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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基层去 落实在行动上 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沧县:紧盯“小官小事小钱”拍蝇不手软
滦县:以小见大 整治基层“微腐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8-31 08:17:04

沧县:紧盯“小官小事小钱”拍蝇不手软

    村干部虚报扶贫人数、套取扶贫资金,村党支部书记截留补贴、扶贫救济款,村委会会计违规办理低保、骗取村民补偿款……这是近期沧县纪委梳理汇总的10余起“微腐败”追责案件。今年以来,沧县纪委聚焦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小官、小事和小钱”,深入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苍蝇”坚决打击不手软。

    该县纪委紧盯乡镇及部门站所负责人和农村“两委”干部等职级不高的“小官”,加强教育管控。建立了县乡两级巡察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前哨作用,与乡镇及部门站所负责人和农村“两委”干部开展谈心谈话1200余人次,制止村级不合理开支70多笔、纠正村干部大操大办15起、干扰企业发展行为7起。

    针对个别单位假公济私、奢侈浪费等问题,结合县乡巡察,县纪委通过核查账目,对重点区域、重要节点突击暗访等方式共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2起,党政纪处分13人,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4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案件7起,涉及党员干部10人,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形成强烈震慑。

    该县纪委紧盯涉及民生的“小钱”,严厉查处个别干部搞雁过拔毛,盘剥克扣甚至侵吞窃取的行为。今年以来,县纪委重点针对危房改造等重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开展案件审查“百日会战”行动。目前,共梳理追责案件18起,涉及人员23人,提醒谈话11人,组织约谈2人。同时,对重点涉农资金实施全程监督,既做到源头监督、过程监督和后续监督,又实施正向跟踪、逆向追溯、横向对比、纵向抽查,进一步深化源头治理成效。(沧州市纪委)

滦县:以小见大 整治基层“微腐败”

    今年以来,滦县积极探索基层正风反腐新路径,通过设立小信箱、编印小手册、开辟小专栏、建立小窗口的方式,做好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大文章。截至7月底,发现问题线索1471件,查实1423件,纪律处分11人,追责党组织7个、党员领导干部8人。

    设立小信箱,收集大民情。该县在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中,充分发动群众,积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在村委会和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举报箱1000余个,每周定期收集整理情况上报镇党委。同时,在信箱上公开镇纪委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方便群众通过电话、邮箱反映问题或查询问题办理情况。目前,已累计收到群众举报120余条。

    编印小手册,落实大责任。县纪委通过深入调研,联合县农工委等涉农单位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对农村基层微权力进行系统梳理,编印了《滦县农村小微权力运行规范绘本》3000余册,对村干部的权力界限、决策程序、办事人员、工作流程和办结时限等进行严格规范,逐一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进一步固化了基层权力运行的程序和轨道,把村干部的权力晒在“阳光”下,装进“笼子”里,确保村干部规范用权,照单履责。

    开辟小专栏,公开大事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流程,在全县506个村设立公开回应栏,对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写在回应栏内,实行群众点题,政府买单,公开回应,阳光操作。对回应的问题,设立整改台账,对整改情况及时公布,实行销号管理,实现公开由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由针对性公开向全方位公开,由随意操作向按程序运行转变,使公开有效成为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和缓冲器。

    建立小窗口,提供大服务。该县积极打造便民服务平台,将“七所八站”统一纳入服务中心办公,县级建立政务服务大厅,14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便民服务中心,采取一站受理,窗口办结的方式,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做到群众动嘴、干部跑腿,企业所盼、干部帮办,实行阳光下操作,窗口式办结,一条龙服务,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唐山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