资132亿元的中铁建港池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五是加快转型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积极推进传统产业技改升级、做大做强,全县实施技改项目108个、完成投资74.88亿元,其中投资20亿元的永新纸业二期扩建、投资5.6亿元的万浦热电背压机组、投资3.5亿元的中红普林丁腈手套二期等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大力开展入企帮扶活动,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5.6亿元、同比增长6.9 %;加快商贸餐饮、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筛选规模以上服务业重点培育企业8家,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8.5%。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新增桑源农业等龙头企业12家,全县省、市级龙头企业分别达到7家、51家。截至11月底,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5.3亿元、同比增长9.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02亿、同比增长8.7%,滦南县获评国家级出口农具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河北省品牌建设典范县、中国绿色生态蔬菜示范县、中国生态农业先进县,成功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
3.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应有高度,落实有关制度不够严格,在精神文明创建、阵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问题,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级党委(党组)联席会议、督导检查、考核问责、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县委常委会议、重点工作碰头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16次,听取意识形态工作半年专题汇报,督导检查基层党委(党组)工作落实2次,保证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利用县广播电视台,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系列主题宣传,鼓舞士气、凝聚人心,为“沿海强县、魅力滦南”建设提供强大舆论支持;规范管理宣传橱窗、板报、文化墙等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全县中小学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校一阵地”,开通滦南文明网、“大爱滦南”微信公众号;投资200万元的改造提升潘家戴庄惨案纪念馆,投资39万元的移动图书馆投入使用,投资125万元为全县17个综合文化站购置文体设施,每村配备兼职工作人员,场馆阵地更加健全完善。三是加强人才培养。认真组织宣传系统干部培训,辅导农村文艺人才1800余人次,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为10个“三枝花”基层文艺团体配发音响、戏曲武场等文艺器材110件,复排的评剧《杨三姐告状》《费姐》《绣鞋记》等走进《唐山大舞台》,组织举办“京津冀”评剧票友大赛,县域文化凝聚力进一步提升。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作为京东文化名县,文化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缺乏真正能够引领党风政风民风的文化精品”问题,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提速升级文化产业。每年设立600万元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扶持引导文化企业;加快推进投资3.5亿文化广场项目(主要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升级文化基础设施;以环县城生态休闲观光旅游、北河观光旅游等项目为重点引领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环城范围内森康生态观光园、瑞景生态观光园、乾之润生态观光园基本建成,滦南县现代万亩林果产业园区被认定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二是积极打造文艺精品。设立文艺精品创造生产扶持基金(30万元),鼓励文化创作;积极参与筹备第十一届中国评剧艺术节,积极创作排演新剧目,河北鼓曲联唱曲目《手莫伸》参加了第三届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演出;坚持开展非遗项目展示、消夏文艺演出、广场舞大赛等群众性文化活动,营造党风纯洁、政风过硬、民风淳朴的良好风尚。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新兴媒体的运用和引导管理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手段,主动管控网络舆论意识还不够强;巡视期间,发现有信访群体利用网络、微信进行串联的现象”问题,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把中央、省、市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文件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学习研讨,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落实网络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提高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新媒体、管理新媒体的责任意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通政务微信和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公众号37个,建立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各单位积极开展网络正面宣传、舆论引导,形成了重视责任落实、积极参与网络管理的工作氛围。二是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处置机制。完善网络宣传员和舆情信息员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建立舆情信息报送、批转和督办制度,明确各单位在网络舆情处置中的工作职责;把各单位运用新媒体和管控网络舆论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开展网络舆情监控软件使用技术培训,从人员队伍、制度建设和技术保障等方面,加强对重点网站、重要网络信息监管处置,基本形成了宣传部门负责正面宣传、主管部门负责政策解释、公安部门负责查处造谣传谣的工作格局,有效遏制了通过网络串联闹访的“非访”行为,为信访部门处置群体访提供了舆情预警。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常委会在研究重大问题时,各位常委发言不充分,没有体现出深入讨论和民主决策的过程”问题,县委立行立改,在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立即组织县委常委学习《中共滦南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滦南字〔2017〕15号),并按《规则》要求,严格组织县委常委会议。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科学选题,充分酝酿。提交常委会的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论证、充分协调酝酿,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议题材料要提前送达出席人员,确保出席人员有充足的时间思考、酝酿。二是严格末位表态程序。坚决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研究重大事项时,严格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班子成员先表态发言,一把手不先定调子,尤其在涉及干部人事等“三重一大”事项,确保每位出席人员都能充分阐释意见,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如出现较大分歧,难以形成统一意见时(除紧急情况外),暂缓做出决定,在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表决。三是规范决策会议记录。