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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专项工作扎实推进·在基层】
昌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问题线索全部整改完成
吴桥: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追责1074人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11-26 08:07:25

昌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问题线索全部整改完成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进入集中整改、解决问题阶段以来,昌黎县纪委坚持督导、盯办、追责、立制全面发力,不放过一条问题线索,坚决打通整改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纳入整改问题线索2391件全部整改完成。

    该县召开各牵头部门调度会,及时掌握各单项清理工作整改进度、存在问题,研究具体整改措施。针对未完成整改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责成牵头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成立督导组,深入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针对问题整改、档案完善以及落实省督导组检查意见等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制定任务书、时间表,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该县坚持“一事一组档”,为每条问题线索制作“身份证”,对整改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纸质留痕,严格按照省级分类处理意见要求推进查纠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对纳入整改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逐一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未完成的及时调度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写出书面整改计划,逐一盯办,确保整改实效。

    该县针对查实的问题线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涉及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持“一案三查”,按程序对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约谈问责。目前,已查实问题线索1789件,给予1562人批评教育、61人纪律处分,累计约谈党员领导干部70余人,问责党组织125个次、党员领导干部46人。

    该县立足抓早抓小、长期长效,推进相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围绕设立“小金库”“三公”经费等财务管理问题多发、易发环节,建立完善了“三公”经费财政预算编制等财务管理制度。围绕治霾不力问题,建立完善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其它单项均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截至目前,各单项清理工作已累计清理制度69个、新建制度20个。(秦皇岛市纪委)

吴桥: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追责1074人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进入集中查处阶段以来,吴桥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截至目前,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共追责1074人,其中纪律处分132人,移交司法机关6人,批评教育936人。

    针对问题,快查快结。规范线索管理,实现“快查”,建立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制度,明确由整治“微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不同来源的线索统一管理、分派到3个案件检查室、10个乡镇纪委进行集中查处。上下协作联动,实现“快办”,建立县纪委与乡镇纪委、司法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集中精力突破主要违纪事实,在查处基层“微腐败”案件中,乡镇纪委共追责524人,纪律处分28人。审理提前介入,实现“快结”,对案情复杂的案件,在已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并提出倾向性意见后,提请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及时对案件事实、证据状况、定性定量等方面形成基本判断,为审理做好铺垫。

    抓好关键,盯住重点。县纪委把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中的扶贫领域问题作为“回头看”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好落实,通过集中整治和“回头看”工作,截至到10月底,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4件,查实76件,涉及金额14.375万元,对直接责任人追责84人,纳入整改的问题76件,涉及金额13.925万元,整改完成76件。

    坚持督导,重点抽查复查。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4个督导小组对所有案件线索进行全程督导,抽查查实、查结的案件196件,抽查率达21.2%。对于初步查否的8件案件线索全部进行复查,没有发现纰漏。督导结果全部经被督导单位“一把手”签字确认。对于案件查结后相关问题整改到位的,留档备案;对于没有整改到位的,重新建立动态台账,由督导组进行再督导,用“回头看”压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做好结合,协调联动。结合扶贫领域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县纪委会同县委、县政府督察室、扶贫办、组织部自8月30日起6次进行了深入督察,共督察60个村300户,确保脱贫攻坚政策得到真正落实。充分发挥县委巡察“利剑”作用,对基层“微腐败”进行督导检查,在“回头看”工作中发现损害群众利益问题14件,移交纪委立案审查14件。

    通报曝光,形成震慑。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今年共对14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警示教育效果明显。(沧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