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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乡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2-07 17:08:4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8日至6月27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平乡县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平乡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平乡县委认为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工作要求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自身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与省委要求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我们完全接受、照单全收,自觉把接受巡视作为一次难得的“全面体检”,把抓好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的有力抓手,深刻反思、认真研究,坚决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对于巡视组指出的这些问题,我们经过讨论,认为问题产生的根源还是在思想认识上,归根结底是“四个意识”树的不牢。平乡县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推进党的建设和巡视整改工作。组织全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将总书记对河北工作“四个加快”“六个扎实”“三个扎扎实实”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主动服从服务大局,努力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有所作为。平乡县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管党治党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逐一对号入座,以雷厉风行的态度、以铁的决心、以硬的举措抓好整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死压实责任。巡视整改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先后召开常委会、专题会和民主生活会8次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调度。8月12日,省委巡视组反馈整改意见后,平乡县委迅速组织召开第26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启动整改。8月16日,召开第28次常委会,研究讨论《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清单》,专门成立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杨宪春同志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贾芳同志,县委副书记郝侃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常委同志为成员,下设3个专项整改小组,具体抓好整改工作。8月16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深入查摆,剖析原因,深挖根源,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责任,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整改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杨宪春同志亲力亲为,科学统筹,要求 “在问题整改上,书记带头往前站,一级做给一级看,常委班子带头认领、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立行立改,真正做到纠正、纠偏、纠错,取得实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11月17日,平乡县委围绕巡视整改再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研究整改工作,进一步查找不足,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制定努力方向,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三)加强督导调度,全力跟踪要账。研究制定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整改事项细化分解成3大方面35个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任务目标,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拉出问题清单,每一事项均明确牵头县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逐条逐项制定措施。县委书记杨宪春始终高度关注整改进展,要求各专项小组、各分组挂图作战、强化督导调度,高质量、高标准抓好整改。9月19日,县委副书记郝侃主持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推进会,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9月21日,召开第35次常委会,调度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完善巡视整改报告。11月17日,召开第40次常委会,会上集中研究了《中共平乡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调度推动整改工作。安排“两办”督查室,对各乡镇、相关单位、部分村开展督查,推动了整改任务落实。12月11日,召开第46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共平乡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整改落实成效

    截至目前,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大方面11个问题,细化为3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5个、基本完成10个。

