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2-07 17:06:2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8日至6月27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临城县进行了巡视。8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临城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迅速行动,立行立改。8月12日,巡视组向县委反馈巡视意见后,县委常委会当天即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巡视整改的责任分工和相关要求。8月17日,县委常委会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各位常委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认领,并分别汇报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问题,属于一些面上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于需要深入调查摸底的问题做到查深摸透,坚决防止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及时召开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部署会议,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迅速行动、集中时间和精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制定方案,加强调度。县委研究制发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临城字〔2017〕48号),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加大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制发《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情况统计表》,对反馈的具体问题、巡视建议和整改措施逐项列出清单,对整改成效和完成情况一周两调度,确保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推进。县委常委会先后四次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听取工作情况汇报。12月25日,县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书记宋向党代表县委常委班子对巡视整改情况作对照检查、查找问题,各位常委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和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深刻剖析,并作了对照检查发言,常委之间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促进了巡视整改工作的深入推进。
(三)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县委成立以邢台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宋向党同志为组长的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分组和10个专项整改组,均由县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任组长负责牵总整改工作落实,将33个巡视整改问题任务逐项分解到具体承办责任单位,在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着落。
(四)强化学习,坚定信念。以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继续深入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提出的“四个加快”“六个扎实”“三个扎扎实实”等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与临城实际相结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凝心聚力谋发展,紧紧抓住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和规划建设雄安新区的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深化合作共赢理念,立足区位优势,加大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建设,以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为目标,找准突破口,细化具体任务,着力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产业对接等领域取得突破,奋力开创建设经济强县、美丽临城新局面。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县委安排部署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来,针对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三个方面10个类别共33个具体问题,坚持立行立改、边整边改,制定具体落实措施77项,制定完善各类规章制度30项。截至目前,已完成28个、基本完成5个。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上级精神学习研究不够。县委学习系统性不强,大多以宣读文件为主,学用结合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改革发展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坚决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要求,引导全县上下自觉把践行“四个意识”熔化在思想上、落实在行动上。二是强化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完善集体学习、专题学习、指导交流、成果督导等机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活动,有力推动了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组织学习讨论,研究确立了攻坚精准脱贫、加强项目建设、推动农业围绕旅游转、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深化改革、优化环境“六大工作举措”,为临城改革发展稳定确立了新坐标、指明了新方向。三是严格落实周一学习例会制度,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严格实行周一学习例会制度,系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并组织观看《将改革进行到底》《法治中国》等大型政论片,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政治上清醒坚定、行动上坚决有力。同时,紧扣工作实际,加强对扶贫政策、招商政策、县域经济、法律管理等知识学习,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在新形势下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
(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到位。县委对改革攻坚期、经济换挡期认识早、动作慢,新旧动能转换步伐不快,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还没有显现。县委多年前就提出构建大交通、大旅游的发展方向,但目前城市交通、旅游项目建设依然停滞”问题,一是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石油装备产业园、电动汽车产业园、交通安全设施产业园、特钢产业园、非金属材料产业园、环保科技产业园6个特色产业园,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食品医药等新兴产业,打造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二是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支持水泥、水泵等传统产业企业通过引进新技术、新项目、新工艺,延伸产业链,提升产业链,促进整体提升,迈向中高端水平。深入落实“1+1”转型政策,引导矿企由地下转地上、由二产向一、三产转型。三是开展“赴京对接招商”活动,成立6个产业招商团组,每组明确2-3名专人驻京,重点围绕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瞄准北京、雄安新区的140家外迁企业,集中开展上门招商活动。整改以来,对接洽谈项目125个,签约亿元以上项目39个、总投资253.9亿元。四是加快构筑大交通、大旅游格局,依法依规加快京港澳高速公路连接线、太行山高速公路等项目的规划论证、手续审批、场地征迁进程,督促施工方加紧施工。目前,京港澳连接线已全线贯通。持续加大旅游产业开发力度,成立旅发工作专班,打好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攻坚战,办好邢台市第二届秋季旅发大会,争创全省全国旅游示范区。
