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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肥乡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2-07 16:51:0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一巡视组于2017年5月5日至6月28日对邯郸市肥乡区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肥乡区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肥乡区委高度重视,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最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决贯彻省委决策部署,认真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深刻分析问题存在原因,精心组织整改落实,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逐条逐项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巡视成果能不能落地生根,关键看整改。肥乡区委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狠抓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不折不扣地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到位,努力把整改过程变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改革发展的过程,为加快建设生态新区、富裕新区、美丽新区提供坚实保障。

    (一)领导带头,以上率下。肥乡区委始终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核心,以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区委自身建设。从区委常委做起,从区四大班子成员做起,以上率下、严以律己,坚决把省委巡视整改要求落实到位。8月12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当天下午立即召开了区委常委会会议,对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进行深入研究,就整改落实进行总体部署,决定成立由区委书记赵洪山同志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李书平同志,区委副书记郑建民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成员的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郑建民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党的领导方面、党的建设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方面3个专项整改组。

    (二)深入研究,全面部署。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个大的方面11个问题,逐条对照、细化分解,制定整改措施,并充分征求意见,反复认真修改,最终形成了《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讨论稿),并于8月16日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逐条讨论、审议。8月19日正式印发全区各级各单位认真落实。8月22日下午,区委召开了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12月28日,召开区委常委班子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集中查摆剖析存在问题,进一步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再聚焦、再反思,对整改落实工作再部署、再推进。

