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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1至4月立案5件 纪律处分6人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5-22 08:19:45

    今年以来,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我省《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方式,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截至4月底,谈话函询4件;初步核实23件,转立案5件,给予纪律处分6人;了结6件;新接到问题线索19件,全部按照四类处置方式做出处理。

    坚持问题线索“零库存”。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对收到或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件编号记录。定期召开排查会,进行分析研判,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原则,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处置意见,实现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坚持落实“主办人”制度。强化四类处置方式的综合应用,对凡是进入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的问题线索,必须成立核查组,明确主办人,并由其负责方案制定、方案落实、报告起草、建议提出,同时也是执纪审查安全第一责任人。从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执纪人员素质。

    坚持留痕化备查制度。对所有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过程,均实行痕迹化管理。要求必须有书面报告,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字,必须得到纪检组主要负责人的批准,每一个节点上环环相扣,为突出执纪审查、强化监督责任、厘清相关责任打下了坚实基础。(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