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2-08 17:05:5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17年5月8日至6月30日对三河市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三河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整改落实工作
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后,三河市委于8月12日迅速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扎实推进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正视存在问题,迅速开展行动,强化过程管理,加强督导调度,全力以赴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领导重视,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召集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民政局、建设局、信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主持召开了5次市委常委会、3次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将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完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有效保障了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压实责任,细化落实整改任务。按照《整改方案》要求,8月16日市委组织召开了专题交办会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市级领导的工作分工,对各项整改任务进行集中交办,要求各责任领导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分管系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要求各责任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所承担的整改事项,对交办的内容进行逐条梳理研究,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的做好记录备查,情况属实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按照难易程度分出梯次,逐批解决,做到了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为开展整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部门联动,有效形成整改合力。各责任单位迅速行动、扎实部署,逐个研究问题根源、逐个制定整改方案,逐个推进整改落实,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由市“两办”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问题点得重的、建议要求高的,加大督导力度;对整改落实中的薄弱环节,明确专人盯办、一抓到底。特别是强化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反党纪政纪和政策规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等突出问题的严格督导,确保各项问题都能得到有效整改。
二、精心组织,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市委针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三大方面16项问题,梳理出47个具体问题,列出了整改清单,拿出了整改方案,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迅速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对落实整改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已完成44个、基本完成3个。在整改过程中,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文件47件,进一步扎紧织密了制度的“笼子”。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树得不够牢”问题
(1)针对“把‘四个意识’贯穿各项工作始终的广度深度不够”问题,自9月21日起,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四个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以“四个意识”统领机关作风整顿,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省委同心同德。建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对主题教育活动进行了全面、周密的安排部署。
(2)针对“有的政治意识还不强”问题,研究制定了《“学习系列讲话、强化四个意识”专题学习方案》《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深入开展“当先锋、做表率”活动,推动党员干部把维护核心的要求变为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和实际行动;研究制定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创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让廉洁成为生产力,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打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研究制定了《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依法取缔市区“摩的”非法营运工作方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综合治理,为百姓生活营造规范、有序、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3)针对“有的不讲政治,个别单位对巡视配合不够,有抵触情绪”问题,要求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此次巡视是政治巡视,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担当的高度,把配合做好巡视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落实反馈意见作为查找问题、推进工作、堵塞漏洞、完善机制的有力抓手,虚心接受、照单全收,逐人认领、对号入座,化压力为动力,把解决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对照反馈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以坚决的态度和扎实的作风贯彻落实好上级的各项要求和部署。
2.关于“违反议事规则”问题
(1)针对“规矩规则意识淡薄”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对《三河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进行了研究修订,已经市委第33次常委会议通过并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于2015年10月17日制定印发了《中共三河市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三政〔2015〕2号),新制定的《三河市第六届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三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已印发实施。
