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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魏县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2-07 16:59:2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6日至6月28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魏县进行了巡视。8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魏县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县委始终站在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切实承担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挂账督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高标准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一)正视存在问题,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对待反馈意见。8月13日,县委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与会同志一致认为,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全面、中肯,充分体现了省委对魏县的重视和关怀。一致表示,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工作上来,落实到整改工作中去。为此,魏县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纪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8月25日,县委召开了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动员大会,印发了《中共魏县县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中共魏县县委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将整改活动分为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全面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二)层层传导压力,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凝聚整改合力。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责成县委办、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5个部门为牵头单位,成立了5个专项整改小组,有关县领导任组长,并明确了县财政局、审计局等18个责任部门,全县各级党组织逐一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督导调度,以担当的政治勇气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作为全县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县委书记卢健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指导工作开展。10月6日,卢健主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逐一听取各牵头部门工作汇报。其他县领导也多次召开调度会,明确工作要求,指导整改工作开展。10月14日,卢健再次主持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县委整改报告,指出了存在问题。县委整改落实督导组先后于9月21日至28日、10月15日至20日,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督导,做到了不遗漏一个问题,从而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在这次巡视中,省委第一巡视组共向我县反馈3个方面、12类问题。我们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分解,共梳理细化成36个具体问题,形成了53个专题报告。截至12月8日,已完成28个,基本完成8个,制定了80项整改措施,完善健全45项制度。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

    1. 关于“四个意识”不强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县委理论中心组加强了政策学习和理论研究,不断增强每位常委的“四个意识”。巡视整改以来,县委理论中心组已累计开展学习6次。二是深入自我剖析。开展了谈心谈话,由县委书记对每位县委常委逐一谈心,提高其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守讲政治、守规矩的底线。三是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和《中共魏县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充分发挥县委常委会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各项中心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县委执政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

    2.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弄虚作假、应付检查”问题。2014年底,我县实际分配保障性住房396套。当时,由于盛世魏都保障性住房的电梯未安检、部分配套设施不完善、部分土地存在争议等原因,造成396个承租户实际未入住。为确保承租户能够尽早入住,县住建局结合街道办、国土局、物业公司等单位多方协调,承租户已经于2015年6月实现全部入住,此问题完成整改。为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印发了《魏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全面加强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9月12日,对巡查中发现的已购房或建房,但仍享受住房补贴的9个家庭,在第三季度住房补贴发放时已将其去除;对实物配租巡查中发现的已经买房或有房,但仍享受实物配租的5户承租家庭,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其保障性住房。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国家土地审批、管理政策不严格和个别地块长期闲置”问题。县国土局成立了闲置土地督导组,每月对已出让地块开工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坚决杜绝土地闲置现象。截至目前,我县依法公开出让土地4宗,面积362.5亩,收缴土地出让金50253万元,保障了全县各项建设用地工作有序进行。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县财政局多次下达项目进度督促通知书,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县国土局)加快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尽快申请拨付项目资金。截至9月29日,县财政局已将1.5亿元项目资金全部拨付到县国土局账户。制定了《魏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快基本农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目前,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已完成项目区选址,即将进入勘测和规划设计单位的招投标阶段。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企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有偏差”问题。县发改局、财政局立即组织人员对河北惠菱电器有限公司申请技改资金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该企业形象进度、基本建设、机械设备安装等都已达到了申报的投资规模,完成了问题整改。鉴于县发改局、财政局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的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问题,2017年9月13日和9月25日,县监察局分别给予主管局长和有关人员行政警告处分。

