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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加强乡镇纪委建设 推动基层正风反腐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9-22 08:20:47

    为切实解决乡镇纪委存在的人员配备不足、“三转”不到位、执纪力量薄弱、职能作用不能有效发挥等问题,邢台市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深化“三转”,配齐配强队伍。明确要求乡镇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不再承担与党风廉政建设无关的任务。各县(市、区)纪委没有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乡镇纪委一律不参与。同时,充实乡镇纪委力量,选优配齐配强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专兼职纪委委员,每个乡镇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职纪检干部。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司监督执纪问责,不再分管纪检以外的其他工作。

    创新方法,延伸监督触角。坚持资源整合、内部挖潜、盘活存量,创新开展执纪监督,统筹乡镇纪委工作力量,开展“滚动”式监督检查,破解监督力量薄弱、“熟人”监督难等问题。充分发挥农村纪律检查委员、村务监督员职能作用,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围绕农村“三资”管理、脱贫攻坚等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农村基层从事公务活动人员的日常监督。

    强化考核,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的考核管理,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具体的考核方案,突出对执纪审查等主责主业的考核比重,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优评先、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不断健全乡镇纪委经费保障办法,乡镇纪委所需工作经费单独列支,纳入各县(市、区)纪委预算,由各县(市、区)纪委管理和拨付,为乡镇纪委开展工作提供保障。(邢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