(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落实总书记‘四个加快’‘六个扎实’总体要求和‘三个扎扎实实’工作要求不扎实。在处理发展与生态保护关系上,仍存有矿山依赖思想,对矿山企业违规生产治理力度不大,乱采煤、铁粉和页岩等行为长期存在,非法开采铁砂屡禁不止,环境地貌破坏严重,2017年2月央视曝光瑞邦碳酸钙公司违规生产问题后,3月又有1家企业违规生产,被环保部督导组发现”问题,县委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提出的“四个加快”“六个扎实”“三个扎扎实实”等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塞罕坝机械林场先进事迹批示精神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断,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引导全县干部群众摒弃“矿山思维”“路径依赖”,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一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主管县级干部牵头,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公安、电力、安监、环保、市场监管、交通、交警等部门及相关乡镇,对违法开采煤、铁粉、岗砂、石灰岩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先后组织大规模行动4次,出动执法人员550余人次,取缔非法采选点115处,并按“三不留、一毁闭”进行了彻底关闭。二是依据省、市露天矿山深度整治专项行动要求,环保、国土等部门对全县28家持证矿山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向矿企负责人发放《责令停产通知书》,督促持证矿山企业停产到位。同时,组织县级干部到8个乡镇开展专题调研,督促“小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治理改造、加强监管等工作,确保整治不反复、不反弹。三是坚持“条块融合、职责明确、联动负责、逐级问责”原则,制定预警、应急、督查、宣传等工作机制,定人、定岗、定责,积极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的网格化属地监管体系,推动“打非治违”常态化、长效化。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环境治理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着力解决各方面突出问题。
2.关于“县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问题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和推动工作不力,县委存有老好人思想,工作安排多、要账少,拍板慢、决策时间长,涉及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缺乏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和狠劲,有时存在虎头蛇尾的现象”问题,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共临城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临城字〔2017〕36号),并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正定工作期间主持制定的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六项规定为标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进领导作风的八项要求》(临城字〔2017〕49号),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全面加强县级干部作风建设,切实强化勇于担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干事创业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同时,加大督办力度,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县域重点工作特别是民生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建立台账,定期调度,对工作不尽责、落实不力的,严肃责任追究。
(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政治生态不够健康。临城是资源县、半山区县,部分干部思想保守、小农思想严重,互相攀亲家,裙带关系较为突出,个别干部存在地域观念的小圈子现象”问题,县委从营造健康政治生态入手,深刻学习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严防政治生态受污染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以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为契机,组织各级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行动,深入查摆思想保守、小农思想严重、地域观念小圈子等问题,坚决防治和反对圈子文化、裙带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整改以来,自查自纠发现各类问题50余个,逐一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了风险隐患。
(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县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责和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目标。二是抓好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教育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组建县级干部、理论骨干、优秀党员等宣讲团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开展马克思主义思想宣讲活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切实形成情感认同、行为习惯。
(4)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县政府党组会与县长办公会、政府常务会职责不清,乡镇有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的现象”问题,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临城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临政〔2017〕1号),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党组会、县长办公会、政府常务会的组织程序、议事规则和纪律要求,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和决策效率。二是修订完善乡镇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禁“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现象发生。
3.关于“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责任压得不实。县委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对下管理监督不到位,致使下级工作粗放,缺乏责任担当。职能部门对项目安排、相关数据和时间要求底数不清,部门之间配合还不够密切。乡镇扶贫力量较弱,人员不专职、不稳定”问题,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与8个乡镇及退出指标责任部门签订责任状,乡镇党委、政府与74个贫困村签订责任状,定期或不定期对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乡镇联系干部等帮扶情况进行督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力局面。二是建成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立贫困退出指标落实台账,加强扶贫、民政、住建、教育、人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实现各项指标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实行周上报机制,确保脱贫数据精准、措施有力。三是各乡镇成立脱贫攻坚专班,确定一名党委班子成员专门分管脱贫攻坚工作,每个乡镇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不低于3名,实现专人专岗专责。