    3. 关于扶贫攻坚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县级干部推动乡村扶贫工作走访慰问多、出谋划策少、解决问题少,一些乡、村干部对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脱贫问题重视不够,脱贫工作推进不平衡”问题。一是以培训提高脱贫攻坚思想认识。自8月22日我县脱贫攻坚“回头看”和大走访活动开展以来,先后组织各类培训2260余次,培训人数达1.7万人次。二是认真开展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9月30日,召开了全县贫困户结对帮扶动员会,从县直各部门选派副科级及以上干部3489名,与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确保了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人,一帮三年、直至脱贫。三是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考评。严格执行战时工作机制要求,8月11日至14日,按照每次抽查乡镇总数六分之一的要求,组织8个考评组对全县96个村进行了考评,考评结果全县通报,极大地调动了全县各个层面脱贫攻坚的工作热情。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精准帮扶方面有偏差”问题。一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大走访活动。由县直单位干部、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共计10000多人,组成542个工作组,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县542个行政村(街道办所辖村除外)逐一走访,逐一识别,在此基础上,与交警、住建、工商等部门进行系统信息比对,把真正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进来,真正实现应纳尽纳、应进尽进。截至9月30日,我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623户32044人,其中一般贫困户5708户19316人,低保3215户10755人,五保1700户1973人。通过对省第三方评估反馈的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54个有车有房、4个有工作人员的家庭再次入户识别,9月30日,将不符合条件的54户有房有车和4个有工作人员家庭予以剔除;对108户不符合退出贫困条件的贫困家庭,再次进行走访认定,将符合回退条件的11户贫困家庭重新纳入系统。二是因村制宜加大产业扶贫力度。通过发展种植、养殖、光伏、电商、劳务输出、扶贫微工厂等,带动贫困群众增收。截至目前,全县已发展股份制经济组织89家,在覆盖全县所有贫困村的同时,也带动了非贫困村贫困户实现脱贫增收。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扶贫、脱贫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建立扶贫督导机制。成立6个督导组,对全县扶贫攻坚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督导,打分排队,年终汇总排名,作为年终考核和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二是实行产业扶贫。制定了《魏县“扶贫微工厂”管理暂行办法》,以优惠政策吸引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大力培育扶贫微工厂,让农村留守妇女等半劳力 “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截至目前,全县已发展扶贫微工厂169家,带动就业7000余人,其中贫困人口2600余人,实现增收7000余万元。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扶贫政策落实监管不严,违纪问题多发”问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印发了《魏县脱贫攻坚回头看暨入户大走访活动问责办法》《关于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的问责领导小组,制定了《魏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检查督导工作分工》,由县纪委7名常委带队,组成7个督导组。共督导检查精准扶贫村143个,走访302户,共受理相关问题线索32件,查处16件,党政纪处分17人。8月24日,对全县扶贫领域7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处理。

    4.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思想政治引领不够,引导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不及时、不经常”问题。一是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强化领导责任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全县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专项考核。二是充分利用县电视台、《新魏州》、微观魏县等媒体平台,高密度刊(播)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大力宣传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在各乡镇(街道)驻地和各村主街道设置核心价值观图板126块。同时,以电子屏为平台,持续滚动播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三是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为契机,在县城主要街道、交通干道、小区公园、机关学校等场所设置各类公益广告5128块;以主题征文、知识竞答、书画创作展示和晨会班会等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有效引领了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价值取向。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关注不够、投入不足”问题。一是扎实推进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在2016年建成首批14个示范村的基础上,利用中央及省专项资金119万,积极推进今年已确定的野胡拐乡蔡西村、南双庙乡双中村、牙里镇楼东村等7个示范村文化广场、简易戏台、文化活动室、宣传栏等设施建设工程,11月30日前已全部投入使用。二是深入加强基层五大文化阵地建设。8月份以来,新建了野胡拐乡蔡西村等农村文化礼堂示范点7个,奥林观邸社区文化家园示范点1个,文侯广场和孔融让梨文化广场示范点2个,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日臻完善。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电视台新闻媒体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投入170多万元建设高标准演播大厅,创办《问政·魏州》栏目,每月一期,每期安排一名乡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承担任务进展情况、滞后原因、存在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问政”。二是在县城主城区安装调频广播,制定了《创建文明城市》专题片,开展争做“最美魏州人”活动,正面宣传更加强劲,报道方式更加灵活,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文化广场利用率低”问题。一是依托全县农村文化广场,组织开展了“欢乐乡村”惠民演出、书画摄影展、广场舞展示、太极拳(剑、扇)展示等活动30场。二是充分利用农村文化广场,8月4日“送戏下乡”活动仪式以来,开展戏曲下乡演出118场;坚持每月为各村放映一场电影,累计放映1000多场,进一步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三是以正在开展的农村文化带头人和农村义务宣教员等队伍建设为抓手,逐步规范广大群众自发组成的广场舞、秧歌、戏曲演唱和文化展示等活动,向社会传播正能量,有效提高了全县文化广场的利用率。

