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7-07-28 08:38:18
移民安置过去3年了,村民们却依旧没房住、没地种……近日媒体曝光了湖北省大悟县三里镇境内三塔寺水库移民安置工作中的种种问题,令人咋舌。
事情既简单又复杂。简单的是,移民安置工作的搬迁安置、补偿标准等,在2006年公布的国务院第471号令和湖北省移民局批复的三塔寺水库移民《规划报告》中,都有明确规定。复杂的是,政策执行出现了较大偏差:以农业安置为主变成了全部货币化安置,房屋补偿标准远远低于《规划报告》规定的标准。老百姓一方面没有领到相应的补偿款,另一方面也没有相应就业渠道,生产性移民安置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一次性买断”,生活没了保障。
如此移民,需要有说法,也需要明确责任。可是,责任由谁来负竟也成了“悬念”。移民所属的悟峰山管委会认为,责任主体是县政府的移民指挥部;县政府说,具体负责实施的是水利局;水利局认为,责任不在自己,在县政府;而分管副县长的电话无人接听……责任的皮球被踢来踢去,谁都不肯负责,谁也不愿负责。结果,移民安置难题解决不了,不仅困扰老百姓的生计,更影响政府形象。
无论从情理出发,还是对照职责,政府相关部门依规做好移民安置工作,都是分内之事,也是不容推卸的责任。遗憾的是,现实中应正视问题时,有关部门却选择回避;应解决问题时,有关部门却“打太极”;落实政策时,有些部门却想方设法“变通”;整改纠正时,一些部门拖延敷衍。移民工作关乎民生,容不得半点马虎,也不允许“掺沙子”“藏猫腻”。不管是哪一级政府,哪一个职能部门,只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就得把责任扛起来,否则就应为后果担责。
建设服务型政府,履责决不能“任性”。三塔寺水库移民工作中凸显的“责任困境”,是责任严重缺失。政府行为能不能让群众看得到成效、感受到实惠,真正衡量着履责完成度。惟有做细、做实、做好,才能让群众满意。
政府是人民政府,理应回答好怎么履行好职责、服务好群众的问题。答案不在口头上,不在文件里,不在会议中,而需要落实在行动上。如此,“以人民为中心”才能真正化为满满的获得感。(李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