    (一)加强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抓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规范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整改以来,已经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摘编》《准则》《条例》、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内容,组织学习6次,撰写学习体会、理论文章40余篇,县委班子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精神境界普遍得到提高。二是广泛开展宣讲活动。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喜迎十九大,汇聚正能量”系列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县各级各部门举办各类活动,为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11月8日,召开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平乡新局面做出了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宣讲工作的通知》,县委书记带头,开展集中宣讲活动,并深入河北丰维公司开展基层宣讲;县四大班子党员干部到分包乡镇和分管单位进行宣讲;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部门开展宣讲;还成立了县委宣讲团,深入乡镇开展宣讲。目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已开展集中宣讲350余场次,在全县掀起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三是建立健全网上理论学习制度。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微信群,采取专家讲座、观看视频、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印发了《关于组织干部群众关注使用“河北学习”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关于组织干部群众关注使用“平乡学习”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关于开展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建立了“平乡学习”公众微信号,组建了“平乡县理论学习”微信群,目前,关注人数近2000人,实现了随时学、随地学、随身学。四是强化理论学习督导检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督查的通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全部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保障学习时间,每周进行集中学习,形成月报制度,将学习的内容、集中学习的照片和下月学习计划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到县委宣传部。制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指标,对各乡镇(街道)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够。创新、统筹推动经济发展韧劲不足,借助国务院国资委对口帮扶优势不够,对接京津和央企扭转自行车产业‘一业独大’、经济结构单一局面的成效不明显”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抓好学习培训研讨。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在全县党政机关干部中对新理念进行再学习、再部署、再推动。认真组织研究阐释,确定一批重大研究课题,深入解读内涵、准确把握外延,增强了学习的理论深度和实践力度。二是抓好新旧动能转换。①积极与国内500强企业洽谈对接,充分发挥好孩子、富士达等企业龙头带动作用,发展壮大恒驰、强久等本土规模企业,提高平乡县自行车、童车及零配件产业规模和水平。进一步整合产业资源、完善产业链、加快产业提质升级。力争培育工业产值超10亿元企业5家以上、超5亿元企业10家以上、超亿元企业50家以上;发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争创国家驰名商标3件以上、省级著名商标10件以上,成为继长三角、珠三角、渤三角之后的第四大自行车产业板块,把平乡打造成世界童车之都。②紧紧把握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依托引进的天山通航产业园、五征新能源汽车、陈蕴博院士与河北丰维公司合作研发高铁耐磨材料、丁文江院士与河北欧耐公司合作研发航空航天材料等一批新兴产业项目,着力发展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10%以上。③按照 “一心六区”发展定位,淘汰落后产能,取缔“散乱污”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促进强强联合,激活企业经营资源,进一步优化平乡县生产力布局。④培育特色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拓展服务业,着力发展电商物流、商务会展和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培育和发展楼宇经济、总部经济。⑤积极引导科技创新,依托我县的河北省自行车产业研究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综合体等平台,推进全县技术创新,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三是强化督导,增强区域经济内生动力。①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制定《平乡县关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实施意见》和《加快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暂行办法》专项文件,为区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组织小团组,以京津、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知名大型企业为重点进行敲门招商。截至目前,我县已签约项目24个,总投资100.67亿元,其中已开工建设项目4个。同时,积极鼓励县域优势企业走出去,解放思想、投资兴业。②出台促进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文件,明确工作目标、自我提升,一级抓一级,增强经济发展的凝聚力和合力,力求在实干中运用新理念,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结构。③由县长任组长,成立县对口帮扶协调领导小组,利用国资委对口帮扶的大好机遇,加快引进央企资源。积极对接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和OFO共享单车生产项目;成功签约中煤化(天津)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塑料改性材料项目;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基金参股河北欧耐公司;成功举办中国车都(平乡)乐游文化节后,深圳华侨城集团正在策划制作城市画册和平乡宣传片,促成更多资源惠及平乡。④加大协调力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力争使项目尽快落地、投产、运营,发挥项目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加强督导和强化问责,培树正气,鼓舞士气,增强工作能动性和创新力。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政治生态修复不到位”问题,主要采取七项措施:一是规范完善县委工作程序。修订制发《中共平乡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国共产党平乡县委员会工作细则》,通过制度对县委和常委会工作运行进行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制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个清单。明确了县委主体责任32项、县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13项、县委其他班子成员责任11项;纪委监督责任28项、纪委书记责任10项。县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县委书记亲自批办信访件14件。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领导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八项要求》,抓好干部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力争年底前将全体党员干部培训一遍,目前正在有序实施。深入开展“两谈一会”,制定印发《平乡县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各单位对今年以来“提醒谈话、组织约谈”落实情况进行梳理,着力纠正“应谈未谈、不深入不细致”等现象。着力抓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的管理。三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在各单位组织开展了科级后备干部推荐工作,储备了一批人才,规范了干部选任程序。在干部推荐工作中实行了“会议不记名推荐和个人署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干部推荐工作的权责统一。四是强化乡镇纪委监督责任。每年至少召开2次乡镇纪委履责情况汇报会,督导乡镇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注重责任制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挂钩,树立以考核促落实的鲜明导向。五是加强执纪监督。结合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成立4个监督室,制定《执纪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进行分包,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线索监督等方式加强执纪监督,加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六是建立健全巡察机制。制定《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县委巡察工作流程及规定性动作》《巡察工作谈话提纲》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规程,迅速启动第一轮巡察工作。探索开展扎捆滚动监督,从8个乡镇抽调18名乡镇纪委委员,组成3个扎捆滚动监督组,按照片区进行扎捆滚动异地监督。目前,我们正在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进行探索实践,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七是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利用全县三级干部大会召开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件10起,形成了强力震慑。突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争做合格党员,争做合格领导干部,引领政治生态修复不断取得新成效。

