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2-07 17:01:2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4日至6月27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盐山进行了巡视,8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盐山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收到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盐山县委立即召开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关于巡视盐山县的反馈意见》,并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所有县委常委和县政府副县长为成员的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明确整改工作要求。县委针对巡视组反馈意见,制定下发了《中共盐山县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时间节点,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三是强化整改工作措施。县委对照反馈意见,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下发了《中共盐山县委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共梳理出3大类11个方面34个问题,明确了104项整改措施,全部由县级领导牵头逐条逐项予以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时效。县委多次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重点整改工作,切实将巡视发现的问题抓具体、抓到位。县级责任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抓好责任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地,取得实效。县纪委紧盯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处理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确保解决处理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日一督促,每周一检查,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能马上整改的,立行立改,对不能马上整改的,限期整改,确保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决不松手。
(三)总结整改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县委牢牢抓住巡视整改的有力契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级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县委班子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抓落实能力明显提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强化巡视成果运用,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管长远的制度,形成了长效机制,让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看到了新气象、新面貌、新变化、新希望。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大类11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7个,基本完成7个。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树得不够牢,存在知与行不统一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从会议记录看,县委班子成员的学习发言表态都很明确、很坚决,但在工作和生活中,有时没能真正做到四个看齐”问题。一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教育,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完善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研讨,五月份以来,已开展集中学习8次,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了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档案整理工作。三是建立了“理论自习室”制度。在县委党校建立了“理论自习室”,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理论自习室”推进“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长效机制的安排意见》,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每周至少到理论自习室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两小时,设立签到刷卡机,切实提升了领导干部学习效果。四是制定出台了《盐山县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十条》,用制度硬约束,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传播消极言论。五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活动日”的通知》,各县级党员领导干部都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活动,自觉接受党员监督。六是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常态化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党校阵地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学思考评筑根基”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全县基层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了“领导干部上讲台”“我到基层讲党课”活动,对乡科级干部和村“两委”正职进行党性教育轮训。目前,在“盐山县干部培训学分制管理网”上传“两学一做”学习课程17门,通过“盐山微课堂”微信公众号推送强化“四个意识”的培训文章400余篇,对党员干部今年以来的学习培训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通过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党性教育,培训乡科级干部1500余人次,切实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意识、纪律观念和政治素质。
(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县党代会选举时,理解上级精神有偏差,程序不规范、操作不严谨”问题。一是县委围绕进一步增强党代会代表责任意识,提高党代会代表履职能力,9月15日,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严志海来盐山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代会代表如何履行职责授课,我县省、市、县党代会代表参加了培训会议。二是围绕进一步规范换届选举程序,加强了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培训,8月25日,县委组织部组织全体选举工作人员集中观看了《警钟》《镜鉴》警示教育片,并就相关程序进行再次讲解,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党代会代表工作能力和履职水平,进一步严肃了工作纪律,增强了工作人员理解上级政策,掌握工作程序的水平,为接下来的党代会和党代会代表相关活动规范严谨有序进行打下基础。
(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对上次巡视整改工作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县委、县政府对上次巡视工作再次开展“回头看”,对照《中共盐山县委盐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盐山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盐字〔2012〕41号)的要求,逐项研究调度,确保整改到位。二是针对饮水安全问题,全力推进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已完成铺设供水管道15公里,完成了曾庄水厂和常金水厂的连接工程项目;正在与山东省鲁控水利发展集团、沧州市供排水集团、山东省水利发展集团乐陵分公司、天津大禹集团四家有意向的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尽快达成协议。三是针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多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教育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开展了“万名党员进党校”和农村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逐步降低农村党员干部发案率。同时,不断加大巡察力度,对12个乡镇全部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指导乡镇纪委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切实提升乡镇纪委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针对县直部门超编超配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开展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混编混岗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对全县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单位建立了整改消化管理台账,2017年10月11日,通过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等方式,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5名,县商务工信局、县食药监局等单位已整改完成。
