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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文化厅纪检组:通过纪律检查建议压实主体责任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8-01 08:11:16

    近日,省文化厅召开党组会,对驻省文化厅纪检组向厅党组起草的《纪律检查建议书》进行了专门研究,明确指出了当前省直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纪律检查建议。

    驻省文化厅纪检组将纪律检查建议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对省直文化系统近年来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书面提醒,有效实现了督促和监督单位排除隐患苗头、健全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加强改进工作的目的。

    结合省直文化系统工作实际,纪律检查建议建立主体责任履责留痕制度,由厅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安排部署不及时、责任分解不明确、督促检查不到位等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建议对招聘岗位、资格审查、职称评审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强化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建议健全完善文化、文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经费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建议统一规范各直属单位公务用车派遣单、使用登记表和公务接待审批单格式样本,并责成有关处室对各单位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涉嫌违纪的,按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建议厅党组制定《关于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要求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监督融入日常工作中。

    同时,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组织函询的事项,要在生活会上说清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坚守纪律底线。(驻省文化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