    2.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委决策作用弱化”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强化县委决策。印发两个专件,明确将“三重一大”事项完全纳入常委会研究决策,从多方面明确县委决策职责。巡视整改以来已召开21次常委会,对全县在城建、纪律作风、项目招商、环境保护、社会民生等方面工作进行决策部署。二是抓好规范基层党委工作。教育引导各乡镇、各单位认真学习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改变过去“以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的不规范现象,推动党委会议事决策进入常态化轨道。三是规范会议管理。建立健全会议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规范会议管理的若干规定》,从会议议题、参加人员、会议纪律、会议记录等方面,对党组(党委)会、领导班子会、联席会、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进行规范,有效规范了各单位各项会议的组织召开。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县委书记杨宪春主持召开县四大班子联席会,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县委常委会不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集中学习。7月份,在全县三级干部大会上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并要求严格落实本辖区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要求,就意识形态工作向市委宣传部、县委常委会、县委全委会进行专题汇报。二是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牵头抓总。落实县委全会、常委会和党委会、党组会有关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县委办公室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起草了县委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各级党组织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听取下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严格考核,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指标,对工作不力,在意识形态工作上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三是加强督导落实。成立了平乡县委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小组,各乡镇(街道)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督导落实,县直各单位由县直工委负责督导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督查室联合于11月1日至11月7日,对各乡镇(街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查看了各乡镇(街道)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原始会议记录、相关影像资料等,对查处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时限、标准和具体目标,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研究出台一批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的通知》《重大舆情战时应对预案的通知》《关于推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的实施意见》,维护了我县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确保了正确的政治导向。每日编印《网络舆情信息日报》和《领导参阅》并呈送县有关领导,加强重大突发舆情处置工作,有效避免和消除了各种负面影响。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县直单位党的领导组织建设缺失”问题,完善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关制度,研究出台《平乡县县直机关单位党组(党委)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9月13日召开县委常委会,批准成立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财政局、县计生协等24个县直单位党组,任命了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制定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另外,对4个有2名科级党员领导的单位,再配备1名股级党员干部设立党组,确保党的领导覆盖到位。

