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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专项工作扎实推进】
石家庄:督导全覆盖 对32个单位通报批评
邯郸:强化督导 发现“微腐败”问题线索382件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6-15 08:19:44

石家庄:督导全覆盖 对32个单位通报批评

    石家庄市坚持把督导问责作为推动两个专项工作的重要抓手,抽调驻市直单位8名纪检组长和17名干部,组建8个督导工作组,按照“直接冲着问题去”的要求,对全市各级各单位进行全覆盖、不间断督导检查。

    条块结合,统筹兼顾。8个督导工作组紧紧围绕专项工作各阶段任务,分片包干,对全市23个县(市、区)和9个市直牵头单位实施经常性、全面性督导检查,既督全面工作,又督重点难点,既督工作进度,又督责任落实。实行督导责任与清理责任“双捆绑双追究”,对督导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发现不了问题、不能促进问题整改的,与被督导单位捆绑问责。

    创新方式,注重实效。采取关键部位“拉网式”、重点问题“点穴式”、关联问题“交叉式”、重大问题“联动式”等方式,综合运用“讲、听、走、查、促”五步工作法,下沉到基层一线真督实查。对县(市、区)的督导直接走到县(市、区)直牵头单位、重点部门,对市直牵头单位督导直接走到各责任单位、具体承办室(处)。通过简要听汇报、认真查资料、随机搞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当场下发《督导意见书》,指出差距不足、讲清工作要求、限期整改要账,逾期不改、问责跟上。截至目前,共下发《督导意见书》25份,提出意见建议90余条,督促44个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突出重点,强化问责。紧盯清理发现问题线索少,特别是零报告的领域和单位,实行“一对一”驻点督导,帮助把问题线索挖上来,做到督导见人、见事、见数字。对于清理整治工作不认真、态度不端正、成效不明显的,实行重点跟踪督导,视情况启动问责程序,并予以通报曝光。坚持“四个绝不放过”的原则,即对于自查自纠走过场的,瞒报、漏报、压报问题线索的,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零排查、零报告的,一经发现,直查直处、从严问责。目前,督导检查情况已向全市印发通报,对存在问题的32个相关单位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批评。(石家庄市纪委)

邯郸:强化督导 发现“微腐败”问题线索382件

    邯郸市突出问题导向,紧扣整治重点,组织开展定点督导、跟踪督导、延伸督导,加大查处问责力度,推进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扎实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382件,其中以权谋私231件、处事不公13件、作风不实61件、滥用职权77件,查处40起,党政纪处分64人,公开通报典型案件6起。

    该市将财政、教育、卫生等55个权力集中、与企业和群众联系紧密的市直部门纳入专项整治范围,明确以派驻机构为轴的报送和查处问题路径。在全市各级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和基层农村、社区等悬挂监督举报公告牌1.2万余块,让有诉求的基层群众广泛了解专项整治内容和监督举报渠道。目前,已受理各类举报444件,受理量明显提升。

    该市做到“四个结合”,即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相结合,实现线索共享、力量互补;与巡察工作相结合,将深挖细查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列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借助巡察手段发现问题线索;与落实“两个责任”,推广“两延伸、两提高”工作模式相结合,把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融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提升基层执纪监督和规范用权水平;与构建“干部廉洁提醒系统”相结合,把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作为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主阵地。

    按照边督导检查、边发现问题、边移交督办、边实施问责的思路,加大督导检查和问责曝光力度。市纪委领导班子带头分别到所联系县开展专项督导。同时,抽调3名县级干部,组成3个督导组,对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真督实查。目前,正在开展第3轮巡回督导,印发督导通报3期,对行动迟缓、启动不力的5个县(市、区)和1个市直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邯郸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