(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不力。存在精准识别政策、精准退出政策、精准帮扶政策、‘三保障’政策、产业扶贫政策、金融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是提高精准识别度,抓实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坚持“九步工作法”,认真做好组建工作队、搞好动员培训、确定识别对象、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比对公告、录入信息系统、落实精准帮扶、督查问责等工作,压茬推进,步步不缺,确保贫困群众一个不落、一个不错地纳进建档立卡系统。截至目前,全县核定贫困户5056户11894人,新识别1154户4514人,集中清退3073户5429人。二是严格执行脱贫退出标准和程序,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和《河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细则》规定的28项指标,严格执行民主评议、核实认可、公示公告等程序,杜绝暗箱操作、平衡照顾、优亲厚友,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退出结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经得起时间检验。三是深化精准脱贫工作,再次组织扶贫、乡镇等力量深入贫困村,逐户联系、对接,结合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和健康扶贫、农村低保等措施,为每一户贫困群众修改制定针对性强、能落地见效的帮扶计划,做到对症下药、靶向发力,切实斩断贫困“穷根”。四是全力落实“三保障”,修改制定了《关于调整临城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临城办发〔2017〕9号)《临城县县域内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临卫字〔2017〕2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精准扶贫有关工作的通知》(临教文广新体字〔2017〕58号)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确保“三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在全省率先推行“3+100”兜底保险新模式,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缴纳100元保险费,保障人身意外、疾病、就学等七大类。目前,已赔付110起,赔付金额60多万元。五是大力推动产业扶贫,多次召开脱贫攻坚调度会,专题研究调度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特色种植养殖项目扶贫等工作。目前,20个村级光伏电站实现并网,建成400户屋顶扶贫电站,带动3600贫困户脱贫;发展“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资产收益项目,1892户贫困群众年保底分红1000元。六是大力实施“政银企户组保”六位一体的金融扶贫机制,加快金融服务中心组建,推广政府搭台增信、银行降槛降息、企业农户承贷、基层组织保障、保险兜底保证多方联动金融扶贫贷款模式。整改以来,新发放小额信贷1600余万元。
(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扶贫政策宣传引导不够。脱贫攻坚政策渗透不够深入,造成群众对有的扶贫政策理解有偏差”问题,一方面将各项扶贫政策进行梳理汇总并辑印成册,发放至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220个行政村,累计发放1.5万份。另一方面,通过简报、电视台、微信平台等形式,广泛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宣讲活动,评选了一批脱贫致富带头人,全县“人人参与扶贫、人人攻坚脱贫”的风气已蔚然成风。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领导干部发言简单,存在避重就轻、辣味不足等”问题,县委制定了《关于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临城办字〔2017〕34号),明确了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基本要求和基本程序,要求各级党委书记带头把自己摆进去,严格按照会议主题、程序、质量等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同时,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有重点地约谈下一级党组织书记,从严从实提出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切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严格标准要求,确保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程序严格规范。
(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县委议事质量不高,有决而不行的现象。班子成员对议定的事项,特别是对分包重点项目等工作不能很好的落实”问题,县委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县委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制定《关于县级领导干部带头强化担当改进作风的意见》(临城发〔2017〕3号),深入推行“一个项目、一名牵头领导、一个服务班子、一套实施方案”工作机制,将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形成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人人有任务、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保障的工作格局。
(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县政府领导未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抽查的部分县直部门‘三会一课’记录简单、不够真实”问题,县委组织部制发了《关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临组字〔2017〕97号),明确党(工)委书记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责任人。对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要求进行了强调,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在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的同时,还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县直工委、教育工委对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一次全覆盖督导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基层党支部及时整改,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为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县委组织部每月月初根据县委要求确定党员主题党日的主题,要求基层党支部每月第一个周五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基层党员的党性意识。
(4)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党费收缴不及时。一般是一季度或半年交一次,农村党员还有党支部书记垫付党费的现象”问题,县委组织部制定了《临城县党费收缴工作管理办法》(临组字〔2017〕96号),进一步明确了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农村党员和在校学生党员的党费交纳方法和标准,规定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严禁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基层党组织每季度必须向县委组织部缴纳一次党费。为确保党费收缴制度落实到位,县委组织部加大督查力度,对各基层党委、基层支部按时按标准收缴党费情况进行及时提醒,督促不按要求落实党费收缴制度的基层党组织抓好整改。要求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县委组织部每年对基层党委党费工作收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党费收缴制度落实到位。
2.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问题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县委对下级党建工作疏于督导,县直部门和乡镇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县委制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党建“三化”建设“百日攻坚”活动的实施方案》(临城字〔2017〕45号),并召开全县基层党建标准化制度化智慧化建设“百日攻坚”动员会,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工作短板,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存在的组织活动场所不达标、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党组织覆盖率不高、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砸实责任,各乡镇党委书记向县委递交了《目标责任书》,明确要求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三化”建设目标任务,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一年内不予提拔重用。各基层党委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细化了工作任务和推进措施。县委组织部按照标准逐条逐项验收,对验收未达标的党组织,实行台账管理,限期整改达标。同时,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提高基层党建工作在年度实绩考核中的权重,对完不成党建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问责,有效解决“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各乡镇、各单位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