2.关于县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把握全局、加快发展上有差距问题。
(4)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执行力不够,运行不够顺畅”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国共产党盐山县委员会工作细则》,定期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大对经济工作、民生工作研究的密度和深度,对“三重一大”常委会严格把关。每季度听取常委、副县长工作汇报,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每半年听取一次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县法院党组和县检察院党组的情况汇报。二是不断强化县委领导班子建设。修订完善了《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从议题征集、会前调研、会议讨论、会后执行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明显提升。三是建立了以县委常委会为抓落实平台,以十七项制度为主抓手的常态化抓落实机制。制定出台了《决策咨询制度等抓落实十七项制度操作方案》,明确了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升了抓落实工作水平。
(5)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县委对干部进退留转的教育引导不够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不够得力”问题。一是从健全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着手,制定了《关于完善县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若干规定》《关于完善乡科级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若干规定》《关于完善组工干部与基层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若干规定》等3个专件,采取定期谈话和专题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人生观,端正干部对待“进退留转”的态度。二是广泛宣传并深入实施《关于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阳光化”的实施意见》《盐山县选拔乡科级干部履职业绩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出台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办法》《盐山县乡科级干部任免征求执法执纪部门意见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落实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满意度。三是从提升组工干部形象入手,以打造环境优美、素质优秀、服务优质、成绩优异的“四优”机关为目标,坚持周五集中学习雷打不动,举办青年组工干部读书小组活动,开设“组工干部百家讲坛”,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素质能力,不断提升组织部机关整体形象和组工干部精神风貌。
(6)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时结合实际抓落实不够有力”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照办,不折不扣地坚决落实到位。加大学习传达贯彻力度,结合盐山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举措,积极主动作为。二是加大了民生领域改革力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三点三线”战略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方案》《盐山县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推进“三区同建”改革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盐山县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实施意见》《盐山县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盐山县成人职业教育发展整体规划》《盐山县2017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盐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等专件,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盼怨问题,提升了民生保障水平。三是积极主动对接重大机遇。认真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两送四接”专项行动的意见》,牢牢把握规划建设“雄安新区”重大机遇,在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承接雄安新区产业转移园区,引进了总投资15亿元的北京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冷链物流项目。积极推进中国航天建设集团“循环科技产业园”项目、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京津冀军民结合协作产业园区”项目、北京中新澜新能源有限公司风力发电项目。继续跟进与中国转业军人福利基金委员会复转军人发展中心“复转军人创业基地项目”。
(7)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在改革创新上还有差距,存在‘喊着新理念,依然走老路’现象,全县连续4年财政收入徘徊不前”问题。一是全面深化改革。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抓思路、抓调研、抓推进、抓落实”四个抓的总体要求,坚持“四个围绕”(围绕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改革部署,围绕落实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大事实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围绕激发县域发展活力和动力),深入实施改革全覆盖,创新实施了“改革派遣单”制度,对中央和省委、市委确定的183项改革任务全部落实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对县委确定的36项重点改革任务全部进行了派遣,出台了16个改革专件,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二是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围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结构调整、七区联动、城乡统筹”四条主线,精准发力,培育更多的经济增长点;实行了“一企一策”定向帮扶和精准服务,帮助企业降本增效、转型升级,主导产业实现稳步增长;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探索税收预警机制,强化征管,堵住漏洞,确保依法收缴,应收尽收。2017年上半年,全县全部财政收入同比增长26.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增长9.58%;截止到11月底,全县全部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达到10.36亿元,预计到年底同比增长20%以上。
(8)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在为企业排忧解难上用心用力不够,在招商引资上运用政策创新的办法不多、项目落地进展缓慢”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盐山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加快商事制度改革步伐,实施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制度,为企业创造“宁静经营”环境。同时,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分包企业制度,印发了《关于调整县级领导分包企业工作的通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激发了市场活力。二是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出台了《盐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建立了《盐山县招商引资项目资源库》,共谋划项目87个,总投资833亿元。成立了两个招商分局,积极探索专业招商新模式,开展定向招商、产业招商、特色招商、主题推介招商和市场化专业招商,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质量好、效益高、有前景、促转型的生产性项目。三是建立了项目落地保障机制。制定出台了《盐山县项目落地保障实施办法》,实行县级领导分包项目制度,建立项目管理台账,限时办结,基本解决了项目落地慢问题。