由县委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会议情况,对班子成员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方式、决策内容如实记录在案,会议纪要体现纪实性和指导性。确保每位出席人员都能积极参与讨论,充分阐释个人意见,严格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有效防止了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及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问题发生。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研究的议题上,有些属于政府的工作,有以党代政的现象”问题,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滦南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滦南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范围,县政府议题除“三重一大”事项外一般不列入常委会议题。二是全力支持政府开好常务会议;县政府日常工作由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三是实行重点工作碰头会制度。定期沟通相关工作进展,研究部署下阶段推进措施,既避免出现党政重复用力,又防止重点工作漏抓。通过以上措施,确保政府依法行使职责,在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2.关于“基层党建弱化虚化”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县直单位存在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现象”问题,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双向述职评议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县直各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明确县直各党委抓基层党建主要职责和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建立目标承诺、跟踪督查、分析研究、考核评价四项机制,严格落实县直机关党委书记对县委、对基层支部,基层支部对党委、对全体党员的双向述职评议制度,进一步强化机关党组织书记的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责任,从根本上解决了党建工作履职缺位、落实不力的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三清单”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并实行了县直单位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清单”制度,形成县直各单位党建工作“三清单”台帐,并对照台帐督导检查,有欠账的责成弥补,打折扣的回头强化,已开展巡回督导2个轮次,整改问题57个。三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年终考评。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每年对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建工作进行考评,制定下发《县直单位基层党建责任制管理考评细则》,考评结果作为评价机关党建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四是搭建平台载体,激发县直机关党建工作活力。在县直机关党委率先建立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微信群,及时发布上级文件精神、党建工作动态、会议通知,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通过微信群交流工作经验、理论成果、学习体会。目前已发布党建理论文章2篇,体会评论800多条。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平衡,有的两委班子组织不健全”问题,采取了九项措施:一是明确建设标准。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围绕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6个方面,明确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促进基层党组织对照标准找差距,补齐短板促提升。二是规范村务运行。研究出台《滦南县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就村级组织功能定位、重大事务决策、村务监督管理、联系服务群众、从严管党治党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运行。三是强化典型引领。围绕李营村示范效应,印发《关于进一步放大李营效应推动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上水平的指导意见》,促进李营经验复制推广;组织新党建示范村观摩拉练,命名党建示范村16个。四是开展攻坚行动。组织开展了村党支部班子不健全集中攻坚行动,对2个党支部班子不健全问题的村,采取选派攻坚小组专抓、因村制宜选任的方法,建立了村党支部班子。此外,建立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形成解决党支部班子不健全问题长效机制。五是整顿转化后进村。按照倒排15%的比例,将91个后进村(社区)纳入治理整顿范围,采取县领导联村、县直单位帮村、选派工作队和第一书记驻村的方式进行治理整顿,已基本实现转化。六是强化问责追究。研究制定《滦南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分别对党委、党支部明确问责情形、问责方式,进一步强化书记抓党建的责任意识。七是加强两室建设。筹资295万元支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97个村存在的“两室”不达标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八是规范坐班值班。建立实行农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下大力气解决干部不坐班、群众找人难问题,有效促进了农村干部作风转变、效能提升。九是提前介入换届。印发《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前期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各镇逐村对两委换届进行“会诊”,县委召开会议逐镇“过堂”,开展换届重点难点村攻坚,为圆满完成村两委换届奠定了坚实基础。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民营企业党组织建设还未实现全覆盖”问题,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深入排查摸底。按照省委组织部部署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攻坚行动,组织各党(工)委进行排查摸底,通过摸排,目前我县有一定规模且正常经营和纳税的企业320家。二是持续开展“两个覆盖”攻坚。坚持“一企一策”,灵活组建方式,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提高党组织覆盖率;对没有党员的企业,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已达到94%,逐月完成省市的进度目标要求。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对县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机构设置和工作运转问题进行了研究,明确了工委16个委员单位和委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委员单位职能作用,形成对非公企业党建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同时,在县市场监管局成立个体私营企业党委,在县经济开发区成立园区企业党委,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园区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抽查6个县直单位和6个乡镇党委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发现,普遍存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记录不完整或突击补记录现象”问题,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深入推进“三加一化”模式。