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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8-01-31 10:00:51

    1.平山县温塘镇白龙池村党支部书记王晚妮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2015年初,王晚妮以其妻名义申请,通过提供虚假照片违规取得危房改造对象资格,骗取危房改造资金18471.31元;白龙池村申请养殖项目扶贫资金时虚报17人,致使非贫困人口13人享受扶贫资金,虚构4人套取扶贫项目资金6400元,用于村委会日常经费开支。此外,王晚妮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王晚妮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行唐县城寨乡政府民政所长高立伟擅自改变危房改造资金发放标准问题。高立伟在负责城寨乡危房改造项目修缮加固资金发放时,擅自改变修缮加固资金发放标准,只将18户村民共计10.8万元修缮加固资金中的7.94万元发放给修缮加固户,只有4户按标准发放到位,余款分配给了30户原址翻建户和1户修缮加固户。高立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无极县民政局在低保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无极县民政局在对申请低保待遇的人员进行审核和抽查联审工作中,不认真履职,致使不符合申请低保待遇的72人,在2008年至2017年期间违规享受低保金共计29.5万元。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付志海、党组成员(分管低保工作)刘伟红、低保核查中心主任成月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纪委责令民政局追缴违规发放的低保金。(石家庄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