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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专项工作扎实推进·在基层】
昌黎: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追责1850人
栾城区:整改完成“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464个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10-13 08:00:09

昌黎: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追责1850人

    昌黎县纪委紧盯关键领域、狠抓突出问题,在强化群众监督、严把时间节点、压实主体责任、注重督导复核等方面下功夫,力促基层“微腐败”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共追责1850人,问责1人,其中纪律处分71人,组织处理4人,诫勉谈话13人,批评教育1774人。

    该县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利用执纪审查、督导调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认真排查问题线索。同时,及时妥善处置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及网络举报,针对执纪审查过程中线索不明确、证据难采集等问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为执纪审查提供帮助。截至目前,共收集群众反映问题线索144件,查实5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人。

    该县对于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坚持及时签批、及时交办,着力提高签批转办效率。建立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案件台账,把握时间节点,明确办理期限,对即将到期的,向责任单位电话提醒,下发催办通知,杜绝超期,确保执纪审查程序严谨、快查快结。

    该县建立执纪审查工作责任制,明确执纪审查第一责任人,实行执纪审查终身负责制,对执纪审查工作推进不力的坚决予以问责。县纪委每两周召开执纪审查调度会,听取承办单位查处情况汇报,对执纪审查进行督促指导。

    该县将全县各单位、乡镇划为5个协作区,由县纪委5个纪检监察室对协作区内执纪审查工作进行督导;建立执纪审查台账,坚持受理一件,登记一件,办结一件,销号一件;严格审查把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调查不全面、定性不准确的一律重新核查;定期对执纪审查情况进行通报,针对零追究、零问责及查否率较高单位,县纪委进行重点督导,发现问题,从严从重处理。(秦皇岛市纪委)

石家庄市栾城区:整改完成“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464个

    石家庄市栾城区在“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集中整改工作中,强化督导问责,建设高标准审批服务中心,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目前,完成整改问题464个,正在或待整改问题88个。

    该区建立了“放管服”总体问题台账、分项问题台账、自身清查问题台账,进一步明确整改和未整改的问题,做到一个问题一个账号、一名责任领导和一名主办人,压实责任,传导压力,限期整改。根据梳理出来的问题清单,能立行立改的马上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对需政策性支持的问题,明确待国家、省市政策出台后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该区推行“一迎二告三办四跟踪”运行机制,将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作为全区服务窗口,打造成“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政务服务新平台。“一迎”即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大厅咨询、引导服务台,解答群众询问;“二告”即统一格式要求,印制一次性告知单,以书面形式全面、准确、及时告知办事群众办理事项需要准备的材料、办理时限、审批流程、办理窗口、监督电话等;“三办”即实行受理制、办理时限承诺制,杜绝变相不予受理或推迟受理,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四跟踪”即对事项办理时限实行电子监察预警管理,窗口建立审批事项电子台账,实时滚动播放服务窗口事项办理情况,让群众明白事项进展情况。

    实行督察工作制度,专项整改办公室联同区纪委督导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牵头部门及责任单位进行督察。目前,已完成对所有单位的第一轮督导检查,并对清理问题少、质量不高、整改进度慢的5个单位进行重点督察。严格落实周报告制度,各牵头部门每周向专项办报送整改清单和工作情况,对不按时报送的,专项办及时进行通报,并列为督察的重点单位。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随时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石家庄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