对以“1+5规范活动、1+X结对联系、1+3展示行为、党内活动制度化”为主要内容的“三加一化”党内活动模式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并要求全县所有基层党组织悬挂展牌,接受监督,促进党内活动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建立实行“主题党日”制度。按照月月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原则,明确活动主题、内容和要求,强化对“三会一课”的指导,下发主题党日文件10个,党内活动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党员活动日活动当天,采取不打招呼、直接入村的方法,开展督导检查。已实地检查基层党支部64个,对没有开展活动的党支部下发督办通知,确保落到实处。四是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手册》填写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五是定期调阅《党支部工作手册》。采取随机点名、直接调阅方式,分三批次调阅基层党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859个,及时发现解决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防止突击补记。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员发展不规范、不严肃”问题,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出台文件规范。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起草印发《关于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对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明确了具体要求。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着眼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对全县各镇组织委员、党建办全体成员、县直各党委、工委主管副职、党办主任进行专题培训,各党委对支部书记进行全员培训。今年以来新发展党员423人,没有一起违规问题。三是建立约谈制度。约谈了两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书记和镇党委组织委员,对其提出的问题现场解答,进一步增强了村书记发展党员的责任意识、规矩意识。
3.关于“干部管理使用不严格、不规范”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到位”问题,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强化干部选任法规学习。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选任法规辑印成册,发至县四大班子领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和组织部门全体干部,要求加强自学;同时将干部选任法规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自学、集体学,掌握选人用人规定要求,增强县委班子成员、组工干部贯彻执行选人用人法规的自觉性。二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配套政策,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工作办法》等7个配套文件,形成了一整套具体化、可操作干部选任工作机制。三是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2017年以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等政策规定,对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或征求上一级组织部门意见的干部任免事项,严格履行报告或征求意见程序,批复或同意后,再履行下一步程序,做到了有规必依、执规必严。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数预审备案制度不严格”问题,采取的措施主要是按照2017年5月唐山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唐组字〔2017〕26号)要求,严格执行预审备案“五个不准”的纪律要求,从严加强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备案工作。5月份以来,调整干部7次,每次干部调整动议形成方案后,及时向唐山市委组织部书面呈报《关于拟调整干部职数预审备案报告》,没经预审备案的干部,绝不纳入研究和调整范围。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和混岗情况”问题,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摸清问题底数。通过全面摸底,共摸排出因低职高配和机构改革形成的超配干部24名,工人身份人员在参公事业科室担任负责人的2名。二是严格消化整改。对低职高配的10名干部,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已全部免去所担任的副科级职务。对14名因县政府机构改革超配的干部,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已全部完成消化。对在参公事业科室担任负责人的2名工人身份人员,已调整到事业科室工作,不再牵头负责参公事业科室工作。三是从严规范股级干部选任。制定了《关于从严加强和规范股级干部选任工作的意见》,从制度层面加强和规范股级干部选任工作,强化刚性约束。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从严管理使用干部力度不够,个别干部没有做到人岗相适”问题,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滦南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等工作办法,严格按综合研判、提出启动意见、综合比选、充分酝酿、确定方案的程序进行,从严把好干部选任第一道关口,努力做到人岗匹配、人岗相适。二是认真落实《河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暂行办法》,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从严监督干部,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谈话中干部反映,县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还不够强,用在经济发展、信访稳定等方面的精力较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较少”问题,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2017年度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范围及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主体责任清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落到实处。二是县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与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每月县重点工作碰头会研究纪检监察工作,7月26日主持召开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8月2日县委常委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8月23日主持召开巡视整改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民主生活会;亲自担任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多次主持县委五人小组会、常委会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安排巡察工作;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和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开展1对1廉政谈话82次。三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接受纪委监督,8月23日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常委报告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廉洁自律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四是层层传导压力。