(9)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一些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解决得不够好”问题。一是成立了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案件落实整改领导小组和涉法涉诉案件落实专项小组,统筹办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信访案件,对交办的150件信访案件专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目前,交办的150件信访案件,已办结149件。其中,涉法涉诉案件38件,已办结37件,一般信访案件112件,全部办结。二是积极推行信访工作“467”工作法。“4”就是“四不欠”。即:不欠政策账,不欠法律账,不欠经济账,不欠感情账。“6”就是“六到位”。即: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实际困难帮扶到位,信访政策宣传到位,思想问题心理疏导到位,无理缠访处置到位。“7”就是念好“七字经”。即:“见,找,走,调,情,理,法”。坚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保持全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三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案件办结回访活动。相关部门对承办案件及时进行梳理,对办结案件及时进行回访,倾听百姓诉求,及时发现问题,依法查找不足,限期进行整改,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四是成立了案件执行难问题领导小组,建立了政法部门打击拒执犯罪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案件办理后执行难,百姓合法诉求难落实、执行难到位等突出性问题,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认真核查梳理,限期执行落实到位,确保百姓利益。对无故推诿、扯皮的涉及人员严肃问责。五是广泛开展法规大宣传,让百姓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依法开展各项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保障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3.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缺乏针对性、时效性,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还不够问题。
(10)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识形态责任制抓落实不够;网络舆情处置不够及时有力”问题。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听取全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上半年,向沧州市委、沧州市委宣传部进行半年书面汇报一次。同时,将乡(科)级班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成绩。二是建立了盐山县乡科级干部“每周悟语”制度及微信群,要求乡科级干部每周结合工作实践将思想感悟撰写成百字文,发送到微信群,《盐山快报》微信公众平台择优每周推送一期5条,每周出版一期纸质版《每周悟语》,印发各级各部门,示范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形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努力工作、勇于创新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扎实开展了“家风家训征集”“家风家训挂门楣”“两史”进校园等主题实践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是进一步深化《电视述职》制度,制定出台了《向人民报告录播方案》,每周邀请承担县委、县政府大事实事的部门“一把手”通过电视录播形式向全县人民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在智慧盐山手机台、《盐山快报》推送视频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是制定出台了《充分发挥农村大喇叭广播作用实施“党的好声音,唱响新农村”“村村响”工程的安排意见》,依托农村大喇叭广播平台,传播党的声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目前,全县450个村大喇叭广播已经实现全覆盖。六是制定出台了《盐山县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了《盐山县涉干舆情应急预案》《盐山县网络宣传管理意见》,不断拓展《盐山快报》等官方“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服务功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布民生信息,打通两个舆论场,凝聚网上共识。七是践行好网上群众路线。出台了《盐山县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践行网上群众路线意见》,推行实施了盐山县四级移动审批服务模式,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升了为民服务水平。
4.关于落实脱贫攻坚的政治任务不够扎实、精准问题。
(1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脱贫攻坚工作力量摆布不平衡;低保人口占扶贫人口比例较高,建档立卡不够准确;驻村帮扶手段单一”问题。一是压实责任,平衡发力。县级干部到乡村一线办公,对所包乡镇、村的扶贫工作方案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督导。各乡镇对辖区内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统筹考虑,在推进贫困村帮扶的同时,加大对非贫困村的帮扶力度,每个非贫困村都确定了1名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2名以上一般干部包村,与贫困村部署同等工作力量,同步推进。县直有关部门在资金、项目等方面不再专门向贫困村倾斜,对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统筹考虑,防止再次出现厚此薄彼的情况。二是对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户再次进行了精准识别。制定出台了《盐山县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八步工作法”的程序,根据“两不愁、三保障”和人均纯收入不超过2952元,以及“六不评”的识别标准,坚持“五必看”和“六优先”的原则,对建档立卡户再次进行精准识别。通过再次精准识别,全县还有建档立卡贫困户4119户、7389人。三是不断加大帮扶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档案。综合运用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光伏扶贫、社会扶贫、行业扶贫等多种手段,县直相关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能起草了《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形成推动脱贫攻坚合力,实现了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面帮扶。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脱贫攻坚“三个捆绑”工作机制的通知》,严格按照派出单位与帮扶村“项目、资金、责任”三个捆绑机制要求,落实好驻村帮扶责任,同时,加强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和指导,进一步完善了“五证一册”等各类资料,制定了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扶贫脱贫方案,在工作中做到“三清楚三落实”(“三清楚”即对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要清楚;对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要清楚;对贫困户的致贫原因,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实际需求要清楚。“三落实”即落实政策待遇;落实一户一策;落实帮扶责任),精准解决贫困户的实际问题。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5.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要求不到位问题。
(1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对学习教育活动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在新修订的《中共盐山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中,做出明确规定:县委常委会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基层党建工作。二是建立了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制发了《中共盐山县委常委会带头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十二项措施》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指导安排》,从带头讲政治、开展调查研究、严肃组织生活、开展谈心谈话、密切联系群众、持续改进作风等十二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依托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理论自习室”、“万名党员进党校、学思考评筑根基”等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9月8日,全县28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主题党员活动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同支部党员进行了集中学习研讨。