(2)针对“有的决策违反议事规则”问题,在《三河市第六届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中明确规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市政府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3.关于“对党的群众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结合上级出台的“领导干部大接访、矛盾纠纷大排调、信访稳定大督查”活动安排,总结先期开展的“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百日攻坚行动的有益经验,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五个三”工程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从五个方面全力抓好落实。一是完善群众工作平台,提升市群众工作中心服务质量,逐步形成信访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的格局;强化镇(街道)群工站职能扩面,整合信访、综治、民政、司法、国土、卫计、社保、环保、综合执法等工作力量;充实村(社区)群工室力量,每村(社区)至少聘用一名群众工作联络员,由所在镇(街道)负责聘用、考核和管理,市财政给予一定经费补助。二是健全群众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重大事项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当决策纠错改正、社会稳定风险责任终身追究等9项制度,形成系统、完善、长效的群众工作制度体系。三是提高服务群众本领,对各级涉访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分批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各级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完善督查通报制度和问责、考核、奖惩制度,推动形成信访干部工作不力必被问责、履职尽责优先提拔重用的良好机制。四是维护群众工作秩序,不断规范党委、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不断强化各级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办事意识,确保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融入群众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弘扬社会正能量,教育引导信访群众知法守法,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及时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不够”问题
(1)针对“重视不够”问题,市委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17年度工作要点;根据部分市领导调整情况和廊坊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调整三河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三办字〔2017〕45号),将各镇(区)、街道一把手纳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并要求各单位建立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职人员,使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进一步扩大延伸到基层。
(2)针对“对新媒体新情况研究应对不够”问题,通过完善领导机制、确保网络空间安全,加强政策引导、团结大多数自媒体人士,加强依法监管、增强新媒体自律意识,创新治理方式、探索“政务+社交”新途径等四项举措,不断强化监管手段,净化新媒体的舆论生态;对三河市内居住的新闻媒体记者进行登记造册,组织开展域内媒体记者见面会、座谈会、“恳谈会”等形式的面对面交流,积极邀请域内媒体记者围绕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城市变化等内容进行报道,适时组织开展采访行活动,加强完善与媒体记者沟通联系的长效机制。
(3)针对“印刷装订行业监管存在盲区”问题,对省委巡视组抽查发现的三河市鹏远艺兴印务有限公司、三河市富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三河市书文年印刷有限公司等三家问题企业进行了调查查处,做出了停业整顿处罚,同时将处理情况向所有印装企业通报,震慑不法分子,警示教育全市印装企业;强化日常巡查、暗访、联合执法等监管制度,完善举报机制,保持对违法违规印刷装订行为的严查重处,维护了印装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1)针对“市委抓基层组织建设力度不大”问题,按照省委、廊坊市委相关要求,参照《廊坊市委常委会抓基层党建八项措施》,明确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基层党建工作,切实把党建工作牢牢抓在手上。
(2)针对“有的村‘两委’班子不健全”问题,充分发挥分包市级领导协调督导作用,对村情复杂、信访问题突出、派性纷争严重的村街,全面实行挂账督办,销号管理;抓实镇党委主体责任,抓牢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两委”不健全村街逐镇任务交办,并结合新一轮农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将所有村街“两委”班子予以健全。
(3)针对“有的村‘两委’班子不能履职尽责”及“反映村干部问题较多”问题,以镇党委为主体,对农村干部涉访问题进行清理,登记建账,找准症结,协调多方力量予以化解;强化对农村干部的党性宗旨、涉农法规、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教育,确保其公平公正、依法依规执政,消除信访隐患。在逐一核查省委巡视组交办线索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监督执纪触角,严肃查处村干部违规违纪案件,目前给予三河市皇庄镇昝辛屯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张来兴等12名村干部党纪处分。
(4)针对“有的村街三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问题,对存在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街问题的相关镇进行全面督导,就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街问题逐村进行剖析,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分类施治,对工作进展缓慢的镇,约谈组织委员和包片干部,对不重视发展党员工作的村书记,视情况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核减工资、取消下一届党组织书记人选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截至目前,已完成廊坊市委提出的48个村街整改任务。
2.关于“干部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有的干部在纪律规矩红线内开展工作还不很适应”和“个别干部思想消沉作风拖沓”问题,深入落实《准则》《条例》有关规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重温党章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主要开展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制定印发了《机关作风整顿督查工作方案》和《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问责实施细则》,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促进整改、实施问责;二是对16起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全市通报,引以为戒;三是以“两个专项”工作为契机,加大对不作为问题的清理力度,共清理上报问题线索825件,已全部整改完成;四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今年以来共组织明察暗访22次,发现问题线索49条,立案审查1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