    (二)党的建设方面

    5.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效果不够理想”问题。县委进行了深刻反思,深感对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促进班子建设的重要作用使用不够,诚恳接受批评,并着重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整改:一是提高县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对2016年度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进行了认真核对,针对个别剖析材料存在查摆问题不具体、剖析原因不深刻等问题,印发专门通知,提出具体要求,从严从实、深挖细剖,县委书记逐一把关阅批;将市委组织部有关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制成“提醒卡”,印发每位常委,切实加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认识。二是确保乡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效。乡镇、县直单位班子成员发言提纲,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书记把关,党组织书记的发言提纲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把关;对重视不够、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并追究单位党组织书记的责任。三是召开县委常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2月25日晚上,召开了以“贯彻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为主题的县委常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县委常委系统学习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建议168条(次),按照“四必谈”要求深入开展谈心交心,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了思想上、行动上的准备。会上,县委书记卢健代表常委班子并结合自身存在问题带头对照检查,其他常委深刻检查个人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各常委相互间开展了严肃的批评,自我检查实事求是、不遮不掩,开展批评一针见血、坦诚相见,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洗洗澡、治治病”的目的。会后,针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切实解决民主生活会效果不够理想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及时、内容不丰富、联系本地实际不够,一些领导干部不能很好的将学习成果转化运用到实践工作中”问题。一是改进学习形式,把隔周周一确定为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日”,晚上7:00准时开始集中学习雷打不动,有效解决了工作和学习时间相冲突的问题,保证了集中学习效果。乡局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参照县委理论中心组的做法,深化拓展“千名书记讲党课”活动,发挥县乡村三级宣讲网络作用,动员各级党员干部“走下去”宣讲,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得到传达落实。二是强化学习成果的转化运用。每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时,安排3-5名中心组成员就学习内容及自己分管工作谈体会和认识。采取实地调研与学习交流相结合的形式,要求中心组成员每月结合自己分管工作,深入分包乡镇(街道)和部门,撰写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巡视整改以来,共收集理论中心组成员调研文章12篇,实现了学有所用,促进了学习成果转化。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部门党政不分,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问题。一是提高认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纳入单位“两学一做”学习内容,通过党组织书记带头领学、随机抽查促学等方式,增强了党组成员执行《条例》的自觉性。二是严明纪律要求。政府部门在作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必须严格遵照《条例》规定,由党组会议研究;对需要向主管部门呈报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必须同时报送党组会议纪要。三是督导检查。截至8月26日,国土局、农牧局两个单位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9月下旬,县委组织部分成5个组,对党政不分问题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党政不分问题已得到了有效解决。