(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党组织设置不规范。一些县直部门违规设立党委。部分县直部门设党组(党委)成员人数较多,违反‘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的规定”问题,已于9月21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将违规设置的发改局、教文广新体局党委改为党组。并于9月21日和9月29日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分批次对发改局、农业局、政法部门等单位的党组成员人数进行了规范。目前,已整改到位。
(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农村党支部战斗力不强。农村党员队伍老化,党员发展不及时,村‘两委’成员受处分占比较大”问题,一是创新农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注重从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返乡创业青年、农村致富能手中发现人才,把那些思想作风正、观念新、懂经营、善管理、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人选拔到班子中。二是严格落实《河北省村党组织书记退出办法(试行)》,对村党组织书记实行星级管理、绩效考核,对不胜任的予以调整,从抓好“领头雁”队伍入手提升农村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三是改进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发展党员分析研判预警、谈心谈话、全程介入等三项制度,坚持“两高一低”(知识层次高、政治觉悟高、年龄低)标准,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同时,加强对基层发展党员工作的跟踪管理,杜绝出现连续三年不发展党员的农村党支部。四是加强农村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增强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落实好农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编印《农村权力清单流程》,厘清每个事项的权力框架和运行轨道,确保村干部行使每一项权力都有固定的“路线图”和“程序表”,实现基层党组织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从源头上杜绝村干部违规违纪。整改以来,举办农村干部培训班3期,共培训农村干部450人。
3.关于“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问题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执行干部选任政策不严格,存在干部推荐程序不严,违规调任事业单位人员,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一是县委组织部对2014年以来提拔干部的考察程序进行了全面自查,发现2014年12月份县委提拔任用科级干部中有5名同志推荐程序材料不完备,经调查核实,该5名同志在提拔时,均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履行了五人小组会、大会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个别座谈、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等考察程序,但考察组成员在形成考察材料时,未将个别座谈推荐结果写入考察材料。为此,我们专门召开会议,要求考察组成员对这5名同志的考察材料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对两个考察组成员提出批评教育。二是针对违规调任事业人员,已于9月29日召开县委常委会整改到位。三是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分别于9月8日、9月21日和9月29日召开县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已全部完成整改。
(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落实干部选任监督制度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子女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任用,未按要求向上级报告。部分干部至今仍在企业违规兼职”问题,针对此情况我们已如实向上级部门进行了补报,市委组织部进行了审核把关并要求今后务必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任前审核制度;针对我县3名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的问题,已分2次召开县常委会研究,全部整改到位。
(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机构改革不彻底。有的单位合并后,一直没有实现集中管理,各部门仍相对独立”问题,对合并单位的干部按照合并后的职数设置进行了调整和配备,对涉及到的单位超职数和任职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解决。目前,卫生计生、农业、扶贫等部门已实现人员、办公场所等资源合理配置和集中管理。
(4)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干部任免基础性工作不扎实。档案管理标准不高,存在归档不及时、档案不规范、关键材料缺失等”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审核,9月底前已对全县8个乡镇和63个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完毕。二是完善档案材料,对干部档案存在的短缺材料、“三龄二历一身份”认定不准确等问题进行彻底地清查处理,制定《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登记表》,经“三审”(由报送单位审核签字盖章、档案管理人员审核签字、管档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入档。三是制定《拟提拔科级干部档案审核登记表》,对拟选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的“三龄二历一身份”进行严格任前审核把关,做到任前审档“全覆盖”。四是设立档案管理室,推进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实施高标准、严要求、规范化管理。
(5)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借调人员问题较为突出。有的县直单位借调人数较多,有的借调时间长达7年”问题,县委组织部联合人社局共同制定下发了《关于借用抽调工作人员的暂行管理办法》(临组字﹝2017﹞104号),对不符合规定的借调人员进行了清理和督查。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关于借用抽调工作人员的暂行管理办法》对借用抽调人员进行常态化规范管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县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没有压紧压实,压力传导不够,有层层递减现象。追责不到位,导致干部庸懒散浮拖现象长期存在。配备乡镇纪委书记不齐不强。2个乡镇没有纪委书记,其他6个乡镇纪委书记均由党委副书记兼任。推进巡察工作不力,没有足额配备专职人员”问题,一是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县委领导班子承担的9个方面32项任务、县委书记承担的4个方面12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加强对主体责任传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每半年听取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制定开展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对“两个责任”执行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责任主体进行约谈,推动责任落实;发挥问责利剑作用,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推动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落到实处。二是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临城纪字﹝2017﹞244号),以治庸提能、治懒正气、治散聚力、治浮接地、治拖增效为目标,重点整治精神低迷、纪律松懈、办事效率低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三是配齐配强乡镇纪委书记。9月8日,经县委研究,八个乡镇全部配齐专职纪委书记,乡镇党委副书记不再兼任乡镇纪委书记职务。同时,每个乡镇又配备了1-2名专职纪检干部。县委巡察办配备了专职主任和副主任,在县纪委四个监督室基础上整合成立四个巡察组。当前,县委巡察办按照市开展统筹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全力配合市统筹巡察组对我县开展的巡察工作。
