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专题集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态>
阜平:查处扶贫领域“微腐败”案件19件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8-23 08:19:34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开展以来,阜平县纪委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收拢五指,出重拳严惩扶贫领域“微腐败”。

    多方收集,在线索摸排上发力。通过群众监督举报发现问题线索。建立来信、来访、来电、短信、网络等监督举报平台,畅通群众信访渠道。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继续深入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组成13个监督检查组,分赴13个乡镇,按照“入村入户入项目、见人见事见问题”的原则,对照县、乡提供的资金发放明细台账,对所有扶贫项目实地察看,对所有资金发放明细逐一核实,深挖细刨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腐败问题。目前已累计深入92个行政村,入户核查16691户,核查资金14812.89万元,共发现问题线索465个。通过部门资源共享与合作发现问题线索。加强与信访、扶贫、审计、财政、民政和司法部门的沟通与联动,建立资源共享、线索移送相关机制,在信访反映和案件查处中深挖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使“微腐败”无处藏身。通过巡察督察发现问题线索。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大局,本着什么问题突出、什么问题反映强烈,就集中力量查纠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组成四个巡察组进驻民政、财政、扶贫、卫生四部门开展县委首轮巡察工作,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环节,着力发现涉及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同时,组成十个督察组对各乡镇和各部门就两个专项工作开展明察暗访,目前已发现“微腐败”问题线索121件。通过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线索。全县党员干部共主动查摆出“微腐败”问题线索1088件,其中涉及扶贫领域150件。

    注重效果,在线索处置上发力。紧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农村低保和农业产业化项目等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严肃查处部门和乡、村干部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等重点问题。对涉及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优先办理、优先查处,特别是对实名举报、领导和上级批办、群众反映强烈、重复举报、集体上访的问题线索,集中力量优先查办,以最坚决态度减少存量。在问题处置上,甄别问题、划清责任,分类处置。对主动查纠整改、认错纠错的,从轻或减轻处理;对不主动查找、故意隐瞒、有错不纠、对抗审查,甚至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重处理。对问题线索具体、群众反映强烈的,由县纪委直查快办,对反映问题单一、情节较轻的,交由乡镇纪委直接办理或交叉办理。对社会影响大、涉及金额大、性质比较恶劣的,由县纪委组成专案组,集中力量重点办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县纪委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微腐败”案件19件,纪律处分27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高压震慑,在通报曝光上发力。县纪委推行通报曝光常态化,今年以来共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次,其中涉及扶贫领域“微腐败”案件13件。改变以往通过印发通报、大会通报等单一模式,结合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广播等多种形式,逐步实现多角度、多渠道通报曝光,激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社会效应。公开曝光违纪人姓名、单位、职务、职级、主要违纪事实和处理结果,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近距离警示教育,让“破纪者”知耻悔过,让“望风者”收敛收手,充分发挥典型案件曝光的警示功能,努力构建“不敢为”氛围。(保定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