    6. 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依然薄弱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解决:①着力提升党支部书记能力素质,解决“农村党支部书记普遍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抓党建办法不多;有的支部书记领富致富能力不强,在推动产业发展方面思路不新、措施不多”问题。一是重选配。按照省市规定,对全县65周岁以上的党支部书记进行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 66名65岁以上村党支部书记建立了台账,并逐人制定了调整方案。同时,按照“三级会审、六方比选”机制,全县22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先后对所辖村班子逐村研究、“会诊”把关。10月13日,县委召开村“两委”换届准备工作“过堂会”,逐乡审核了农村党支部书记调整方案,再次明确村级班子调整标准。二是抓培训。除省市组织培训的255名农村支部书记外,9月20日—24日,对剩余的306名农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中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树典型。县委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培树10名脱贫致富好支书的通知》,培树了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的苗辛庄村支书李艳英、后石岗村支书石世森,不忘初心、爱岗敬业的大寨村支书王慧、赵寨村支书刘凤德等一批先进典型群体。年底前,通过组织申报、审核认定,从中确定10名,树立典型,大力宣传,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②着力拓宽增收致富的路径,解决“多数农村没有集体经济,缺乏发展农村经济带头人”问题。一是通过发展扶贫微工厂、光伏发电、种植养殖等致富产业,增强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的能力。如,前大磨乡和顺会村支书马清,结合村情,搞大棚香瓜种植,吸引村民以土地入股,成立经济合作社,以合作社的管理分红为村集体收入,走出一条以脱贫产业增加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二是大力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9月20日至24日,对110名优秀农村致富带头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引导农村致富带头人提高致富领富能力。通过多方努力,全县561个村中307个村有集体经济收入,其中新增152个。③着力推进后进党组织整顿转化,解决“个别村‘两委’班子涣散、长期后进”问题。一是县领导分包联系。明确每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包1-6个后进村。为每个后进村选派了1名第一书记和2名工作队员,共选派255名机关干部驻村开展整顿转化工作。二是对症施治。对班子瘫痪半瘫痪的6个村,配强班子,选硬支书,增强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对矛盾突出的12个村,加强矛盾调处和化解;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不达标的15个村,县财政以奖代补推动场所建设;对其余52个缺乏凝聚力战斗力、基本制度不落实的后进村,因村施策,对症施治,强力推进整顿转化。三是刚性问责。把后进村整顿转化工作与派出单位、所在乡镇的实绩考核挂钩,与乡镇党委书记、派出单位“一把手”、工作队队长的年终评先评优相联,强化了分包县领导、乡镇、帮扶部门、工作队的整顿责任,促进整顿转化。目前,全县85个后进村党组织已全部转化。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员教育培训‘跟不上趟’,年轻党员外出务工,组织生活不能正常开展”问题。一是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县财政列支36万元作为农村党员致富培训经费,举办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等11次。二是完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县委组织部成立了流动党员管理总站,明确专人负责,提供政策咨询、接转组织关系等服务;在乡镇将流动党员管理服务职能整合到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在561个村,责成农村党支部每三个月对所属流动党员进行一次联系,建立登记台账,跟踪服务。同时,针对我县外出务工党员较多的实际,先后在北京、天津等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城市成立了12个流动党支部,负责所属流动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学习教育等日常管理,进一步增强流动党员的党员意识,确保流动党员自觉参加组织生活。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务村务公开不到位、不公开,公开不细、不实、不经常”问题。一是县委农工委、县委党建办制定印发了整改工作方案。统一了公开模版,严格了公开内容和公开标准,对种粮直补、农村合作医疗等内容,做到了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对财务收支、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实行一季度一公开;对土地流转、扶贫救济等,实现了逐笔逐项公开。二是加强了督导检查,成立专门督导组,采取日常分散督导与集中督导相结合的方法,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督导结果在全县通报。9月17日至18日,县委农工委组成4个督导检查组,集中对全县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9月15日至9月26日,县委组织部组成5个督导组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了集中督导,督导情况全县通报。三是确保整改效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公开阵地不规范、公开标准低和公开内容不详细等问题,通过微信工作群和下发整改通知书的方式,要求存在问题的部门(村)限期进行整改。全县共收发微信整改信息120余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15个乡镇村党务村务公开工作已全部进行了完善提高。