    (三)强化督导,跟踪落实。区委先后4次召开常委会会议、3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对各专项整改组整改情况进行调度。专项整改组每10天对11个分组整改情况调度一次,督促检查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区委各位常委分工负责,强化督导,进一步深化了全区各级党组织对巡视整改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党性观念和规矩意识,坚定了从严管党治党的信心决心,为全面深入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肥乡区委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着力点,坚持抓好巡视整改与加强作风建设相结合,通过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学习型机关建设等措施,树形象、转作风、促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十九大期间,区委主要领导带队对区直机关单位规范化建设和作风纪律情况明察暗访,以此将抓干部队伍建设、抓作风建设、抓规范化管理的重心下移,切实做到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推动肥乡跨越发展相结合,坚持“一年当作两年用,一届当作两届干”,全力以赴推动肥乡发展。坚持抓好巡视整改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与信访维稳集中攻坚、大气环境集中整治、基层组织集中整顿、重点工作集中突破“四个集中”活动相结合,与基层党建“百日攻坚”活动相结合,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整改工作中,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经过两个月的整改,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8个、基本完成5个。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四个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区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政治生态问题突出。干部有互相告状现象,换届风气不好”问题,区委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区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为抓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区委常委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月初书记办公会、周一碰头会安排部署工作;每周常委会会议,研究重要事项、调度工作进展;每周重点工作现场办公会,协调解决问题。按照省委提出的“省市县党委常委一班人要认真改进领导作风”要求,区委常委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正定期间主持制定的《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六项规定”》,带头转变作风,调研走访。区委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全区9个乡镇调研工作、现场办公,帮助协调解决问题。10月12日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中国共产党邯郸市肥乡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从组织原则、党代表大会、区委全会等十二个方面进行一一明确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区委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确保了区委核心作用的充分发挥。同时,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以及“四办”、常委部门分别重新修订了工作规则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公检法系统党的领导弱化。个别干部、干警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区委约束监督查处不到位。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一些人员在社会上反映较大,个别案件在社会上反映强烈”问题,严格落实政法系统重大执法活动和工作事项信息报送、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传达学习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定期研究政法系统重大事项,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区检察院党组、区法院党组、区公安局党委成立专项整改组,规范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等机制,召开民主生活会。7—10月份组织开展了打黑除恶“百日攻坚”活动,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39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86名,行政拘留133人,抓获逃犯68人,刑事拘留85人,逮捕57人,提起公诉56件68人,判决26件35人,切实维护了全区稳定。加大对执法人员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问题线索调查处理力度,目前正在对巡视组移交的政法机关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已对2名干警进行了严肃处理。大力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攻坚行动,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23件涉法涉诉案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其中,对不属于政法部门管辖的1件案件已移交相关部门办理;对无法查实、无法破案、无法羁押、无法执行以及信访事项已终结、息诉后反弹等案件,积极做好信访人思想解释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国家司法救助措施;对反映公检法办案程序等问题的案件,积极做好法律规定解释工作,并积极推进案件化解工作。对个别在社会上反映较大的人员、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由政法委书记和公检法“三长”分别约见信访人,切实做好处置工作,并定期通报案件处理进度,确保彻底化解。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协调处理区域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方法不多、力度不够,信访问题突出”问题,创新社会治理,在8月10日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农村法治、德治、自治“三治”并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农村“三治”并举工作。注重压力向基层传导,9月5日制定了《关于农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与信访维稳工作责任挂钩制度的通知》,压实农村干部维稳责任,夯实了信访维稳第一道防线。在6月22日至9月25日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在9月20日至10月31日开展了信访维稳集中攻坚,切实抓好稳控、化解等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社会安全稳定。同时,结合打黑除恶“百日攻坚”,加大依法治访力度,规范信访秩序。梳理出11件疑难案件,成立了由区委常委牵头的专项工作组,集中精力、全力攻坚。认真落实县级领导对重大隐患、焦点问题、信访积案等分包责任制以及风险评估、信访隐患矛盾排查等机制,切实用好区、乡、村三级群众工作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对巡视组交办的62件信访案件,经梳理合并为59件,已经全部重新调查、重新研究、重新定性、重新处理,目前已息诉罢访11件。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有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到位。转职能、聚焦主责主业不落实”问题,深入学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精神,10月份修订《纪委机关内设机构及巡察机构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职能部门监督责任交还给主责部门,把纪检监察职责进一步向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集中,并将工作职责、流程制作展板,确保严格落实主责主业。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建设的意见》,实行乡镇纪委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经费保障“三统一”管理模式,组织乡镇纪委对落实“三转”情况开展自查,并由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对落实“三转”作出承诺,深入推进乡镇纪委“三转”。加强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10月底为乡镇统一配备了办案专用办公室及办公设备,提升办案条件。10月份制定修订了《执纪监督工作程序》《执纪监督工作纪律》等纪律检查机制,扎紧了制度藩篱。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落实环保政策上打折扣,有以罚代管、让非法排放合法化现象”问题,加强环保工作人员政策法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和人员素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排污单位依法征收排污费。开展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省委巡视以来,移交司法机关违法企业10家,依法处罚20家,并向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到位的2家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清零整治集中攻坚行动,8月24日对全区“散乱污”企业进行重新摸排,摸排出“散乱污” 企业613家,其中,关停取缔595家,整改提升18家。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农村政策有差距,在抓美丽乡村个别典型上下了不少功夫,但是农村面貌整体落后,乡村公路破损严重,基础设施欠账较多”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政策,深入推进环卫保洁公司化管理、网格化管理、农户保洁费等机制全覆盖,7月28日制定《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方案》,并从9月26日开始启动了农村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双节活动。目前全区265个村全部完成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农村面貌极大提升。今年计划改造农村公路100公里,已完成118公里。实施的曹前线北段挖补工程已完工。对全区农村供水管网进行摸排,改造完成了管网老化、跑冒滴漏严重的屯庄营乡东吾吉、柴庄,毛演堡乡崔庄,辛安镇镇西杜堡4个村的供水管网。区委把2018年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攻坚年,举全区之力改变农村基础设施欠账多的局面。目前,《关于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集中攻坚的实施方案》已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弄虚作假。个别有房、有车、有商铺的人员仍享受廉租房”问题,区住建局进一步完善联审联查制度,对有房、有车、有商铺的3名享受廉租房人员取消保障资格,追回住房补贴,并给予住建局副局长毛建好行政警告处分,住建局保障房管理科科长陶金警告处分,民政局低保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刘丽芬警告处分。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到位。行政审批大厅便民服务不‘便民’,部分单位应驻未驻、名驻实不驻”问题,10月12日印发《关于向行政审批局划转审批事项和人员的通知》,对涉及21个单位的199项许可事项、74项关联事项、18项收费事项,一次性划转至行政审批局。同时,加大对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审批流程,确保服务科学合理、高效便捷。

