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新闻播报>廉洁河北>
廊坊:20条负面清单为党员干部“吃喝”划“红线”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6-12 08:22:2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日前,廊坊市委印发《廊坊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务人员吃请的负面清单》,为党员干部“吃喝”划定了“红线”。

    20条负面清单包括:不准参加超范围超标准的公款宴请、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不准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不准接受异地接待、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不准参加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正常公务执行的吃请、不准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不准参加违反规定的同学会老乡会、不准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或有损形象的吃请等。

    目前,《负面清单》已印发全市各级各部门。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照负面清单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遏制公务人员违规接受或安排吃请的行为,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续释放执纪越来越严的信号。(廊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