    3.关于“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责任压得不实”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强化县委和政府责任。县委定期研究调度扶贫工作,依托全县脱贫致富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和调度中心,推行“安排部署一个令、工作要求一口清、资源共享一张网、资金整合一盘棋、任务考核一本账”五个一机制,印发《关于开展县级领导分包贫困乡镇的通知》《平乡县“脱贫攻坚万人行动”实施方案》,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与精准扶贫,不脱贫不走人。二是加强乡镇规划引领。8月18日召开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主管扶贫工作副职会议,再次学习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强化乡镇扶贫工作责任的意见》的精神,并结合《平乡县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制定各乡镇规划。三是研究完善驻村干部管理体系。为确保驻村干部工作重心沉下去,根据《河北省精准脱贫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邢台市精准脱贫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对我县《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及驻村帮扶工作组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出台了《平乡县精准脱贫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进一步对驻村考勤、学习培训、民情调研等11项工作制度进行了细化。8月14日至21日,对全县78支驻村工作组进行了半年集中督导考评排队。同时,加强督导检查,以“钉钉”管理平台数据为依据,利用QQ群和微信群,每周对驻村干部签到情况进行公示,对签到率后15名的进行通报,并对工作队长和相关队员进行专门调度谈话。驻村干部管理办公室加强跟踪监督,对被通报的工作队和工作队员进行专门督导检查。截至目前,约谈11人,调整11人,召回1人。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一站式”报销全面开通。我县已于7月10日,在全县18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开通“一站式”报销,并对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之间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住院提高待遇部分进行了发放。二是用好教育扶贫政策。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根据“教育扶贫‘三免一助’标准”,对7名中职贫困学生2016年秋季助学金县级配套400元全部补发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县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排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建立健全金融扶贫运行机制。大力解决“金融扶贫作用发挥不佳”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到广宗、威县等地学习观摩,完善制定了《平乡县“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县级担保中心。增加了一家合作银行——平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引入竞争机制,使合作银行降低了贷款门槛和条件。重新整合了资金,对2595.52万元的风险补偿金进行调整,1000万元放到县级担保中心,作为扶贫贷款担保基金;1000万元用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风险补偿金;595.52万元用于县邮蓄银行的风险补偿金。并根据贷款发放情况动态管理,促进投放。发挥已建立的三级金融服务网络作用,制定印发了平乡县贫困农户评级授信表,结合“回头看”工作最新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开展了一次贷款需求大排查。把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农民合作社、扶贫企业等都摸上来。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都能及时获得信贷支持。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抓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常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相关规定。大力解决“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够”问题。严格落实“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常委会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建立基层党建蹲点调研制度,县委常委每季度入点一次”等“一岗双责”责任要求。9月份,县委常委会听取了2017年上半年全县组织工作情况报告,确定对全县各县直单位进行一次年中考核,把党建工作列为必考内容。健全机构充实力量,目前正在谋划成立平乡县基层党建指挥推进中心,配备专职人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健全基层党建落实制度。大力解决“县直单位和乡镇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坚持不到位”问题。县委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总抓手,进一步促进党建基本制度落实。加强培训交流,“七一”期间,以农村(社区)党员集中培训为契机,安排3名优秀村支部书记分乡镇与农村党支部书记及广大党员进行交流,讲清为什么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三会”怎么开、议什么,“一课”怎么上,着力强化基层党支部书记主业意识。大力倡导会前“三必”学习制度,凡是召开党的会议,都做到入党誓词必温、党章党规必学、系列讲话必学,强化党员意识和责任感。认真落实市委“2+4+6”主题党日制度,8月份以复转军人集中谈话谈心为主题,9月份以学习《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为主题,10月份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为主题,为主题党日活动“议什么、学什么”明确方向。提供帮扶指导,每季度编发一期学习读本,整理编印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教材》,为基层落实党内基本制度提供指导。巡回指导强化责任意识,11月份分乡镇分单位进行督导,对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落实存在问题进行现场指导,指明问题,找准不足,督促落实。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对全县37个软弱涣散村全部列出了问题清单,制定了一村一策,并逐一提出了整改计划。目前,有20个村已基本实现转化,村“两委”干部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有了较大改善。对23个无活动场所村进行了专门调查研究,从县管党费、国务院国资委帮扶资金中拨付360多万元,用于支持农村不达标“两室”新改建工作,要求年底前必须完工,彻底解决无固定场所及危旧狭小问题,强化基层阵地建设。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举办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班,对党内政治生活各类会议的组织方法要求进行培训,大大提升了党务工作者的思想认识。二是细化会议要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若干意见》,从16个方面对民主生活会要求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对照检查材料上级领导审核把关、上级党组织派人列席点评等制度,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推动“形式过得硬”向“内容过得硬”转变。推动广大领导干部树牢看齐意识,自觉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深刻理解文件精神和内容。三是引导党员监督。在十九大期间,面向全体党员开展了“喜庆十九大,学《准则》知《条例》”知识竞答,引导广大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监督。通过组织培训、细化要求、加强监督,提高了各级各单位对民主生活会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了民主生活会的召开质量。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出台完善民主集中制系列文件。二是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全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的通知》,对“什么事开什么会,怎么开,怎么议事,怎么落实”,分别提出具体标准和措施,为会议的召开提供依据。三是进一步健全基层议事规则。为解决“县直部门和乡镇议事规则不健全”问题,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全县机关单位领导机构议事决策规则的通知》,组织各单位制定领导机构议事决策规则,形成“按规则议事决策、接受群众监督”的工作流程。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费缴纳不及时”问题,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制发了《关于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每月收取一次党费,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将本季度党费上缴到党费专户,切实做到按要求、按标准、按时限收缴党费。