    3、关于“扶贫攻坚政策落实不到位,围绕精准扶贫发力不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扶贫攻坚责任传导有层层递减现象。个别乡、村干部对脱贫摘帽之后的扶贫攻坚重视不够、贫困户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问题,区扶贫和农业开发办与9个乡镇;各乡镇分别与所辖村驻村工作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将乡村(驻村工作组)干部扶贫政策知晓率和群众对扶贫工作满意度纳入乡镇年度考核责任书范围,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宣传培训工作,对乡村(驻村工作组)干部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省委巡视以来,已举办区级培训班2期,培训区、乡、村干部700人次;各乡镇、村开展培训班274期,培训干部1500人次,印发扶贫政策宣传单3万张,印制脱贫攻坚政策小册子2万份,向扶贫干部、贫困群众和社会各界发放,使乡村干部成为脱贫攻坚的明白人和抓好扶贫工作的行家里手。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扶贫攻坚政策不严格,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精准帮扶方面有偏差。评估组调查发现,有的不符合退出贫困条件家庭列为脱贫对象。政策落实不精准,如有的贫困夫妻享受低保,但其未成年子女未纳入低保对象”问题,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对不符合条件和已脱贫的及时剔除,对返贫的及时纳入,确保精准扶贫。通过“回头看”,共识别出贫困户2212户5660人。其中,一般贫困户754户3139人,低保贫困户550户1593人,五保贫困户908户928人。返贫26户118人,剔除1583户2849人。10月16日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贫困户精准帮扶“五个一”机制的通知》,确定了市区2078名帮扶干部,帮扶全区6907户贫困户。对巡视组反馈的两个贫困户问题已分别落实政策,整改到位。支持区纪委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等情况监督检查,并于8月10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的通知》,省委巡视以来,查处扶贫方面问题44件,处分55人,诫勉谈话13人,移交司法1件。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脱贫户人均收入勉强过贫困线,抗风险能力较弱”问题,对人均纯收入在3000—3400元之间脱贫户进行摸底调查,共摸排出2102户(5816人)。针对这些脱贫户逐户查明收入来源,全部登记造册。按照扶贫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帮扶责任人不撤的原则,逐户制定帮扶措施,扶持发展“一户多品”扶贫产业或进行劳动力就业转移培训。对缺乏劳动力的脱贫户,除落实低保兜底政策外,引导其参加扶贫股份合作,定期分红,确保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政治敏感性不够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区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研究不多、重视不够。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模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区委既不及时向上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也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问题,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主要内容,列为党委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抓在经常、融入日常,真正用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精心组织开展宣讲,强化干部专题培训,充分发挥“心连心”微信矩阵群的作用,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到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在11月16日召开区委一届二次全会,研究通过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生态新区富裕新区美丽新区新局面的决定》。切实加强区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区委常委会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在7月19日就意识形态工作向市委作出书面报告。要求区纪委把对各级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列入日常监督和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区委组织部把意识形态作为“党的建设”指标中的一项内容纳入考核范畴,确保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有待加强”问题,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8月29日区文化艺术中心举行开工奠基仪式。按照“四有”标准完成28个村文化大院建设任务。举办了8期文化骨干培训班,提高乡镇村文化干部业务能力。成立了新媒体中心,建立了“心连心”微信矩阵群,全区各级微信群达600余个,成员近13万人,户入群率超过80%,并选优配强网宣员,牢牢掌握舆论主动权。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田向利批示要“好好推广”。9月14日,邯郸市微信矩阵建设现场观摩会在肥乡召开,市委书记高宏志对肥乡“心连心”微信矩阵群做出高度评价。9月25日,我区在全省基层宣传现场会上发言,9月30日《河北改革动态》刊登《邯郸市肥乡区构建“微信矩阵”抢占意识形态领域制高点》,并上报中央改革办。净化文化市场环境,组织开了3次大检查,发放有关法律法规1500余份,查获非法读物200多册,印刷品1500余件。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欠缺”问题,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在城区主次干道以及广场、公园、住宅小区、机关大院等处,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2000余块。结合文化惠民活动,举办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舞大赛等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8月29日组织对“最美环卫工人”、“最美工商户”、“最美交警”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项目,全区注册志愿者达6万人,服务项目800多项,真正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民主集中制执行的效果不够好,决策前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单一,常委会上对有的问题讨论不充分,甚至一带而过”问题, 5月份印发了《中共邯郸市肥乡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在区委常委会召开前,提前一周将议题材料送区委常委和相关区领导,确保充分酝酿、提出意见建议。会上根据会议时间,科学安排议题,留足讨论时间,确保议题得到充分讨论。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区委部分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不积极”问题,通过发放工作提示卡等形式,要求领导干部加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结合基层组织集中整顿活动,10月18日前所有县级领导干部全部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区直部门有党政不分现象,有的部门长期不召开党组会,以局长(主任)办公会代替”问题,规范各单位党组议事程序、议事规则,加强乡镇、区直部门《党组工作条例》学习,并按规定召开党组会。9月10日召开区委常委会对部分单位党组(党委)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了调整,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党委)成员配备,区委组织部结合区直工委,分组对区直单位召开党组(党委)会议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单位党组织生活制度普遍坚持不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有的单位甚至没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记录”问题,组织开展基层组织集中整顿,区直机关及下属单位、乡镇、农村、基层站所等基层党支部,先后召开了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会上真刀真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列出问题清单,完善会议资料,记好笔记。9月27日—29日,县级干部全部深入联系乡镇,参加基层组织集中整顿乡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针对有的单位没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记录问题,区委组织部长逐个与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督促整改完成。11月6日印发《关于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巡查制度的意见》,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村支部书记年龄普遍偏大,文化水平低,在推动产业发展方面思路不多,个别村支书不清楚村基本情况。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占比达到66%,个别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长期后进”问题,7月底围绕基层阵地建设、组织覆盖、基本制度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以及村“两委”换届等方面,以乡镇为单位,进行逐村调研,建立问题台账,特别是建立了65周岁以上村支书台账。对超龄或不胜任的村“两委”干部进行调整,已调整村党支部书记20人,其他村“两委”干部16名,为村“两委”换届打下基础。目前,全区265名村党组织书记中,企业家、村官23名,占9%,农村致富带头人85名,占32%。加大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力度,7月8日至10日组织全区265名农村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封闭培训,区委书记、政府区长带头授课,收到良好效果。11月6日印发了《关于建立“乡村夜校”培训制度的通知》,组织开展政策法规、普法教育等方面内容培训。此外,各乡镇通过举办专业课堂、以会代训、组织观摩等形式,提升农村干部素质和能力。8月27日印发了《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明确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总体要求、目标、增收途径和保障措施。全区174个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73个村实现新增集体收入,消灭集体经济空白村42%,超额完成20%。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倒排整顿的40个后进村实行一村一策、全力整顿攻坚,召开2次现场观摩会推进工作。目前,40个村全部达到转化标准,18个新建场所全部完成。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突出,部分区直单位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有的区直部门没有研究部署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组织党员民主评议,支部书记甚至不清楚党员数量。还有部分乡镇将党委会和机关支部会议混淆不清”问题,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健全完善区直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和机关党建工作运行机制,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委(党组)会议。强化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10个单位进行了约谈。全区各单位全部规范建立了机关党员活动室,健全了工作制度,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开展“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便民利民服务活动。结合基层组织集中整顿活动,区直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分别在10月中旬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并组织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党委议事规则和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推行乡镇党委规范化管理,在屯庄营乡、天台山镇2个乡镇先行试点,于9月14日召开现场观摩会。加强乡镇机关党支部建设,各乡镇全部配齐了乡镇机关党支部,并建立了高标准党员活动室,健全了基本制度。严格落实乡镇党委议事规则和“三会一课”等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每月对乡镇党委会记录和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抽查,督促工作落实。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党组织生活不能正常开展”问题,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由乡镇指导各村制定每月学习计划,按规定组织党员搞好学习,并督促党员记好学习笔记。建立村级组织活动工作台账,统一时间、统一安排、统一内容,狠抓“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明确乡镇领导干部必须列席所包村组织活动,并认真记录、留存影像资料。结合基层组织集中整顿,10月15日前全区265个村全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坚持每周抽查农村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集中督导,并在微信群中通报排队,推动组织活动规范化、常态化。