(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过问不多,责任状一签了之”问题,一是践行“一岗双责”职责。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向县委提交主体责任报告制度,明确要求党政领导班子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讲廉政党课活动,支持查处分管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督导指导分管部门立行立改、建章立制。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每半年组织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年底组织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检查考核,全年组织研判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不少于2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约谈,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是抓好作风建设。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
(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力。挖掘问题线索主动性不强,执纪审查工作力度不大,成案率偏低。执纪问责宽松软,没有形成震慑”问题,一是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从群众上访、署名举报、多人举报、越级信访、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等异常信访问题和领导接访中排查、筛选案件线索。二是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移交移送案件线索。三是深入挖掘案中案、案后案,从中“挖出萝卜带出泥”,寻找线索。此外,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和乡镇巡察工作,增强发现案件线索的敏锐性。整改以来,初核各类问题线索136件,立案8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4人,挽回经济损失92万元,形成了强大震慑。
(4)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纪委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县纪委书记仍承担信访包案、项目建设等工作,乡镇纪委书记还分管信访、民政、组织等工作,投入纪检工作精力不足。乡镇纪委多年来均没有查办过案件”问题,县纪委严格按照省市纪委关于落实“三转”工作要求,对县纪委书记承担的纪检监察范围以外的工作进行逐项梳理,对中央和省市纪委明确退出的议事协调机构,县纪委一律不再参加。在党委班子分工中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不兼任其他领导职务,不分管所在地方临时性工作,不再分包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信访案件、项目建设等工作,切实把“三转”要求落到实处。深入推进乡镇纪委聚焦主责主业,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建设的意见》(临城纪字﹝2017﹞35号),对乡镇纪委实行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经费保障等“三统一”管理;各乡镇以党委文件制发了落实乡镇纪委专职专用的实施方案,保障乡镇纪委集中精力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改以来,乡镇纪委已完成自办案件34件,取得实质性进展。
2.关于“作风不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违规操办婚宴、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公款送礼等顶风违纪现象禁而不止”问题,县纪委制发了《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专项整治的通知》(临城纪字﹝2017﹞246号),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媒介宣传,开展不定期明察暗访12次。制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办公用房清理使用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临城纪字﹝2017﹞245号),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进行再清理,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督导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发现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线索4起,已全部按规定要求整改到位。
(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时有发生。县乡干部下基层重次数、轻效果,求稳怕乱、不敢担当,执行力不强,解决具体问题不力”问题,一是制发《临城县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方案》(临城办字﹝2017﹞19号),由县纪委牵头,“两办”督查室配合,对干部作风和纪律建设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狠刹懒政怠政歪风。二是结合“两个专项”,开展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清理工作,共督查问责170人。三是制定《临城县乡科级领导干部末位淘汰暂行办法》,营造“干事进位、无为让位、末位淘汰”的政治生态环境,激发全县干部的干事创业激情。四是大力开展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政务服务效率不高等不认真履职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近期,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力的7名干部给予纪律处分,13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有力促进了工作落实。
3.关于“两个专项行动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问题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一问责八清理’问责不到位,仅对当事人追责,对承担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领导问责较少。‘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清理工作相对滞后,应划入县行政审批局的182项行政许可,目前仅划入50项”问题,一是加大问责力度,倒逼整改工作落实。在“一问责八清理”问题整改阶段,县纪委成立6个督导组,分别对六个牵头部门开展一对一督导,实施问责74人。二是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县两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推动整改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1233条,全部完成整改。三是专项督导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县“两办”督查室对应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的182项行政许可事项开展专项督查,除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核发因需要依据县住建局的规划方案尚未完全划转外,其他181项已全部完成划转。