(1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够好”问题。一是修订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盐山县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共盐山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完善党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领导制度,凡是重大问题的决策,一律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决定。二是研究制定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细则》《盐山县乡科级干部任免征求执法执纪部门意见暂行办法》,严格任前审核审查,加强“五人小组”研究酝酿干部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努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阳光化。
(14)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深刻”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提高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若干规定》。8月21日,县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就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每位县委常委对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刻开展自我剖析,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9月1日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常委直面问题,真刀真枪进行批评,切实起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盐山镇党委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严格把关,对个人对照检查撰写不深刻的,及时反馈进行修改。9月11日,盐山镇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互相批评辣味十足,取得了良好效果。
6.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有短板问题。
(15)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村干部队伍战斗力不强”问题。一是按照“龙虎培训计划”,全力推进“三支队伍”建设,明确了34项任务目标,逐项落实到部门。狠抓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农村致富带头人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递进培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先后组织了多期农村干部培训班和乡镇“龙虎论坛”,实现了全县450个村“两委”正职全部轮训一遍,通过集中培训,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一次精神洗礼,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履职能力和规矩意识得到明显提升。二是围绕年底村“两委”换届工作,提前摸底调查,严把推荐年龄关,超过65周岁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推荐人选名单,严格控制初中以下学历村干部提名人选比例。三是出台了《关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11条具体措施。同时,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村干部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内容,与村干部奖励和评先评优挂钩,进一步激发了村干部的积极性。
(16)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一是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意见反馈整改工作推进村级活动场所升级达标的方案》,对巡视指出的100多个村级活动场所不达标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制定了分批消灭空白村“三步走”计划,力争今年年底前对无村级活动场所的村进行集中“销号”,2018年6月底、12月底分两批完成所有不达标村级活动场所的升级工作。9月份,组织12个乡镇分管党务工作副职分三批开展了农村基层党建观摩检查,当场指出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提高。二是深入14个多年未发展党员村进行了调研,采取加强教育和宣传、发展计划重点倾斜等方式,引导党外群众积极向组织靠拢。截至目前,14个多年未发展党员村中有8个村发展了新党员,其余6个村确定了入党积极分子。
(17)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不够全面”问题。一是制发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采取组织关系接转、增加联建个数、正式组织挂靠、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25个非公有制企业功能性党组织全部转化成正式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二是以打造“双强六好”党组织为目标,通过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委班子成员联系非公企业的方式,促进工作整体提升。同时,通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设置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引导党员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促进党的建设与企业经营协调发展。三是采取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单位管理费列支、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缴纳的党费全额返拨等方式,落实党组织活动经费,提升基层党组织工作水平。
(18)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基层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制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等党内生活制度,从召开频次、时间、主题、参加人员、督导检查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二是投资建设了“三会一课”三级监控平台,在农村党员活动室安装智能监控终端,县乡两级分别建立监控平台,分层设置监控权限,开设“云存储”功能,实现县乡村三级直接互联、语音互通,确保党建活动全程记录、实时监控、步步留痕,通过线下实地督查、线上实时巡检,真正把“硬约束”变成党员自觉。三是印发了《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样例,结合党建观摩检查,对基层组织生活会、党课讲稿、《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等情况进行了督查,基层党组织的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意识得到增强。
7.关于干部选拔和管理监督不够严格规范问题。
(19)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干部选拔任用不严密”问题。一是县委组织部组织专人进行了核查,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强化对组工干部程序意识、规范意识、细节意识教育和业务知识的经常性培训,对民主推荐环节和任职回避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进行了再梳理、再学习、再强调。同时,成立考察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个别谈话、召开民主座谈会等方式,对巡视组反馈意见涉及干部进行了跟踪考察,重点了解提拔任职以来的日常表现、工作实绩及群众基础情况。二是对经核查未进行任职回避的干部,已经交流到其他乡镇任职。
(20)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部分县直单位党组织成员配备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对我县党组设置现状进行了摸底调查,依据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的建议,对12个单位党组进行了调整。撤销了4个政府部门党委,改建为部门党组,增设了5个单位党组;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等保留1名党组副书记,其他5名党组副书记改任党组成员(按上级要求,检察院党组待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后再进行调整规范)。
(2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存在混编混岗”问题。一是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混编混岗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对全县66名混编混岗人员分类建立了整改消化管理台账,目前,已通过鼓励辞职参加公务员考试、交流到其他单位、调整增设事业机构等方式,完成清理混编混岗人员40人。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管理的实施办法》,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有序流动,实施书记、县长双签制,防止出现新的混编混岗现象。
