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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出台机关精神风貌提升“五要十不准”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11-26 08:14: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关于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整顿,沧州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关精神风貌提升活动,并结合沧州实际出台机关精神风貌提升“五要十不准”。

    “五要”具体为:精神状态要饱满、着装打扮要庄重、日常工作要高效、工作作风要严谨和办公环境要整洁。“十不准”则与“五要”相对应。

    精神状态要饱满对应的两个“不准”分别是:不准自由散漫、我行我素。严禁工作松松垮垮、消极颓废、精神不振、不思进取;严禁拒不执行组织决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不准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坚持文明服务群众,遵守服务规范,按照规范的文明用语和礼仪,接待来访、接受咨询、受理业务,做到热情、主动、周到、耐心,不准言语粗俗、态度粗暴。

    着装打扮要庄重对应的两个“不准”分别是:不准穿奇装异服。工作场合衣着打扮要整洁、大方,讲究仪容仪表,重要会议和活动按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党徽。不准举止不雅。在办公室等公共场合不随便躺卧,站姿、坐姿要端正,仪态要自然、得体,一举一动都要体现机关干部的素质修养。

    日常工作要高效对应的两个“不准”分别是:不准办事拖拉、不讲效率。能马上办的事情,要马上予以解决,能当天完成的不推到明天。不准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严禁对服务对象和前来办事的群众不管不问、不理不睬。

    工作作风要严谨对应的三个“不准”分别是:不准违反工作纪律。严禁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脱离岗位和不按要求请销假;严禁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外出逛街购物、打麻将和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严禁在工作日午间、执行公务和值班期间饮酒,借调研之名到下级或其他单位吃喝、消遣。同时,不准违反会议纪律,严禁召开主题不清、拖沓冗长、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不准违反保密纪律。

    办公环境要整洁对应的一个“不准”是:不准办公环境杂乱无章。保持办公室内门窗、地面干净,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不需要的杂物要及时清理,报纸、文件及时归类整理;自觉维护机关公共区域卫生,始终保持环境整洁。(沧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