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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专项工作扎实推进】
衡水:以问责传压力促落实 问责党组织45个 领导干部177名
唐山:整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1468件 组织处理202人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7-13 08:14:21

衡水:以问责传压力促落实 问责党组织45个领导干部177名

    两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衡水市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问责传导压力,以问责促进工作落实,推动了两个专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全市问责党组织45个、领导干部177名。

    明确问责重点,增强压力传导。衡水市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两个专项工作不同阶段、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明确问责重点。在动员部署阶段,把动员部署慢、方案制定晚、氛围营造不浓厚作为重点事项;在自查自纠阶段,把启动缓慢、主体责任不落实、牵头部门牵总作用发挥不够、政策解读不到位、清理表面问题多深层问题少,真正涉及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项目审批、脱贫攻坚、招投标等突出问题少,甚至“零报告”等作为重点事项。

    扎实推进问责,推动活动开展。坚持问责工作与两个专项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以精准规范的问责,推动两个专项工作开展。精准政策解读。市级层面召开了三次督导培训会,对问责工作中存在的概念不清、界限不明、清单填报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杜绝了把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科级以下干部列入问责范畴等问题的发生,增强了问责工作的精准度。精细建立台账。对问责类问题按标准统一编号列出清单,做到底数清、数字明、情况准,提高了问责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督办问题线索。各级各部门对省、市专项办移交的“一问责八清理”问题线索优先排查、优先处置、快查快办、限时办结。目前,已对省、市专项办移交的56件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了交办,经过持续跟踪督办,已有42件问题线索查结。依纪依规问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为准绳,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偏不倚,严肃问责。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分类筛选典型案例,按步骤、分阶段适时在市纪委官方网站和市主流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截至6月28日,全市共发现“一问责八清理”问题6807件,基层“微腐败”问题2949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7起。(衡水市纪委)

唐山:整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1468件 组织处理202人

    两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唐山市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清理工作中坚持“谋而后动、制度先行、稳扎稳打”,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现“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线索2332件,已完成整改1468件,组织处理202人,纪律处分83人,移交司法4人。

    精心谋划,规范程序。坚持谋字当头,精细制定方案,确定专项清理工作重点。总结提炼出专项清理工作七步流程,即收集线索、分类处理、调查核实、移交问责、公开曝光、定期反馈、销号归档,为各地各单位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同时,抽调专人,购置暗访设备,实行集中办公,为做好下步工作提供了人力、物力保障。

    督导调度,传导压力。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通过下发通知、实地督导、召开调度会、组织培训、通报批评、曝光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层层传导压力。注意加强对各地各单位的指导,督导组深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对“零报告”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让各地各单位真正动起来。同时,在清理查处的案件中,选取若干具有典型性、社会关注度较高、能起到教育震慑作用的案例公开曝光,发挥警示教育和传导压力的作用。

    多头并进,注重实效。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清理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紧紧与机关作风整顿、文明城市创建、化解过剩产能、环境治理等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专项清理工作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唐山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