(2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事业单位另册管理人员清理进展缓慢”问题。严格按照“一问责八清理”关于事业单位另册管理人员的清理意见,县人社局已制订了工作方案,对23名事业单位另册管理人员开展了专项考试考核,待上级批复后,对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完善聘用手续,纳入正常管理,完成清理工作任务。今后,将严格规范事业单位招聘程序,坚决杜绝事业单位违规进人问题发生。
(2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干部档案管理和审核工作不严格”问题。县委组织部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8月30日,邀请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同志进行了业务指导,组织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8月18日和9月8日,通过“组工干部百家讲堂”活动,在全体组工干部中开展了干部档案管理基础知识、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查基础知识的学习培训。今后,将严格落实干部档案查阅、借阅、收集、鉴别、归档、转递等制度,强化档案管理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知识的经常性培训,不断提升档案管理和审核工作水平。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8.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意识不强问题。
(24)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落实主体责任重视程度不够高,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实”问题。一是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严格按照《中共盐山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试行)》《盐山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的要求,定期听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定期听取“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二是进一步强化县乡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确保从严管党治党落到实处。
(25)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虽然规定每年5月23日为领导班子集体‘警醒日’,但没有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过警示教育”的问题。一是县委在9月5日召开了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本县4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同时,县纪委下发了专门通知,各乡镇按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于9月中旬全部组织了针对农村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活动。二是督促县乡党委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进一步健全警示教育机制,每年利用“警醒日”活动至少组织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26)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对主体责任的考核不够严”问题。一是县纪委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巡视整改意见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考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方案,严肃考核程序,对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重新考核。二是鉴于2016年度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尚未评定,对全县12个乡镇和91个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重新考核。三是取消了因2名下属单位领导干部玩忽职守受到刑事追究单位领导班子优秀等次。
9.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执纪问责力度有待加大问题。
(27)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问题。一是县委、县政府全力支持县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按照机构改革和三定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聚焦主责主业,推动职能作用发挥。二是印发了《关于落实巡视整改进一步深化“三转”工作的通知》,对县纪委“三转”后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和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清理,重新调整了相关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性工作机构。三是制发了《关于认真落实深化“三转”要求,全力保障乡镇纪委聚焦主责主业的通知》,责成各乡镇对乡镇纪委承担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重新进行分工调整,全县12个乡镇已全部落实到位,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兼管其他工作,乡镇纪委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四是开展集中办案攻坚行动,把12个乡镇纪委和县纪委四个纪检监察室集中到一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办理省委巡视交办问题线索,12个乡镇纪委共立案22件,党政纪处理17人。五是定期组织召开乡镇纪委书记座谈会、工作调度会,加强调度。制定县纪委常委联系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制度,9月份,组织乡镇纪委书记召开纪律审查专题工作会议3次,对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提要求、压担子、明责任,全面消除乡镇纪律审查工作“空白点”。
(28)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监督执纪偏松偏软”问题。一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运用好第三、第四种形态,形成强大震慑力,今年以来,共移送司法部门3件,涉及5人。二是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按照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要求,9月5日召开了第三季度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检察院移交问题线索1件,法院移交问题线索2件,已全部立案,正在审查中。三是全面推进巡察监督工作,制定第十二届县委任期内的巡察工作规划,实现了巡察监督全覆盖。四是县纪委对12名相关人员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发函协调司法机关移送相关问题线索,按照程序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其中非监察对象免职1人,法院已判决上诉4人,检察院撤案3人,公诉期1人,立案侦查中2人,同时责令相关单位对相关人员工资待遇进行了规范。
10.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问题。
(29)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狠刹‘四风’问题上,存在形改实未改的现象”问题。一是县纪委对巡视暗访中发现存在问题的8个单位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严肃处理。共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二是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分别牵头制发了《关于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盐山县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认真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共检查单位8个,发现公务用车运行费标准超预算支出、会议培训费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发票抬头不规范、白条入账、原始凭证附件不全问题5个,涉及资金44.5760万元,责令相关单位进行了严肃整改;在防治“吃空饷”专项检查中,对全县21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督查,清理发现年龄偏大工作人员长期不在岗、到退休时间未办理退休手续、病事假超期未核减工资等问题6个,追回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金及工资56305元。三是继续盯住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场所、重要人员、重要内容进行检查,由县纪委常委带队,组织相关单位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深挖隐蔽“四风”问题。四是对督导清理中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了严肃问责并公开曝光。