(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微腐败’问题治理力度不大。巡视期间,巡视组收到的信访件中,反映基层侵害群众利益违规违纪问题的占76.4%。有的以权谋私,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有的滥用职权,套取农家院补贴资金等”问题,印发《临城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暨基层“微腐败”整治连心卡》20000张,发放到每一贫困户,畅通群众了解情况、反映问题的渠道。开展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重点的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重点做到“三查”:一是全面自查。县纪委印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财政专项资金核查的实施方案》(临城纪字﹝2017﹞224号),要求8个乡镇、14个县直部门将党的十八大以来、重点是2015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安排的扶贫领域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自查,列出项目资金清单、扶持对象清单,查找项目资金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单位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24个,并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二是专项督查。印发了《关于迅速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临城纪字﹝2017﹞223号),成立7个督查组,分别由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到7个乡镇74个贫困村,着重对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等5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督导。截至目前,共下村入户走访905人次,收集意见建议68条,发现问题线索43个。三是重点抽查。专门成立了一个由一名副书记任组长的重点抽查组,随机对扶贫领域财政资金项目进行抽查。从账册入手,按图索骥,盯住资金流向顺藤摸瓜,认真核查比对,深挖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整改以来,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36起,给予纪律处分38人。
4.关于“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现象屡禁不止”问题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工程项目不进行招投标、政府采购不规范现象普遍,存有廉洁风险。2014年以来,应招未招项目8个,无效招标项目4个,招标不规范项目1个”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核查,制定《临城县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对2015年10月以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共查找出未按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和未按规定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备案问题20个,督促相关部门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合同,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二是落实责任追究,截至目前,针对招投标方面问题追责16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2人,谈话提醒1人,通报批评13人。三是完善规则制度,制定下发了《临城县财政局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临财字﹝2017﹞86号),进一步强化了采购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意识,并通过建立政府采购微信交流群,形成更多渠道、多层次、更加完善的的监督管理机制,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更加顺利开展。
(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个别乡镇收取企业和个人赞助费”问题,一是制定相关收费制度。按省、市相关文件及时制定了《临城县防范乱收费乱摊派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临财字﹝2017﹞12号)《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的公告》(临财字﹝2017﹞47号)《临城县财政局关于发布最新政府性基金目录(2017版)的公告》(临财字﹝2017﹞48号),使各单位收费有章可循。二是成立了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分别由财政、发改、审计负责,重点梳理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要求各执收单位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规范收费行为。三是将有关收费文件和政策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年度收费情况经财政、物价部门共同审核后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四是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按照抽签方式安排4名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8个单位,抽查内容为2016年12月31日前使用的财政票据,包括非税收入类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捐赠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等财政票据等。目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有的单位将收取的公务款项存入个人银行卡”问题,制定并印发了《临城县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临财字﹝2017﹞29号),要求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整治工作,共自查发现违反财经纪律问题115件,涉及资金426万元。在自查阶段结束后,安排检查组对县住建局、西竖镇政府、西竖学区、西竖卫生院、市场监督局、县中心医院、岗西学区、郝庄卫生院、崆山白云洞办事处、河砂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了复查。目前,自查及复查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书面通报批评。同时,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定出台了《临城县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临财字﹝2017﹞87号),确保财政各项资金的规范高效管理和使用。
5.关于反映党员干部问题情况
(1)巡视组共向我县移交问题线索34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初核13件、立案21件;移交司法机关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其中科级10人、科级以下12人。查处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了赵庄乡李家坪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某某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12万元,将其中10万元据为己有案。县纪委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巡视组共向我县移交信访件31件(含已处理的重复件27件)。对3件业务内信访件,予以了结2件,正在调查1件;对1件业务外信访件,移交归口部门并办结。
(3)在认真处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重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大纪律及扶贫领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整改以来,新发现各类问题线索102件,立案6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1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紧盯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抓落实,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两个专项工作,补缺漏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从源头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
(三)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将整改工作同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干部作风、推进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奋力开启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县、美丽临城新征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3月24日)。联系方式:电话0319-719993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临城118-12信箱;邮政编码:054300;电子邮箱:hblcjwb@163.com。
中共临城县委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