    7. 关于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到位”问题。通过自查,全县这类人员共涉及13名干部,这13名干部中,有6名原来在公务员岗位任职,目前已将这6人从事业岗位调任到公务员岗位,按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进行了消化。对于其余7名干部,制定了详细的消化方案,2018年年底前可全部消化到位。一是到龄退休2名,均是1958年出生,明年到龄退休;二是落实公务员待遇2名,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目前县编办正在按程序报批,报批同意后2名同志可按职务职级并行政策消化。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处理违规进人不到位”问题。一是关于经县委常委会研究未予办理公务员登记的57人。由县委组织部逐个甄别分析,符合调任(选任)资格条件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登记;对因个人原因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清退回企业、事业单位安排相应工作。二是关于参加2007年省统一组织考试考核未登记人员53人。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管理权限逐人核查分析,根据编制、岗位、工资类别情况,待省市出台解决遗留问题政策后,符合条件的,办理公务员录用和登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仍按原有政策规定,另册管理,逐步清理。三是关于1997年以来未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调任、军转等方式进入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10人,实行另册管理、限制提拔使用,采取清退回原单位、调整到缺编事业单位等措施逐步分流。四是关于2011年7月后未经政策性安置、上级机关任命、公开招聘等进入事业单位的43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县属企业人事管理的意见》,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抽调人员对各单位进行了督导联查,建立了另册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同时,对违规进入人员采取鼓励参加公开招录招聘、离岗创业的方式进行消化。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自设机构”问题。经对全县组织机构排查,魏县北市场管理委员会设置时,没有上报市编办审批,属私自设置机构,9月21日,经县编委会研究撤销。10月14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决定撤销北市场管委会。10月16日下发文件,正式撤销该机构。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事业单位超编”问题。对于超编人员通过以下措施力争两年内消化到位。一是对现有超编人员进行甄别、清理、消化,对退休、死亡、调出等人员,及时核减编制;对在编不在岗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明确去留,对列入清退范围的,及时办理出编手续。二是对全县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严把“入口关”,除政策性安置和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公开招录招聘的,一般不再安置、接收新增人员;全县所有新增人员全部纳入计划管理,无计划的一律不再新增人员;对违反有关规定,擅自违规安置、接收人员的,从严问责。三是印发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四个一”工作方案》,严格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审核,杜绝超编进人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切线免职干部留有后遗症”问题。一是下发了《关于对切线免职干部加强管理的通知》,充分利用这部分人员自身熟悉情况、经验丰富、人脉关系广、协调能力强等优势,积极参与全县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党的建设等各项中心工作。二是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于具有党员身份的干部,除要求他们积极做好分配的工作外,还要按规定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三是组织参与基层党建联建共建。把切线免职的党员干部列为基层党建联建共建联系人,分别参与所在单位与联系村党组织的联建共建工作。此问题已得到了有效解决。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8. 关于党委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县委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任副组长,县直13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根据《魏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层层分解责任,凝聚工作合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认真落实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全委会、常委会、专题会等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涉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等5方面内容。三是加强督促调度。督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本级及下属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每季度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向县委报告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下冷’现象”问题。一是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县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巡视进驻以来,县委书记先后对两个专项工作作出批示37件,政府县长作出批示23件。二是加强压力传导。以“两延伸两提高”活动为抓手,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向乡镇、村延伸,组织各单位张贴公告1250份、宣传画400余张,发放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明白纸10000余份,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群众举报,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反腐败工作氛围。全县共查找上报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问题线索762件,其中,查实754件,正在调查6件,查否2件,组织处理445人,纪律处分145人,移交司法机关2人。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按照“上挂一级”的原则,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还要追究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魏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办法》,加强乡镇、县直单位纪委力量,加大对本乡镇、部门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对各级干部的全程监督,建立经常性考察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建立举报平台,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9. 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有欠缺,发挥纪委专责监督作用不到位,执行条例不严格,个别纪律处分明显宽松软”问题。一是强化日常监管。组成专门检查组,抓好节假日的监督检查工作;注重抓好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对倾向性、苗头性等轻微问题,采取函询谈话、约谈等形式,及时处置。巡视整改以来,县纪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7人,其中乡科级干部39人,约谈14人次。二是抓实立案审查。始终保持办案高压态势,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巡视进驻以来,全县初核线索545件,立案304件,党政纪处分226人,其中副科及以上干部36人。三是开展处分决定落实情况“回头看”纠错活动。组织协调组织、财政、审计、人事等部门,定期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纠错活动。2017年9月份以来,通过自查自纠、复审复查等方式,共组织检查3次,复查党纪决定书659份、政纪188份。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办案能力弱,有的还在分管其他工作;自办案件少、个别乡镇自办案件为零”问题。一是积极推进和规范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推行了积分激励制度,工作经费、业务帮扶、政治信任三支持,审批权限、审查程序、案卷文书三规范为主要内容的“133”工作机制。实行了乡镇办案得分排名制度,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每月通报,县纪委四个案件检查室分头联系22个乡镇,对口帮助、指导办案工作,组织乡镇纪委书记到县纪委跟班学习,为期三个月,全面提升了乡镇纪委书记综合素质,推动乡镇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二是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9月21日至23日,对22个乡镇(街道)党委书记进行了集中约谈,督促认真落实省市纪委关于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由各乡镇党委书记签字,用党委红头文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明确,向县纪委作出承诺,并在县纪委备案。对发现乡镇纪委书记由于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县纪委将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严肃问责,以此促进乡镇纪委真转真改。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检监察机关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警示教育、有效监督方面工作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观看警示教育片,到县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组织党纪知识考试等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印发通报5期,二是召开案件剖析会。针对案件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发案单位及相关部门召开案件分析会,查找管理漏洞,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巡视整改以来召开案件剖析会2次,纠正管理漏洞和问题5个。