(30)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存在私车公养”问题。一是对5部私家车公款加油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全县交通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特别是针对“私车公养”的问题进行重点清理,共核实问题线索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诫勉谈话7人,通报批评5人,批评教育7人,涉案金额2941.41元。二是通过专项督查问责,增强了纪律震慑效果。对今后发现的“私车公养”问题,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并公开曝光。
(31)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会风文风和干部作风亟待转变”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共盐山县委办公室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治理“文山会海”的通知》要求,精简文件和会议,进一步转变文风、会风,留出更多的时间抓发展。二是县级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中共盐山县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要求,实行“一联十”工作制度,落实好“晨扫描”和“晨步工作法”制度,掌握县情、了解民情,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拉近了群众的距离。三是结合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切实增强了干部为民服务意识。
11.关于落实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的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
(32)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将扶贫互助金以放贷形式收取利息”问题。一是成立了县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制发了《盐山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实行县纪委班子成员分包责任制,成立6个工作组,对全县12个乡镇进行分区包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对扶贫互助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传达给每村每户,防止出现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认识错误、群众不认可的问题。三是对全县12个乡镇和16个涉及精准扶贫的县直部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监督,畅通信访渠道,优先处理扶贫领域各类信访线索,第一时间批办、查处。截至目前,共处理扶贫领域信访线索49件,其中初核3件,立案23件,了结5件,函询1件,党政纪处分5人。四是加强监督,将危房改造、粮食补贴等8项涉农资金列入重点监管范围,把资金管理渠道、分配流程、使用去向确定为重点监督环节。五是充分利用“盐山阳光村务网”对扶贫对象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并开通网络监督举报平台。六是积极发挥乡镇纪委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七是制发了《盐山县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问责办法》,对发现的涉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问题线索及时核实,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曝光,进一步强化震慑效果。
(33)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的村干部克扣危房改造资金”问题。一是县纪委结合“一问责八清理”和“微腐败”专项整治两个专项行动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的开展,加大了对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贪污公款、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侵占群众和集体利益等问题的治理力度。共受理线索102件,查实问题34件,党政纪处理52人。二是积极发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12个乡镇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盐山阳光村务网”的宣传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举报功能。畅通信访渠道,优先批办、审查各类涉及“微腐败”和扶贫领域问题,两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发现“微腐败”问题线索1480件,整改1417件,党政纪处分38人。三是制发了《“两个专项行动”督导工作方案》,成立4个督导组,明确任务清单,对各乡镇、责任部门工作整改情况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督导检查。四是推动乡镇纪委发挥作用,督促各乡镇纪委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进一步加大对乡、村两级干部的教育、监督,大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违规违纪案件,对涉嫌违法的,由检察院依法严肃处理。
(34)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个别人重复申报、虚报和冒领危改补助资金”问题。一是县纪委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的13户重复申报危房改造资金相关责任人已全部严肃处理,对涉及的资金已全部收缴财政。今后对专项清理和巡察监督中发现的类似问题,将从严从重严肃处理。二是严格落实“户主申请、村委会核实、村民小组评议、村委张榜公示、乡镇审核申报”危房改造工作流程,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危改户的确定进行严格把关审核。三是结合县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针对全县危房改造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截至目前,共发现在危房改造中面积超标、档案管理混乱、补贴款不到位、不符合贫困条件等问题线索23个,县纪委对相关问题线索及时进行了分类处置。
省委第二巡视组共移送各类问题线索100件,涉及133人,截止12月13日,共初核12件、立案53件、谈话函询8件、暂存2件、了结25件;移交司法部门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5人,其中科级17人、科级以下38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盐山县在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意见,在整改工作中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到整改工作中,全面增强“八个本领”,不断深化对整改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理清工作思路,创新整改工作方式方法,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有力推动全县工作上水平,全面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让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盐山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严格对照《中共盐山县委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确保整改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加大力度,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盯紧盯死,长期坚持,确保全部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问题线索,查清查实,全部做到案结了事。
(三)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坚持把《盐山县县级干部要做“七个表率”》《盐山县县级领导干部工作规范》落到实处,进一步改进领导作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抓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员干部“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四)全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教育,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特别是针对问题多发领域,探索建立一批体制机制,完善一批工作制度,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全力开创盐山各项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3月24日)。联系方式:电话:0317—6221091(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盐山县振华北大街5号;邮政编码:061300;电子邮箱:ysxwzhk@163.com。
中共盐山县委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