    3、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存在违规提拔调任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另册管理人员清理进展缓慢、违规使用另册管理人员、部分单位党组成员配备不规范、干部轮岗交流不够、干部信息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消化干部103人次,涉及正科级干部29名,副科级干部73名,科级以下干部1名。其中:整改消化超配干部7名,完成了省委组织部专项检查反馈的超配干部整改消化工作;整改违规提拔调任干部10名,剩余1名正在积极进行整改消化;针对党组成员配备不规范问题,免去党组成员18名;消化另册管理人员58名(含违规使用的另册管理人员1名),对其他违规进入事业单位的另册管理人员,已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安排,于12月8日组织进行了考试,近期将根据市统一安排,积极做好整改消化,纳入到正常管理序列;加大轮岗交流力度,交流调整任职10年以上干部7名;调整任职资格存在问题的副科级干部1名;调整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仍然保留职务的领导干部2名。下一步,将对任职年限较长的干部积极进行交流轮岗。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集体研究认定430余人次。8月4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干部人事档案联络员制度的通知》,8月25日出台了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办法,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严把档案“入口关”。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管党治党偏宽偏软。有个别区领导班子成员干预司法;有的领导干部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仍然保留职务”问题,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专题学习,督促政法机关完善相关制度,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实行全程留痕、记录在案、公开通报、严肃追责。区纪委配合市纪委对个别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有关问题进行了解。针对领导干部被判免于刑事处罚仍然保留职务的领导干部,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对2名担任领导职务的同志予以免职。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压力传导递减。一些部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还停留在以‘文件落实责任’层面;部分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不经过党组会研究,有应付现象。个别部门党组书记不清楚‘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内容。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经常受阶段性任务冲击,有抓一头丢一头的现象”问题,坚持重心下移,推动压力向基层传导。聚焦区直单位、乡镇机关、基层站所、农村党支部,抓干部、抓作风、抓管理,持续加强规范化管理。区委与区直各单位、各乡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落实“五报告、五备案”制度,明确各乡镇、区直各单位将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事项研究等方面情况向区纪委报告、备案,并要求区纪委根据报告、备案情况,深入分析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加大督促问责力度。对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进行“量化排名”,倒查问题多发单位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省委巡视以来,结合两个专项工作,对管党不力,管理范围问题多发、发生问题严重等进行问责,共查处问责类案件29件,问责党组织14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24人。加大巡察监督力度,对4个区直单位进行了巡察监督,发现党的领导弱化方面问题20个,党的建设缺失方面问题25个,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问题30个,正在督促整改。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分管业务工作抓得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够,个别干部仍有违规行为”问题,实行落实主体责任提醒,按照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对其分包乡镇、分管部门发生案件情况整理出案件清单,制作《案件提醒函》,呈送相关区领导,提醒履行“一岗双责”。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督查力度。省委巡视以来,组织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督查30余次,发现问题线索60余件,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处理直接责任人56人,其中,组织处理22人,纪律处分34人。

