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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专项工作扎实推进·在基层】
赤城:对民政专项资金全覆盖督察 清退骗保人员842名
丰宁:规范“小微权力” 有效防范基层“微腐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7-25 08:11:41

赤城:对民政专项资金全覆盖督察 清退骗保人员842名

    两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赤城县把民政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作为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项巡察、发动群众、会议评议、调查资产、干部承诺、自查自纠六项措施,对全县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察,密织“防护网”,力促资金安全。截至目前,共发现违规违纪问题625个,清退骗保人员842名。

    专项巡察查问题。由县委巡察办牵头,县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配合,组建六个专项巡察组,对全县优抚、救灾、救济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巡察,通过查看账目、入户走访、会议座谈、勘验工程等方式,重点看审批程序是否严格、财务账目是否规范、救助对象是否精准、资金使用是否到位,着力发现贪污、挪用、套取、欺骗专项资金等突出问题。

    群众举报查问题。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优抚、低保、五保户救助对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依托媒体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明确专人,全天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对涉及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的信访举报做到专账管理、特事特办,确保群众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会议评议查问题。要求各乡镇组织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现有优抚、低保、五保救助对象进行重新评议。应保未保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不符合救助标准、骗取国家救助金的,及时剔除。同时,对民主评议结果采取村干部、包村干部、民政干部、乡镇主管领导签字备书制,确保评议结果真实有效。

    调查资产查问题。由县民政局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到各银行调取被救助对象的存款状况,到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查看是否注册工商账户、办理营业执照,到交管部门调取车辆信息,到房管部门调取住房信息,到人社部门调取工资、养老保险等信息,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清除出被救助范围。

    干部申报查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及近亲属办理低保、五保救助情况承诺申报活动,干部必须如实填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和配偶父母享受民政低保、五保救助情况,对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予以清除,对不如实申报的严肃问责。

    自查自纠查问题。坚持自查从轻,被查从严原则,鼓励各单位认真查找在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自查自纠的一律从轻处理,拒不执行自查自纠要求、自查问题不到位、整改纠正不到位的,严肃执纪问责。(张家口市纪委)

丰宁:规范“小微权力” 有效防范基层“微腐败”

    “自从开展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村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流程一目了然,我们老百姓省时省心,可满意了。”丰宁满族自治县四岔口乡的一位村民对督导组这样说。

    侵害农民利益的“苍蝇式”腐败怎么防?“小官贪腐”如何避免?自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开展以来,丰宁满族自治县纪委在28个乡镇(街道)、开发区推行“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机制,对村级党组织和村干部的权力进行界定,把小微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预防基层“微腐败”。

    开展基层“微腐败”自查自纠以来,县纪委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下发的《权力清单目录》和《责任清单目录》,梳理归纳了村级“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社会保障救助、脱贫攻坚5大类和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公益性项目建设、建档立卡户的进退评定、低保户及危房改造户评定等小项的“小微权力”清单,明确职责、规定权限,使村干部手中的权力首次有了明确“边界”。

    县纪委按照规范简洁、便于操作的原则,将“小微权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程序制成流程图,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依据,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工作流程细化、规范化、便于操作。要求机关各检查室、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纪委严格按流程图程序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延伸到“小微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确保“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行使。

    针对在“小微权力”行使过程中,发现村干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违规操作等不按清单履职、不按流程办事的基层“微腐败”问题,县纪委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纪委主动查处,严肃问责,问题较轻的,以批评教育为主,问题严重的按照流程图程序严格追责。截至目前,全县已有26名村干部因基层“微腐败”问题受到不同程度的党政纪处分。(承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