    6.关于“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干部任用资格把关不严”问题,经调查,从村干部中择优选配进乡镇领导班子的个别人员,档案在所辖乡镇保存管理。提拔考察时由各考察组审核,填写了《拟提拔干部档案审核登记表》,经审核均符合提拔任职条件。后档案转入县委组织部时,学历因单独存放,未随档案同时转入。县委组织部根据档案现有资料进行认定,现学历材料已经入档,问题已解决。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于9月21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对城镇办、拆迁办、组织部、教文体局等县直单位超配的6名干部,全部免去超配职务。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重选拔轻管理现象”问题,建立健全干部考核激励制度,出台了《关于干部综合考核激励的实施细则》和《关于加强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大力加强干部管理力度,以考核倒逼工作实绩,加强结果运用,切实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三)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7.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夯实县委班子责任分工。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一岗双责”责任体系,解决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制定了《平乡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进一步厘清了县级领导干部的责任界限,确定了县级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承担的责任。专门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县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党组织、县长与副县长、副县长与分管乡镇和部门层层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压实了责任。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纪委聚焦主责制度体系,解决纪委聚焦主责主业不够问题。8月12日县委常委会上,研究决定县纪委书记不再兼任城镇建设指挥部政委一职,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任何工作。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严格落实专职专责工作调整分工,划转不属于纪委的职能。目前,所有乡镇已全部完成职能划转,并以党委文件在本区域范围内下发。对乡镇纪委实行“三统一”管理模式,研究出台了《乡镇纪委履职尽责考核管理办法》,加大管理考核力度。下一步,我们还将对聚焦主责主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督导检查促进“三转”落实。四是积极推动县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借鉴三省市试点改革经验,迅即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平乡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工作推进组,积极做好转隶机构编制、人员等基本情况摸底调研工作,及时与政法、组织、人事、编办、财政等部门进行协调,研究谋划县级监察委员会组建方案,认真做好纪法衔接相关准备,切实做好相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在下次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县级监察委员会领导机构,完成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力度不大”问题,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突出执纪审查重点。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集中、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类人”;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集中力量、成立专班、优先办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四风”案件从严从快严肃查处;对脱贫攻坚、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和破坏营商环境的案件重点查处。二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线索具体、情节简单的快查快结;对情况复杂、涉及问题较多的,由纪委副书记带队,进行大兵团集中作战;对涉及违法的,在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三是开展问题线索“回头看”行动。对2016年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13件已初核了结案件重新启动调查,立案审查5件,党政纪处分5人;集中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线索,查结移交信访件72件,立案审查移交问题线索24件,党政纪处分30人。四是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与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等部门相互移交问题线索41条。截止目前,共立案170件,查结144件,纪律处分14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免予处分3人。其中,乡科级立案24件,查结16件,党政纪处分14人,免予处分2人。

    8.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止”的问题

    对省委巡视交办问题线索迅速查办,重点对相关单位招待费支出超预算问题,相关单位公务车辆购置及运维费超预算问题,相关单位无预算安排职工出国境问题,相关单位无开会内容和实质性出差文件支付会议及差旅费等线索进行核查,通报批评6人,立案审查2起(党内警告1人、批评教育1人)。同时,对违反“四风”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6起,党政纪处理16人。

    同时,主要采取三项措施,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一是开展常态化提醒教育。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时段,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印发廉洁过节通知,重申纪律要求;紧盯干部提拔、婚庆报备等重点事项开展常态化提醒,及时咬耳扯袖;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县电视台、县报、县政府网站等平台强化宣传,筑牢了思想防线。今年以来,印发廉洁过节通知2个,对89人进行了面对面廉政提醒。二是建立健全廉政建设常态化监督体系。由县纪委牵头,抽调县公安、税务、财政、审计、商务、机关事务管理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2个联合督导组,采取巡察抽查、专项检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日常监督;从各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农村党员和群众代表中选聘了45名“四风”监督员,重点对基层干部违反“四风”、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监督。三是开展专项治理。开展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白酒、大吃大喝专项检查,检查饭店72家次、单位内部食堂48个次、超市和土特产门市10家,查阅12个单位账目,排查嫌疑车辆31部;开展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治理,立案审查5件,党政纪处分5人。

    9.关于“违反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财经纪律等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关于“有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不按规定合同公告、不按合同验收、不按规定通过集中平台采购”问题,经核查,自2014年至2017年4月份民政局涉及到政府采购项目共15个。在今年开展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将涉及项目予以公告和履约验收,对整改过程中发现存在同样问题的政府采购项目,已整改完毕,并按照自查从轻原则,对1名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二是关于“有的单位滞留卫生院和周转宿舍资金”问题,经核查,我县卫生院建设资金涉及3个乡镇卫生院,共计262万元,除丰州镇卫生院扩建项目资金108万元外,其余资金于2015年12月由财政收回。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共计105万元,2015年支出37.5万元,2016年支出27万元,结余40.5万元,于2016年12月由财政收回。已对2名项目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2名主管科级干部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在解决上述问题的同时,围绕规范招投标工作,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治理。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对2014年以来全县实施的各类招标投标项目认真组织检查,集中治理和规范违法违纪行为。截止目前,查找问题77件,整改74件,追责45人(第一种形态处理45人)。二是推进制度规范。制定了招标资料会审制度,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下发的“八统一”文件要求,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了《关于规范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通知》,严格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工作程序。三是加强监管。将招标投标工作程序进行规范梳理,加大规范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力度,加强宣传严肃纪律,确保招标投标工作能够规范有序推进。