认真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办法》,将任务责任延伸到各级各单位;县主体责任办公室定期提示各位县领导严格按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好工作任务,县纪委持续推进“两个责任”的意见、清单的落实,定期提示各科级单位按要求落实好“两个责任”,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3名科级干部纪律处分,4名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通报批评;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认真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要求各级各单位落实廉政谈话“三个必谈”要求。年底,对各级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综合考评内容,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进行约谈。通过一系列举措,滦南县各级领导班子落实“两个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以上率下、全面覆盖、层层压紧、盯牢抓实的责任链条基本形成。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推动纪委落实‘三转’、聚焦主责主业上,做得不够到位”问题,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调整县纪委监察局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要求,对纪委监察局参与的协调议事机构进行清理,确保不再参与其他工作。二是推进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和县委巡察机构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内设机构职责,确保界限清晰,高效运行。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加快推进乡镇纪委“三统一”,做好对镇纪委书记考核和办案经费安排。三是对各镇(街道)纪委“三转”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整改镇纪委副书记参与其他工作4人,保证了专职专用、专职专干、专司其职,执纪监督主业不突出问题进一步纠正。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还不够大,压力传导不够,一些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组织应付日常工作较多,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不深入、不彻底”问题,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巡察。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确定被巡察单位等事项,通过《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年巡察工作计划》等相关文件49项,其中建立制度13个。首轮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第一轮分两批巡察5个单位,已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向纪委及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41个;第二轮巡察3个单位各项工作已全面展开。二是制定年度县四大班子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范围及工作要求和“四个干”运行图,细化职责。三是针对“两个责任”要求,及时印发提示函125份进行提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纪委书记对科级“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30余人次。四是开展对“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17个镇(街道)落实情况,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五是年底加强对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结果纳入综合考评,对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实行约谈,各科级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性、积极性明显提升。
2.关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委加强自身建设要求不严。巡视期间,10名科级干部(其中纪委干部6人)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聚餐饮酒且未予付款”问题,县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省纪委通报、市纪委处分决定,召开县四大班子领导、县科级以上干部、农村支部书记等近千人参加的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将此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案件性质的严重性,深刻反思、高度警醒,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遵守《准则》《条例》,深入纠治“四风”问题,进一步匡正干部风气,塑树滦南干部良好形象。就加强纪委自身建设,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出台《滦南县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和《滦南县纪委书记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完善集体领导制度;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制发县纪委监察局《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在思想教育、落实制度、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滦南县纪检监察系统“塑形工程”实施方案》,公开承诺“向我看齐”,带头抵制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三是聘请社会监督员15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直接向县纪委书记汇报。四是开展“季评十佳”活动,以标杆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五是印发执纪审查、审理业务资料300册,并组织知识测试,抽调21名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到县纪委轮训,解决能力不足的问题,营造出严谨细致、勤勉高效、务实担当、严格自律的好作风。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正风肃纪力度不够,执纪问责偏软偏轻”问题,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充分运用税务、市场监督管理、财政等部门大数据平台,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二是组织专门力量,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厉打击,形成震慑;积极打造专业化、经常化监督新格局,引进第三方监督的各项工作已经完成。三是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四风”问题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四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从8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组织明查暗访13次,有效震慑了违规违纪行为。
