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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组:建立纪检工作监督员制度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7-20 08:41:59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实施办法,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组出台了《关于建立纪检工作监督员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纪检组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

    省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其机关干部的政治面貌组成较为丰富,既有中共党员、各民主党派人士,也有无党派人士和群众。在组建监督员队伍时,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组充分考虑政协机关这一特殊性,从政协机关中邀请了一定比例的中共党员和党外干部担任纪检工作监督员。

    《意见》明确,纪检组需定期向监督员通报纪检组有关情况,包括工作设想、重要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履职情况等。监督员将对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各项工作部署措施到位情况,纪检组严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依规依纪开展执纪监督情况和纪检组全体干部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意见》要求,派驻纪检组应定期听取监督员对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随时听取问题线索反映,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将及时处理并反馈相关情况。

    《意见》明确,监督员可随时向纪检组反映对省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意见及其掌握的问题线索。要求其反映问题线索,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凭印象,不掺感情。此举将进一步扩展纪检组问题线索,有利于解决省政协机关问题线索少的问题,提升纪检组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