    10.关于“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部门存在廉洁风险”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廉政风险管控。要求各乡镇、民政、社保等部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风险评估,查找廉政风险点233个,其中,A级风险点111个,B级风险点73个,C级风险点31个,D级风险点18个,并落实了防控责任。二是开展专项治理。重点围绕土地征用、专项资金、扶贫资金等领域开展集中整治,严查行贿受贿、贪污补贴款、挪用专项资金等不廉洁行为。目前,已查处在办理违法占地案件中收受贿赂案件1起,在办理违法占地案件中滥用职权案4起,贪污补贴款、套取专项资金案件3起。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平时检查和重大节假日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检查30余次,编发通报3期,有效地巩固了党风廉政建设成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较为突出”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检查督导。由纪委常委带队,进村入户,明察暗访,重点了解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核查信访问题线索和清理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截止目前,共派出扶贫领域专项检查督导组7个,出动575人次,入户799户,发现问题线索24个。同时,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促使311人主动申报了问题。二是深入治理扶贫领域中的问题。以“两个专项”行动为抓手,查找扶贫领域问题657件,其中“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查找问题250件,整改250件,问责136人(纪律处分2人,第一种形态处理134人);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查找问题407件,整改391件,问责391人(纪律处分33人、其中移交司法2人,第一种形态处理358人)。三是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案件。对信访举报或检查中发现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对整改不到位、查处不力的严肃问责。今年以来,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立案37起,党政纪处分30人。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基层‘微腐败’问题易发高发”问题,主要采取两项措施:一是加大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力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发现问题923个,整改完成913个,问责916人(纪律处分75人、其中移交司法2人,第一种形态处理841人)。二是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制发平乡县《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重点聚焦8类问题,组成3个专项检查组,开展扎捆滚动式交叉检查,通过查阅账目、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现场察看、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着力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发现问题线索5条,党纪处分5人。

    11.关于“‘两个专项’中追责不力”的问题

    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扎实开展“回头看”活动。制定《问题抽查复查办法》和《抽查复查情况认定表》,对问题清单和统计数据进行抽查核实,确保整改到位。目前,已抽查811件,查否复查3件。二是严肃追责问责。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查清问题事实,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对失职失责的实行“一案双查”。目前,“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追责问责912人(纪律处分15人,第一种形态处理897人);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追责问责916人(纪律处分75人、其中移交司法2人,第一种形态处理841人)。三是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着力发挥典型案件治本作用。目前,已发布两个专项工作典型案例通报11期。四是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召开全县行政审批改革专项推进会,全县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除公安、农机和垂直部门审批的业务,以及需报县级政府和县级预审报市级审批的审批项目外,全部实现在行政审批局独立办理。我县确定划转271项行政审批事项,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到位。

    省委巡视组向平乡县纪委监察局移交了一批问题线索。到目前,立案24件,党政纪处分30人,其中科级5人、科级以下25人(移交司法1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抓好推动落实,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巩固好、运用好,把平乡各项工作做好,向组织和全县干部群众交一份满意答卷。

    (一)高标准严要求,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机构不散,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于已经完成的,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于尚未彻底完成的10个问题,严格按照责任明确、任务清晰、分工协作、推进有序的要求,确定整改步骤和时间节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责任单位定期汇报进展及存在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对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立行立改,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妥善解决。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抓机制、抓根本、抓长远。对整改期间建立健全的25项制度,已经建立的,继续抓好落实,正在建立的抓紧推动。加大督查考核力度,采取单位自查与县督查组定期督查相结合,坚决杜绝敷衍走过场、责任不落实、整改后又反弹,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三)坚持自觉担当,全面从严治党。按照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围绕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举一反三,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领导干部带头行大道、做好人,讲规矩、守纪律,干干净净、风清气正。

    (四)加强成果运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以整改破解难题,以整改转变作风,把搞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整改促进改革,以整改推动落实,以整改加快发展,书写好中国梦的平乡篇章,早日建成经济强县、美丽平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3月24日)。联系方式:电话0319-783829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中华路平乡县委巡察办;邮政编码:054500;电子邮箱:pxxwxcbgs@163.com。

    中共平乡县委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