    10.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仍然存在”问题。县纪委印发了工作方案,从7月24日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组成6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确保办公用房不规范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庸懒散的现象在个别部门依然存在”问题。一是通过组织各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到县廉政教育基地参观,接受教育等,让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30余次,共查处问题44起,处理6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48人。

    11. 关于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协同反腐效果不明显问题。

    一是调整完善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充实调整了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分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兼任;明确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加强协调配合。二是完善了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系沟通。巡视整改以来,已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1次,召开部门协调会6次。各成员单位共向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情况18件次。三是加强办案协作。完善重大急难案件联合办案制度,开展巡视整改工作以来,先后从各单位抽调精干力量40余人次,协同查办案件39件,确保了案件及时查办、快速移送和有效惩处,协同反腐效果明显增强。

    12. 关于整治基层“微腐败”力度不大,优化市场营商环境进展缓慢问题。

    一是成立了治理营商环境督导组。每月开展一次涉企执法单位执法情况全面检查,规范各类执法行为,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管住伸向企业乱收费的“黑手”。二是组织人员不定期到项目工地、企业部门座谈,及时了解强揽工程、欺生排外、敲诈勒索、强装强卸等违法犯罪行为;在企业项目工地、住宅小区、城区广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张贴《优化经济环境公告》。三是全面发挥“纪检(监察)+警察”机制作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的安排意见》,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受理经济环境方面的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干扰损害发展环境方面的案件。县公安特警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处置举报。今年8月份以来,出警50余次,调解各类投诉20余起,口头警告10余人,行政警告2人,行政拘留5人,抓获网逃犯1人。在对魏县天龙建材市场营商环境整治过程中,县委成立了专项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利用10天时间,将天龙建材市场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以此为契机,组织力量先后对天仙果菜批发交易市场、飞天干菜市场等县内各大市场开展营商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

    巡视期间,共向县纪委交办问题线索143件,其中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类40件、建议了解关注类66件、建议参考类37件。已办结136件,正在按程序办理7件;党政纪处分124人,其中副科及以上干部28人,其余干部96人;移送司法7人,其他处理33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魏县县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特别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持续用力、常抓不懈,真正把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坚守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根本政治责任,作为全县各级党组织最大的主体责任,与全县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六大纪律”,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党内监督各项法规,持之以恒查纠“四风”,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加强督导检查,全面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立足于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巩固整改成果;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大工作力度,抓紧画上圆满句号;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发扬钉钉子精神,实行“台账销号制”,明确时间节点和各阶段任务目标,加强跟踪问效,确保问题解决。

    (三)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全面用好巡视成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把整改落实成果体现在统筹推进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上,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完善配套措施。先后建立了县规划工作、人事管理、财政追加预算支出、项目评审、土地工作、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处置等7个县级工作组,严格执行决策程序,促进议事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了决策质量和水平。整改工作无止境,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整改工作,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努力建设“县强民富、绿美水秀、城乡一体”的冀鲁豫三省交汇区域新兴中等城市,以优异成绩向省委和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3月24日)。联系方式:电话 0310—3517767(工作时间);邮政信箱:魏县魏州东路68号;邮政编码:056800;电子邮箱wxxwxcbgs@126.com

    中共魏县县委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