    2、关于“纪委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

    (1)针对“纪委干部队伍建设薄弱,监督执纪能力不足。区委将纪委部分内设机构定为事业编制,与规定不符。区纪委监察局人员老化、办案力量不足,严重影响纪律审查工作质量。个别科室有机构没人员,区纪委领导长期兼任中层干部职务”问题,对区纪委内设事业机构问题,已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将3个内设事业机构全部更为行政机构。调整充实纪检监察力量,市委对区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调整,区委先后3次对区纪委领导干部队伍进行调整,新选配9名优秀干部到区纪委任职,其中,45岁及以下7名,大学学历7名。同时,对8名工作能力强、业务熟练的非领导干部进行重用,进一步充实中层办案力量。同时,还对2名长期兼任中层干部职务的纪委常委进行职务调整,不再兼任相关职务。目前,区纪委乡科级干部由过去的26名增加到33名,大专以上学历,由21人增加到25名,45岁以下干部由12人增加到17人,干部队伍结构有效改善,办案力量进一步充实。在纪检组织开展干部大讲堂,8月31日8个乡镇纪委书记登上讲堂,畅谈交流工作体会;6月27日启动了“讲守提强”活动,切实提高区乡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执行不到位。纪委常委会研究案件不充分”问题,对照中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规则,10月份修订完善区纪委监察局《工作规范》,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照程序、规矩执纪问责。严格执行《区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确保案件得到充分研究。加强党内监督,10月9日制定《区纪委执纪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组织监督机关对五项重点工作、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国省干道环境整治、信访维稳等区委中心工作中纪律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从严查处不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等问题,共问责处理45人,涉及科级干部12人。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委查处案件少,公开曝光少,全面从严治党震慑作用不明显”问题,坚持对违规问题零容忍,持之以恒查纠“四风”。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截至9月底,全区共纪律审查19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78人,组织处理16人,涉及乡科级干部29人。强化警示教育,对查处的“四风”、损害营商环境、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等问题,印发15期通报,对120多名党员干部进行实名通报曝光,并于11月1日召开了全区警示教育大会。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上报问题线索1153件,组织处理367人,纪律处分105,批评教育、通报、诫勉谈话737人;“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上报问题线索1260件,组织处理60人,纪律处分69人,批评教育、通报、诫勉谈话1063人。

