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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整改+问责+制度”确保问题真正解决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9-19 08:32:15

    卢龙县在两个专项工作集中整改过程中,坚持深入整改、严肃问责、建章立制,推进两个专项工作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共发现问题2444件,完成整改1950件,占比79.8%;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共发现问题2441件,整改完成1512件,占比63.5%。

    该县将两个专项工作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到7个牵头部门和72个责任部门,下发整改工作要点和整改进度表。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逐类逐项认真列出整改清单,每一类都明确一个主抓单位和责任人领导,每一项都明确一名具体责任人,对只说不做、虎头蛇尾、蒙混过关的,实行终身追责。对未完成整改的1257个问题,坚持倒排工期、不等不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绝大部分问题的整改。对存在反复性、潜伏性和顽固性,整改不可能立竿见影的问题,不搞一蹴而就,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该县坚持整改与问责并重,问责过程坚持“一案双查”,对出现系统性、区域性严重违纪问题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该地方或单位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截至目前,“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问责党组织23个,问责党的领导干部55人,对直接责任追责1364人;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对直接责任追责135人,组织处理2人、纪律处分73人、移交司法4人。

    在两个专项工作制度建设过程中,该县注重把成功做法经验化、零星探索系统化、创新实践规范化。一是探索建立乡财县管制度。出台了《卢龙县推进“乡(镇)财县管暂行办法》,在确保乡镇资金所有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所有资金账户不变的情况下,由县财政局通过加强资金支出审核等方式对乡镇财政进行管理监督。二是探索实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在燕河营镇试点的基础上,从8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监督制度,清单详细列出村级60项小微权力,包括村级重大决策事项“五议一审两公开”村级招投标管理等24项集体事项和村民低保、五保申请等36项便民服务事项,基本涵盖村级公共事务。截至目前,组织各级各部门完善制度63项,新建制度12项。(秦皇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