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新闻播报>廉洁河北>
衡水:利用半年时间对重点村开展巡察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5-23 08:18:36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从4月份开始,衡水市利用半年时间,对重点村开展巡察。

    精准选择巡察重点村。在选择巡察重点村上突出问题导向,每个县市区确定2-3个重点村作为试点先行巡察,待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开。巡察紧紧围绕村级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廉洁公正、乡镇监管等方面进行。对重点村的巡察,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对一般重点村,由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或专项巡察。对问题严重的重点村,根据具体情况由市委巡察机构组织县市区开展交叉巡察,并对县级巡察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管理以及巡察结果审核;根据不同村情,确定走访比例和谈话对象,做到既有目的性,又有随机性、代表性,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精细运用巡察成果。对被巡察村存在的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马上解决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反馈被巡察村,督促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巡察发现基层党组织建设、惠民惠农政策落实、财经纪律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根源,分别向被巡察村、所在乡镇以及有关县直部门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巡察发现的反映村“两委”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市区纪委,及时组织核查。将巡察结果有效运用到农村干部奖惩考核中去,与干部待遇结合起来,与即将进行的村“两委”换届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农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精选严派巡察队伍。为确保巡察取得实效,市县两级巡察组选调一批农村工作经验丰富、政策水平比较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严格按照规定职责、程序、纪律开展巡察工作,不得干预被巡察村的正常工作,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和反映巡察情况。对巡察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巡察办或县市区委报告。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纪律。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被巡察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省纪委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