    3、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实地测量了各单位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绘制单位办公用房示意图,标明每个房间的面积、房间号和使用人。9月份,区发改局牵头对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单位在自查时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区纪委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党员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进行了查处,并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精简会议精神不到位。多名领导干部反映区委会议多”问题,制定了《关于精简会议、认真落实无会月制度整改方案》,开展集中整改。同时,从10月份开始,每季度分析通报会议情况,增强规范化意识,切实控制减少会议规模和数量。截至10月10日,共召开全区性会议20次。下一步,区委、区政府明确提出要少开全区性会议,少开一把手会议。要求区委常委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办公,现场解决问题,为全区干部腾出更多时间抓落实。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区委对涉及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存在安排部署多,检查督办少。有的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不碰硬,在工作中对一些棘手问题怕担责任、抱着‘宁肯不干事、也不要出事’的心态,推诿扯皮”问题,紧紧围绕五项重点工作、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国省干道环境整治提升、信访维稳等中心工作,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从严查处不作为不担当不碰硬、“宁可不干事、也不要出事”等问题。省委巡视以来,共追究问责不落实、慢落实、推进措施不力领导干部43人,涉及科级干部12人。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部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存在”问题,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对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对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检查,共发现问题115个,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

    4、关于“反腐败协调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4年以来,市级及以上部门对肥乡区的相关审计中,涉及违纪问题,区审计局均未移交区纪委。2015年以来,区检察院对10名涉及国家公职人员或党员的刑事侦查案件全部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问题,11月10日区委反腐败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职责》,确保反腐败工作更加有力有效。区审计局对2014年以来省市审计部门对我区的9个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和整改报告正在进行逐条梳理,对发现有违法违纪的有关线索及证据材料,将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区检察院对2015年以来办理的10名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党员开展评查。评查认为这10名公职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人民检察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对其采取取保候审足以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故在案件侦查期间对其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省委巡视组移交肥乡区纪委(监察局)130件问题线索,到目前,共初核30件、立案83件、谈话函询15件、了结1件,其他1件;移交司法部门1人;给予组织处理1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7人,其中科级14人、科级以下113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根本在干部,核心在班子。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省委要求,坚定不移地把整改工作推向深入,建设团结干事的领导班子,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以发展成果检验巡视整改成效。

    (一)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地维护和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重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刻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真正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在全区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进一步增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让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肥乡落地生根。

    (二)坚决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巩固成果,及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对需要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进一步细化进度要求,确保尽快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区委将开展专题研究,分门别类拿出具体可行的举措,切实加快整改工作进程,并适时向省委巡视组报告。对于在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合并整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更好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和党内生活各方面。

    (三)坚决让群众得到更大的实惠。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肥乡区委将在扶贫攻坚、环境保护、维护稳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再加力度,再强措施,真正抓紧抓实抓好,让群众感受到巡视整改带来的变化,得到更大实惠。对扶贫领域存在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严格落实扶贫攻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发生,为脱贫攻坚汇聚强大合力,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在环境保护方面,坚决守好环保底线,始终做到底数清楚、目标清楚、路径清楚、措施清楚、责任清楚,持续不断地抓问题、抓短板、抓死角死面,确保发现一个、整改一个,真正消除隐患。在维护稳定方面,进一步完善思路、创新举措,前移关口,狠抓源头防范,坚决筑牢维稳防线,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坚决通过作风转变促进跨越发展。在具体工作中,肥乡区委将始终高举“发展、团结、奋进”大旗,弘扬“忠诚、担当、干事”主旋律,坚决反“四风”,刹歪风、树正气,在全区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全力加快建设生态新区、富裕新区、美丽新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3月24日)。联系方式:电话0310-856822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肥乡区广安路东1号信箱;邮政编码:057550;电子邮箱:xianweiban217@163.com。

    中共邯郸市肥乡区委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