(2)针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在倾倒建筑垃圾问题上,已责成李旗庄镇对倾倒建筑垃圾问题进行处理,加强镇村两级监督巡查,对乱倒垃圾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暂扣车辆,乱倒垃圾问题已得到有效遏制。同时,经巡查发现,违法运输倾倒固体废弃物的,多为北京等相邻地区的渣土、垃圾运输车,他们有的甚至和村痞恶霸互相勾结,威胁、恐吓对其进行劝阻的村民,对包括白浮图在内的很多村街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为更好地维护城乡面貌和群众居住环境,结合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工作,成立了综合执法、公安、交通、市政、环卫等部门以及相关镇为成员单位的打击偷倒垃圾工作领导小组,对此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发动全市各村街组织志愿者和民兵队伍对村街小路进行昼夜巡查。通过查扣车辆、监控设卡、严打暴力抗法等与考核评优、举报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偷倒垃圾工作中来,已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已查扣及处罚车辆102辆,收缴罚款15.27万元。在违法违规填埋河渠造地问题上,成立审查组对李旗庄镇白浮图村违法占地相关问题进行审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35人(科级21人),其中党内警告13人,党内严重警告11人,行政记过2人,批评教育9人。
3.关于“干部职数编制管理不严”问题
(1)针对“有的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配备不规范”问题,对于党组(党委)成员超配的单位,于6月30日召开市委常委会对超配党组成员进行了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到位。对于党组成员缺配的单位,区分三类情况进行整改,一是对科级干部核定职数不足3人的单位,选拔符合条件的股级干部任党组成员,目前已配备到位;二是对科级干部核定职数不少于3人的单位,进行科级干部调整或选拔符合条件的股级干部任党组成员,目前已配备到位;三是对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拟撤销党组,成立党支部,与机构改革撤并同步完成。
(2)针对“教育系统的一些事业单位长期无编制文件,配备科级干部明显偏多且党政分设”问题,根据工作需要,按目前实际配备领导干部情况核定学校科级领导职数,制定有关学校“三定”方案,并根据方案进行干部的消化调整。
(3)针对“违规设置非领导职数,有的单位超配非领导职务干部”问题,对燕郊高新区挤占乡镇非领导职数而超配的科级非领导干部,已经全部调整到各镇及园区,燕郊高新区暂时借用。在高新区实行机构改革时,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参加高新区机构改革,实行聘任制,或留在乡镇任职。
(4)针对“有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违规设置非领导职数16个,已配9人”问题,已对违规设置的9名科级干部免职消化。
(5)针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超编严重”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由编制部门依据上级有关政策,对部分机构和人员编制重新摸底,建立编制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二是严禁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调入工作人员;三是制定专项清理和分流办法进行消化。
4.关于“干部档案审核把关仍有存疑”问题
责成档案管理部门对有干部身份存疑、民族成份存疑、学历存疑、学历认定有误等四类问题的干部档案进行重新核查,涉及5个单位11人。目前,已形成专题认定报告,其中,涉及干部身份存疑问题1人,经进一步审查核实,认定其干部身份造假,已经常委会免职;涉及民族成份问题1人,系高考前更改民族,经核实,未发现其本人高考时有民族加分成份、不存在不当得利情况,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涉及学历存疑问题2人,已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请示上级组织部门并按照档案核查相关规定,对学历予以认定;涉及学历认定有误问题7人,对其学历不予认定,只作为培训经历。
5.关于“一些领导干部有的个人有关事项未填报”问题
按照中央要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范围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干部管理权限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审核权限均不在县级,只是协助上级组织部门组织好填报工作。具体工作中,督促提醒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如实填报是对党忠诚具体体现的意识,实事求是地做好填报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签字背书制度落实不够”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按上级要求落实到位,上级党组织与下级党组织、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签订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书,分别由市委和市纪委存档备查。
(2)针对“监督执纪问责重视不够”问题,市委根据上级部署及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力支持纪委执纪监督各项工作。一是对三河市纪委、监察局立案的,全部报请市委主要领导批准;二是拟给予市委管理干部轻处分的,将审理报告先报请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再提交市纪委常委会议、监察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并向市委提交备案报告;三是拟给予市委管理干部重处分的,由市纪委常委会议、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或市政府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3)针对“李刚、刘宝来严重违法违纪‘余毒’肃清不彻底,引以为戒不够”问题,明确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李刚、刘宝来严重违法违纪为警醒,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下大力气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真正做到肃余毒、除影响,清源头、聚正气。一是从思想上肃清余毒,破除就案论案、与己无关的思想,要求每名干部把自己摆进去,共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市委常委班子带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汲取李刚、刘宝来案件教训,对照检查,反躬自省;二是从组织上肃清余毒,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市委审慎研究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对一些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作了组织调整。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及时召开小组会议。8月11日、29日,相继召开了两次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成员单位成立案件移送工作领导小组,精准对接案件和案件线索的移送工作,建立台账,实行挂账督办,每月一调度,要进度、要结果。会后,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时整理了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抄送各成员单位,真正做到痕迹化管理。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请示报告制度,通报、移送制度,协作办案制度,定期汇报制度,追逃防逃制度等五项制度,切实用制度堵塞漏洞。三是强化依法问责。严格按照新机制、新程序、新要求办事,该移交的及时移交,该沟通的及时沟通,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严格按照办案程序和有关规定依纪依法开展案件调查,绝不允许有违反办案流程和超越办案权限等问题发生,坚决杜绝不文明办案现象,始终保持执纪执法队伍纯洁性。
