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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两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5-30 07:45:28

    唐山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两个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一方面充分与省委部署工作紧密衔接,做到一项不丢、一项不漏;另一方面紧紧围绕唐山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努力通过两个专项工作,为奋力争取“三个走在前列”,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把唐山建成国际化沿海强市提供有力保证。

    结合自身实际,唐山市方案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明确6名市领导具体负责“一问责”和“八清理”相关工作;二是针对省方案中“八清理”的第5项——“对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问题进行清理”进行调整。因为该市不承担脱贫攻坚相关任务,经过综合考虑,报经省专项办领导同意,该市将该项清理内容调整为“对惠农政策不落实问题进行清理”。

    唐山市各牵头单位出台细化方案时,坚持在省方案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创新和细化。比如,市环保局制定《唐山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创新建立了环保微信调度、全员执法、责任追究研判3项工作机制。市发改委分别制定《唐山市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项目落地难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按照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两个层次进行具体部署。(唐山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