3.关于“一些单位和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点”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全县有35名副科级以上在职干部在各类协会、学会等组织兼职;滦南县投资促进会、滦南中华文化促进会承担了部分政府职能,后者在成立时,将大部分县直单位领导、乡镇书记、镇长列入会员名单”问题,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对领导干部在各类协会、学会等组织中兼职行为进行清理。二是建立纪委、组织、民政等部门监管机制,严格审批、管理、监督社团组织注册登记工作。清理工作已完成,相关人员已全部辞去兼任职务。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严,抽查部分单位的2016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存在不合规单据入账、违规使用现金、应招标未招标、工程款未经审计支出等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将财务管理工作作为巡察重点。二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认真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防止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发生。三是严格落实《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督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力度,依照《预算法》《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五是结合“一问责八清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清理发现问题473件,已全部完成整改。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个别谈话中反映,一些领导干部与个别企业在‘清’与‘亲’关系上处理得不够好,存在较大的廉洁风险”问题,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二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会、警示教育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戒、反躬自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强化廉洁自律能力和遵规守法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县政府对前期出台的社会公示、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认真梳理,严格执行。纪委已下发通知,组织各级各单位对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自查,县政府严格执行社会公示、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决策的透明度、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
4.关于“基层‘微腐败’比较突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视期间,收到并移交的问题线索中,反映村干部贪污公款、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侵占群众和集体利益的‘微腐败’问题线索占到总量的51%”问题,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责令各镇、县直相关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涉农政策,建立健全村财镇管机制。二是加强对农村干部的普法教育、职务犯罪预防,进一步增强村干部法治意识。三是严厉查处涉农领域违法违纪行为,优先查办巡视组移交线索,确保件件有回音,结合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铲除农村侵吞集体资产的“痞霸”。四是继续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梳理上报问题1161个,发现问题纳入整改93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干部不廉洁、不作为问题比较突出,群众意见较大”问题,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深入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出台《关于在全县农村党组织中开展“三定三争”活动的意见》,编印《滦南县党员应知应会知识问答》,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二是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治理专项行动。三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释放从严执纪强烈信号。四是加大典型案件通报和警示教育力度。到11月底,全县立案178件,结案121件,处分党员干部142人,广大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不断增强。
省委巡视组移交滦南县纪委155件问题线索,到目前,共初核114件、立案14件、了结14件、其他方式处置13件;移交司法部门1人;组织处理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其中科级1人,科级以下38人。
三、下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省委巡视组整改要求,紧盯各项整改任务,突出重点,精准攻坚,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全面完成。
(一)继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要求不降低、工作力度不减,不断把巡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对已完成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按照整改清单“四个干”运行图作出后续工作安排,并全力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尚未办结的巡视线索,盯紧盯牢,彻底查清。
(二)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份滦南全面从严治党的“体检报告”。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政治担当,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扎实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通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轮训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用好干部“干事档案”,实行“记账式”跟踪考核,以用人的风清气正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在压紧压实责任、延伸巡察方式、加强队伍建设和推动联动上持续用力,把巡察利剑牢牢抓在手里、插到基层,以巡察实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强化“永远在路上”的警觉和韧劲,带头落实县委常委班子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政班子“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
(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开展作风整顿,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惩治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事项和遗留问题,妥善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准则》《条例》,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四)扎实做好巡视成果转化。坚持把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当前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抓好项目建设、特色农业发展、全面从严治党、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扶贫攻坚、深化改革、信访维稳、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在加快发展中巩固和展现整改成果。同时,通过深入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进一步提振士气、实干担当,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面加快“沿海强县、魅力滦南”建设进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3月24日)。联系方式:电话0315-4297108(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委巡查办(行政办公中心1317房间);邮政编码:063500;电子邮箱:lnxxwxcb@163.com。
中共滦南县委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