(2)针对“‘三转’工作需巩固”问题,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明确定位转职能。根据省委要求,市纪委撤销第五、第六纪检监察室、研究室,收回30个派驻纪检组和公、检、法、司纪检组(纪委),组建了市委巡察办、第一至第五市委巡察组(监督室)、政法委纪工委和经济开发区纪工委。调整后,监督类、纪检监察类机构数量之和达到机构总量的82%,专门从事监督、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达到人员编制总数的80%以上。下发了《关于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纪检监察主业以外的其他业务的通知》(三纪字〔2017〕154号),要求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主业以外其他业务工作。对10个乡镇纪委书记分工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从制度层面确保纪委书记回归主责主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集中精力做好纪律审查工作。二是强化本职工作,突出主责转方式。制定印发了《六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抽调了财政、审计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巡察组,顺利开展了第一轮巡察工作。三是增强干部素质,突出履职转作风。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防止“灯下黑”,对纪检监察干部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违纪违法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
3.关于“有的干预插手土地使用和房地产开发”问题
(1)针对“违法占地案件一半以上是村干部和行政干部幕后操作”问题,站在“严厉打击违法用地,为副中心建设留下一片净土”的政治高度,坚持拆打结合、正风肃纪,对违法行为人及失职渎职人员进行严肃打击、严格处理。一是高度重视,压实责任。从6月份起,相继召开了两次领导干部大会,两次拆违大会。8月15日,市委主要领导亲自对排查的540件违法用地问题线索进行了集中交办,对有干部参与违法占地的单位,明确了查结时限,启动问责追责程序,要求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迅速召开党组会、班子会和专题会,逐人认领、对号入座,抓紧研究部署、迅速调查核实。已核查问题线索540件,属实违法用地400宗,涉及党员干部10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2人,目前已拆除139宗,处理党员干部68人,其中批评教育14人、诫勉谈话2人,行政记过2人,党内警告27人、党内严重警告19人、留党察看一年1人、开除党籍3人。二是畅通渠道,严查案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手机短信、微信平台、相关部门移交、巡视巡察和各单位自查等方式,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全面畅通违法用地问题线索举报途径,在全市营造维护国土秩序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市纪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国土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国土领域“微腐败”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尤其是对背后存在的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对不主动说明情况、不配合土地执法的党员干部,一律严处。三是跟踪督办,严肃问责。对全市违法用地问题线索统一建立台账,每周汇总相关单位查办情况,跟踪督导违法用地问题线索查办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违法用地拆除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拆除违法用地301宗,占地面积1337亩,拆除违法建设、私搭乱建63.3万平方米,清理散乱污企业1400家、占地3500亩。
(2)针对“有的违规建设住宅楼21栋、别墅43栋,非法占地建筑70.83亩”问题,对在泃阳镇东关村违法占地问题处置过程中存在巡查、监管、执法、整改落实不力、履职不力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18人(科级9人),其中党内警告6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留党察看一年1人,开除党籍1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5人。
(3)针对“有的违法加盖楼层”问题,经查,三河市金山电器有限公司在未办理规划手续的情况下,于2014年8月对城区金山电器城房产四层楼顶进行加盖,后又于2016年7月改造金山电器城北侧仓库,均属违法违规建筑。在此期间,三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甘雨泉,党组成员、副局长康德胜对处置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坚决、不到位和向上级提供虚假报告问题分别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三河市纪委对甘雨泉、康德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现已经查结,给予甘雨泉行政记过处分、康德胜行政记过处分。
4.关于“有的违反法规搞工程项目建设”问题
(1)针对“有的招投标程序倒置”问题,对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了工程建设流程,要求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先进行财政预算评审,后进行工程招投标,加强财政评审对于签订施工合同的监督作用,杜绝未按财政评审结果签订施工合同的现象发生。
(2)针对“项目投资突破概预算”问题,已明确项目在年度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追加预算,确需增加投入且经市政府批准的列入下一年投资计划和项目预算,正常的洽商变更原则上不得超过年度投资计划的10%且不超过500万元。
(3)针对“违规设置专家库及专家”问题,原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已撤销,已启用廊坊专家库,待省专家库成立后使用省专家库。
5.关于“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在全市范围内转发了《廊坊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办法(试行)》,对亲清政商关系提出明确要求,让政商交往守底线、讲规矩、负责任,实现交往有道、于公有利、发展有益;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廊坊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办法(试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对监督检查内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进行了细化,通过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建立起既亲密接触、热情服务,又依法办事、清正廉洁的新型政商关系;三是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制定完善了《三河市重大决策定期调度制度实施办法》、《三河市领导决策终身追究制度》、《三河市2017年度镇区(街道)和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向市纪委全会述责并接受评议质询制度》等制度;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市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围绕小金库、吃空饷、违规兼职取酬或入股、财经纪律等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问题
对省委巡视期间所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进行了全市通报,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办公用房超标、违规用车、工作日午间饮酒等易发多发问题,一项一项进行自查整改。同时,不断强化监督制衡,突出刚性约束,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有效落实。具体工作中,一是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加大对“四风”隐形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典型违纪违规问题。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件,追责22人,问责领导干部1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对16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二是严格落实《关于纪律检查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反映市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的办法(试行)》,针对问题线索具体情况,逐人逐件分析研判,确定谈话函询对象,明确谈话函询目的和内容,掌握函询方式方法,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的效率和质量。同时配套制定了《谈话(函询)呈报审批表》、《谈话告知书》、《谈话提纲》、《关于作出书面说明的函》、《函告通知书》、《情况说明》、《谈话(函询)办理情况呈批表》等标准文书样本,用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的谈话函询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今年以来,共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212次,签发函询通知书5张,初步核实案件14件,批评教育138人,限期整改8人,责令书面检查132人,印发通报7次,给予12人诫勉谈话。
巡视中,省委巡视组共移交问题线索43件,市委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目前,共初核7件、立案11件、了结25件;移送司法部门3人;组织处理1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其中科级7人、科级以下16人。对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鼎盛东大街街道原党委书记李宝宏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交通运输管理站副站长张海滨未经批准非法建住宅,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燕郊镇党委委员、原副镇长陈树涛长期不到岗履职,给予其留党察看2年、行政撤职处分;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科员石玉“吃空饷”问题,已对直接责任人石玉、负责核减工资的主要责任人王金明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分管领导财政局党组成员、财政监督稽查局局长陈贵峰给予诫勉谈话。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齐心庄镇党委宣传委员李新宇值班期间饮酒问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陈长松、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主任王学利、李旗庄镇中心校校长于海泉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鼎盛东大街街道党委书记李宝宏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已与其违规收受礼品行为并案处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三、举一反三,深入持久抓好长效巩固提升
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将整改工作深入推进,于2018年1月2日召开了市委常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从“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固、执行纪律规矩不严格、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治党管党的力度不够大四个方面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常委班子其他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面问题,使各位常委再次受到了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达到了统一思想、改进作风、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取得明显成效的目的。今后工作中,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狠抓整改,久久为功,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一)把讲政治贯穿工作始终。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省委、廊坊市委同心同德,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和省委、廊坊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三河落地生根。
(二)不遗余力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搞好落实,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当前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务求整改取得实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从严落实“两个责任”。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市委做起,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做到敢于监督、有效监督,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四)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着眼于建立长期管用的制度安排,对集中整改与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同部署同安排。在研究每一项具体整改任务落实的同时,既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注重发现和总结带规律性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努力在各个领域都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五)注重整改工作成果运用。把整改落实工作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落实到服从服务、主动融入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全力以赴做好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提标扩面、生态环境保护、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高端高新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特别是抓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两违”集中整治、信访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推进三河后发跨越、高端发展,为开创新时代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3月24日)。联系电话:0316-3212927(工作时间);邮政地址:三河市鼎盛东大街5号中共三河市纪委;邮政编码:065200;电子邮箱:xunchabangongshi12@163.com。
中共三河市委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